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惩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意体力劳动时间和内容的安排,避免 造成伤害,必要时做身体引导。
局限
有时会打断正在进行的活动,如让违纪学 生到操场跑步,会中断学习,甚至演变成 对违纪行为的强化。
如果经常以劳动作为惩罚物不利于培养孩 子爱劳动的优良习惯。
除上述四种方法外还有身体限制的惩罚 方法。
五、惩罚物的选择
矫枉过正 斥责 体力 劳动 体罚
2.斥责要简洁明了,语气坚定; 3.斥责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发牢骚; 4.将口头谴责与否定性的表情和姿势相结合使用; 5.靠近当事人进行斥责,面对面的斥责,效果最
好; 6.进行斥责时,要阻止对当事人或其它人具有危
险性的行为。
斥责只是其他惩罚的信号,所以如果将斥 责长期不与其他惩罚相配合使用会逐渐失 效,所以为了避免失效,需要不时的与其 他惩罚相伴随使用。
如孩子吃饭时将食物撒在桌子上,母亲要 求其收拾,并将其他人的也收拾。
积极练习是指在问题行为发生后,要求当 事人多次重复练习或较长时间地练习与问 题行为相对立的良性行为。
如老师要求学生抄写10遍作业中出现的错 别字。
心理学家的实验:① 矫正8岁的智障女孩芭 芭拉问题行为的实验。图6 ——1。② 用于 消除智障人士的偷盗行为。
3.关于惩罚的普遍误解 判断惩罚物:是否消极、是否具有厌恶的
特性,是否导致行为概率下降 下降是暂时还是永久
二、惩罚的类型
正惩罚(普里马克原理)
刺激出现或强度的增加,使问题行为 减少。如使用低电击治疗智障少年的自 伤行为。
负惩罚
刺激的消除或强度的降低,使问题行 为减少。如6岁儿童经常打人,当他打人 就要求他下蹲于群体 情境。
结论:在行为矫正中具有快速和长久的效 果,所以经常被使用,而且孩子、家长和 老师认为与其他惩罚相比较能被接受的方 法。
四、体力劳动
与矫枉过正相比较体力劳动的惩罚物与 问题行为没有直接的关系,是一种概括 性的惩罚物。如孩子不听话时要求其做 家务。
第六章 惩罚
第一节 惩罚的定义与类型
1.惩罚的原理和定义 惩罚的原理:如果一个行为发生后, 带来的直接结果令人不快,那么这种 行为将来不太可能被重复。
厌恶刺激和厌恶活动的承受,积极刺 激或积极活动的撤离
惩罚,就是指有机体做出某一行为反应的 结果,降低了该行为以后发生概率的过程。
惩罚物,就是指其呈现可以降低反应发生 概率的事件。
无条件惩罚:对高温、严寒、恶臭 等的逃避,对个体的生存和物种的存活 都具有重大影响,都直接或间接的与有 机体的生物需要密切相关的惩罚称为无 条件惩罚物;而将高温、严寒、恶臭、 疼痛、噪音、杂色、酸苦等自然的消极 刺激,称为无条件惩罚物。
条件惩罚:能起到条件性惩罚作用 的刺激,称为条件惩罚;条件惩罚物是 指,只有在与无条件惩罚物或其它已经 存在的条件性惩罚物配对之后,才具有 惩罚作用的刺激或事件。如“不”这个 词是一个条件性惩罚物,因为他经常与 许多其他具有惩罚作用的刺激伴随出现。
因体罚对受罚者和施罚者都带来不愉快, 所以尽量避免,只有在其他惩罚无效时考 虑使用。
在行为矫正中经常使用的是电击。经常使 用在有自伤或他伤行为者(如精神病患者 的自伤行为)和对其他矫正方法没有反应 的个体(如9个月大的婴儿,一连反胃吐乳 2个月)等行为的矫正。
用柠檬汁作为惩罚物来使用,如治疗6个月 大的婴儿的反胃吐乳反应。
对于无法补偿的问题行为,无法使用过度 补偿,只能使用积极练习,如对于扰乱课 堂秩序的学生在下课前5分钟不断的提问, 要求回答问题等。
优势:
矫枉过正与其他惩罚方法的重要区别是, 它着眼于与问题行为相对立的适当行为, 让不良行为者知道正确行为应该是什么样 的,所以具有教育功能。
在使用时要找出环境中要恢复的行为和要 表现的适当行为。
场地和惩罚者的变化都会出现不良行为反弹。 3.复原性——惩罚容易导致“死灰复燃”。通
过强化良性行为来巩固矫正结果。
第三节 惩罚的特点与影响因素
二、影响惩罚效果的因素
1.一致性 2.延缓性 3.连续性 4.变化性 5. 时机 6. 机体的先前状态 7. 对替代行为的强化
三、行为强化和惩罚的对比
1.二者的联系 这两个原理都有以下两个定义特征:
(1)在行为之后跟随着一个后果 (2)这个后果对将来该行为的发生与否产生影
响 2.二者的区别
强化使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而惩罚使 行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
强化与惩罚的功能关系
未来的行为
行为的结果 刺激物的出现 刺激物的移除
未来行为 被加强
因斥责实行容易,所以经常在行为矫正中 使用,也不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所以普 遍使用;但要注意斥责变成体罚。
避免出现对斥责的习惯化。
三、矫枉过正
是指在问题行为发生后,要求当事人进 行与该问题行为有关的费力活动。
过度补偿
积极练习
过度补偿就是在问题行为发生后,当事人 不仅必须纠正问题行为造成的环境因素, 而且还要把环境恢复得比问题行为发生前 更好。
使用惩罚时考虑使用可能造成的长期影 响,如延迟下课,在黑板上写检讨的话语 等,可能使学生产生不喜欢学校的不良情 绪。使用时需要考虑人道性、可接受性, 执行的容易性等问题。
第三节 惩罚的特点与影响因素
一、惩罚的特点 1.立即性——“立竿见影”。如治疗14岁儿童的
官能性咳嗽。 2.情境性——惩罚有明显的“时过境迁”现象。
正强化
负强化
未来行为 被削弱
正惩罚
负惩罚
第二节 惩罚物的分类与选择
一、体罚 二、斥责 三、矫枉过正 四、体力劳动 五、惩罚物的选择
体罚
是指随着个体不良行为的出现,及时施予 一种感官性厌恶刺激,以阻止或消除其不 良行为的发生。
感官性厌恶刺激包括痛觉刺激和对其他感 受器产生不适的刺激。
水雾和脸部遮蔽等也偶尔用来做惩罚物。
*在使用体罚时应注意不要误用。
二、斥责
所谓斥责,就是指个体出现不良行为时, 及时给予否定性的语言、姿势和表情, 以阻止或消除其不良行为的发生。
但是使用不当有时会将斥责误读为关注, 起到对不良行为的强化作用。
使用斥责的原则
1.具体指出所要斥责的行为及被斥责的理由,并 指出可供选择的良性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