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讲好《经济法》

合集下载

浅谈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方法

浅谈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方法

浅谈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方法连婷摘要:随着对经济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1980年高等院校正式开设经济法课程以来,大量的法律专业、财经院校纷纷开设经济法课程。

在介绍经济法课程概况的基础上,从教学实践出发,分析经济法课程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方法。

关键词:经济法;概况;学习方法一、经济法课程的概况我国最早使用“经济法”,是来源于德国学者的影响,出现于1933年上海大东书局所出版的《法律大辞典》,当时,只是作为一个法律条目,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

“经济法”一词的真正大量运用,是1979年我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二次会议的文件以后,“经济法”的影响开始扩散。

而在第二年,也就是1980年,我国首先在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中正式开设经济法课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经济法课程一直受到高等院校的重视。

很快,经济法不再局限于法律专业,一些财经专业、管理专业也将经济法课程设置为重要的专业课。

对于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经济法作为法律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且在司法考试中,经济法一般出现在一卷,所占分值为40分左右,对于360分的总分及格分来说每一分都很珍贵,这是不容忽视的。

对于财会专业的同学来说,无论是初级会计职称还是中级会计职称,甚至高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都是必考科目之一,不容回避。

我国的会计行业采取严格的岗位准入制度,即上岗就业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位晋升也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行业首先要取得“上岗证”,即通过财政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有该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取得岗位认证。

对其他专业的同学来说,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也有助于学生知悉国家的具体经济法律法规,了解国家的一系列大政方针,理解政策变动背后的深刻含义。

经济法一直以来被学界戏称为“大杂烩”。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时备受质疑,就是源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说课稿(5篇材料)

经济法说课稿(5篇材料)

经济法说课稿(5篇材料)第一篇:经济法说课稿《经济法》整体说课稿各位老师你们好: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经济法》。

首先我说一下该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一)说课程设置《经济法》课程是高职会计电算化、营销专业非常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主干课程。

从职业方向看, 营销管理类学生毕业后从事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市场运营方面的工作,要求具有经济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知识。

例如在企业里如何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如何写借条、如何签合同、以及如何购买股票基金等。

《经济法》其先修课程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经济学基础》、《市场营销管理理论》等。

后续课程主要有《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营销》、《连锁企业信息系统管理》等。

《经济法》是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之上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具有全程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

经济法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学生群的就业定位:从目前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来看,他们主要面对的是一些企业,因此,从毕业生将来就业的实际出发,客观上需要以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法等经济实际为主线,同时运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法律案例的探讨,培养学生学以致用,实际分析的能力。

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定位:从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目标来看,高职高专院校主要培养手能力强、实用型的人才。

从这一目标出发,要求经济法课程多举实例,用项目教学靠近现行社会法律实际,使学生能够用法律的思维和观念来思考问题和学会解决,从而适应企业、生活的实际需求。

(二)说教学内容首先说一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基础知识;掌握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诉讼和仲裁等基本知识。

基于工作过程的岗位技能要求,将相关法律划分成以下四大项目: a 法律基础(包括法和经济法的基础);b市场主体法规(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c市场规制法(包括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d宏观调控法(包括税法、金融法、证券法等)。

经济法教学浅谈

经济法教学浅谈

力 ,才会 给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学带 来更好 的效 果 。
渔 ” ,引导学 生 ,教 以方法 。 因为毕 养 ,充 分发挥 学 生的主 观能 动性 ,发
竟学 生在 校学 习的 时 间是有 限的 ,就 挥学 生 的主体 作 用 ,可 以使每 一个 学 像孩 子长 大后 要离 家独 立一样 ,培 养 生 头脑 中树立 起一 座 “ 间骨 架 ” , 空 逐 步增 强学 生解决 问题 的能 力 ,为今
的地方 教师 在黑 板上 亲 自画一番 ,这 学比较 推 广的 启发式 教 学 ,所 代表 的 方法 ,才 能更 加有兴 趣地 投入 到学 习
对学 生学 习制图 知识 和掌握 画图 技巧 是 新 的教 育思 想。笔 者 认为在 制图 课 中 , 也 更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在 工 作 中通 很 有 帮助 。所 以 ,在使 用现 代多 媒体 中 尤 其 在 培 养 学 生 空 间 想 象 能 力 方 面 过 自己努 力解 决 问题 的能 力。 技术 的 同时 ,也要 结合 加入一 些传 统
体利 益的含 义 与关系 。 同时 ,任 何一 部 法律 的制 不够 敏 感的 学 习者 甚为 头疼 。针对 这种 情况 ,笔
定 , 固 有 其 不 同 的 立 法 目的 , 但 自愿 、 平 等 、公 者 建议采 取 的方法 是先 各个 击破 ,再综 合对 比 。
平 、诚实 信用原 则作 为经 济生 活的基 本原 则 ,在 每次 教学 涉及 的数 字控 制在 5 个 ,数 字之 间性 ~7 如果 用传统 的教 学方 法对 于一些 难懂 给 学 生 。而 “ 人 以渔 ”则是 现代 教 的 。再者 ,学 生只有 学会 自己学 习的 授

定要 把这 两种方 法 结合起 来 。首先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适度干预原则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也是经济法最重要的原则。

在理解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之前,我们必须对国家干预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由于市场是有缺陷的,因此,运用国家的力量对这种缺陷进行修补是一种客观的需要。

首先,国家干预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根据历史经验,没有一种国家可以排除支配的因素”[3],而这也正好反映了现代国家的经济职能。

因此,国家和的干预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国家干预是必须的。

由于在市场经济中,“即使不存在疏忽,公共政策仍要求,只要是由于进入市场的具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对生命和健康的危害,就要承担责任”[4]。

按照传统的法律思维,承担责任还需在主观上有过错,因此,要使不存在疏忽的市场参与者承担责任,国家的干预就显得十分的必要。

最后,国家干预也是有用的。

这一点早已经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所证明。

资本主义国家发现利伯维尔场不是万能的,而社会主义国家在转轨之后,发现完全放任不管绝对会是一种错误。

因此,“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伴随着国家的存在而存在的。

所不同的只是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范围、目标和价值不同”[5]。

由此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干预,而是国家如何干预。

鉴于“政治权力能够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6],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国家干预的“度”。

我们认为,政府应适度干预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认定,更是一种现实的需要。

什么叫适度干预?我们认为,“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制的边界或者临界点上所作的一种介入状态”[7]。

无可否认,如何把握这个“度”,是一个极富挑战性的命题,甚至有滑入主观主义的危险,但毕竟有一些基本面是可以把握的:(1)适度干预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干预。

我们强调国家干预,但是是在尊重市场运作规律基础上进行的介入,而不是对传统的国家统制的回归。

背离市场规律的干预,是行不通的和注定要失败的。

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doc

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doc

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摘要:《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应被忽视;任课教师应当在《经济法》课程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有清晰的认识。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各类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并与其他的课程如《税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等相衔接。

关键词: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一、《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性被忽视《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各类考试的必考课程之一。

从学生选择会计专业开始,就注定了与《经济法》课程一生相伴;《经济法》课程贯穿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始终,《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高度。

会计专业的资格考试,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

这五个层次中,目前有四个层次需要考试《经济法》课程,即: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是必考科目,只是在不同层次的考试中,名称不一样而已。

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名称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初级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基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

由此可见,《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

会计职业的特点决定了会计职业是“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会计岗位是社会上所有单位不可或缺的工作岗位,会计人员每天在与数字、金钱打交道。

很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现象,均需要通过会计岗位进行账面上的“合法化处理”。

众多会计从业人员,或者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或者出于法律观念淡薄,或提供虚假的会计证明、或疏于履行该有的监督之责,使得违法乱纪行为屡屡得逞。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一、知识概述《经济法基础》①基本定义:经济法基础就是讲一些经济活动中基本的法律规则的知识。

就像游戏得有规则一样,咱们在经济这个大游戏里,就得按经济法基础的规则来办事,要不然就乱套了。

它管的事儿很多,像市场主体的设立与经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税收征收那些事儿。

②重要程度:在学科中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如果你以后想搞经济方面的工作,那不懂经济法基础就像盲人摸象。

比如说你去做个小买卖,你得知道签合同要遵守啥规则吧,不然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在整个法学体系里,它是基础中的基础,连接着经济学和法学这两架马车。

③前置知识:说实话,只要你有基本的生活常识和语文的阅读能力就差不多能开始入门了。

就是能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能读懂条文说的是啥。

当然,要是你有点数学功底更好,有些地方涉及到算账啥的。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可太多了。

就比如你去租房子签个合同,这就是个经济法律关系,你得知道自己有啥权利义务,要是房东不按合同来,你可以拿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开个小公司的话,知道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纳税的规矩等等都是必须的。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这个大的学科体系里,经济法基础就像树根,支撑起整个关于经济活动法律规范的大树。

像什么企业法、税法、合同法等都是树枝树叶。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有很多联系。

比如说合同这一块,既会出现在民法里规范日常生活的合同,也会在经济法基础里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合同。

还和行政法也有关系,像政府对一些企业的监管啥的,这里面规则的制定和实行就交织着经济法基础与行政法的内容。

③重难点分析:重点:各种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得掌握住,像税收法定原则这些。

难点:有的法律条文很抽象,不好理解。

比如说关于一些复杂金融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定。

而且不同的经济法律规则之间有时候会有一些交叉的地方,分清楚这些交叉之处就比较头疼。

关键在于多对比、多做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助于理解。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非常重要。

像在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里它占一半的分数呢。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极深的理论性,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让学员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有关基础理论,同时了解和熟悉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的具体实践和操作,为我国培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所需要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方面的专门人才。

本课程要求对学员比较系统地讲授经济法基本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中出现的与经济法有关的一些问题。

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独立思考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自学与面授相结合。

贯彻教知识与教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

三、考核方法采取期末考试、作业、考勤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考试占60%,作业占20%,考勤占20%。

四、教学内容第一讲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和规律(三)国家干预与现代经济法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和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特征(三)经济法的概念三、从法律部门的划分谈经济法的体系(一)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评析(二)对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三)经济法的体系四、经济法的价值五、经济法的本质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思考题和作业题(划“*”者为作业题)*1、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有哪些2、试述我国经济法的体系3、为什么说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产物4、谈谈你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阅读书目:1、必读书目: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03月出版。

2、参考书:(1)、李曙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

(2)、王卫国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3)、陈婉玲著:《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文库.第2辑),北大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浅谈如何教好《经济法》

浅谈如何教好《经济法》

《 经济法》 内容有最大的特点 : 的 经常会发生变更 。因为 任何

1 .对公司设立 时股东出资会计处理 的影响 。 的《 新 公司法》
6 个 国家《 经济 法》 内容出台与变化 , 新 都与本 国国内的经济建设 第 2 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 记的全 公司全体股 东的首次 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 形势发展变化有关 , 我国也一样。 : 如 目前的《 经济法》 教科书涉及 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其余部分 由股东 自公 司成立之 日起两年内缴 到的《 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 和《 等都是在 1 9 9 4年以前 出台的。而 资本 的百分之二 十, 足; 其中 , 资公 司也可 以在五年 内缴足。对股份有限公司第 8 投 1 新的《 公司法》 2 0 出台的 , 2 0 是 0 5年 于 06年 1 1日起 实施 ; 月 新
识 原理 , 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 将 服务于企业 , 自己成为一个真 务 , 使 致使所在企业破产 的, 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正的社 会有用之才。本人认 为应从 以实施后将对企业的会计核算造成不利 的
影 响

与 时俱 进 , 传授 新 知识
公 规定 : 在第一 种情形下 回购 的 许多 问题与矛盾 ,执行中遇 到许多麻烦 ,难 以公平按规范执行 。 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新 的《 司法》 股份必须 自回购之 日起 1 0日内注销 , 在公 司发生第二种、 四种 第 2 0 年 1 月我 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 。国际上的经济规则我们应 01 1
公司法》 设立 的公 的《 中华人 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 企业破产法 》 20 条也作相 同的规定 。这样 的规 定意味着按新《 在 06 股东可 以采用分次投资 的方式 , 因而可 导致公 司实收的资本 年 8 份 出 台 ,于 2 0 月 0 7年 6月 1日 实 施 。这些 新法 都 未 写 入 司, 起 这就存在 注册资本是 《 经济法》 的教科书。 所以 , 按原教材给学生上《 公司法》 企业破 金与登记的注册 资本在一段时间内不一致 。 和《 产法》 , 课 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所 以, 须让学生尽快地接受 新知 否要在表 内反映的问题 。 必 2 .旧的《 司法 》 19条规定 : 司不得 收购 本公 司的股 公 第 4 公 识, 了解新法的主要 内容应该 的。因此 , 在教《 公司法》 企业破 和《 但为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 司股票 产 法》 时应 当向学生讲清楚这两种法在新 旧方面存 在的主要 区别 票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些 实 际 问题 , 因 此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教 师 有 意 识 的 增 加 案 例 讨 论 ,增 强 学 生 解 决 实 际 问题 的 能 力 。 实践 中 笔 者 是 这 样 进 行 操 作 的 : 在 对 每 一 个 重 点和 难 点 讲 解 的基 础 上 , 都 会 举 一 些 具 体 的例 子 帮 助 学 生 理 解 。 使 其 了解 ,学 法 律 千 万 不 要 死 记 硬 背 ,否 则会 学 得 很 痛 苦 , 一 定 要 在 理 解 基 础 上 记 忆 。 找 一 些 典 型 案 例 给 同 学 们 分 析 , 例 如 : 在 讲 解 《 融 法 》 的 时 金 候 ,先 让 同 学 们 讨 论 自己如 果 有 了闲 钱 会 怎么 样 ? 需 要 资 金
经 济 法 是 经 济 类 专 业 学 生 必 修 的 专业 基 础 课 , 由 于 经 济 法 是 一 门 实 践 性 极 强 的学 科 , 因 此 , 学 生 学 好 经 济 法 , 对 于 规 范 其 今 后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的 经 济 行 为 , 以法 律 手 段 维 护 本 单 位 和 自身 的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社 会 经 济 秩 序 都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作 用 。 围 家 教 育 部 高等 教 育 专 业 目录 明确 规 定 ,
注意 的事 项 ,和必 须 具备 的条款 。在 讲解 《 公司法 》 的时 候,先讲 了一个 大学生毕业求职 被骗的案例 ,然后才 开始讲
解 公 司 设 立 的条 件 ,使 学 生 明 白 了 大 学 生 被 骗 的主 要 原 因在 于 不 懂 公 司设 立 的 基 本 条 件 而 上 当 的 ,枯 燥 的法 律 条 款 一下
要 的 作 用 。 本 文 从 教 学 内容 ,教 学 方 式 和 手 段 等 方 面叙 述 了如 何 把 枯 燥 的经 济 法 教 学 上 的 生 动 实 用 。 关 键 词 : 因 材 施 教 ; 案 例 教 学 ;师 生 互 动 ; 与 时俱 进
D I 1 .9 9 Ji n1 7 —6 9 .01 .50 4 O : 5 6 / .s. 6 1 3 62 1 .4 0 s 1
免 的 会 与 法 律 打 交 道 。 学 习 的 最 终 目的 是 能 帮 助 学 生 解 决 一
经济法不 仅是法 学专业必修 的核心课 程,同时也是许 多非
法 学 专 业 的核 心 课 程 。 例 如 我 们 高职 院 校 的 财 会 专 业 ,旅 游 管 理 专 业 都 开设 了 这 门课 , 由 于长 期 担 任 这 门课 的教 学 ] 作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摸 索 , 总 结 出一 些 教 学 方 面 的心 得 。 : l 在教 学 内 容 方 面 经 济 法 是 最 年 轻 的 部 门法 ,世 界 上 第 一 部 成 文 的经 济 法 单 行 法 是 1 1年 德 国颁 布 的 《 炭 经 济 法 》 , 第 ~ 部 经 99 煤 济法 法 典 是 16 年 捷 克 斯 诺 伐 克 可 颁 布 的 《 克 斯 诺 伐 克 94 捷 社会 主 义 共 和 国经 济 法 典 》 ,因 此 经 济 法 的研 究 范 围 和 对 象 一 直 是 有 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议 的 。我 认 为 ,经 济 法 课 程 主 要 偏 重 于 宏 观
论如何讲好 《 经济法 》
晋 黎
( 凉 市 工 业 中 专 ,甘 肃 平 凉 7 4 0 ) 平 4 0 0

要: 经济法是 经济类 专业 学生必修 的 专业基础课 ,由于经济法是一 门实践性极 强的 学科 ,因此 ,学生 学好 经济法 ,
对于规 范其今后在 实 际工作 中的经济行 为 ,以 法律 手段 维护 本单位和 自身的合法权 益 ,保护 社会经 济秩 序都 具有十 分重
字 的 法 条 写 在 书上 ,学 生 自己 都 认 得 , 如 何 让 这 么枯 燥 的 课
上得有声有色 呢?笔者认为关键还 是在老师身上 。首先老师
要对 教 学 内容 非 常 熟 悉 ,上 课 时 不看 教 材 , 不 照 本 宣 科 ,用 1 的 语 言 讲 述 课 本 主 要 内容 。 笔 者 一 直 这 样 要 求 自己 ,虽 9己 然 这 样 无 形 中加 大 了 备 课 的 难 度 ,但 每 当 在 讲 台 上 看 到 学 生 听得 聚 精 会 神 ,也 就觉 得特 别 欣 慰 。 其 次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大 量 引 进 案 例 教 学 和 讨 论 。 避 免 “ 言 堂 ”的 讲 解 模 式 。 存 现 代 法 制 社 会 中 每 个 人 都 不 可 避 一
的 时 候 怎 么 办 ? 经 过 学 生们 激 烈 的 讨 论 后 ,逐 渐 引 入 “ 币 货
调控 篇。而非法学专业 学生没有接触过系 统的法律知 识,
因此 课程 设 计 应 偏 向市 场 主 体 篇 和 市 场 规 制 篇 。 同 时 由于 课 时 的 限 制 , 上 课 时 间不 可 能 对 教 材 所 有 内容 面 面 俱 到 , 我 通 过 与 学 生 交 流 ,选 取 对 他 们 比较 实 用 的 内 容 作 为 教 学 重 点 , 如 公 司 法 、 合 同 法 、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 竞 争 法 等 。 同 时对 于 不 同 专 业 的学 生 , 教 师 在 授 课 过 程 中 也 应 该
就 被 理 解 记 忆 了 , 教 学 效 果 和 课 堂气 氛 都 非 常 好 ,再 也 没有 过 去 上 法 律 课 , 有 些 同 学 会 昏 昏欲 睡 的 情 景 了 。
资 金 在 信 用 基 础 上 融 通 ”这 个 概 念 。 在 学 习 《 同 法 》 的 内 合 容 时 , 教 师 先 在 黑 板 上 列 举 了 类 似 “ 借 款 5 元 ”这 样 的 还 万
还 款 合 同 ,让 同 学 们 讨 论 是 否有 漏 洞 ,然 后 引入 签 订合 同 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