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彭街道清风桥村等11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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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彭街道清风桥村等
11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4.21
•【字号】巴南府〔2023〕20号
•【施行日期】2023.04.21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彭街道清风桥村等11个村
庄规划的批复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南彭街道清风桥村、高碑村、天台山村,接龙镇石磅村、新湾村,石滩镇万能村、方斗村,石龙镇中伦村,安澜镇五通村、巴联村,天星寺镇芙蓉村等11个村庄规划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清风桥村等11个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落实已批准的镇总规、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和各项管控要求,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巴南区村庄规划指标配置调整方案》村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基本符合《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原则同意《规划》。
二、村庄规划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相关镇街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占用的,应
经批准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特别是农村道路、坑塘水面以及设施农用地占用一般耕地的,应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按先进后出方式予以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三、相关镇街要及时将规划成果提交至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成果入库,并依法公开,接收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村庄规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
如确需修改规划,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