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管理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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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为规范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制定本政策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名录库的统计调查单位,旨在通过有效的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二、管理职责
1.管理部门:负责名录库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2.统计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录入、维护和更新名录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审核人员: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监督人员:负责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管理制度
1.统计调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统计人员应定期对名录库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审核人员应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修正或拒绝录入。
4.监督人员应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5.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名录库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数据安全与保密
1.统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和保密规定,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2.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和保密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安全检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公开或使用名录库中的统计数据,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规处罚
1.对于不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不完整或泄露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取消统计资格等。
2.对于恶意篡改数据、泄露数据或利用数据从事违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本政策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2.本政策制度的解释权归管理部门所有。
3.如遇政策制度调整,管理部门将及时发布通知,并告知相关单位。
七、实施与监督
1.各级统计部门应严格执行本政策制度,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各级监督部门应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3.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通过以上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实现对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有效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统计调查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管理制度的执行,共同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