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分院管理办法
分院建设管理制度
分院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分院建设管理工作,维护分院建设秩序,确保分院建设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分院建设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分院建设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促进分院建设的有序发展。
第四条分院建设管理应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分院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分院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分院建设管理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分院建设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分院建设管理制度的认识,不断加强分院建设管理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
第七条分院建设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研究和探索,推动分院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进步。
第八条分院建设管理应规范收费管理,确保分院建设管理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九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分院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十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分院建设管理工作的决策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健全领导责任制度,明确分院建设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人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第十二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防止分院建设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规划建设第十三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制定分院建设规划,明确分院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
第十四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分院建设用地的管理,制定合理用地方案,确保分院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分院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建立科学的项目筛选和评估机制,确保分院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十六条分院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分院建设施工的监管,确保分院建设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可控。
设计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
设计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进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肯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订立制度吗?下面是我细心为大家整理的设计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章原则篇一第一条:坚持以各尽所能、按劳调配;效率优先、兼顾公正;激励和管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和支配原则。
第三条:坚持符合公司专业特色和经营管理特点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可持续进展原则,订立的方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进展规划服务。
基本工资篇二凡经考核合格聘任上岗的管理、设计、操作人员执行见习期、适用期以及仍在工作岗位等待上岗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340元/人月。
凡离开工作岗位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170元/人月。
章总则篇三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调配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依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奉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订立本方案。
设计院管理制度篇四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充足的与不安全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不安全化学品必需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重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不安全化学品仓管部门依据物品的不安全性,为保管员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器具。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建筑设计院作为一种专业的设计机构,为社会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为了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建筑设计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组织结构1. 设计院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设计师组成,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设计院的运营和发展。
2. 设计师根据专长分为不同的部门,如建筑设计部、结构设计部、设备设计部等。
3. 每个部门设立一个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工作流程1. 客户需求确认:接受客户委托后,由总经理分派项目,并与客户确认项目需求和设计目标。
2. 制定设计方案: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设计师进行方案设计,并进行评审和修改,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客户需求和相关法规。
3. 编制施工图纸:通过设计方案,由设计师编制相关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可施工性。
4. 施工图审核:设计院内部进行施工图的审核,确保施工图的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投标和中标: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项目投标,并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
如果中标,设计院签订合同并开始实施项目。
6. 设计过程管理:每个项目由设计师负责管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和相关问题的解决等。
7. 设计成果归档: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文件和资料需要进行归档,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理和分类。
三、业务发展1. 客户关系管理:设计院需要建立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并及时对客户的反馈进行处理。
2. 提高设计水平:设计院应该鼓励设计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
3.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4. 市场营销推广:设计院需要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四、质量管理1.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计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2. 设计质量检查:设计院定期进行设计质量检查,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等。
2023年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建筑设计院是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机构,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企业单位。
为了规范管理和提高效能,制定一套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成为必要。
以下是2023年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1. 设计院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院的经营管理工作,下设设计、审图、财务、人事等部门。
2. 设计院可以设立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管理。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1. 总经理:负责全院经营管理工作,制定院内管理政策和规划,负责重大决策。
2. 设计部门:负责建筑设计技术及工作流程的研究和制定,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3. 审图部门:负责建筑设计方案的审图和审查,确保设计合规性和安全性。
4. 财务部门:负责设计院的财务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
5. 人事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考核1. 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和设计项目的进展。
2. 岗位职责明确,绩效考核要公平公正,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警告。
3. 制定目标和任务,并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薪和奖惩的依据。
四、项目管理1. 设计院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计划、资源调配、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
2.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建立项目团队、制定项目计划、组织设计工作、监督项目进展等。
3. 设计院建立项目管理审核机制,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五、质量管理1. 设计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文件的编制。
2. 设计院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3. 设计院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设计过程和设计成果进行抽查和评估,以确保设计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管理1. 设计院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岗位安全。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建筑设计院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行业的标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院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本院”)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评估等业务,以服务社会、推动行业发展为己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三条本院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管理理念,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本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本院设立院长负责制,院长对本院进行全面管理,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本院设立以下部门:1. 设计部:负责建筑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技术部:负责本院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本院的市场调研、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院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本院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6. 行政部:负责本院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六条本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每个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设计团队,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
三、项目管理第七条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负总责。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院管理制度,确保设计质量。
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本院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注重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
四、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本院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本院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设计院分院运营管理方案
设计院分院运营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设计行业的快速发展,设计院的规模和业务范围逐渐扩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设计院决定设立分院。
分院的设立可以更好地分担总院的运营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然而,分院的运营管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设计院分院的运营管理提出一套方案,旨在提高分院的整体运营效果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2.1 组织架构设计院分院的组织架构应该清晰合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划分。
以下是一个推荐的组织架构示例:•分院院长–行政支持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业务部门•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门•客户关系部•市场推广部2.2 职责划分在组织架构的基础上,需要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具体职责划分,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以下是一个职责划分的建议:•分院院长–负责分院整体运营管理,制定分院发展战略和目标,协调各部门工作。
•行政支持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
–行政管理部:负责分院行政事务管理,包括设备采购、办公场所管理等。
•业务部门–设计部:负责各类设计项目的执行,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创新,提供设计工具和技术指导。
•市场部门–客户关系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需求得到满足。
–市场推广部:负责分院的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提高分院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三、分院运营管理流程优化为了提高分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可以对运营管理流程进行优化。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优化措施:3.1 流程规范化制定标准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包括项目管理、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
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2 绩效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
通过绩效评估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
3.3 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包括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
内部沟通要注重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外部沟通要加强与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调。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概述建筑设计院是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机构,为了规范院内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院长负责院内整体工作的领导与决策,并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管理和指导。
2.部门分为设计部、技术部、财务部、行政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3.各部门设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业务推进。
三、工作职责1.院长负责制定院内工作计划、决策重要事务,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设计部负责接受委托的设计任务,进行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4.技术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对设计过程进行质量把关。
5.财务部负责院内的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和经济决策。
6.行政部负责院内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包括人事、物资、办公设施等。
四、绩效考核1.根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和绩效水平。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人员的晋升、奖惩和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绩效考核结果以定期考核汇报的形式向院长汇报,形成考核报告。
五、沟通协调1.院内各部门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2.重大事务或决策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方参谋的决策结果。
六、工作纪律1.全体员工应按时上班,并保持工作状态的良好。
2.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和取舍工作任务。
3.员工应保守院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散布和泄露。
4.员工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尊重、支持与帮助。
七、安全保密1.员工应时刻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外泄和私自复制。
3.员工离职后,应如实交接工作和相关资料,不得擅自带走或外传。
八、违纪处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违纪轻重予以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设计院管理制度及流程表
设计院管理制度及流程表一、总则1.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1.2 设计院的管理目标是实现优质高效的设计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1.3 设计院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1.4 设计院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管理机构2.1 设计院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工作。
2.2 设计院设立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2.3 设计院设立设计部、市场部、工程部等专业部门,负责具体的设计、市场推广和工程管理工作。
2.4 设计院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员工招聘等事务。
三、管理制度3.1 设计院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定期评估和调整。
3.2 设计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奖惩分明。
3.3 设计院实行薪酬激励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薪资和福利。
3.4 设计院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3.5 设计院建立员工奖励制度,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管理流程4.1 设计院项目管理流程4.1.1 项目接收:设计院接受客户委托的项目,确认项目需求和要求。
4.1.2 项目分配:设计院根据项目特点和员工技能进行项目分配。
4.1.3 项目执行:设计师按照客户要求和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4.1.4 项目复核:设计师完成设计后由领导进行项目复核,确认符合要求。
4.1.5 项目交付:设计成果提交给客户,确保客户满意。
4.2 设计院财务管理流程4.2.1 预算编制:财务部门根据设计院的运营需求编制年度预算。
4.2.2 资金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设计院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2.3 成本控制:财务部门负责设计院成本控制工作,提高效益。
4.2.4 结算管理:财务部门对设计院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结算和分析。
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所,包括总部设计所和各分支设计所。
第三条设计所的目标是按照客户需求完成高质量的建筑设计,确保设计效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设计所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
第二章设计所的组织结构第五条设计所由所长(总部设计所由总所长)负责整个设计所的工作,下设副所长、设计师、助理工程师等职称。
第六条设计所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小组,由设计师和助理工程师组成。
第七条设计所秘书处是所务部门,负责设计所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设计所的工作流程第八条设计所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获取、项目策划、设计方案编制、方案审核、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环节。
第九条设计所的项目获取主要通过与业主的合作、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十条设计所在项目策划阶段应明确项目目标、技术要求和工作计划,并编制项目策划报告。
第十一条设计所在设计方案编制阶段应根据项目要求进行方案创作,确保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设计所的方案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小组由设计所的优秀设计师组成。
第十三条设计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确保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设计所的图纸审查应由专门的图审小组负责,图审小组由设计所和业主的代表组成。
第十五条设计所应定期组织设计交底会,确保设计师对设计内容的准确理解,确保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可实施性。
第十六条设计所在设计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应及时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设计应经过相关方面的审核。
第四章设计所的管理要求第十七条设计所应定期进行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设计师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设计所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所内部信息的共享和安全。
第十九条设计所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提高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
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的管理,规范设计师的行为,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设计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设计服务。
第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设计院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特点,组织专业设计师进行项目设计。
设计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设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重新进行审查和审核,并告知客户。
第七条设计院应当保守客户秘密,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第九条设计院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要求。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沟通机制,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和激励,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设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信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估,鼓励优秀员工。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设计质量和客户利益的保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设计院管理制度 (2)
设计院管理制度1. 引言设计院是一个专注于设计和创新的机构,为了保证设计团队的高效运作和良好的管理,制定一套设计院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设计院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2. 组织架构设计院的组织架构应该清晰明确,确保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工作。
以下是一个示范的设计院组织架构:- 总经理- 设计部门- 设计主管- 设计师- 项目部门- 项目经理- 项目助理- 质量控制部门- 质量主管- 质量检查员3. 职责分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设计院应该合理分配职责。
以下是示范的职责分工:•总经理:–负责整体设计院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审批重要决策•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部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指导设计师进行设计工作•设计师:–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创新设计和构思–配合客户需求进行设计修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协调各部门资源,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助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做好项目进展的记录和汇报•质量主管:–负责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分配–进行设计作品的质量评估•质量检查员:–负责对设计作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符合要求4. 项目管理设计院在接受项目时,需要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流程,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项目管理流程:4.1 项目评估在接到项目需求之后,项目经理应该进行项目评估,包括资源评估、风险评估和预算评估等。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4.2 项目执行根据项目计划,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资源,分配任务并监督工作进展。
项目助理应及时记录和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3 项目验收在项目完成后,质量主管和质量检查员应对设计作品进行质量评估,并与客户进行验收。
根据验收结果进行修改和改进,确保设计作品符合客户需求并达到高质量标准。
5. 质量控制为了确保设计作品的质量,设计院应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
设计院管理制度 (3)
设计院管理制度1. 引言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的设计机构,在设计项目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制度,以保证设计工作的高效、规范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设计院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2. 组织架构设计院的组织架构应当清晰明确,以便于任务分工、协作和决策。
一般来说,设计院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部门或岗位:2.1.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包括战略规划、人员招聘和培训、财务管理等。
2.2. 项目部项目部是设计院的核心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和管理设计项目的执行。
项目部应有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项目团队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
2.3. 技术部技术部负责设计院的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创新等。
2.4. 市场部市场部负责设计院的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市场调研、项目招标、客户关系管理等。
2.5. 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设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包括质量检查、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
2.6. 行政部行政部负责设计院的行政事务管理,包括人事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
3. 工作流程设计院的工作流程应当规范、高效,以确保设计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要求。
通常的设计项目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3.1. 客户需求分析在启动设计项目之前,设计院应当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和需求分析,确保对项目要求有清晰的理解。
3.2. 制定设计方案根据客户需求,设计院应当组织设计团队制定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设计理念、设计目标和设计方向等。
3.3. 设计方案评审设计方案完成后,设计院应当组织评审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和客户代表参与评审,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4. 设计实施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设计院应当组织设计团队按照方案开始设计工作,包括绘图、制作模型等。
3.5. 设计审核设计完成后,设计院应当组织审核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设计院管理制度 (3)
设计院管理制度一、引言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机构,旨在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并管理设计项目。
为了保证设计院的高效运营和良好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
二、组织结构1. 总体架构设计院采用扁平化组织架构,由院长领导,下设多个部门和项目组。
2. 部门设置设计院分为以下几个部门:•技术部:负责研发和创新技术•项目部: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和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账务报告•市场部:负责营销和业务拓展•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绩效评估和员工培训3. 项目组织每个项目由一个项目组负责,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设计师: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实施•市场人员:负责与客户沟通和业务拓展三、管理流程1. 项目管理流程1.客户需求确认:接收客户需求,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和确认。
2.项目规划: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里程碑和资源需求。
3.设计与开发:根据项目计划进行设计和开发工作。
4.测试与优化:对设计成果进行测试和优化,确保质量达到要求。
5.上线与交付:将项目交付给客户,并进行上线操作。
6.后期维护:对项目进行后期维护和技术支持。
2. 财务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根据项目需求和成本预估编制财务预算。
2.资金使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资金支出。
3.成本控制:对项目成本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不超出预算。
4.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管理层汇报财务状况。
3. 人力资源管理流程1.招聘流程:根据需求编制招聘计划,进行招聘、面试和录用。
2.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
3.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
4.福利待遇:制定合理的福利政策,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四、考核制度1.项目考核:每个项目组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客户评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影响项目组的绩效评估和奖励。
2.员工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绩效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影响薪酬和晋升机会。
设计院设计分包管理办法
设计院设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院的设计分包管理,提高设计分包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设计过程中的合作与沟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院设计分包管理办法是设计院内部的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分包的组织、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设计分包是指设计院将设计项目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委托给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行为。
第四条设计分包的目的是提高项目管理的灵活性和专业性,并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设计效率和降低成本。
第五条设计分包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设计权益的合理分配。
第六条设计分包应遵循适度分包,协作配合的原则。
设计院应保留核心技术和主要设计内容,确保设计成果的一致性和标准化。
第二章设计分包的流程第七条设计分包工作应当按照项目计划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
第八条设计分包应经设计院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并与分包单位签订设计分包合同。
第九条设计分包合同应明确项目的委托工作范围、时间安排、质量要求、费用及结算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设计分包过程中,设计院应派出专门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派出合适的设计师和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设计过程中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二条设计分包工作完成后,应由设计院和分包单位共同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设计院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第三章设计分包的管理要求第十三条设计分包工作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跟踪协调和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设计院和分包单位应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传递项目的变更和调整信息,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设计分包过程中,设计院应定期组织交流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成功案例,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协作和提高。
第十六条设计分包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保密性,禁止向外界透露设计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
第十七条设计分包工作中出现纠纷应及时处理和解决,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设计分包完成后,设计院应做好工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设计院分院管理办法
分院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开拓市场,促进河北省XXX设计院及分院健康发展,维护设计院整体形象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院是本院的二级机构,同时也是独立法人组织,应在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在本院授权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水利工程勘察与设计活动。
第三条分院是独立核算单位,本院不干扰分院的日常经营;分院对自身的全部有形固定资产有全部处置权。
第四条对分院的监管、协调与服务,归口由院经营科管理。
第五条选点与成立分院,由本院的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并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六条开设分院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固定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有清晰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渠道。
(三)主要技术负责人职称是高级以上;常设水利电力类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第七条分院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办理完毕后7天内,应将原件带至本院核实,并交一份复印件备案。
第八条下列事项应及时报告本院:(一)变更办公或注册地址。
(二)变更机构名称。
(三)更换法人代表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四)发生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在本地(县、县级市、或区)以外的区域承揽设计工程的。
第九条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由分院自行组织,本院不得干扰。
第十条分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在建设市场中正当竞争,合法经营,精心设计,用心服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设计,不得转借资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分院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最新版本)文件,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二条分院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勘踏与现场技术服务时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坚持出图印章统一由本院管理。
本院有审查设计成果的权利与责任。
本院依据工程设计规范或建设标准,对乙方设计成果的质量提出疑义,并要求改正。
设计院的管理制度
设计院的管理制度设计院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设计工作的机构,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对于保证设计工作的高效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设计院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促进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架构设计院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高效合作。
其中,可以设立设计部、项目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等,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人员管理1. 招聘与选拔设计院应制定严格的招聘与选拔制度,确保吸纳优秀的设计人才。
招聘程序应公开、公正,遵循人才选拔的原则,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需求进行适当的技能测试。
2. 岗位培训设计人员是设计院最宝贵的资源,因此设计院应建立起完善的培训制度,不断提升设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新技术、设计理论、行业动态等,培训形式可以有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定期开展研讨会等。
3. 绩效评估设计院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对设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既可以定量评估设计成果的质量,也可以定性评估设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
通过绩效评估的结果,可以对设计人员进行奖惩与激励,提高整体的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项目管理1. 项目接受与分配设计院应建立明确的项目接受与分配制度。
接受一个项目时,应充分了解项目需求与要求,并评估设计院能否满足。
在分配项目时,应根据设计人员的能力与专长进行合理的安排,确保项目可以高效推进。
2. 项目进度控制设计院应设立项目管理部门,对各项目的进度进行跟踪和控制。
在项目启动阶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在项目进行中,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 项目沟通与协作设计院应鼓励各部门之间的密切沟通与协作,避免信息不畅、协作不充分的情况出现。
可以通过定期会议、共享文档、团队讨论等方式,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协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质量管理1. 设计审核与评审设计院应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核与评审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和可行性。
设计院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设计院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一、引言设计院是一个专业的设计机构,负责为建筑、工程、产品等领域提供设计服务。
为了保证设计工作的高效和质量,设计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本文将详细介绍设计院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及各岗位的职责。
二、设计院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设计院的组织机构应该清晰明确,包括院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设计师等职位。
院长负责整个设计院的运营和管理,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管理,设计师则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
2. 决策流程设计院的决策流程应该合理高效,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一般来说,决策应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由院长或副院长做出最终决策。
3. 项目管理设计院的项目管理是保证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设计院应该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组成员的确定、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等内容。
同时,设计院还应该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信息的保存和归档。
4. 质量管理设计院的质量管理是保证设计成果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
设计院应该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设计评审、设计审核、设计验收等环节。
同时,设计院还应该加强对设计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设计师的专业水平和设计质量。
5. 知识管理设计院的知识管理是提高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设计院应该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包括知识的收集、整理、传播和应用。
设计院还应该鼓励设计师进行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设计院的竞争力。
三、岗位职责1. 院长院长是设计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整个设计院的运营和管理。
院长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组织和协调设计院的各项工作;- 监督和评估设计院的运营情况;- 与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沟通和协商;- 解决设计院的重大问题和纠纷。
2. 副院长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协助院长工作。
副院长的主要职责包括:- 协助院长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组织和协调设计院的各项工作;- 监督和评估设计院的运营情况;- 代理院长工作。
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设计院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效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是工程设计院进行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员工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工作任务的基本依据,是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设计院内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四条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工程设计院的领导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执行管理制度,并对下属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工程设计院设立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机构(部门),各机构设立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技术部负责工程设计的技术研发和指导;市场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员工招聘、培训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和审计;行政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综合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工程设计院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真正做到职责明晰、分工明确。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对整个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和决策,对工程设计院的建设和发展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技术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技术研发和指导工作,负责工程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推广。
第十二条市场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积极开展客户关系维护和业务合作。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解决员工的岗位纠纷。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严格财务制度,保障工程设计院的财务安全。
第十五条行政部负责工程设计院的综合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协调各项行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设计院管理制度
设计院管理制度设计院管理制度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的设计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设计任务,对于设计院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规范、高效、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设计院的正常运转,提高效率,提升设计质量。
下面,我将针对设计院管理制度进行一次简要的阐述。
一、指导思想设计院的管理制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和效率,加强创新和合作,推动设计院不断向前发展。
二、组织结构设计院的组织结构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合理。
设立院长、副院长等管理职位,设立技术部、市场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个设计项目的负责人。
通过明确的组织结构,可以使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提高效率。
三、人员管理设计院的人员管理需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在招聘人员时,要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能力要求进行选择,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此外,要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表现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项目管理设计院的项目管理是设计工作的核心。
在项目立项阶段,要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建立项目质量控制机制,对设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改善。
五、质量管理设计院的质量管理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包括设计的规范、流程和标准。
要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质量达到要求。
同时,要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对设计成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知识管理设计院的知识管理非常关键,要建立良好的知识共享和学习机制。
通过建立设计案例库和经验分享平台,可以促进设计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高整个设计团队的专业水平。
此外,要注重知识的积累和创新,不断提升设计院的核心竞争力。
七、纪律管理设计院的纪律管理是保证管理制度执行的重要环节。
设计院管理制度三篇
设计院管理制度三篇第1篇: 设计院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设计文件的命名,明确设计文件的设计、审批、发放、回收、借阅、归档等过程中个部门的职责与要求,加强标准化式对设计文件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归档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2、产品研发过程管理流程外部相关部门,总经理,主管设计部,相关职能部们3、设计程序(1)服装设计:收集资料构思方案(草稿) 例会研究设计绘制具体示例设计说明效果图审核装订制版打样衣陈列展厅(2)花型设计:分析客户收集资料构思方案设计绘制具体花型审核开发部打样陈列展厅4、内容(1)设计文件的命名:日期+设计师拼音缩写+序号,例:xx文件夹按月建,若文件夹里有两、三个公司指定的则再建子文件夹归类,确定存放于部门硬盘上(2)纸质版设计文件打印时文件桑都标注好,系统归类存放于档案柜,上锁,归档完毕。
《设计文件发放、回收登记》中做好记录(3)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查阅设计部资料,要开发的产品由开发部专人负责,防止资料外泄。
业务部要借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单》,设计部主管签字方可带走,原则上不外拿,可领客户来挑样稿,若要上门服务的,则现挑现选,稿件不得离开业务员,谈判完应立即归还于设计部,若有失误造成资料外泄,业务部承担所有相应损失,原则上外借不过夜。
注:不得私自复印、拍照,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必须经过设计部授权或批准,若私自复印,按盗取资料处罚。
5、设计文件的保密管理(1)公司有效设计文件由标准化式严格控制、保密、备份、存档。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设计文件带离部门、公司或私自复印、拷贝,故意破坏设计文件,如果损失或者泄露有效设计文件,按公司、部门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对于电子版的设计文件,任何人员如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私自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等进行备份存储.(3)对回收的设计文件应归还原位,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到期之后确认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应填写《文件销毁记录表》,经设计部批准后,由行政管理中心作销毁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开拓市场,促进河北省XXX设计院及分院健康发展,维护设计院整体形象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院是本院的二级机构,同时也是独立法人组织,应在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在本院授权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水利工程勘察与设计活动。
第三条分院是独立核算单位,本院不干扰分院的日常经营;分院对自身的全部有形固定资产有全部处置权。
第四条对分院的监管、协调与服务,归口由院经营科管理。
第五条选点与成立分院,由本院的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并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六条开设分院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有清晰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渠道。
(三)主要技术负责人职称是高级以上;常设水利电力类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第七条分院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办理完毕后7天内,应将原件带至本院核实,并交一份复印件备案。
第八条下列事项应及时报告本院:
(一)变更办公或注册地址。
(二)变更机构名称。
(三)更换法人代表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四)发生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在本地(县、县级市、或区)以外的区域承揽设计工程的。
第九条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由分院自行组织,本院不得干扰。
第十条分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在建设市场中正当竞争,合法经营,精心设计,用心服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设计,不得转借资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分院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最新版本)文件,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二条分院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勘踏与现场技术服务时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坚持出图印章统一由本院管理。
本院有审查设计成果的权利与责任。
本院依据工程设计规范或建设标准,对乙方设计成果的质量提出疑义,并要求改正。
分院来本院盖章的设计成果均应交一份纸质文档给档案室备案,施工图阶段的文本图纸成果还应交一份电子文档。
第十四条分院获得授权使用本院的资质,为此向本院支付必要的管理费。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或合同,约定该项费用。
第十五条 分院与本院的合作成果,分院负有技术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转让设计成果。
第十六条分院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全部设计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并报本院备案。
第十七条对于连续多年经营不善、经调整无明显起色的分院,或者是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本院可撤销该分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