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请销假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确保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消防队伍的战
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消防人员,包括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等。
第三条消防请销假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确保消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监督;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四)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二章请假规定
第四条消防人员因以下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因病请假;
(二)因公请假;
(三)因私请假;
(四)婚丧嫁娶;
(五)其他需要请假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请假人员应提前向所在消防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请假时间分为以下几种:
(一)病假: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按实际病情确定请假时间;
(二)事假: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在消防队(部门)领导批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三)公假:根据工作需要,由单位领导批准,请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其他请假:由所在消防队(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第七条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随时联系到本人。
第八条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返回工作岗位,应立即向所在消防
队(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假人员请假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并主动向所在消防队(部门)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销假规定
第十条消防人员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人员销假时,应向所在消防队(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请假申请;
(二)请假期间的工作总结;
(三)请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消防队(部门)领导对请假人员销假材料进行审核,对请假期间工作表
现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表现差的进行批评教育。
第四章请销假审批
第十三条消防请销假审批权限如下:
(一)消防队(部门)领导:审批本部门消防人员的请假申请;
(二)单位领导:审批消防人员的公假申请;
(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消防人员的请假登记、销假审核等工作。
第五章纪律与责任
第十四条消防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
(二)请假期间未按时报到或擅自改变请假时间的;
(三)请假期间不遵守请假规定,擅自从事与消防工作无关活动的;
(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消防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消防队(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消防人员的请销假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负有制止和纠正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修订。
【注】:以上内容为消防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