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33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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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题库及答案

《民法》题库及答案

A .无限责任B .有限责任C .连带责任D .补充责任公民甲与公民乙因买卖某艺术家的一幅艺术品而发生的债是10.下列哪项不是所有权的权能16.黄某与于某是好友,黄某立下遗嘱,将其收藏的一幅画赠给于某,后一日二人一起外出时遇车祸双双遇难, 于某先于黄某死亡,此画应?A .按法定继承处理B .由于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C .由于某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D .收归国有 17.招标行为的意思表示是一种A .要约B .要约引诱C .承诺D .要约磋商18.公民间的贷款协议是?、单项选择题 民法》题库及答案1.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适用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民事法律行为的 一般成立要件不包括?A .当事人B .标的C .意思表示 在下列各项中, 可以成为民法标的物的是? A .阳光 B .身体 C . 山林 下列各项中,哪项不是担保物权? A .抵押权 B .质权 C . 留置权 2. 3. 4. 5.根据我国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因身体受伤害而请求赔偿的时效是 A .1年 . . B .2 年 C .4年 D .抗辨权 D .交付 ..D .地球 D .典权 ? D . 20 年 6. 第三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 A .完全责任 B .补充责任 第三人对造成的损害应负 ? 7. 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一只古花瓶属于? A .特定物 B .种类物 8. 公司法人对其在经营中负担的债务承担? C .按份责任 . D .连带责任 C .原物 D .孳息 9. A .选择之债B .连带之债.特定之债D .按份之债 A .占有B .持有C .使用D .处分A .未生效B .已生效12.占有的客体是?A .行为B .精神利益C13.人身权是一种?A .绝对权B . 相对权14.保险期限是A .保险物存有时间5 万元成交,此房屋买卖行为C .交付后生效D .办理房屋登记后生效.智力成果 ..D .物C .形成权D .期待权B .保险合同有效期限D .国家根据保险种类所作的强制规定C .保险事故发生后,理赔完成前的时间段 15.张某捏造同事李某曾因盗窃而被判刑的事实,并在单位里传播,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11.崔某把自己的房屋卖给玉某,双方协商同意以A .诺成行为B .双务行为C .单务行为D .无偿行为19.在下列财产中,不能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A. 抵押人所有的汽车B. 抵押人所有的林木C.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D. 抵押人所有的被查封的机器 20.下列各项中,属于自然孳息的有 ?A. 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B. 羊身上正长着的毛C. 从店中购得的羊毛D. 委托加工后的羊毛 21.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A. 甲将偷来的自行车交乙保管B. 甲将借来的自行车交乙保管C. 甲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交乙保管D. 甲停车在外面的一辆未上锁的自行车被乙推回保管 22.甲公安局乙派出所干警丙奉命逮捕丁,因丁与戊系孪生兄弟,丙误将戊逮捕,后经查有误,将戊放回。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内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篇1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民法期末复习资料》民法历年真题.doc

《民法期末复习资料》民法历年真题.doc

一、判断每个1分,共10分1、我国民法有规定溯及既往的原则,法律一般有溯及力2、根据人身自由,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以被放弃。

3、十六周岁到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來源,视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4、甲被宣告死亡,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回复。

5、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6、已収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和进行诉讼行为,因此可视为独立民事主体。

7、8、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这是无权代理。

9、10、诉讼时效的中断意味着诉讼时效从中断事由开始时重新开始计算11、一被宣告无行为能力人甲在亲戚陪同下出去购物,获抽奖机会。

甲的亲戚让甲去抽,屮了700万。

因为甲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无效。

12、一人在汶川大地震屮失去联系,他之前买保险,受益人是妻子。

他的妻子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13、一人买了价值300元的司考书籍,搬宿舍时,找不到了。

遂又买一套。

笫二天又找到了他可以因意思表示之错误而撤销,取消购买行为。

14、一地区政府与一个企业签协议,明年企业利税达到100万,全体员工工资提高两个级别这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5、亨有单方面合同撤销权的,可以撤销合同,即使相对方反对。

16、一个装修公司装修完毕之后,把剩下的材料、卫浴工具等等卖给了另一个公司,虽然该装修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卖这些材料,但是这个买卖行为有效。

17另外还考到了时效、物的范围、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宣告死亡又生还的后果、合伙债务等等问题二、名词解释题(5*4分二20分)1、民事行为能力2、隐私权3、形成权4、营利性法人5、附条件的法律行为6、人身关系7、事实行为8、形成权9、主物与从物10、诺成性行为11、表见代理12、民事法律事实13、白然人的权利能力1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5、意思表示16,有价证券17,财团法人三、简答题(2*10分二20分)1、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2、简述法人的特征3、你是如何理解法人的清理和清算?4、为什么将代理人的代理来源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不是委托代理合同?5、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6、诉讼失效的价值7、我国关于行为能力的划分及分别这样划分的意义8、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比较9、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及要件欠缺的效果10、表见代理的要件和法律效果11、诉讼时效和除斥区间比较12: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诉讼期限存在的意义四、论述题(共15分)1.关于意思表示真实性判断标准主要有哪几种学说,你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2.表见代理制度的价值以及构成要件?3.关于意思表示真实性判断标准主要有哪几种学说,你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五、案例题(1*20分二20分)甲、乙、丙三人以普通合伙的形式组成了合伙企业,内部约定甲负责普通管理实务,丙负责物资采购。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OC)教学提纲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OC)教学提纲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 O C)民法学综合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A.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B.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C.利害关系人的选择为准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3.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

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

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

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

对此债务()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5.甲、乙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丙在6个月内不调回北京工作,甲则把自己在北京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

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A.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6.甲的儿子乙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提高乙的学习成绩以便乙在即将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中考上重点大学,甲特意为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后来,乙迷恋上网,学习成绩下降,只考上了一般本科院校。

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A.无效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的效力不受甲的行为动机落空的影响7.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证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13)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13)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公司在2012年7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2年5月,甲公司将一套设备低价卖给丙公司。

2012年8月,甲公司与知情的丁公司串通将厂房低价转让给丁公司。

同时,甲公司向希望小学捐赠了价值20万元的电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B、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厂房转让合同是可撤销合同C、甲公司有权撤销对希望小学的捐赠D、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希望小学的捐赠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1节>债权人撤销权【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于2012年7月1日,而甲丙的买卖合同发生在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之前,因此乙无权撤销,A选项错误。

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因此,B选项错误。

甲对希望小学的捐赠属于公益性质的赠与,甲不可以行使撤销权,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3种情形即严重伤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C选项错误。

甲对希望小学的赠与发生在甲乙债务关系成立之后,且损害了乙的债权。

乙有权撤销,D2.李某做生意需要出差去云南,做茶叶生意的张某得知后便找到李某,委托李某为其购买一批珍贵茶叶。

李某随即答应。

李某在云南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寻找该种茶叶。

半个月后,因茶叶价格暴跌,生意不好做,张某遂电话通知李某取消委托,李某不同意。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需赔偿李某的损失B、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C、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李某寻找茶叶受到的损失D、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李某报酬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委托合同的终止【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

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题: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2.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4.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5.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6.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7.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1.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7章>第2节>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答案】:A【解析】:①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分两种:明示和默示。

②遗嘱的明示变更与撤销,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数份有效的遗嘱,但内容相互矛盾,应以在后遗嘱的内容为准,即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先遗嘱。

但有一个例外:公证遗嘱只能由在后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的默示变更与撤销又分两种:(a)《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2.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

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

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2题,单选)A、应承担违约责任B、应赔偿唐某8万元损失C、应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D、应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0章>第5节>侵权损害赔偿【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市场价是9万元,故C项正确,BD项错误。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8)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8)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

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3题,单选)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1章>第4节>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答案】: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医疗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A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2.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15题,单选)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1章>第2节>产品责任的承担方式【答案】: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产品责任。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一、民法基础理论
1. 请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2. 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有哪些?
4. 什么是代理?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5. 请说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和联系。

二、物权法
1. 物权的种类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2. 物权的变动包括哪些类型?请简述其要件。

3. 请解释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适用。

4. 如何理解添附制度?请举例说明。

5. 什么是共有?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三、合同法
1. 合同的要素有哪些?请简述合同成立的程序。

2. 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4. 如何理解合同的履行抗辩权?请举例说明。

5. 什么是合同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四、侵权责任法
1.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请分析其含义及实践意义。

2.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 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4. 什么是产品责任?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有何不同?
5. 请分析网络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法律责任。

五、婚姻家庭法
1.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请简要说明。

2. 请说明婚姻关系的成立要件和解除方式。

3. 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请分别说明。

4.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哪些内容?请举例说明。

5. 如何理解收养关系?收养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屋。

但5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B.自行腾出房屋,但腾屋费用由乙承担C.径行解除合同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腾屋,逾期不腾,得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逾期履行时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逾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可以径行合同解除权;逾期履行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应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2.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而解除合同的,其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是:(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损害赔偿B.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损害赔偿C.既可请求解除合同,又可请求损害赔偿D.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该两种权利可以并用;但在一般违约的情况下,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3.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

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

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

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

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

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和定作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题中,家具店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王某没有作出答复,应认为双方对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故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应在9月10日交货,家具店没有按期交货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直流屏一套、智能操作模拟屏一面,模拟屏信号柜一面等,价款25万元;自订货之5起7日内预付10万元,到货后7日内付10万元,余款于测试运行后7日内付清;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6月9日前交货。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6)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6)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的一条狗走失,被乙拾得,乙将该狗作为己有饲养。

丙从乙处盗走该狗后,随即谎称己有以3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丁。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甲有权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B、甲有权对丁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C、乙有权对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乙有权对丁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4节>物权的保护【答案】:B【解析】:①该狗系遗失物、盗赃,丙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不知情的丁时,善意的受让人丁不能善意取得。

该狗的所有权仍归甲所有。

丁系无权占有人。

甲可对丁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乙曾经是无权占有人,但乙饲养的狗被盗后,乙不再是无权占有人(非现时的无权占有人),甲对乙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②乙虽非狗的所有权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对狗的占有被丙侵夺,丙出卖给不知情的丁。

因侵夺人丙不再是现时的占有人,故乙对丙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同时,丁属于侵夺人丙的善意特定继受人,乙对善意特定继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还请2.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

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

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题,单选)A、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B、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效果。

本题中,首先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第171条、《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如果乙公司追认了甲之行为,则合同在乙丙之间生效;如果不予追认,则合同最终归于无效,此时,既不存在履行的问题,也不存在撤销的问题,故C、D项错误。

司法考试试题 民法学

司法考试试题 民法学

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A 租赁关系B 婚姻关系C 税收缴纳关系D 债权关系2、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

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一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

李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

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

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

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

问:张男与李女之间为何种关系?( )A 侵权关系B 合同关系C 道义关系D 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4、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 甲应同事乙之邀请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5、王某与刘某为夫妻,生有一子。

王某因到科威特经商曾向周某借款20万元。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王某失踪,下落不明。

2年后,周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王某的失踪宣言,但在谁为王某的财产的管理人上,其妻刘某和其母谢某发生争议。

本案中,王某的财产代管人应为谁()A 刘某B 谢某C 刘某或谢某D 刘某和谢某6、甲乙二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的5万元份额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如何处理()A 卖给乙B 卖给丙C 任择其一D 每人一半7、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并且约定,原欠某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由丙公司负责偿还。

民法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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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试题库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可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BCD)。

B、民间订婚的习惯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D、某大学教授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专著2、下列属于民法所说的财产的有(ABCD)。

A、土地B、房屋C、商标D、商业秘密3、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ABC)。

A、生命权法律关系B、健康权法律关系C、姓名权法律关系 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ABC)。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二、名词解释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渊源:可以说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产生的根源~这是从民法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关系讲的,也可以说民法的渊源是法官裁决民事案件的法源~即法官判案的法律根据。

通说认为~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三、简答题1、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1,制订法:宪法中的民法规范,民事法律,国务院制订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2,非制订法: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所作的民事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具有约束力,习惯: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认可的习惯才可视为习惯法。

值得注意的是~判例和法理在我国均不具有民法渊源的效力。

2、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和时间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历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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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集目录2002——2010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集 (1)10年司考民法真题 (2)一、单项选择题。

(2)二、多项选择题。

(5)三、不定项选择题。

(9)四、案例分析 (9)09司考民法真题 (11)一、单项选择题 (11)二、多项选择题。

(14)三、不定项选择题。

(18)四、案例分析 (19)08司考民法真题 (20)一、单项选择题 (20)二、多项选择题 (24)三、不定项选择题 (27)四、案例分析 (28)07司考民法真题 (29)一、单项选择题 (29)二、多项选择题 (33)三、不定项 (36)四、案例分析 (38)06司考民法真题 (39)一、单项选择题 (39)二、多项选择题 (42)三、不定项 (45)四、案例分析 (46)()5司考民法真题 (47)一、单项选择题 (47)二、多项选择题 (50)三、不定项选择题 (52)四、案例分析 (53)04司考民法真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单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不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案例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03司考民法真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单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343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343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清偿【答案】:A【解析】:①将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移转给他人,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分为约定承受和法定承受。

(a)约定承受。

《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可见,约定承受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b)法定承受。

法定承受的特点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移转无须经过对方的同意。

法定承受主要有四种:第一,继承;第二,企业合并与分立;第三,买卖不破租赁;第四,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合同法》第234条)。

②《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2.甲驾车闯红灯,与此同时,对面的乙也驾车闯红灯,结果甲、乙二车同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丙,至丙重伤。

对丙的损害应如何救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B、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C、由甲、乙对丙的损害适当补偿D、如果甲无力赔偿,由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0章>第4节>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答案】:A【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本题中,甲、乙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且甲、乙每一个人的行为单独均足以造成该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累积因果关系,虽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也不构成其他共同侵权,甲、乙亦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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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每年的农历八月十八都是观看钱塘江大潮的日子。

位于钱塘江边的甲酒店由于地理位置优越,率先推出了“俯瞰大潮”服务,即凡是在甲酒店入住的客人,均可在大潮当天乘坐直升机观看大潮。

尽管甲酒店的收费是同类酒店的3倍以上,但由于该服务备受客人好评,旅客需要提前2个月预定才有房问。

慕名而来的许某也提前预定并交纳了房款。

但是,由于专家学者认为该项服务的危险系数过大,浙江省政府责令甲酒店不得再提供乘坐直升机观看大潮的服务,许某对此颇感失望。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B、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C、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D、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情势变更为由申请法院解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8章>第2节>合同解除的概念【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分以及情势变更制度。

因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导致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撤销合同的,该事由必须发生在合同订立时。

本案中的情形是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后,所以选项A、B错误。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其中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此,仅以不可抗力为由不能解除合同,选项C错误。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2."冰冰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暖暖有限责任公司","暖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火火公司"负担100万元的债务到期拒绝偿还。

"火火公司"将"冰冰公司"和"暖暖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二公司对10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诉讼中,"冰冰公司"不能证明"冰冰公司"与"暖暖公司"各自的财产独立,法院在判决中否认"暖暖公司"的法人人格。

关于法院判决否认"暖暖公司"法人人格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暖暖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因此消灭B、"暖暖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消灭C、在此案中,"冰冰公司"与"暖暖公司"对1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在此后的所有案件中,对"暖暖公司"负担的债务,"冰冰公司"均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2节>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答案】:C【解析】:①《民法总则》第83条第二款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

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关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

"暖暖有限责任公司"系一人公司,其财产与股东"冰冰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混同,丙因此损害债权人"火火公司"的利益,可在此案中否认"暖暖公3.李明像平常一样走在上学的路上,过马路时突然有一辆车闯过红灯驶过来,李明为了躲避来车掉进路边正在施工的排水沟中右腿骨折,该施工单位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识。

李明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A、施工单位没有设立警示标识,应当承担损失B、汽车司机的违章驾驶行为是造成李明受伤的根本原因,应当承担损失C、施工单位和汽车司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D、施工单位和汽车司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根据过错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1章>第8节>物件损害责任的基本类型【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是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的行为,需要共同侵权人有意思联络(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是本案当中施工单位和汽车司机没有意思联络,因而不属于共同侵权。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偶然结合致人损害。

本案当中,施工单位和汽车司机的违法行为偶然结合,导致李明掉进排水沟,属于无意思联络的侵权,因此D正确。

4.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年卷三1题,单选)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民法的调整对象【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项,公民和税务机关之间所为的退税行为中,税务机关并不是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其和公民甲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

B项,乙发布寻物启事的行为属于单方允诺,是特定人和不特定人之间的债的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故B项正确。

C项,丙对于女友作出的承诺属于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者承诺。

情谊行为是一种类似于民事法律行5.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2017年卷三1题,单选)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诚信原则【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是按照自己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故A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是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要求。

故B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本题中甲、乙双方地位平等。

故C项错误。

《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6.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婚前所有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女儿丙出生,但甲不愿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

后甲又与丁(女)结婚。

未成年的丙因生重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甲与丁签订借款协议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取该2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23题.单选)A、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C、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D、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4章>第3节>夫妻财产关系【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夫妻财产关系和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门面房是甲婚前所有的财产,只要没有特别约定转换为共同财产,永远视为个人财产,甲只是承诺并没兑现,门面房依旧为其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门面房乙无权请求分割,故A项正确,不当选。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7.甲死亡后留下一套房,仅有的继承人大儿子乙和小儿子丙继承了该房屋。

因甲未留下遗嘱,乙、丙约定该房屋暂时由乙居住,至于如何分割,以后再说。

在乙居住期间,该房屋屋檐脱落,砸伤路过的行人丁。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甲死亡后,乙、丙须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B、甲死亡两年后,丙才请求分割继承的房屋,乙可主张丙的继承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C、若甲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丙对乙表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则视为丙在甲死亡之时即不享有继承权D、丁无权请求丙对自己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答案】:C【解析】:①《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通过继承和受遗赠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无须公示。

故A选项错误。

②《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甲死亡后,乙、丙对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此外,乙并未实施侵犯丙继承权的行为,丙的继承权之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未开始计算。

故B选项错误。

③《继承法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遗8.甲驾车闯红灯,与此同时,对面的乙也驾车闯红灯,结果甲、乙二车同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丙,至丙重伤。

对丙的损害应如何救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B、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C、由甲、乙对丙的损害适当补偿D、如果甲无力赔偿,由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0章>第4节>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答案】:A【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本题中,甲、乙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且甲、乙每一个人的行为单独均足以造成该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累积因果关系,虽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也不构成其他共同侵权,甲、乙亦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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