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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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0.16
•【字号】陕银保监复〔2020〕391号
•【施行日期】2020.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市高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陕银保监复〔2020〕391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西安市高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永保陕字〔2020〕18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陕西省西安市科技路甲字26号新海岸商务中心大厦4层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2825号绿地科创中心鸿海大厦A座10901室。

二、请你公司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陕西银保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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