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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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在线监测规章制度范本

污水在线监测规章制度范本

污水在线监测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水在线监测的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污水在线监测应遵循科学规范、准确可靠、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在线监测在污水管理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污水在线监测的统一监督管理,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在线监测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与验收

第五条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考虑监测目标、范围、水质特点等因素,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七条污水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应依法纳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

第八条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维护手册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九条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校准,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运行单位应定期对污水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数据管理与应用

第十一条污水在线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应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在线监测数据的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备份、恢复等环节的要求和责任。

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1.目的

确保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可靠,保障水环境的安全。

2.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

《水环境自动监控技术导则》

《水质在线监测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涉及水质在线监测的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监测设备和系统规划

1.确定监测点位

根据水环境特性、水质状况和监测需求,合理规划监测点位布设。

2.配备监测设备

根据监测点位和监测参数的要求,配备适当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确立监测频次

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参数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监测频次,并在监测任务中予以明确。

四、监测数据管理

1.数据传输和存储

确保监测设备与数据传输设备的连接稳定,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机制。

2.数据质量控制

建立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包括仪器校准、数据比对和质量评估等环节,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监测数据报送

按照环保部门和相关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监测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处理后的数据和报告等。

五、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理

1.监测报告编制

按照环保部门和相关机构的要求,定期编制监测报告,包括水质状况评估、异常事件分析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2.应急处理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水质异常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整治。

六、培训与交流

1.培训计划

定期组织水质在线监测人员的培训,包括仪器操作、数据分析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信息交流

开展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经验的交流,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会,提升整体监测水平。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水质监测流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

员工和生产环境的安全。水质监测职能部门应依据本制度进行日常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的员工,包含监测人员、样品手记人员、

试验室分析人员等。

3. 管理标准

3.1 水质监测计划订立

1.水质监测计划由水质监测职能部门订立,需包含监测频率、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等内容。

2.水质监测计划应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和更新,并获得企

业管理层的批准。

3.2 水质监测设备管理

1.水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准

确性和稳定性。

2.设备管理负责人应记录设备校准和维护情况,并建立设备档案。

3.3 水质样品手记管理

1.水质样品手记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样品手记规范和操作要求。

2.样品手记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的采样点位、采样时间和采样方法进行

手记,并填写采样记录表。

3.手记的样品应妥当保管,避开污染和变质,并依照要求及时送至试验

室进行分析。

3.4 水质分析操作规范

1.试验室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识水质分析方法和操作规范。

2.依照规定的水质分析方法进行样品分析,严格掌控试验条件,确保分

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记录和数据备份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

追溯性。

4. 考核标准

4.1 水质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考核

1.对水质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包含监测频率、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是否按计划执行。

2.考核结果应记录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对考核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和

水质监测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水质监测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水质监测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质监测管理,确保水质监测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水质监测机构、监测站、监测人员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水质监测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

正性和透明性的原则。

第二章水质监测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

第五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

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第三章水质监测方法与标准

第七条水质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方法的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水质监测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适时更新。

第四章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第九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建立数据审核制度,对监测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验证。

第五章水质监测报告与发布

第十二条水质监测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监测报告。

第十三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

第十四条水质监测机构应保证监测报告和发布的

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质监测机构的监督

管理,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水质监测机构进行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二、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三、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四、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

五、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六、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七、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每天巡视监测站点1次,对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二、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三、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四、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五、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七、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

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水质在线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水质安全,我们制定了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的内容

1. 检测设备的维护

(1)定期维护检测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仪器仪表的连接情况,确保仪

器工作正常。

(2)检测设备的清洁,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要定期清洗检测设备的各个部件,防止污

垢积聚影响仪器的测量精度。

2. 检测标准的制定

(1)根据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确定水质检测的指标和方法。

(2)对检测指标进行评估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标准,以便对水质进行更加细致的监测

和管理。

3. 检测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

(1)水质在线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检测设备和进行数据

处理。

(2)定期培训检测人员,提高其水质检测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检测记录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每次检测的数据和结果。

(2)定期对检测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水质变化的趋势和异常情况。

5. 检测质量的监督

(1)定期对水质在线检测质量进行抽查,并进行评估。

(2)建立检测结果的复核机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异常情况处理

(1)一旦发现水质在线检测结果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水质问题进行预警和处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7. 工作流程的规范

(1)建立水质在线检测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2)对工作流程进行定期审核和调整,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提高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环境水质安全,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适用于对水体进行在线监测的监测点,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水等类型水体。

第三条在线监测指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和通信技术,实现对水体各项指标的自动、实时监测和数据传输。

第四条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加强水质监测力度,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制定水环境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和公开透明性。

第六条各级水利部门及监测单位应当依据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水在线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章水在线监测监测点的选取和设置

第七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地方水质状况和水体污染状况,确定水在线监测监测点的设置计划,并报水利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在线监测监测点的设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代表性强:监测点应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水体位置,能够反映该地区水体水质状况。

(二)主要受污染源影响:监测点应当选取受主要污染源影响的位置,以便及时发现水体

污染。

(三)适宜监测:监测点选取应当考虑仪器设备的布设、网络通信条件等因素,确保监测

数据准确性。

(四)数量充分:监测点数量应当足够,能够覆盖监测区域的主要水体,并能够反映水体

的整体水质情况。

第九条水在线监测监测点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和实用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管理,维护水体的健康和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镇供水、工业用水、农业灌溉水等水质监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质监测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水质监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水质监测,是指对水源、水体等进行定性、定量的监测和分析。

第二章水质监测管理机构

第六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水质监测管理工作,在全国建立水质监测管理机构。

第七条各地、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水质监测管理工作,并配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水质监测管理工作。

第八条水质监测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设备,能够进行水质监测工作,并有相关的资质认证。

第九条水质监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水质监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水质监测项目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项目应当包括水体中的各种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等项目。

第十二条水质监测项目应当针对水源的性质和使用目的确定,确保水质监测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十三条水质监测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相容性。

第十四条水质监测项目应当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水质监测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水质监测方式

第十五条水质监测可以采用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污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污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污水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保证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的稳定、健康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备。

3.0职责

3.1在线监测所在部门

负责在线监测仪器的日常巡检,是在线监测仪器的使用部门,保证监测仪器的健康运行;

3.2设备部

负责在线监测站房水、电、气等能源供给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3.3安环部

负责签订第三方运维合同并监督检查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制定污染物排放的内部控制标准并监督实施。

4.0程序

4.1厂内的污水在线监测仪器包括污水处理COD、氨氮、PH、和流量计等;

4.2污水处理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点检,并做好异常状况的记录、原因分析;

4.3污水处理岗位工作人员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时需及时联系第三方运维或本公司相关部门解决;

4.4污水处理岗位工作人员发现外排水在线监测超标时,立即停止排水,同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安环部门,待水质达标后方可向外排水;

4.5 污水处理岗位人员需每日检查取样泵取水情况,检查外部管路是否通畅,是否被污染,如存在污染情况需及时清洗;

4.6线监测站房日常环境卫生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安环部和仪器所在部门监督检查,确保整洁干净;

4.7要根据季节天气状况,及时调整室内温度,保证监测仪器处于适宜的工作环境;

4.8安环部负责监督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情况,监督在线监测仪器的使用;

4.9安环部负责接洽第三方定期对污水进行检测,对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5.记录管理

在线监测站房、监测仪器检查和运维记录保存5年。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

运行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污水处理效率,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

满足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二、责任与权限

1.污水处理厂应指定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管理人员应受过相关培训,熟悉在线监测系统的原理和操作方法,

并具备数据分析和问题处理的能力。

三、系统运行与维护

1.在线监测系统应每日运行24小时,保证实时监测。

2.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包括检查仪器设

备的工作状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维修设备

或更换部件。

四、数据管理

1.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够记录并存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处理效率、设备运行参数等。

2.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时间和地点进行存储,并建立备份机制,

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3.数据应定期导出、整理和分析,形成监测报告,用于对污水处理效

果和运行状况的评估,并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

五、数据分析与应用

1.管理人员应具备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的能力,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或

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2.利用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污水处理厂应进行运行管理的优化和调整,以提高处理效率和节约资源。

六、纪录和报告

1.在线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包括设备维护、故障

处理、数据分析、操作记录等。

2.定期提交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报告,汇报系统的运行状况、数据

分析结果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水质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水质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水质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管理,保障水质安全,提高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监测水质需要的地点和单位。

第三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水质监测。

第四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实验设备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依法监测、评估和发布水质信息。

第六条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可靠,确保数据的可溯源性和可复现性。

第七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价。

第八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采用标准化的监测方法和程序。

第二章检测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水质监测项目应当包括:水源地水质监测、水处理厂

出厂水质监测、供水管网水质监测、水污染源排放口水质监测等。

第十条水质监测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监测项目和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水质状况和需求进

行调整。

第十二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掌握相关的监测指标、判定标准

和方法。

第十三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根据监测项目和标准,合理设置

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

第十四条监测数据应当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监测结果

的可比性。

第三章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

第十五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每年制定监测计划,并及时报送

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监测计划应当包括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

第十七条监测计划应当经过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第十九条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评估分析和建议等内容。

第二十条监测报告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向监测对象提供。

水务监测管理制度

水务监测管理制度

水务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质监测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指导,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水环境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各类水体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包括自然水源、地下水、饮用水和工业废水等。

第三条水质监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四条水质监测管理工作应加强对监测设备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针对监测数据的处理和解读应及时提供给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公开透明性。

第六条各级水务监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质环境安全的监测标准和技术的研究,提高水质监测管理水平。

第二章水质监测设备和人员管理

第七条水质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具备相应的检定报告和合格证明,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水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水质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水质监测工作。

第十条水质监测人员应当遵守监测规范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循监测标准和方法,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测数据的准确输出。

第三章水质监测数据管理和分析

第十二条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地进行录入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监测数据的处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方法

一、依据水质监测营运保护要求,编制并履行每周一次的周期保护工作,

依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保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

相应项目的巡视保护工作,保证系统设备稳固运行。

二、每日安排专人查察在线监测的运行状况信息,要求每日早晚各调一次

数据和日记,当发现异样时一定立刻进行记录并报告保护人员。

三、依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拟订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

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需时增添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偏差较大

时,一定对检测仪器进行从头标定。

四、依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剖析试剂,所用剖析试剂等级

要求与限期切合规范标准,按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买与增补。按要求按期进行

试剂增添、易损件改换,并进行记录。

五、当浮现监测仪器或者监测房其余部份异样时,认真察看异样状况,并在

24 小时内清除故障并做好异样状况办理记录。

六、当监测仪器或者其余部份浮现故障没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

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适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剖析,并将结果纪录。

七、当浮现突发事件时,依照附录《突发事件办理方法》履行

1、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或者非有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二、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状况按期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固

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三、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取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办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一定严格保密,未经允许,禁止向其余第三方机构供给。

四、操作和使用各样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样化学试剂,一定严格恪守安全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质监测管理,保障水质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江河、湖泊、地下水、水库等水域的水质监测活动。

第三条水质监测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共享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生态环境部门主管全国水质监测管理工作,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质监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测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生态环境部门设立水质监测机构,负责组

织实施全国水质监测工作。

第六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监测设备和实验室;

(三)具有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七条水质监测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水质监测计划;

(二)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编制监测报告;

(四)建立健全监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质量;

(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监测情况和发现问题;

(六)其他与水质监测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监测项目与方法

第八条水质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挥发性酚、重金属等。

第九条水质监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监测方法标准未作规定的,可以采用国际通用方法。

第十条水质监测机构应当根据监测任务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频次和周期。

第四章监测数据管理与应用

日常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日常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日常水质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区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维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区内的各类水体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水源。

第二章监测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市区水质监测机构为市水务局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对市区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水质监测中心的职责包括:

1. 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水质监测工作;

2. 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3. 提出水质改善建议,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

4. 组织水质监测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推广;

5. 协助市水务局开展水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水质监测中心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设备,保证水质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水质监测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水质监测中心应当依法履行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的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市水务局负责统一组织水质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水质管理措施。

第三章监测内容和频次

第九条水质监测内容包括水体中的各项物理、化学、生物参数的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水质参数:包括水体的颜色、浑浊度、气味、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氮磷等;

2. 水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农药等水污染物的监测;

3. 水生态指标:包括浮游植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鱼类等水生态指标的监测。

第十条对于重点水体和水源地,水质监测应当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并间隔一定时间进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一、引言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是负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

运维和维修的专业人员。为了保障水质在线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加强人员管理。

二、职责和要求

1.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负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负责定期巡检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处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维修;

–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

–协助水质在线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参与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2.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应具备以下专业知识和技能:

–熟悉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要求;

–具备电子、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知识;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够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够快速处理紧急情况。

3.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的管理要求:

–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坚守岗位,保密工作内容,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三、工作流程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的工作流程如下:

1.设备安装阶段:

–接受上级安排的设备安装任务;

–根据设计方案安装设备,确保设备正确安装并能正常运行;

–完成设备的调试和验收工作,在验收报告中详细记录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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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二、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三、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四、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

五、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六、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七、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每天巡视监测站点1次,对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二、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三、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四、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五、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七、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

八、服务人员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应及时跟客户联系、说明原因,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说明。

九、服务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未能当场解决或本人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与上级领导联系,共同分析其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安排下一步工作。

十、每月对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在下月5日前提交业主方。

十一、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每年对各站的托管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业主方要求的各个方面内容。在业主方要求时提供运营维护的各方面原始纪录。

日常巡检制度

一、检查监测站点供电系统、接地线路和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二、检查监测站点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各种控制设备部件运行是否正常

三、根据系统要求对系统流路、预处理装置、取样装置等进行清洗和维护

四、根据仪器维护手册的要求和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

五、仔细观察每台仪器的运行状态及每台仪器的部件运转情况、试剂的消耗情况,做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

六、根据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试剂更换、标样校正和实际水样对比校正等工作

七、认真查看各分析仪器及设备的状态和数据信息,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八、认真做好站点的日常巡查工作记录,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监测子站的频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

九、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应做好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的应急补救措施

化学器皿、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负责人应保管好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状况,定期提出补充计划,保证配置合理、有序

二、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通风阴凉处,且不得在站房内大量积存。保存在子站房内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控制,加强管理

三、如有剧毒试剂,需加锁存放。使用时至少共同称量,并记录用量。

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分类存放,并做到每种化学试剂用一种器皿,避免混用

五、稀释浓酸、碱等试剂时,应按规定的要求操作和储存。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六、按实际消耗需要配制在线分析试液,并在保质期内使用,以节省成本,保证监测分析质量。

七、定期检查保管储存的试剂、试液,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过期变质等的试剂、试液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出现化学试剂、试液中毒、灼伤等事故,应立即按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严重时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常见故障记录及分析

1、COD机器出现错误6是清洗故障:确定排泄阀无故障时,用氨水浸泡铂金片1到2个小时,用蒸馏水冲洗干净。

2、COD机器出现错误3是无亚铁铵故障:①亚铁铵试剂配制浓度不准确→重新配置药剂;②更换试剂后没有标定→标定亚铁铵;③电极插片没有插好。

3、COD机器出现错误0是无水样故障:①取样管漏气或堵塞→检查管路;②取样的蠕动泵管松动→拆下蠕动泵,重新把泵管卡紧;

③采样泵外露→通知污水站工作人员,加大水池进水量。

4、怡文氨氮机器出现错误1是无水样故障:处理方法同第3条。

5、怡文氨氮机器出现错误8是液位计检测故障:①蒸馏水取样管没有放入水中;②采样阀损坏。

6、中科天融氨氮机器出现液位二故障:①蠕动泵泵管老旧→更换新的泵管;②液位一、二的电压值错乱→调节电压值,确定在30000-320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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