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匹配率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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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匹配率计量标准
一、流动性匹配率
流动性匹配率衡量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合理配置长期稳定负债、高流动性或短期资产,避免过度依赖短期资金支持长期业务发展,提高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

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100%
二、加权资金来源
加权资金来源包括来自中央银行的资金、各项存款、同业存款、同业拆入、卖出回购(不含与中央银行的交易)、发行债券及发行同业存单等项目。

来自中央银行的资金包括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从中央银行融入的资金。

三、加权资金运用
加权资金运用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不含与中央银行的交易)、投资同业存
单、其他投资等项目。

其中,其他投资指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外的表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

7天以内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的折算率为0%。

流动性匹配率项目表
1卖出回购、买入返售均不含与中央银行的交易。

27天以内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的折算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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