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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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 为确保配电变压器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气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运行、维护配电变压器的员工。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科学管理,全员参与。

3. 强化培训,提高技能。

4. 规范作业,防范风险。

5. 紧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四、责任与义务1. 所有员工均具有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2. 直接参与变压器维护、操作、检修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书。

3. 配电变压器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负责落实本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2. 配电变压器操作、检修等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违章作业。

3. 配电变压器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

4. 在操作、检修配电变压器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5. 配电变压器周围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6. 配电变压器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试验,及时排除设备隐患。

7. 禁止将非相关人员进入配电变压器作业区域,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8. 配电变压器应设立专门的维护、检修档案,方便记录和查询。

9. 配电变压器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1. 所有从事配电变压器操作、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1. 配电变压器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 配电变压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变压器经济运行管理办法

变压器经济运行管理办法

固始县电业局变压器经济运行管理办法
变压器经济运行是指在确保变压器安全运行和保证供电可靠性、电压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通过择优选取变压器运行方式、负载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档位的优化组合以及改善变压器运行条件等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变压器的电能损耗和提高其电源侧功率因数。

为确保变压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主变压器经济运行
1.1 35kv 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必须选取节能型有载调压变压器。

积极筹措资金,加速对高能耗和无载调压主变的改造。

1.2 调度中心要加强负荷的监测力度,根据负荷变化合理调度,适时调整运行方式,按照各变电站的经济运行方式运行。

各变电站都必须有主变经济运行曲线。

1.3 调度中心要加强变电站无功管理,根据功率因数适时调压,保证功率因数达到要求。

1.4 运行方式专责应根据变电站变压器技术参数的变化,及时计算变电站主变经济运行方式,报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实施。

二.配电变压器经济运行
2.1 合理选择并调整县城和农村公用配电变压器容量;指导客户选择容量适当的节能型配电变压器。

2.2 及时停运季节性空载配电变压器。

建立空载配电变压器停运、检查、登记、考核和奖惩制度。

2.3 供电所和农电工要积极作好综合变的各类负荷用电时间的调整,提高负荷率,提高配电变压器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2.4 按照《固始县电业局低压三相负荷测试与调整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做好配变低压三相负荷测试和分析,从末端负荷开始,尽最大可能进行低压三相负荷的平衡调整。

2.5 按照无功补偿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公用变压器随器补偿的电容器的运行管理。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范文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范文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压器室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变压器室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变压器室的单位。

第三条变压器室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变压器室的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并对全体职工进行相关岗位培训。

第五条变压器室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个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变压器室应设立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变压器室的设置和维护第七条变压器室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无火灾危险及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等有害气体的地点进行设置。

第八条变压器室应设置报警装置,确保及时掌握异常情况。

第九条变压器室应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禁止堆放杂物。

第十条变压器室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变压器室应安装天窗和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二条变压器室不得随意更换变压器,必须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和批准方可进行更换。

第三章变压器室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变压器室应设置标识,明确禁止吸烟、明火,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等。

第十四条变压器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变压器室应设置防火墙,严禁在变压器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第十六条变压器室内应安装监控设备,保障安全。

第十七条变压器室内不得进行无关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拉电线等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变压器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

第十九条变压器室内的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查、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变压器室的应急措施第二十条变压器室应设置应急处理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变压器室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进行紧急处理,确保人员安全。

第二十二条变压器室发生停电时,应立即进行检查和处理,恢复供电。

第二十三条变压器室发生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报修并进行修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变压器室需要进行维护和检修时,需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合理安排。

生产部变压器室管理规定模版

生产部变压器室管理规定模版

生产部变压器室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生产部变压器室的管理,确保变压器室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以确保变压器室的设备、设施和相关资产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责任与义务1. 生产部负责制定变压器室的管理制度,并负责其实施与监督。

2. 变压器室管理员负责变压器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 所有进入变压器室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员的指示行事。

三、变压器室的管理要求1. 变压器室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放置整齐,防止堆放过多造成通风不良。

2. 变压器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变压器室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以确保变压器室的安全。

4. 变压器室内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变压器室内必须安装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照明设备的正常工作。

6. 变压器室内的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指标必须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并定期检查和记录。

四、安全措施1. 进入变压器室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服、防静电鞋,严禁擅自进入变压器室。

2. 变压器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 变压器室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和防雷检查,并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4. 变压器室内的机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润滑、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变压器室内的相关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五、事故处理1. 如果发生变压器室火灾,应立即关闭相关开关,并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同时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如果发现变压器室内的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变压器室管理员,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发生事故。

3. 在处理变压器室事故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自身安全。

六、违规处理1.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

2. 对于多次违规者,将视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和解聘等。

2024年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二篇)

2024年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二篇)

2024年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1.加强对主变的检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主变的正常安全运行。

2.做好主变压器防火预警工作,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3.进入主变区域的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公司规定。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入主变区域。

5.主变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火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火险预防工作。

6.保持主变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油,积粉,发现渗漏油时及时消缺,并擦试干净。

不得随意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杂草必须经常清理。

7.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占用、阻碍消防通道。

8.检修时要谨慎小心,防止损坏绝缘,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清理现场,检查各部件和测试绝缘。

9.加强对变压器的监督,定期测试各项数据,保持其良好性能。

10.加强对主变消防系统的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安全监察部。

2024年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二)一、引言随着电力行业的迅猛发展,主变压器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主变压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容易发生火灾等问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性1、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和防止主变压器火灾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一旦主变压器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负担。

因此,制定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是非常必要的。

2、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主变压器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设备,其稳定运行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一旦主变压器发生火灾,将会对电力系统的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系统瘫痪。

因此,制定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可以帮助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主变压器防火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是识别和选择变压器类产品品种与规格的基本标识。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标准化,对变压器类产品的生产、配套协作、选择和使用维护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产品型号是维护产、供、需各方面利益的基础。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贯彻国家资源节约规划,配合强制性标准认定、节能认证、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行业管理工作,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正式生产、新设计开发和改进设计后需变更型号的变压器类产品,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三条产品转厂生产时,接产企业应重新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四条按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及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亦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销往境外的产品如使用其它型号,需要向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并需提供必要的出口核销材料。

第五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编制和注册应以JB/T 3837《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机械行业标准或相应产品标准作为基本技术依据。

第六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设在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负责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的审核、颁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册管理的产品范围第七条电力变压器,范围包括:——液浸式电力变压器;——液浸式换流变压器;——干式电力变压器;——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

第八条特种变压器,范围包括:——电炉变压器;——工业用变流变压器;——矿用变压器;——试验变压器;——牵引变压器;——其它特种变压器等。

第九条互感器,范围包括:——(电磁式)电流互感器;——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电磁式组合互感器;——电子式组合互感器;——电气化铁路互感器;——特种互感器等。

第十条调压器,范围主要包括:——接触调压器;——接触稳压器;——感应调压器;——感应稳压器;——柱式调压器;——柱式稳压器;——磁性调压器等。

炼铁厂配电室、变压器室管理制度范文

炼铁厂配电室、变压器室管理制度范文

炼铁厂配电室、变压器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基本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炼铁厂配电室、变压器室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保障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要求1. 配电室、变压器室的日常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工作,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2. 严禁将配电室、变压器室用于存放和堆放与电力设备无关的杂物和废品,保持通道畅通。

3. 配电室、变压器室内的供电设备和仪器仪表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使用维修记录要完备。

4. 电力设备周围必须保持清洁,严禁任何人员随意接触和操作电器设备,禁止搔扰电缆及开关柜,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5. 在进行维修、检修、清洁等工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三、配电室管理规定1. 配电室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或擅自操作配电室内设备。

2. 配电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适宜,通风设备运行正常。

3. 配电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无损,有必要时应加装铁栅栏或报警装置,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 配电室内设备的编号、用途、容量及对应的电路应明确标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和分辨设备。

5. 配电室内安装的开关、接触器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四、变压器室管理规定1. 变压器室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变压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变压器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无损,有必要时应加装铁栅栏或报警装置,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3. 变压器室内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明确变压器的型号、容量、运行状态等信息。

4. 变压器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设备周围无杂物堆放,并定期清洁。

5. 变压器室的温度和湿度应定期测量,记录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维护。

五、应急处理规定1. 配电室、变压器室内发生火灾、漏电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刻切断电源,并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

2. 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电力工业部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

电力工业部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

电力工业部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一、总则1.1变压器类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及阻波器等)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

为了切实加强电力系统中的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内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

1.3各网、省级电网经营公司(简称网公司、省公司,下同)及其电力生产企业(包括国家建设和多渠道集资建设的电厂)、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以及科研、设计、物资等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

接入电网的地方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也应参照执行。

1.4电力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推行变压器类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招标、选型、监造、安装、运行、管理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1.5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管理职责2.1各网、省公司应在生产部或生技(供电)处设立变压器类设备专责人,归口管理发、供电的变压器类设备;并在电力试研院(所)设立变压器类专职人员,各供电企业、电力生产企业在生技处(科)设变压器类设备专责人。

2.2各级专责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2.3网、省公司专责人职责2.3.1具体负责本电网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工作;2.3.2组织安排变压器类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掌握220KV及以上设备的大修内容及计划;2.3.3参加110KV及以上大型变压器的事故调查分析,了解和掌握110KV及以上变压器类设备的重大缺陷和处理情况,督促及时消除重大缺陷,防止频发事故的发生;2.3.4参加220KV及以上变压器类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安装验收等工作。

2.4网、省公司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简称电研院,下同)变压器类设备专职人员的职责2.4.1协助网、省公司专责人做好变压器类设备专业技术工作;2.4.2进行变压器类设备的技术监督,参加设备重大事故和缺陷分析,提出年度和专题技术分析报告;2.4.3负责安排变压器类设备的重大特殊试验和解决技术关键问题;2.4.4负责网、省公司变压器类设备技术情报的收集、交流及专业技术培训工作;2.4.5建立220KV及以上设备的运行及事故(含故障)统计分析用的微机管理数据库。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配电变压器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之一,它对电能进行变压、调整和分配。

为了保障配电变压器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和执行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配电变压器的运行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可靠,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配电变压器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责任1.单位和个人使用配电变压器时,应指定专人负责配电变压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2.配电变压器的检修和维护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3.配电变压器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配电变压器使用单位应加强对配电变压器的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措施1.配电变压器的安装和改造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必要时应进行专业设计和审查。

2.配电变压器的周围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保证周边安全区域的畅通。

3.配电变压器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制定完善的巡视计划,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和安全设备的完好性。

4.配电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确保其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5.配电变压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保养和维修制度,定期对变压器进行清洁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零部件。

6.配电变压器的运行记录应详细完整,并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配电变压器使用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事故处理和报告1.发生配电变压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供电,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3.对配电变压器事故进行彻底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培训和教育1.配电变压器使用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变压器公司管理制度

变压器公司管理制度

变压器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的运作有序,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变压器公司中,管理制度需要涵盖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到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原材料采购是变压器制造的起点。

制度应规定采购部门必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的资质、材料质量进行严格审查。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的合理性也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生产制造环节是变压器公司的核心。

制度应当明确生产流程、作业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一致性。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如绕线、绝缘处理、装配等,应有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检验标准。

质量控制是变压器公司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制度要求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每一批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对于不合格品,应有明确的追溯、分析和处理流程,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销售服务环节同样重要。

制度应包含客户服务政策、产品保修条款以及售后服务流程。

通过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增强客户信任,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除了上述关键环节,变压器公司的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环境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例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确保员工的招聘、培训、评估和激励机制公正有效;财务管理制度要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则要确保公司的生产和运营活动符合环保法规,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

在实施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公司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同时,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管理制度也应当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

变压器规章制度上墙

变压器规章制度上墙

变压器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压器管理,提高变压器使用效率,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变压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变压器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依法合规、有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变压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或操作规程。

第五条变压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权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变压器管理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条变压器管理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设备监测、故障诊断、数据分析等功能。

第二章变压器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变压器使用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损,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证书。

第九条变压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第十条变压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变压器使用过程中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维修资质的人员进行。

第十二条变压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三条变压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变压器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变压器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清洁、油测绝缘、接线端子检查等。

第十五条变压器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维护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变压器维护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变压器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变压器维护应做好记录工作,包括维护内容、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等。

第四章变压器数据管理第十九条变压器数据管理应及时上传设备运行数据、维护记录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变压器数据管理应建立健全数据分析系统,做好故障预警和分析工作。

第二十一条变压器数据管理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和可靠性。

第五章变压器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变压器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

变压器使用相关法律规定(3篇)

变压器使用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变压器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力设备,在电力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用户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变压器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详细阐述变压器使用相关法律规定,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二、变压器使用前的法律规定1. 产品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变压器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变压器产品必须具备以下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2)具有安全、可靠、稳定的性能;(3)外观整洁,无损伤;(4)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产品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三条,变压器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认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变压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

(1)强制性产品认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变压器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必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自愿性产品认证:变压器生产企业可以自愿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 产品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变压器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2)产品认证标志;(3)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三、变压器使用过程中的法律规定1. 运输和储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变压器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产品损坏、变质、污染。

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2. 安装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八条,变压器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电力设施安装许可证;(2)安装、调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安装、调试过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关于变压器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变压器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变压器作为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电力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和供电质量。

为了规范变压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维护,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变压器的法律规定。

以下将从变压器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变压器设计规定1. 国家标准与规范:《电力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6451-2015)是变压器设计的基本国家标准,规定了变压器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

2. 设计要求:变压器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安全可靠:确保变压器在正常运行和故障情况下均能安全运行。

- 经济合理: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制造成本。

- 环保节能:减少变压器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变压器生产规定1. 生产许可: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变压器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电力设施生产许可证。

2. 生产管理:-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变压器设计、制造、检验等环节符合规定。

3. 原材料管理:变压器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应满足国家标准,确保变压器质量。

四、变压器销售规定1. 销售许可:变压器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电力设施销售许可证。

2. 销售管理:- 销售企业应保证销售的变压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 对销售的变压器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 向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五、变压器使用规定1. 安装与调试:变压器安装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安装位置、环境等符合要求。

安装后,应进行调试,确保变压器正常运行。

2. 运行维护:- 定期对变压器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 按照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变压器性能是否正常。

- 对变压器进行清洁、除锈、涂漆等维护工作。

3. 事故处理:发生变压器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六、变压器维护规定1. 维护周期:变压器维护周期应根据变压器类型、运行条件等因素确定。

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管理办法

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管理办法

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管理办法一、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时,应作多次转动,以便消除触头上的氧化膜和油污。

在确认变换分接正确并锁紧后,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分接变换情况应作记录。

10kV及以下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变换分接时的操作和测量工作,可在现场规程中自行规定。

二、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如下规定:(一)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二)单相变压器组和三相变压器分相安装的有载分接开关,宜三相同步电动操作;(三)有载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

两台有载调压主变并联运行前后,分接头位置应置于同一档位。

调整分接头的操作一般应在85%主变额定电流及以下的情况下进行。

当主变过载1.2倍以上时,禁止调整分接头。

(四)有载与无载调压的主变须并联运行时,应将有载调压主变分接头位置调整到与无载主变相应的分接头位置(即两台主变并联运行后环流最小)后,再行并联。

(五)应核对系统电压与分接额定电压间的差值,使其符合有关的规定;(六)110kV主变分接头每天变换次数一般不超过20次,35kV 主变分接头每天变换次数一般不超过30次。

三、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维护,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无制造厂规定者可参照以下规定:(一)运行6-12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后,应取切换开关箱中的油样做试验;(二)新投入的分接开关,在运行后1-2年或切换5000次后,应将切换开关吊出检查,此后可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周期;(三)运行中的有载分接开关切换5000-10000次后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25KV时,应更换切换开关箱的绝缘油;(四)操作机构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五)长期不调和有长期不用的分接位置的有载分接开关,应在有停电机会时,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

四、为防止开关在严重过负载或系统短路时进行切换,宜在有载分接开关控回路中加装电流闭锁装置,其整定值不超过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5倍。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是识别和选择变压器类产品品种与规格的基本标识。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标准化,对变压器类产品的生产、配套协作、选择和使用维护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产品型号是维护产、供、需各方面利益的基础。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贯彻国家资源节约规划,配合强制性标准认定、节能认证、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行业管理工作,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正式生产、新设计开发和改进设计后需变更型号的变压器类产品,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三条产品转厂生产时,接产企业应重新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四条按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及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亦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销往境外的产品如使用其它型号,需要向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并需提供必要的出口核销材料。

第五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编制和注册应以JB/T3837《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机械行业标准或相应产品标准作为基本技术依据。

第六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设在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负责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的审核、颁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册管理的产品范围第七条电力变压器,范围包括:——液浸式电力变压器;——液浸式换流变压器;——干式电力变压器;——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

第八条特种变压器,范围包括:——电炉变压器;——工业用变流变压器;——矿用变压器;——试验变压器;——牵引变压器;1.——其它特种变压器等。

第九条互感器,范围包括:——(电磁式)电流互感器;——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磁式组合互感器;——电子式组合互感器;——电气化铁路互感器;——特种互感器等。

第十条调压器,范围主要包括:——接触调压器;——接触稳压器;——感应调压器;——感应稳压器;——柱式调压器;——柱式稳压器;——磁性调压器等。

变压器类设备绝缘油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设备绝缘油管理办法

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管理标准变压器类设备绝缘油管理办法(试行稿)上电安字[2004]428号1、总则1.1为了提高绝缘油的运行质量,确保绝缘油质的稳定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同时进一步降低变压器类设备运行和检修成本,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所管辖的35kV及以上油浸变压器及电抗器和110kV及以上油浸互感器运行设备绝缘油的采购、储存、发放、运行分析和监督、废油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1.3本办法应遵循的有关规定:有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以及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

2组织机构及职责2.1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具体组织和实施全公司的绝缘油技术监督、授权或委托等技术管理工作,变压器专责负责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2.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指示;2.1.2掌握系统内有关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和推动系统内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2.1.3组织修订系统内与绝缘油有关的技术和管理文件,组织协调解决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2.1.4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系统内各单位从事绝缘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2.1.5组织召开系统内专业工作会议。

2.2各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及各供电分公司应有专人负责本公司绝缘油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为:2.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标准和技术管理文件;2.2.2负责本单位绝缘油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督促、检查和推动本单位内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2.2.3对本单位油浸设备的安装、检修和运行质量,进行绝缘油监测分析和安全指导工作,并做好记录,年底结合绝缘监督向电力试验研究所(以下简称电试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2.2.4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绝缘油监督技术档案,并按照电力公司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及时向网站报送有关测试数据;2.2.5组织协调解决本公司绝缘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协助电力公司、电试所、上海市电力公司油务中心(以下简称油务中心)专责做好各项工作;2.2.6及时向生技部、电试所和油务中心通报本单位的油浸设备的事故、绝缘油运行质量、监督、监测等方面的异常情况;2.2.7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了解掌握与绝缘油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变压器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变压器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变压器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变压器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寿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使用的变压器,包括电力系统中的主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等。

第三条变压器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变压器的使用管理第四条变压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变压器型号和容量,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用电需求。

第五条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设备厂家提供的安装要求,安装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设备受到损坏。

第六条变压器应设有专用的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与大地之间的安全接地。

第七条变压器的运行参数应在额定范围内,禁止超载运行,以免损坏设备。

第八条变压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变压器的维护保养第九条变压器的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变压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设备连接部位、测量绕组温度等。

第十一条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变压器的油温、油压等参数应定期检测,保证绝缘油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变压器的冷却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冷却效果良好,防止设备过热。

第四章变压器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变压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安全使用、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等。

第十五条变压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设备短路、漏电和起火等安全事故,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变压器的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变压器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设备的绝缘防护、通风散热等,确保设备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运行。

第五章变压器的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及时报修,排除故障。

第十九条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条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避免引发更大的事故。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配电变压器是电力系统重要的供电设备,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能提高变压器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以下是一个关于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为您提供参考。

一、定义与范围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的定义: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配电变压器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制定的一套用于规范变压器管理、维护和操作的制度和规定。

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配电变压器的管理、维护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的安全防护、巡检维护、运行操作等。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以人为本,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综合防护原则:采取多种防护措施,确保变压器在各种异常情况下均能安全运行。

3.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预防措施,及时排查潜在隐患,防患于未然。

4. 监管责任原则:强调各级管理人员在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中的监督和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三、管理责任1. 管理层职责:(1)建立健全配电变压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执行;(2)制定配电变压器安全目标、计划和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3)加强对配电变压器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定期评估配电变压器的安全风险,制定改进措施。

2. 监督检查责任:(1)配电变压器的检查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2)配电变压器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和巡检,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3)配电变压器的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变压器设备运行操作规程:(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关操作,确保操作的正确性;(2)遵守设备的额定负荷,不得超负荷运行;(3)避免频繁开关,减少变压器的负荷波动;(4)设备运行中及时记录运行参数,如温度、电流等;(5)及时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运行的稳定性。

工地变压器规章制度

工地变压器规章制度

工地变压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确保工地变压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工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地变压器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场所,适用于所有使用工地变压器设备的工程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变压器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工地变压器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工地变压器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认设备电路无短路、漏电等情况,电缆线路连接正确、稳固。

第五条工地变压器设备应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禁止设备在潮湿、堆放杂物的环境下使用。

第六条工地变压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注意力集中,不得酗酒醉酒操作。

第七条工地变压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稳定,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工地变压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设备额定容量和规定电压等级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九条工地变压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拔掉电源插头,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第十条工地变压器设备在异常情况下,如设备发生故障、电路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地变压器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生产日期、厂家信息、检修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设备的合法、稳定使用。

第十五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四章工地变压器设备的维护规定第十七条工地变压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等工作。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是识别和选择变压器类产品品种与规格的基本标识。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标准化,对变压器类产品的生产、配套协作、选择和使用维护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产品型号是维护产、供、需各方面利益的基础。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贯彻国家资源节约规划,配合强制性标准认定、节能认证、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行业管理工作,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正式生产、新设计开发和改进设计后需变更型号的变压器类产品,陈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三条产品转厂生产时,接产企业应重新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第四条按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及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亦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销往境外的产品如使用其它型号,需要向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备案,井需提供必要的出口核销材料.第五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编制和注册应以用仃3837《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机械行业标准或相应产品标准作为基本技术依据。

第六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设在沈阳变压器研究所,负责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的审核、颁证等管理工作.第二章注册管理的产品范围第七条电力变压器,范围包括: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干式电力变压器;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难燃液体绝缘电力变压器。

第八条特种变压器,范围包括:电炉变压器;变流变压器;矿用变压器;试验变压器;牵引变压器.第九条互感器,范围包括:(电磁式)电流互感器;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组合互感器;特种互感器等.第十条调压器,范围主要包括:接触调压器:接触稳压器;感应调压器;感应稳压器;柱式调压器;柱式稳压器;磁性调压器等。

第十一条电抗器,范围包括:油浸式串联、并联电抗器:干式串联、并联电抗器;消弧线圈:放电线圈;接地变压器;油漫式平波电抗器;干式平波电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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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管理制度
NBDG—7.5—26 1.本规定适用于容量在560KV A以上的动力和照明用变压器,不包括控制系统中各种变压器及试验用变压器。

560KV A以下的变压器可参照执行。

2.本规定适用于大港钢板有限公司。

3.管理制度
3.1 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齐全,监测装置指示准确,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冷却系统工作正常,各部位密封良好。

3.2 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定期维护、清扫,定期预防性试验。

做好运行中的原始记录,加强监视,不得超负荷、超温运行。

3.3 不得随意改变原始设计运行方式,充氮变压器不得随意取消充氮或降低氮气压力,全封闭式变压器不得任意破坏密封,冷却方式不得随意改变。

3.4 变压器的并联运行,应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属于不同电源供电的变压器,严禁在低压侧并列运行。

3.5 变压器在运行中的某些技术参数,超过技术规范允许值(如声响异常、温度过高)应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3.6 750KV A以上的变压器应装设瓦斯报警保护,原设计有瓦斯保护的要按规定正确使用,没有瓦斯继电器的要增设。

3.7 3200KV A及以上的变压器一般应设有差动保护。

3.8 变压器在运行中突然跳闸时,应仔细检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如属于瓦斯继电器动作,应检查气体的可燃性;对地绝缘电阻;三相绝缘电阻的
不对称条数及三相直流电阻。

如气体是不可燃的,对地绝缘电阻,三相绝缘电阻的不对称系数及三相直流电阻均在允许范围内,原则上该变压器可以恢复运行。

否则,不得恢复运行。

应停运检查,直至抽芯。

如差动保护正确动作,应进行常规绝缘试验,试验合格,才能送电。

3.9 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在不低于换算到75℃时MΩ/KW的情况下,吸收比在1:1以上时可以运行。

大修后的变压器,按检修规程的规定执行。

3.10 变压器的三相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第一次安装时的75%,其不对称系数不得小于2,三相直流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3.11 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不得任意混合,如要混合使用,事先必须进行混油试验。

3.12 变压器的吸温器必须经常保持其吸温能力,已失效的吸温剂应及时更换。

3.13 对于特殊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等),除应满足上述一般条件外,应满足其特殊规定的要求。

3.14 瓦斯继电器的备品备件的准备、调试、恢复工作要做继保试验。

连接部分漏油等非正常情况出现时,要作及时处理。

3.15对适用于此办法管理范围的变压器,均应建立档案。

其内容为:3.15.1变压器的铭牌;
3.15.2变压器的出厂合格证;
3.15.3安装记录和交工验收记录等文件;
3.15.4历次检修及各类试验记录文件;
3.15.5历次事故记录。

4.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执行。

宁波大港钢板有限公司冷轧厂 200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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