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日本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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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报酬在任期中不得减额 最高法院院长薪酬同首相 最高法院法官同内阁大臣
任职限制 禁止担任议员和参加政治活动; 禁止担任最高法院许可之外的有报酬职务; 禁止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经营活动;
法官的弹劾
弹劾法院(7名国会议员组成) 法官起诉委员会(10名国会议员组成)
三、审级制度
四级三审制
控诉 上告 抗告 再审
具体包含三层意思: (1)此后四十年的众议院里,保守政党和革新政 党一直维持了1:0.5的席位比率,故五五年体制 也指由自民党一党长期独掌政权的状态。 “一党优位政党制”
(2)在这个体制下,保守、革新政党在内 政外交所有问题上都保持对立立场 (3)在社会政治经济政策上,执政党经常 地扮演建设者的角色,于是形成以自民党 为中心,政界、官界、财界、劳动界、产 业界、地方自治体参与的博弈、协调体系
现代日本政治
上海交通大学 翟新
参考书目
1、王新生:《现代日本政治》,经济日报出版社 1997年; 2、升味准之助:《日本政治史》第四册,商务印书 馆1997年; 3、蒋立峰等编:《日本政治概论》,东方出版社 1995年; 4、王振锁:《日本战后五十年》,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6年; 5、徐万胜:《日本政治与对外关系》,人民出版社 2006年。
3公务员的作用甚大二日本的内阁制度1内阁的产生和主要职权内阁是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内阁成员为总理大臣和各省厅的国务大臣总理大臣由国会议员依照国会决议产生总理大臣的候选人一般为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总理大臣任命后内阁成员一般由总理从国会议员中选任近年来非国会议员者被选任为内阁成员的现象有所增加内阁的主要职权1总揽行政权2执行法律处理对外事务编制及提出预算案制定行政法规决定大赦等3对天皇的国事行为予以建议和承认4解散众议院宣布大选5召开国会6提名最高法院院长人选任命各级法官7向国会提交国家决算等8向国会和国民报告国家财政状况总理大臣的主要职权1代表内阁2任免国务大臣3对起诉国务大臣的同意权4法律及政令的连署权5主持内阁会议6宣布紧急状态或调动自卫队但事后须由国会承认2内阁组织机构内阁官房文部科学省人事院厚生劳动省内阁法制局农林水产省内阁府经济产业省总务省国土交通省法务省环境省外务省防卫省财务省第四章现代日本的司法制度战后日本参照英美司法体系制定了司法制度日本国宪法规定
1、国会的一般情况 根据日本的宪法: 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 国会直接代表主权者即国民的意志,是所 有国家机关中最重要的 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 众议院(480议员),每四年改选一次 参议院(242议员),任期六年,三年改选一半
2、国会的主要职权
(1)制定和修改法律 (2)审议和通过国家预算、决算等议案 (3)审议和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4)提议修改宪法 (5)提名内阁总理大臣人选 (6)对法官提出罢免诉讼及审判权
第一章、现代日本政治的起点
一、对日占领和民主改革
1、对日占领 对日间接统治(对德直接统治) 占领当局的地位 对日占领的本质和目的
2、民主改革的主要内容
(1)解除武装和撤消军事机关 (2)废除思想警察制度 (3)教育文艺宗教新闻改革 (4)政治机构调整 (5)解散财阀 (6)农地改革 (7)审判战犯
பைடு நூலகம்共产5
1947年4月第二次大选结果:
社会143 自由131 民主126 共产4
由社会党组成联合内阁。社会党右派领袖片山哲任首相 史称中道政权 背景为美国占领当局不满自由党内阁的保守性,又反感共产 党和社会党左派的激进,故作此选择
革新政党内阁仅执政九个月总辞职 遂开始自由党的长期掌政局面 自由党对美国占领政策的全面配合 媾和后自由党分裂:吉田茂 自由党、 鸠山一郎 民主党
最高法院由1名院长和14名法官组成 法庭设两类:
1个大法庭(审理违宪案件、变更判例) 3个小法庭(审理下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判方式为合议制
大法庭以15名法官组成合议体(有效法定人数为9名) 小法庭以5名法官组成合议体(有效法定人数为3名)
大小法庭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终审判决
(2)下级法院
3、五五年体制的演化
冷战结束后,五五年体制趋于瓦解
(1)革新政党分裂和弱小化 (2)自民党也出现分裂,以至失去政权 (3)出现了新的保守党民主党 (4)民众期待形成类似美国两大保守政党轮流执 政的局面
三、现在日本主要的政党
1、自民党
国会第一大在野党 民意支持的第二大党 世界上执政经验最丰富的政党之一 两个特点:存在派阀 议员是党的主导力量
各级法院在审判程序和审理过程中是彼此独立的 在审级上具有上下级关系,上级法院的裁决对下 级法院具有约束力
(1)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是日本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在形式上 与国会、内阁保持相互制衡的关系
最高法院拥有广泛的司法权力:
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各类案件的终审法院,即 国家的最高审判机构; 具有违宪审查权:有权决定一切法律、命令、 规则以及处分是否符合宪法 全国司法机构的最高管理机构 提名下级法院法官
日本: 特定政党以在国会的多数席位为 背景而控制政权(执政党),国 会实际上也以该政党为中心运作 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分别选举,政府和国 会分别受政党控制和影响,国会由多 数党控制
3、1955年以前的政党政治演变
1874年,最早的政党爱国公党成立,反对征韩论 1881年,最早的全国性政党自由党成立 1882年,立宪改进党成立,主张立宪 1898年,宪政党成立,同年组成最早的政党内阁 20世纪20年代,政党内阁时代,但受元老、 军部、枢密院、贵族院制约甚大 20世纪30年代,军方对政党政治家频频暗杀,致政 党政治弱化 20世纪40年代,一般政党被禁止,政党政治终止 战前日本很长时期内,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社会党也有发 展,但处于非法地位
2、社会党
长期为第一革新政党。几分几合
70年代前,左派主导,主张日本进行和平 的社会主义革命 80年代后,放弃革命,趋于现实路线,为 争取执政党地位,关注社会经济福利问题 现有国会议员13名,党员10万余
第四章 现代日本的司法制度
战后日本参照英美司法体系制定了司法制度
日本国宪法规定: 一切司法属于最高法院及由法律规定设 置的下级法院。不得设置特别法院。行政 机关不得施行作为终审的判决 以此强调日本司法机构的统一性和独立性
一、法院
日本的法院分两大类:
最高法院 下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简易法院)
任职条件 最高法院法官:40岁以上;至少10名担任 过高等法院法官10年以上、或简易法院法 官或大学法学教授等20年以上
职务任命 最高法院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 其余法官经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
身份保障 法官除因身心故障经法院决定为不适于 执行职务者外,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 免; 法官的惩戒处分不得由行政机关行使; 对法官不能进行违反其本人意愿的免职、停职及调动等 处理
(一)高等法院 主要负责二审; 受理“|内乱罪”等的一审
一般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内乱罪案件需要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日本全国共设8个高等法院和6个高等法院分院
(二)地方法院 主要负责审判一审案件 一般由1名法官单独审判,比较重要的案件 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判 日本全国共设50个地方法院
自由党和民主党的同异
共同点:
反共、维护旧金山和约体制、 代表财界利益
不同点: 自由党:维护宪法、逐步发展军力、日美协调;
民主党:修改宪法、重整军备、自主外交
美国的立场:在宪法、军备问题上近民主党; 在外交、亲美感情上又倾向自由党
二、一九五五年体制
1、五五年体制的背景
(1)日本经济恢复到战前水平,社会处于 高速发展的前夜,需要强有力的政权和政 策的连续性
(1)代表内阁 (2)任免国务大臣 (3)对起诉国务大臣的同意权 (4)法律及政令的连署权 (5)主持内阁会议 (6)宣布紧急状态或调动自卫队,但事后须 由国会承认
2、内阁组织机构
内阁官房 人事院 内阁法制局 内阁府 总务省 法务省 外务省 财务省 文部科学省 厚生劳动省 农林水产省 经济产业省 国土交通省 环境省 防卫省
四、现代日本司法权独立的特征
(1)法官独立 行使职权不受立法和行政权干预。法官的身 份被保障。 (2)法院有制定规则权 宪法赋予法院制定包括诉讼、律师、法院内 部规则的权限。该权有立法的性质。 (3)法院拥有司法行政权
法院职员的任免、]配置、监督、物资的配分和使 用等均权在法院。
(4)法院预算独立 从司法省独立。和国会同样单独预算。 (5)和检查厅分离 和属于行政权的检查厅分离。
(2)革新政党尤其是社会党左右两派在五 五年实现了统一,并稳据众议院三分之二 席位,对保守政党形成了政治压力
2、五五年体制的含义
面对革新政党的挑战,执政党的民主党与自由党 于1955年11月合并成立自由民主党即自民党。此 后至20世纪90年代,自民党长期执政,并和革新 政党处于对峙的状态,即谓五五年体制
内阁的主要职权
(1)总揽行政权 (2)执行法律、处理对外事务、编制及提出预算案、制定 行政法规、决定大赦等 (3)对天皇的国事行为予以建议和承认 (4)解散众议院,宣布大选 (5)召开国会 (6)提名最高法院院长人选,任命各级法官 (7)向国会提交国家决算等 (8)向国会和国民报告国家财政状况
总理大臣的主要职权
日本战败后,经民主改革恢复政党政治 不仅保守政党,革新政党也获有合法地位
日本社会党(1945年11月) 革新党,建代表工农利益的政权 日本共产党(1945年12月) 革新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日本自由党(1945年11月) 保守党,清除军国主义和保存天皇制 日本进步党(1945年11月) 保守党,维护国体和消极反省战争问题 1946年4月,战后首次大选结果: 自由140 进步94 社会93 自由党为第一大党,组织战后首届政党内阁
(8)解除公职 (9)战争赔偿 (10)组织工会 (11)赋予妇女参政权 (12)制定新宪法
3、民主改革的评价
作用: 第一,从制度和体制上铲除了军国主义 的土壤 第二,废除了日本社会和政治体制中的 前近代性 局限性: 第一,天皇制等旧制度保留下来,易使 旧意识形态等复活
第二,因美国占领政策的变化,使保守 势力一直控制日本政治舞台 第三,因改革是外力推动的,使民主化 缺乏自律性,国民意识的变化滞后于制度 和社会状况的变化
6、日本立法的特点
(1)法案主要由内阁提出; (2)议案审议以委员会审议为主; (3)公务员的作用甚大
二、日本的内阁制度
1、内阁的产生和主要职权 内阁是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 内阁成员为总理大臣和各省厅的国务大臣 总理大臣由国会议员依照国会决议产生 总理大臣的候选人一般为众议院多数党领袖 总理大臣任命后,内阁成员一般由总理从国会议员中选任 近年来,非国会议员者被选任为内阁成员的现象有所增加
(三)家庭法院 家庭法院和地方法院并设 但受理的主要是审理家庭纠纷和少年问题 的案件
一般以调解为主 无权判决监禁以上的刑罚 审理原则上由1名法官进行
(四)简易法院 主要处理轻微的民事刑事案件 除特别规定以外,一般无权处以监禁以上 的刑罚 对盗窃罪有特别审判权 由1名法官进行审判
二、法官
作为司法权行使主体的法官,地位特殊
3、国会的类型和形式 类型: (1)通常国会。每年一次,会期150天,审议预算 案等。最为重要 (2)临时国会。处理紧急问题 (3)特别国会。大选后提名新总理人选 形式: (1)全体会议 (2)委员会会议
4、国会的立法活动及程序
5、两院的地位
众议院地位优先: (1)预算案优先审议; (2)被参议院否决的法案如以三分之二通过就可 成立; (3)预算案、条约等两院不一致时,众议院的决 议可以成为国会决议
(6)禁止设置特别法院
带有行政性质的军事法庭等已被禁止。
(7)具有对法律和命令的违宪审查权
第五章 现代日本的政党政治
一、自民党执政前的政党政治
1、 何谓政党政治
在宪法下通过选举确立多数党地位,以这个多 数党为中心展开政治运作的方式 现代民主制度一般以政党政治的方式展开
2、日美政党政治制度的不同点
(5)现代象征天皇制(约60年)
现代天皇的地位
现代天皇的权力 现代天皇皇位的继承 现代天皇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第三章、现代日本的议会内阁制度
议会内阁制,即内阁的存在依赖于议会信 任的制度 特征: 内阁根据议会的意思而形成; 阁僚一般有议员资格; 议会对内阁具有 不信任权; 内阁对议会具有解散权
一、日本的国会制度
第二章、现代日本的天皇制度
一、天皇制的演变
1、关于天皇 天皇中国人说 “王”、“大王”、“天皇” 2、天皇制的五个形态 天皇制,即以天皇为中心的国家体制
(1)神话虚拟天皇制(约1200年)
(2)古代中央集权天皇制(约500年) (3)武士领主统治天皇制(约700年)
(4)近代中央集权天皇制(约80年)
二、美国转变占领政策和对日媾和
1、美国转变对日政策 政策转换的背景
政策转换的内容: 经济上由削弱转向全面扶植,使其成为远东工厂 政治上由彻底民主化转向扶植保守势力,使其成为反 共防洪堤 军事上由非军事化转向鼓励日本重新武装
2、旧金山媾和问题
在战后处理上,盟国对德日政策的不同 美国的媾和政策变动
媾和条约对日本的作用: (1)日本重新恢复主权和独立 (2)美日形成共同防卫体制和特殊盟国关系 (3)日本受制于条约,影响了和一些国家发 展健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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