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负责人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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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质量负责人专题培训
本专题培训内容是作为CCC认证质量负责人必需理解和掌握的通用要求。
2011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下发新文件《质量负责人考核办法》,《质量负责人考核办法》中规定审核员在审厂过程中要对质量负责人不定时,不限制方法对质量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不限制。
质量负责人要随时配合,若质量负责人对相关认证知识没有理解或掌握,审核员可以判定工厂在这次审厂中资源缺乏。
根据情况可以对工厂实施下次场验证或审厂不通过。
因此我佛山市顺德区赛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各工厂审厂顺利通过特编写此文件下发各工厂,请相关负责人务必掌握。
审厂条款掌握与理解
一、职责与责任
1.1质量负责人应必备以下职责
a.确保本文件在工厂得到其实施及保持;
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1.2认证联络人应必备以下职责
a)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b)证书有效性的跟踪结果;c)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1.3认证技术人应必备以下职责
a)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二、文件与记录
2.1相关文件和记录应致少保存24个月,证产品的档案,在证书到期后仍需保存12个月以上。
2.2具体文件和记录见附页
三、关键件的控制
a)关键件若获CCC认证或CQC认证的(祥见试验报告元件清单),在每次进货时在的网站上查询证书的有效性;若没有获CCC认证或CQC认证的关键件(见试验报告元件清单中随机测试)则工厂或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一次对该元件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注此条款也是对关键件的确认检验方法,检测项目见第三层文件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规程);
四、认证产品一致性
a. 一致性:我们生产出来产品的结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品名称、铭牌、包装箱、说明书和所用的元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名、证书号以及工厂名字、地址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描术的一致。
(注:以上变更任一项都要申请变更,等变更得到CQC批准后方可生产和加贴CCC标志)
b. 控制一致性:1.来料检验时要保证厂家送过来的产品能满足我厂整机认证的规定,并与试验报告上清单所描术的一致。
2.每班在生产前应先生产一台产品与试验报告进行核对,核对内容见上条款;
五、例行检验、确认检验
a.例行检验: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实施行100%全检.(注:若后续生产工序不会对之前的检验结果造成影响,例行检验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完成)检验项目一般有耐压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功率测试……
b.确认检验:在产品持续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由第三方进行的一项抽检或工厂送检。
检测项目见第三层文件产品确认检验规程)
六、检验试验的仪器设备
a.仪器检定:由工厂每年至少一次对仪器设备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或叫资质的机构的人员来厂校准。
(如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需增加检定频次);
b.运行检查:每班在使用检测设备之前对检测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方法:见第三层文件检测设备操作规程及云行检查规程
若检查不合格;首先应对仪器进行维修并重新检定合格,另外应对上次检查合格后检测的产品进行重新检验。
并做好运行检查记录;
七、不合格品控制
a.先标识隔离再返修或报废,返修合格后要复检,必须复检合格才能出厂;
b. 工厂应收集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厂检查、监督抽样检测、客户投诉等发现的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厂应保存相关的信息收集、原因分析、处置及防止再发生的措施等记录;
c. 工厂获知其认证产品存在认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八、标样/留样的管理
a.从检测所拿回来的样品要妥善保管,不能随便拆开。
若标样的封条破损、失效或标样损坏是由于不可避免原因造成(如运输原因等),工厂应及时将情况通知CQC产品认证二部,CQC产品认证二部根据情况委托实验室或分中心进行确认后重新封样,必要时可对标样重新检测。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若标样样品的封条破损、失效或样品损坏是由于工厂原因造成,工厂应及时抽取现场生产的产品送原实验室重新检测/确认后再封样,所发生费用由工厂承担。
相关人员开封使用标样样品后,应及时重新恢复、封存标样样品,填写《标样样品使用记录》。
九、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a.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b.获得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
获得认证的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证书和CCC标志。
c.证书、标志使用时要有记录,相关人员要签字。
常用问与答
C是什么认证?答:中国强制性认证 CQC是什么认证?答:中国自愿性认证 CQC代表什么?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为什么要做CCC认证?答: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3. 申请标志有几种方法?答:购买、印刷、模压,在广州标志管理中心购买,在北京标志管理中心申请印刷,模压(注:1.标志是购买的就不能印刷和模压在产品或铭牌上和纸箱上;2.若是印刷或模压就不能粘贴3C标志)
4. 什么产品不能贴3C标志?答1.不合格不贴,2.发生变更时不能加贴。
5.一致性怎么控制?答:见第四条款认证产品一致性
6. 认证证书、标志怎么管理?答:见第九条款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7.质量负责职责/认证联络人职责?答:见第一条款。
8. 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恢复)、撤销状态获取方式有哪些?答:见附件2。
9.怎么做来料检验?答:见第三层文件原材料检验规程。
10.做为认证联络人,怎么与CQC进行联络?答:见附件1 联络方式
11.模压标志有效期是一年,购买没有期限
......
认证证书的暂停
1.申请暂停:
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可接受的原因,由持证人(证书上的申请人)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为12个月,请至少在正常监督检查开始前一个月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提出申请暂停。
申请暂停的流程:
1)持证人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页,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
根据《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中内容的要求,填写完整相关的内容,提交盖申请人公章的《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表要盖申请人的公章,不能盖生产厂的公章。
申请人、生产厂的信息请核对要申请暂停证书的内容。
2)工厂请将盖申请人公章的《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快递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检查部。
特别注意:申请暂停请勿将证书的中英文原件提交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
2.生产厂拒绝对OEM/ODM 证书进行监督的:
生产厂拒绝对OEM/ODM 证书进行监督的,无须提交《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只需要在监督检查时向检查组长提交拒绝对OEM/ODM 证书进行监督的书面说明原件1份(书面说明要盖生产厂的公章)就可以了。
此种情况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为3个月。
3.认证证书的信息(如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获证产品型号或规格等)发生变更。
1)认证证书的信息(如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工厂搬迁原因被暂停证书的,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为12个月。
认证证书的信息(获证产品型号或规格等)发生变更的,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为3个月。
请在第一时间发传真或电话告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并同时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相关产品认证部提交变更申请。
2)认证产品所依据标准产生变化,如标准换版;如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或完成换版,暂停证书3个月。
4. 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证
1)国抽、省抽不合格,暂停不合格产品对应证书3个月
2)监督检查(含特殊检查)不通过,包括整改超期,暂停全部或部分证书3个月
3)监督抽样检测不通过,按监督抽样方案规定暂停相应证书3个月。
5.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认证机构安排的各种检查检测,如监督检查、监督抽样检测、市场抽样等,或未按规定要求送样的,暂停证书3个月。
6.因滥用证书或标志,如买卖、涂改、伪造证书,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型号规格与证书不一致;暂停证书3个月。
7.因未按收费通知单要求交纳认证、检查或检测费用,如超期、费用不足等暂停申请人全部证书12个月。
二.申请注销:
由持证人(证书上的申请人)申请注销的流程:
1)持证人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页,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
根据《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中内容的要求,填写完整相关的内容,提交盖申请人公章的《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表要盖申请人的公章,不能盖生产厂的公章。
申请人、生产厂的信息请核对要申请注销证书的内容。
2)同时,工厂应提供收费单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证明申请注销证书已交纳完年金。
3)工厂请将盖申请人公章的《暂停、注销认证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和证书的中英文原件一起快递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检查部。
特别注意:不受理超过暂停期限的注销申请,由于质量存在问题(如工厂检查不通过、抽样检测不合格、国、地抽不合格等)被暂停证书的,证书暂停后不受理持证人申请注销相应证书全部或部分型号规格。
三.认证证书的撤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撤销证书。
1)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认证委托人(持证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及重要材料/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导致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3)认证机构的跟踪检查结果证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存在严重缺陷的。
4)认证委托人(持证人)提供虚假样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的。
5)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相关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出现严重缺陷、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不合格或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的;
6)获证产品出现缺陷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视情况撤销相关证书
7)对由于1.5、1.6 条款被暂停认证证书后,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或仍不配合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8)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情节严重的;如采用弄虚作假、欺骗、贿赂等手段获取认证证书或证书有效性的;
9)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相关方存在直接影响认证结果有效性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10)其他应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如违反认证实施规则中的特殊要求等)
四.认证证书的恢复
工厂需要提供的恢复申请资料
1)持证人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页,进入“下载专区”,下载《认证证书恢复申请表》。
根据《认证证书恢复申请表》中内容的要求,填写完整相关的内容,提交盖申请人公章的恢复申请表原件2份(1份交北京产品处,1份分中心归档。
对应不同申请人、不同产品处的暂停证书要分别提交恢复申请表原件。
例如多个申请人的要分别提交恢复申请表原件,特别对应工厂界定编码0101,0105,0201的暂停证书要分别提交恢复申请表原件,恢复申请表要盖申请人的公章,不能盖生产厂的公章。
申请人、生产厂的信息请核对要恢复证书的内容)
2)暂停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整改资料复印件1份。
整改资料根据暂停原因的不同而略有区别,具体如下:
A)暂停原因: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
暂停原因:地方(省级以下部门)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并经认证机构确认。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国抽、省抽不合格报告复印件1份、抽样不合格通知书复印件1份、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1份。
针对抽样不合格条款的纠正措施,国抽、省抽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整改意见。
B)暂停原因:抽样检测不合格。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抽样不合格报告复印件1份,针对抽样不合格条款的纠正措施,抽样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整改意见。
C)暂停原因:工厂监督检查不通过、工厂检查有严重不符合项(如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
等)或工厂检查不符合项报告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报检查组验证并有效。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不符合报告、纠正措施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不符合报告、纠正措施相关资料请一一对应。
D)暂停原因:工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达检测机构的。
暂停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抽到抽样检测样品。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无。
E)暂停原因:逾期未交纳认证费用的。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交纳认证费用的单据复印件1份。
F)暂停原因:生产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检查。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无。
G)暂停原因:对于OEM/ODM 的情况,生产厂书面声明某持证人的产品已停止生产,致使该
持证人所持有的证书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监督的。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持证人提供有效的 ODM/OEM 协议复印件1份。
H)暂停原因: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视情节需要开展调查的。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纠正措施相关资料。
I)暂停原因:不接受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未事先通知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
暂停原因:生产厂不接受CQC 未事先通知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无。
J)暂停原因: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相关方不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依据CCC/CQC 认证实施规则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无。
K)暂停原因: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原因,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申请暂停认证证书的。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无。
认证证书恢复的注意事项
1)持证人须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内提出恢复申请。
未在暂停期限内申请恢复的,视为持证人自愿放弃恢复申请,将对相应的证书予以撤销。
持证人在暂停期限内提出恢复证书申请的,应在恢复申请截止日期以后的3 个月内完成并将证书恢复为有效状态,逾期将撤消相应证书。
例:企业收到暂停证书通知的签发日期为2009年2月1日,暂停期限为3个月。
则企业在2009年5月1日前未提交恢复申请或恢复申请因不符合要求未被受理,或者虽然提交了恢复和/或变更申请,但在2009年8月1日前证书未成为有效状态;则相应认证证书均会撤销。
2)暂停后恢复涉及变更情况的处理
A )持证人证书暂停后为恢复证书而需先进行变更申请的(如关键件变更等),则持证人先向产品认证部申请变更,得到CQC/18 流程0101.05《变更批准书》后,在证书暂停期限内申请恢复。
未在暂停期限内申请恢复的,则撤销相应证书。
B)如果只通过变更申请就可以消除暂停原因(如标准换版、工厂搬迁、证书信息变更等)的,以及由于持证人申请暂停、未按期交纳认证费用被暂停证书后需要变更的,持证人在证书暂停期限内直接向产品认证部申请变更,逾期将撤消相应证书;若持证人在暂停期限内提出变更证书申请的,应在恢复(变更)申请截止日期以后的3个月内完成并将证书恢复为有效状态,逾期将撤消相应证书。
变更证书生效之日起,原CQC/05 流程0101.08暂停认证证书通知》自动废止,并不再发放CQC/05 流程0105.04《恢复认证证书通知》。
C)除以上A)和B)情况外,持证人需向产品认证部提出新申请,原则上按新申请处理。
企业原有证书,在超过暂停期限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3)工厂请将1)盖申请人公章的恢复申请表原件2份。
2)暂停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整改资料复印件1份。
邮寄或快递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检查部。
附件1 联络方式
1.广州分中心联络方式
1.1)邮件到达、上寄,报告评价进度查询:
1.2)技术咨询传真:;邮箱推荐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1.3)交费查询:;传真:;邮箱
1.4)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1号中泰国际广场A塔22楼(或B塔34楼)检查部邮政编码:510620
收件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检查部收件人:荆美庆
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各产品认证部联系电话查询地址:
附件2:
关于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恢复)、撤销状态获取方式的通知
1、第一种获取方式: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产品认证登录”中进去,点击左侧的“证书处
理通知书”。
2、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以登录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在“信息查询”中输入“证书编号”即可了解到您产品认证证书
处于注销、暂停(恢复)、撤销某一状态。
3、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将收到中国质量认证证书以“挂号信”方式按“申请人地址”邮寄的“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恢复)、
撤销通知书”。
4、第四种获取方式: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以登录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在“查询专区”中输入“证
书编号”即可了解到您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注销、暂停(恢复)、撤销某一状态,。
5、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厂家,但因“申请人地址”不详等原因,部分“通知书”将被退回,这时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客户服务”的“退件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以上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电话:7。
审厂时审核员必看文件(工厂相关负责人必需要找到的文件)
1.质量负责人、认证联络人、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在质量手册中的任命书中
2.若找什么文件就对照程序文件目录找;
3.找规定、具体操作方法、工艺卡或制度请在第三层文件中找;
注(找文件时最有效的方法时按照目录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