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诏安西潭光伏电站一期项目并入电网运行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诏安西潭光伏电站一期项目并入电网运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6.12
•【字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527号
•【施行日期】2017.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诏安西潭光伏电站一期
项目并入电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信函能源〔2017〕527号
漳州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诏安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网准入的请示》(漳经信能环〔2017〕18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诏安西潭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由诏安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20MW。
该项目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备案(闽发改备〔2016〕K00015号),接入系统方案经国网漳州供电公司评审(漳电函〔2017〕52号文),且经漳州市经信委现场核查,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综上,同意诏安西潭光伏电站一期项目并入省电网运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