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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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0.07.08
•【字号】苏卫传[2010]38号
•【施行日期】2010.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苏卫传〔2010〕3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近期,全省已进入高温时期,医疗服务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为确保高温期间的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现将卫生部《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10〕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要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温期间加强医疗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各二、三级医院要加强门急诊服务的管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门急诊工作,要从思想认识、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后勤保障和措施上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切不可掉以轻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工作尤其是门急诊工作、急救医疗中心(站)及其分站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门诊服务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质量。
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各二、三级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厅关于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实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
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对重、老、弱、残等特殊病员要提供全程陪同服务;认真做好导医服务工作,合理分流病人。
要充实技术力量,在当前高温期间尤其要加强排班,安排足够的技术骨干上门诊,保证门诊一线的技术力量和医务人员,满足患者需求。
要努力改善就医环境,在门急诊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防暑降温的物品、设施以及休息场所。
要进一步简化就诊手续,落实分层挂号、集中采血、集中发放检查报告等各项简化就诊手续的具体措施。
要提供良好的窗口服务,要实行弹性工作制,保证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在就诊高峰时排队人数不超过10人。
要进一步加强门诊管理,派专人巡视门诊服务工作情况,维持好门诊工作秩序,并根据需要及时调配人员、窗口、设备和设施,保证门诊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急救医疗工作,确保抢救成功率。
各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充实技术骨干,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应急能力,杜绝急诊不急的现象发生;要增添和配备必要的抢救、监护设备,改进急诊科(室)的抢救条件,提高抢救成功率。
各急救医疗中心(站)及其分站要高度重视院前急救医疗工作,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做到通讯灵敏、指挥有力、出车及时、抢救有效、减少伤亡。
四、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各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在当前高温季节门急诊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不可麻痹松懈。
五、保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工作积极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在要求广大医务人员战高温、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要切实关心战斗在门急诊一线的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的休息时间以及必
要的生活补助,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预防高温中暑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采取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强化自身防暑意识,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能力。
附件: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