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兰苑高层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现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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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兰苑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规范汀兰苑的装修管理,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和房屋结构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法规及湖北经济学院《汀兰苑装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一、范围和管理权限
1、凡在汀兰苑物业区域内施工的装修公司,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2、甲方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导致任何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验业主所委托的装修公司的资格(如: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及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甲方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等资料归档交由甲方保存。

2、要求装修公司按审批的图纸施工,负责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3、对装修公司存在的违规现象按有关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要求业主与装修公司应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5、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装修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装修住宅,应向甲方申报,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公司名称、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装修项目、范围、标
准、施工图等。

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乙方在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的同时,要出示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消防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的,要到小区管理处申报,审批后,方可施工。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打眼、打孔须使用专业打孔机,不得动用电锤等破坏力大的工具。

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对需要做好防水处理的部位,在装修过程中必须经过24小时以上的通水试验,无渗漏迹象后,方可铺砖。

5、乙方室内家电总用电容量不能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暗敷线路要套管,线径容量要大于用电负荷;拆除隔墙时要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位置;各种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要分开。

6、室内给排水管改造要申报,给水管须试压确保不漏水后,方能暗敷在墙内及地面下;排水管要试水,确认无渗漏后,方可封闭。

7、室内天然气管道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如需改动要向燃气公司申报,由其委派专业人员改装。

8、室内暖气管、片不得随意改变其指定位置,如需改动必须委派专业人员改装。

改装完成后,要对暖气管、片进行试压,确认无渗漏后,方可隐埋。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汀兰苑装修管理规定》。

如因违规装修造成损失的,乙方须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10、乙方要协助甲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11、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改变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防盗门、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等)及房屋原有功能。

(2)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开槽过深;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

(3)封闭阳台不规范,超出外立面加装厨房灶台;随意改动外门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体;出外墙安装防盗门、网;在天台、窗户上做遮阳蓬;私自打空调孔洞,排放冷凝水。

(4)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5)在窗外安装防盗网、晾衣架、超出阳台安装花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规范等。

(6)破坏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

(7)不按规定时间装修,造成噪音扰邻。

(8)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四、装修管理费用
1、为确保小区的装修管理秩序,规范装修管理行为,确保业主利益,装修公司要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2000元。

装修完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按有关规定退还。

2、为方便小区管理处对装修工作的巡查,装修公司开工时要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15元/户。

3、为加强对小区进出人员的管理,确保小区的安全,装修公司要给每个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元/人。

4、为了确保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

装修公司需承担装修期间的垃圾清运费,该费用按户型收取。

标准如下:A户型,300元/户;B户型,300元/户;顶楼复式,500元/户。

五、装修施工管理
1、每天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30-22:00
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22:00
注:2009年9月1日以前,施工企业根据小区业主入住的具体情况对装修时间可做适当调整。

9月1日以后,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施工。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证进场,在小区内要着装整齐,不得随地吐痰,高声喧哗,打闹等;禁止赌博、酗酒、斗殴等现象。

3、打墙、凿地、改动排水管等,施工队要向甲方申报,小区管理处将派人监督。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放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垃圾堆放点)。

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其它物品。

装修需要的水泥、沙、石必须袋装扎口后方可进入小区。

4、不得在公共部位搅拌水泥、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等,不得堵塞安全出口。

5、搬运装饰装修材料、家俱时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或修复。

6、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

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7、若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和赔偿。

8、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如在施工中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同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追究装修公司法律责任。

9、装修现场要注意防火,装修公司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0、装修公司在运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出小区时,须出具由物
业服务中心及业主签章开列的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

11、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关闭本入户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

未经许可不得作任何宣传性广告。

12、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

六、违约责任
凡未申报、未批准的装修及不遵守《湖北经济学院汀兰苑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行为都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违约收取相应违约金直至停工整改,违约标准详见(附件一)。

七、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装修公司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交回装修许可证和提出验收请求,由甲方与业主一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按规定退还装修押金。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章项目,甲方对装修公司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三个月后无问题退还装修押金。

3、对无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甲方则在装修验收单上签合格,告之装修公司在规定的时间退还其押金。

八、附注:
1、乙方必须详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所制定的《汀兰苑装修管理规定》。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违约金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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