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地方法规
公务员时政热点:必须对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零容忍”

公务员时政热点:必须对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零容忍”在人社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的相关情况。
邱小平公布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
(7月12日中国新闻网)按照暂行办法和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违法企业和个人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黑名单的公布,将对相关企业形成强大震慑力,这对农民工兄弟来说当然好消息。
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制度,直指农民工欠薪的深层弊端,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
人们常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零容忍”,而黑名单制度,就是“零容忍”的一种。
“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事实上,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历来十分重视。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就表明党和政府对此一以贯之,这对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筑牢制度的篱笆,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也可视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
但同时必须认识到,欠薪问题十分复杂。
从表面上看,这是劳资关系的问题,但从本质上看却是劳务市场不规范,用工制度不合理,劳动监督保障不利等众多因素造成的。
而建立黑名单制度,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能在很大程度上震慑不诚信企业和个人,必将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大为减少。
然而,现实中的用工之复杂、潜规则之流行、三角债和多头债之繁琐等,给劳动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正常监督和执法造成了很大影响。
公务员申论:2020年国考申论考试热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公务员申论:2020年国考申论考试热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一、背景:经济转型期,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向城市转移,农民工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金融危机压力下,农民工问题更为凸显,如何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种种侵犯农民权益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且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公正与和谐所以,无疑这也就成为国考申论命题的一个重点所在。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做出专门规定,并且提出了更高要求。
理解《决定》的基本精神,要求我们以更高的站位来对待农民工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决定》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逐步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要抓住工资和劳动保护等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加强政府引导、依法监管,增强企业以人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对维护农民工权利的作用。
加大清理工资拖欠工作力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引导和促进形成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
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
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劳动合同法切实贯彻实施。
第二,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
农民工与户籍人口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地位平等的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都应该依照同样的法律规范享受公共服务。
流入地要转变观念,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将农民工各项公共服务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地扩大农民工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之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先从政府项目做起

更多浙江公务员考试真题<<<点这里看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之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先从政府项目做起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作为浙江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浙江省考面试等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建议广大考生需注重关于时政热点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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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这或许意味着2016年春节前夕集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正式拉开帷幕。
虽然类似景象在过去多年中,一直在不断重复出现;虽然这纸通知并不意味着农民工讨薪难能够立刻得到缓解,但依旧值得嘉许,因为它多多少少能帮农民工要回一些工资。
说实话,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还是有些心酸。
农民工干活,管理方按时付薪,天经地义。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农民工拿回自己应有的报酬,却千难万难。
欠薪者,有私人作坊,有厂矿企业,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工程项目,甚至包括很多政府主导的项目。
虽然欠薪者情况不一,但不客气点说,各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责任的。
记得前段时间,我所服务的媒体机构同事,在帮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遭遇僵局无法突破,突然想到政府曾有文件规定,工程建设方必须在监管账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
于是,四处联系相关部门,希望能够动用这笔资金,遗憾的是,一番奔波下来,不说解决问题,连有没有这笔保证金的存在相关部门都遮遮掩掩、三缄其口。
所以,还是那句话,再严格的政策规定,倘若不能在现实中落地生根,那么与一张废纸没什么区别。
也就是说,国务院办公厅所发的意见,很好很强大,但如何让这项造福农民工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却更为重要。
毕竟,不能一边喊着高度重视,一边却麻木不仁。
除了个别恶意欠薪者,农民工遭遇的大多数欠薪,背后都有着比较复杂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工程层层转包,工程总承包方支付的工资被不断截留或挪用;有的是因为三角债等原因,资金链断裂;有的是因为工程质量有问题,费用结算出现争执,等等。
农民工工资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逐条全面解读

农民工工资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逐条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
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0年1月7日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
《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内容分析】本章核心是对立法宗旨和依据、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指导思想、工作要求、支付规范、政府部门责任、其他机关责任、投诉受理进行规范。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条例》的立法宗旨。
从立法目的来说,我国的工资立法目前主要还是劳动部颁行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部门规章),各省市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实行了《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我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上述立法在内容上均未对农民工群体做出特别规定,而以往官方都是以政府文件的方式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这次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上升到法规层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也是对历年农民工工资政策文件的汇总和集成。
《条例》开宗明义说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
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农民工过于弱势,如果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
因此,侧重保护农民工付出劳动的工资报酬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新法规发布:保护农民工权益(农民工工资保护的法律法规)

新法规发布:保护农民工权益1. 近日,国家发布新的法规,旨在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加公平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这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对农民工问题越发重视,也将有助于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
2. 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工资拖欠、工作条件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
因此,新法规的发布无疑是给予他们更多保护和支持的重要举措。
3. 根据新法规,雇主无权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旦被查实,将面临严厉惩罚。
这一规定将有效减少农民工因工资问题而面临的困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 除了工资保障外,新法规还规定雇主必须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5. 另外,新法规还强调雇主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住宿条件,禁止存在安全隐患和恶劣的生活环境。
这将有效改善农民工的生活质量,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6. 除了对雇主的要求外,新法规也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法规的落实和执行。
7. 与此同时,新法规还规定建立农民工维权委员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维权意识。
8. 总体而言,新法规的发布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树立了更加明确的法律界限,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这不仅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有助于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9. 然而,法规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和执行的责任,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让农民工真正受益。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初心和使命。
10. 最后,我们期待着新法规的实施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效,让广大农民工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权益,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做好加法,就是要提升农民工的收入。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从事的是低技术的体力劳动,向其他高附加值行业突破阻力比较大,以至于收入排在垫底的位置。
而且,有部分企业还拖欠他们本就少得可怜的工资,迫使他们采用自残的方式引起社会的注意,才能要到工资,这不利于国家治理和扩大消费需求,也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所以,政府理应做好加法,提升农民工收入。
做好减法,就是要减少对农民工的歧视。
歧视是社会分裂和仇恨的毒瘤,歧视农民工会导致社会的分裂和仇恨。
所以,理应增强宣传舆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做好乘法,就是要提升农民工的技能素质。
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对提升其就业的层次和社会地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要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层次和社会地位,就必须增强对农民工的培训,以切实提升农民工素质。
所以,政府应大幅度增加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同时丰富培训内容,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非技能综合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水平和融入现代文明的水平。
做好除法,就是要除掉防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继续发展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障碍。
户籍制度不但使农民工的孩子无法接受高质量教育,还使他们无法享受社会保障。
俗话说:“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所以,理应改革户籍制度,破除防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藩篱,以使他们能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的迁徙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而已。
”农民工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保障农民工权益是得民心、顺民意、遂民愿的大事。
我们必须抓住治本之策做好加减乘除法以保障农民工权益,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欠薪治理还需多管齐下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欠薪治理还需多管齐下为进一步关心考生提升申论答题水平,我特殊推举申论热点解读“欠薪治理还需多管齐下”盼望考生阅读本文,对申论热点的把握有肯定的关心。
【背景链接】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供应了坚实法治保障。
【综合分析】欠薪是指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客观地说,这些年来,有关部门始终在关注和治理农夫工欠薪乱象: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的看法》,明确了一系列治理措施;2022年9月,人社部出台《拖欠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方法》;2022年,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拒不支付劳动者酬劳”被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农夫工的权益更有保障了。
数字胜于雄辩,2022年农夫工欠薪率是4%,2022年是0.6%左右。
2022年,各地查处欠薪违法案件数、涉及劳动者人数和金额,分别比2022年下降33.1%、50.8%和50.4%。
2022年的目标,则是实现基本无拖欠。
不过,面上的“形势大好”,并不能遮挡点上的“沉疴难治”。
【相关问题】一、欠薪侵害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与权力。
按劳取酬是法律给予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
但是一些经营者从克扣工资进展到恶意拖欠,将农夫工的血汗钱收入自己的腰包,付出劳动却得不到酬劳,严峻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酬劳权。
二、欠薪影响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一旦消失拖欠工资,那些依靠工资为生的工人便没有了经济来源,他们背后上有需要赡养的父母,下有需要抚养的子女,连生存都成为逆境。
三、欠薪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许多地方始终在着手欠薪治理工作,但拖欠工资的现象并未削减,欠薪问题严峻程度进一步加重。
大批农夫工落入追薪无门的逆境,迫使部分民工四处上访告状,严峻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大局稳定。
【相关对策】一、全面排查,确保欠薪清零。
对辖区内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农夫工工资支付状况进行全面清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08公考申论热点(42)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对策

08公考申论热点(42)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对策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第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
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第三,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起到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第四,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二、加强农民工招用合同管理第一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
第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第三,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劳动劳动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解决农民工医保问题的力度一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二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2020高考政治最新时政速递课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共1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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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
1.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主义制 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主人翁地位;有 利于维护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充分调动 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 义与和谐稳定。
热点解读
2.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解决好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 定的大事。
热点解读
5.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求我们坚持群众观 点和群众路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 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 时足额获得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创新演练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 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 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 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这是基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侵犯了农民工( ) A.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 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 C.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D.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③能够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④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创新演练
3.1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 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 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 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的知识,分析治理拖欠农 民工工资问题的依据。
法律知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

法律知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一、概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和法律制度。
目的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下面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进行详细解释。
二、国家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者保护的基本法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获取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在内。
2. 《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而制定的具体法规。
该条例于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共分为七章,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其中,第二章对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严禁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四章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和管理制度等。
3.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办法》是国务院颁布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责和检查程序,对于发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处理和惩处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监管体系。
三、地方政府法规除了国家法律之外,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法规。
例如,在一些省市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规定和细化。
这些地方性法规和办法是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对于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和保障作用重大。
四、相关规范和制度除了法律法规之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还涉及一系列相关规范和制度。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民工社会保障.doc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民工社会保障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新的世纪,一个又一个躁动的身影,告别“H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义无反顾地闯进陌生的城镇,汇聚成让人叹为观止的农民丁大军。
他们建设城市,创造财富,提供税收,己成为我们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们的生存状况:“我们流浪,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又一个世纪。
我们见证这个城市日新月异,但这万家灯火却离我们很远。
”这是农民工酸楚的心声,他们的社会保障已成为我们必须严肃血对的当务之急。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滞后。
虽然《劳动法》实施后,进入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原则上也同样适用该法,应当参加法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但实际上,因为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全国性专门法规,更多农民工游离于制度之外。
二是农民工社会保险建设滞后。
日前社保覆盖血仍然比较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截至2009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丁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只有24%、19%、12%左右。
此外,农民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缺失也不容忽视。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滞后的原因一是农民丁就业状态不稳定导致参保困难。
在城镇就业的大多数农民工没有稳定工,频繁流动。
这一方血使经办的工作最倍增:另一方面,在农民工社保关系不便转移的情况下,增加了管理难度。
此外,高流动性还导致单位和木人都缺乏参保积极性,也给劳动保障部门缴费基数核定及监察执法等工作带來困难。
二是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各有顾虑。
农民工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信任,对自己以后能否享受养老待遇心存疑虑和担心。
用人单位主观上也不愿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担心会因此影响本企业的市场竟争力和经济效益。
一些地方政府对推进农民工参保也有顾虑,主要担心缴费会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从而影响本地的经济发展和为官一任的政绩。
三是社保制度门槛髙、转移难,导致农民工权益难以保障。
2016四川公务员笔试申论热点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6四川公务员笔试申论热点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是测查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特定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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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直击】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深度解读】目前,我国约有2亿多的进城打工农民。
长期以来,他们被贴上尴尬的“农民工”身份标签,在为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被歧视、被轻视的现象也由来已久,欠薪,只是这一庞大群体在社会转型中遭遇种种不公的一个缩影。
依靠劳动取得合法收入是公民的基本权益。
不可否认,打工农民规模庞大且分散,从事的职业也千差万别,对其利益的维护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
尽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以下三点:一是农民工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流动性大且合同意识较弱,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与建筑企业没有明确的直接劳动关系,再加上建筑行业“干完工程结工资”的潜规则,一旦开发企业出现资金危机,很容易带来拖欠。
二是法规制度上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惩治乏力,再加上农民工群体本身的弱势,促使一些开发商和建筑企业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三是政策规定的落实不够,政府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甚至“不作为”现象,让农民工维权投诉无门。
【对策措施】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和部门的联动力,是解决“讨薪难”的重要途径。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除了要及时解决劳动者的讨薪维权诉求外,还应对容易发生欠薪问题的领域进行重点监管。
公务员申论三农话题热点

公务员申论三农话题热点一、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农民工工作2014年12日1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决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我国就业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出现不少新情况。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
对此,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就业,这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
一要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
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稳定农民工就业。
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带动农民工转移就业。
二要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
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增加农民工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式,注重提高实用技能和就业能力。
三要扶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门槛,搞好金融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规定的给予财政贴息。
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
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企业关闭破产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要严肃查处。
五要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抓紧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加强返乡农民工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及子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等公共服务。
六要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
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依法解决土地纠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全文)

文档名称: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发布日期:[填写最新发布日期]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证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等。
第三条农民工是指在非农业户口登记下的从事城市非农业劳动的人员。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权益,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工资,不得拒绝签订、修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行业和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者少发工资。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和管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等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信息记录真实可靠。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个计算期内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提供工资清单,并在签发工资前告知农民工工资扣除和变动情况,确保工资的合法合理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于单位内部、互联网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现金支付、转账支付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选择适宜的支付方式,并确保支付到农民工指定的账户。
第十三条当用人单位存在无法支付工资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农民工告知原因,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支付计划,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农民工行使请求工资、申请仲裁等合法权利,不得采取任何打击报复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欠薪并处以罚款;(二)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政策

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政策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提高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这一政策不仅提
高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而且涵盖了一系列与工资有关的其他方面。
首先,此政策明确规定,明确规定各国和直辖市安置各集体企业
及标准化市场,保障职工享有相当的工资待遇。
其次,农民工的职业
性和职业安全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目前,为了保障农民工安全,政府
规定各集体企业实施安全管理机制,以确保劳动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此外,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这将有助于改善农
民工家庭的生活水平。
因此,国家制定了全国性的社会保险制度,要
求各集体企业和市场都要负担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确保农民工的
基本保险待遇。
最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支持农民工,使他们能够获得稳
定的收入。
例如采取建立市场机制,支持农民工实行自主就业,以及
帮助他们转移到城市等措施。
总而言之,中国大力推行提价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这些政策不仅
提高农民工的工资,而且还对他们的社会保险、职业性、职业安全等
方面做出了很多积极的改变,给农民工带来更多福利和保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考试答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考试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24号《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权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督能力,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冲突的调查和调解,预防和化解冲突,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必须由市场主体承担责任,依法进行监督,社会协调监督。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农民工就业实名制,与被聘用的农民工依法达成书面协议或者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的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监督检查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相关的调查和处罚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拖欠。
依照他们的职责和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和其他相关行业监督和处理情况下引起的工资拖欠农民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附属公司和项目支付欠款。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其职责,审核资金的来源和筹集资金的方式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组织依法对拖欠工资、失信农民工的共同处罚对象进行约束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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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带大家来学习一下,以题目的形式来体现备考方向。
一、政策例1、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起施行。
A 2020年5月1日B 2020年4月1日C 2020年1月1日D 2020年3月1日【答案】A。
解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二、爱国例2、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面向全体人民、聚焦青少年。
其中,要发挥()的主要渠道作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A 课堂教学B 校园建设C 思想建设D 校风建设【答案】A。
解析: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
要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在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中,在普通高校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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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地方法规
9月28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
会上,
省法制办主任郑仲对《规定》的内容作了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沙德宪出
席并讲话。
据了解,《规定》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陕西省首部明确提出维护农民工
工资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
这部地方性法规覆盖全省所有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包括加
工制造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矿山、个体经济组织等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招用农民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负有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用人单位,标志着
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从此建立。
根据新规,陕西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勤
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自招用之日起10日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情况,陕西省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直接责任,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预算款中的工资部分单独列入账户管理,保障农民
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同时,《规定》中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
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沙德宪要求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规定》,
多形式、多渠道地向有关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
依法用工和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自觉意识,提高农民工学法、懂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在
落实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要在建设领域大力推广“工资与工程款分
账核算,专项支付”和“通过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制度。
对守法企业、连续监控信
誉度高的企业,要逐步采取灵活的制度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对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努力保证争议案件的及时办结,使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