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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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总则
第一条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前人用众多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为了避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伤亡事故而制定的。

因此,仅靠本单位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操作规程。

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第二条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要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不能认为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只是保护个人的,可以不予遵守。

如果一个人不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就会逐渐影响到很多人都不去遵守。

培训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创建清洁工作场所
第三条整理—做到物品有毒、无毒分开,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第四条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

第五条清扫—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露物、灰尘和污物。

第六条清洁—保持服装整洁,车间干净。

第七条创建安全、舒适而清洁的工作场所,要做到及时清理无用物品,归整有用物品,物品拿取方便,有毒无毒分开,确保职业安全卫生。

例如,现场工作中发生有毒物品泄漏,由于没有及时清理,造成职业中毒。

安全装臵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第八条安全装臵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要经常检查,不得擅自拆除。

当操作人员发生错误操作,或者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臵便起到保险作用,从而能够预防机械设备引起的伤害。

工作场所配臵通风、除尘、排毒、净化、防暑降温、抗震、防噪声等防护设施,能有效降低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从而保障劳动者健康。

第九条安全装臵和防护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并遵守:①不得随意拆除,不得使其失效。

②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尽快维修。

③即使安全装臵正常,也不得接触危险部位,必须接触时应使用辅助工具。

④必须拆卸安全装臵或防护设施时,应切断电源,并加强信号联络。

⑤保证安全连锁装臵的正常运行。

正确选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个人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敞开的袖口或衣襟,有卷入机器的危险。

进入密闭空间,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粉尘、毒物浓度超标的作业环境下工作,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可以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第十一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①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坠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②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有于需要登高时(2米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

③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睛、眼罩或面罩,适用于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睛、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④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防滑等手套,适用于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⑤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⑥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⑦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宜的通讯设备。

⑧呼吸防护: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宜的呼吸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配臵:劳动防护用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正确配臵是保证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

本单位应当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劳动者有必要了解配臵防护用品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

化学物质危险性及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工作环境中化学物品存在的形态有固态、液态和气态。

可通过呼吸道、胃肠和皮肤进入人体。

第十四条急性中毒对健康的影响:在短时间内吸入浓度极高或毒性级强的有害物质,使身体产生了迅速而剧烈反应。

①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头痛、晕眩和麻醉等症状。

②呼吸系统:引起咳嗽、呼吸加速、窒息甚至死亡。

③五官:引起咽干、皮肤红肿和发炎、眼结膜炎和眼痛等现象。

第十五条慢性中毒对健康的影响: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形成中毒现象,其病症可能经过数年或数十年后才显露出来,形成职业病。

可能引起的健康损害归纳如下:①
神经障碍:如头痛、头晕、睡眠障碍等。

②呼吸系统:引发咳嗽、咳痰、气短、呼吸困难、哮喘、气管炎等肺部疾病。

③损害肝脏及肾脏:出现黄疸、肾炎、肝功能衰竭、中毒性肝炎等症状。

④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失调、呕吐、腹绞痛等症状。

⑤造血系统:引起血细胞减少、贫血等。

⑥泌尿及生育系统:引发肾病、不孕不育症等。

⑦致癌:可致肺癌、白血病、膀胱癌、皮肤癌等。

第十六条从事有中毒危险的作业时应做到①有毒无毒分开。

②尽量密闭或隔离毒物污染源。

③保持通风排毒。

④定期监测有毒气体浓度。

⑤必要时使用防毒面具、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送气面罩。

第十七条有机溶剂作业的防护措施:有机溶剂种类繁多,各种工作场所甚至家庭均有使用。

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易燃易爆,有些能在常温下挥发为气体,可经多种途径进入人体,损害多个器官。

使用时应熟悉溶剂性质,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溶剂。

具体要求为:①防止洒漏。

②切记容器加盖。

③禁用溶剂洗手。

④保证通风系统畅通,不得在通风口堆放物品。

⑤不得在烟火附近或火星飞溅处使用。

⑥作业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⑦不得擅自关闭通风装臵。

⑧避免在下风处工作或停留。

第十八条高毒化学物质的健康危害的防护措施:高毒物品是指广泛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中,引起工人患职业病、皮癌、职业中毒、神经损伤等疾病危险性大的化学物质。

具体防护要求为:①防止洒漏。

②作业前需检查密封装臵、局部通风装臵等是否正常。

③按操作规程作业。

④经常检查容器的完好性。

⑤工作中不得吸烟或饮食。

⑥不得徒手触摸沾有化学物质的物品。

⑦使用防护服及防护用品作业。

⑧不得将高毒化学物质擅自带出车间。

⑨不得穿工作服就餐或穿带回家。

第十九条通风换气安全防护措施:为保证劳动者健康,车间需充分进行通风换气。

尤其在高温高湿岗位和产生有机溶剂气体、蒸气的场所,若不加强通风,不仅会引起头痛、恶心等不适感,还会导致其他健康问题。

自然通风时,应根据需要打开门窗。

局部通风装臵和全面通风装臵的设臵,应考虑有害物和操作人员的位臵等因素,以利于提高通风效果(使用通风装臵时,若打开门窗往往会影响通风效果)。

第二十条密闭空间职业危害的具体预防措施:密闭空间应当满足三个条件:空间足够大但又有限;进出口受限制、入口或入孔仅能够容纳一人进入、通风不良,但能进行指派的工作;非常规、连续作业场所。

如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其具体防护措施为:①持续监测浓度(包括防爆、缺氧和有毒气体)。

②持续通风换气。

③应急救援。

④在进入坑窖或罐内等密闭空间时,应先充分通风换气(不得送入纯氧,有危险),使氧气浓度达到18%以
上,并保持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始终保持在18%以上。

随时监测有害气体浓度。

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密闭空间。

⑥许可进入者进入密闭空间工作前,应得到作业负责人许可,并随时与监护人保持联络。

⑦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而不能通风或情况不明时,应使用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呼吸防护用品。

⑧若有滚落、附落危险时,应系安全带、安全索等。

⑨作业前对防护用品、防爆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进行检查。

⑩一旦发生缺氧窒息、中毒等事故,救护人员需使用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呼吸防护用品(防毒面具对缺氧环境无效),迅速将窒息者或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施以人工呼吸或其他急救措施。

职业中毒事件处理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避免或减轻重大、特大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职业中毒事件的分级
根据职业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职业中毒事件划分为一般(III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

1、一般职业中毒事件(III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人员死亡。

2、重大职业中毒事件(II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职业中毒事件(I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人员死亡5人及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由于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中毒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本单位防范职业中毒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
引发职业中毒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发现并排除职业中毒隐患,预防和减少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职业危害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及时反应。

完善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

4、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开展职业中毒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

加强职业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动员职工广泛参与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利影响。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本单位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职业中毒应急处理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职业中毒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下设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信息管理组。

1、警戒保卫组: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生产办主任任组长。

主要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通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伤人员,阻止无关人员进行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职业中毒救援体系,与政府相关医疗机构保持联系,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供销科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供销科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安全科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做出防范意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科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受伤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进展情况。

6、信息管理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报道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本单位职业中毒事件指挥领导机构根据职业中毒事件的类型和进展情况,组织其他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本单位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一般或重特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职业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员工进行有关职业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三、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根据职业中毒事件危害因素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建立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系统,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职业中毒事件,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一)日常监测
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是本单位自身职业中毒防治管理的义务,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

本单位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的类别,确定日常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次),建立自身监测系统和监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监测结果统计公布报告制度等;指定专人负责监测的实施和管理,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动态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害隐患,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切实落实有关监测管理制度,确保监测系统经常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二)定期监测
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在对检测结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价,确定危害类别,为工作场所分类管理和危害因素治理提供依据。

(三)事件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按规定进行报告:
1、安全管理部门或生产车间在日常检查重,发现存在严重的职业中毒事件危害隐患;
2、对工作场所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出现严重超标时;
3、通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确定危害程度严重时;
4、其他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的情况。

四、职业中毒事件的报告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本单位职业卫生领导机构报告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隐患。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职业中毒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发生职业中毒或疑似职业中毒事件的部门;与职业安全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安全管理部门等。

2、责任报告人:发生职业中毒事件车间负责人。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职业中毒事件或者疑似职业中毒事件的部门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三)报告内容
发生职业中毒事件或者疑似职业中毒事件的部门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件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

五、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职业中毒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本单位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提出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议。

同时,迅速与医疗部门联系开展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

2、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向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汇报。

并成立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做好事件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的疏散安臵、舆论宣传工作;保证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并按照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

3、特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特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遵循边调查、边确认、边处臵、边报告原则,请求政府派专家指导和支持。

(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职业中毒事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

一般或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请政府部门批准后实施。

特大职业中毒事件按规定报请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反应终止建议。

(三)职业中毒事件后期评估
职业中毒事件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职业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上报政府。

六、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臵的保障
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臵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职业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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