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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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以下简称“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3)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4)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护理部、环保科、保卫科、后勤保障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2 成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应急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主任
成员:护理部主任、环保科主任、保卫科主任、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应急小组负责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应急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后续处理等。
2.3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职责
(1)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制定相关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开展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培训,确保护理人员掌握相
关知识和技能;
(3)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置;
(4)保卫科:负责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现场的治安秩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后勤保障部:负责提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车辆等;
(6)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置。
三、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3.1 医疗废物分类
(1)感染性废物:包括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病理组织等;
(2)损伤性废物:包括针头、刀片、玻璃器皿等;
(3)病理性废物:包括人体组织、器官、尸体等;
(4)化学性废物:包括药物、消毒剂、试剂等;
(5)其他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等。
3.2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1)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配备专用收集容器,并做好标识;
(2)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定期对收集容器进行清洁、消毒;
(3)医疗废物暂存点应设专人管理,配备防鼠、防虫、防渗漏等设施;
(4)医疗废物运输人员穿戴防护用品,使用专用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5)运输过程中,确保医疗废物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3.3 医疗废物处置
(1)感染性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理;
(2)损伤性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消毒、毁形
处理;
(3)病理性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理;(4)化学性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5)其他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四、应急处理
4.1 事故报告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事故时,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应急
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现场处置
(1)隔离事故现场,疏散无关人员;
(2)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清洗;
(3)对受污染的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
4.3 后续处理
(1)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附则
5.1 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5.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