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摘要: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给排水设计人员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本文阐述了规范中几个条文问题,以及在执行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消防给水;泄压阀;动压;水量;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50974-2014(以下简称《水消规》)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本规范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内容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中单独出来,从章节安排上颠覆了原有的行文风格,更是在消防理念上进行了一些突破,从整体上讲,是一本难得的好规范,将对我国消防水灭火系统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
笔者通过一段时间的研读和应用,有以下几个心得:一、与国家现行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1.《水消规》5.2.6.6条中“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与国家现行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以下简称《建水规》)3. 2. 4C条中“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二者明显表达冲突。
根据编者的本意,建议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市政自来水或生活饮用水系统时,按《建水规》第3、2、4c 条执行,进水管管底高于溢流喇叭口顶150mm;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非生活饮用水源时,按《水消规》第5.2.6.6 条执行。
2.《水消规》3.5.2条中地下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表述中地下建筑是否包含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是否遵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7.1.8条文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部分条文个人理解
对于从事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说,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该是一本比较重要的规范,对于整个设计施工开发都有重要影响,比较了历次报批稿及最终纸版,发现每个版本来回增删和改动也比较大,总结了一些问题,有的是网友反映的,有的是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 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应能”两字取消,语法才更通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改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信号”较妥。
二最后两条的条文和条文解释对不上。
三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消防水泵的启动有P1 P2压力点,规范稳压罐的容积仅150L且没有了30S的概念,是否还有P1,P2压力点。
30S仅针对于电动阀。
四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本层。
也就是说否定了原规范,原来建筑设计规范上面的理解是错误的,是否会降低灭火的可靠性。
五7.4.12条,栓口压力不小于0.35MPa,反算每支消火栓的流量为7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则大于56L/s。
明显大于规范3.5.2条消火栓流量40L/s的要求,那应该如何确定消防用水量?3.5.2条只是给出了一个最小设计流量六经常碰到某类厂房定性为甲类,但是甲类生产区域仅占整个厂房的小部分,其余区域仍未丙类。
这样的厂房应该如何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建规:3.1.2条,根据各类火灾危险性面积所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的面积比例综合确定。
七流量开关的流量值设为多少?只设高位消防水箱的低压压力开关压力值设为多少?低压压力开关和高位水箱的流量开关,可以认为是双保险。
1、低压压力开关感受到的是管道系统内来自高位水箱的水位的静压。
消防水箱最先启用,水位下降,低压压力开关感受的静压降低,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有争议条文的讨论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有争议条文的讨论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若干有争议条文的理解摘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以下简称《消规》)已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2014年10月1日实施。
《消规》实施以来反应强烈,有些省市着手组织人力编制《消规》的当地实施细则、实施指南等补充文件,以便统一做法,便于《消规》在当地的更好执行。
我们有鉴于此,也对《消规》条文作了一番梳理,现将有关问题整理成文,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关键词与国际接轨结合国情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标高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积消火栓栓口压力倒流防止器的选用流量开关机械应急启泵功能报警水位消防备用泵消火栓按钮有拐点的水泵稳高压系统有稳压泵的临时高压系统0对《消规》首先应予以充分肯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这本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消火栓系统没有专用标准的空缺,也第一次有了关于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系统全国范围的统一规定。
《消规》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以下简称《高规》)的基础上作了完善和补充,增加了大量新的内容,对现有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也作了合理调整,在系统性、完整性、全面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
《消规》是第一本不由公安部消防研究所和消防局主编的消防规范,而是由设计院主编的消防规范。
按说,由设计院主编的消防规范在可操作性方面应该具有特点,编制组也作了努力,但遗憾的是还是留下了一点不足,本文重点讨论这类问题。
在本文题目确定以后,在草拟提纲以后,在文章撰写完成以后,在不同阶段,我们都曾经有过犹豫。
犹豫之一是,都这个年纪了,省点心不好吗;犹豫之二是,你将面对的是国内给排水界和消防界的顶级权威;犹豫之三是还涉及《消规》16位审查专家,这也非同小可。
但后来又听说西安、南京、福州、厦门、上海等地纷纷起草关于《消规》在当地实施的补充技术统一措施,这就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
浅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理解
浅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理解作者:张瑞霞来源:《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24期摘要: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规》)后,由于新规范与原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之间有大篇幅修改变动,在行业内对设计和施工都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文总结了《消规》GB50974-2014在给排水消防设计过程中需注意的一些内容,从而帮助有效解决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消防给水;消火栓;技术规范1 综合对比条文变化情况新实施的《消规》条款共计365条,其中强制条款41条,分布情况为:1 全面继承条款共80条。
原《建规》42条,原《高规》38条。
2 系统完善条款共222条。
条款内容分布在水泵23条、泵房16条、排水8条、计算15条、管网28条、控制19条、施工58条、验收39条、维护16条。
3 丰富补充条款63条。
其中17条为总则术语,另外46条增加在各章节中。
2 修改条款的理解2.1建筑室内、室外消防设计流量的取值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是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的。
《消规》在原《建规》和《高规》的基础上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统一采用根据建筑体积取值,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除住宅及高层公共建筑采用建筑高度取值外,其余均按建筑体积取值。
特别强调,地下建筑若为独立建筑,按照地下建筑界定选流量向;若地上有建筑属附属建筑,则分开计算,比对取大值流量。
2.2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的变化《消规》中对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取消“火灾初期10min用水量”的说法,改为“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消规》针对不同建筑物,有了具体的有效容积设计要求。
如,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原规范18m3即可;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8m3,原规范12m3即可。
基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几点思考
基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几点思考消防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消防设施和工作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消防设计和消防工作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消防设施的设计工作都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开展,为了确保消防设施更有效地满足生产生活的现场需要,一定要加强对于相关技术规范的了解和掌握。
本文主要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和阐述,希望能够有助于加强今后工作中对该规范内容的实际应用。
标签: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自灌式启泵;技术规范在消防系统中各环节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行业内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只有将设计和施工进行标准化管理,才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执行性以及设备应用和管理维护。
在消防设施中消防的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是整个消防系统中应用最为广泛的系统,加强对其设计所依从的设计规范中内容的了解和掌握非常重要。
因此,现阶段加强对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设计规范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关于稳高压给水系统的思考在2014年新推行的《消水规》的2.1术语章节将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稳高压给水系统进行了单独的设立,额外增加了该给水系统,脱离了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范畴。
这种设置方式可以更加系统的对消防给水系统进行分类,便于相关工作的理解和设计。
同时,之所以将其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中进行分离,是因为其工作状态、工作压力以及其他的设置要求,甚至是在定义上就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就有着明显的区别,如下所示:(1)两者在定义上的区别。
在某些特殊行业或者建筑防火行业在其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中所涉及的消防给水系统,都是将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进行单独的设立,将其作为一套独立的系统进行定义和研究,比如,石油化工行业中,其防火规范中,就将稳高压给水系统的稳压泵工作时的维持管网的给水压力大于或等于0.7Mpa时,就将其单独设置为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而在上海的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被作了如下定义:“平时的给水管网系统会时刻保持不利点水压,并保证其能满足消防灭火给水的需求,并将其与消防泵装置进行连接,以起到及时启动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给水的压力和水量都能够满足灭火的需要”。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
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解读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解读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没了≤50m高度条件)3.5.6地铁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L/s,区间隧道不应小于10L/s。
3.6.1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计算,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取其最大者,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当室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时,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
举例:某一综合楼,高99米,标准层有酒店和办公,地下室有车库、餐饮等,地上几层裙房,主要为酒店和办公服务设施。
水灭火系统设有消火栓(3h)、自动喷水(1h)。
地下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0L/s;消火栓系统20L/s。
标准层、裙房:消火栓系统40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5L/s。
室内水量常规计算:40L/s×3.6×3 40L/s×3.6= 432 144 = 576m3。
本规范计算:地下车库用水量:20L/s×3.6×3 40L/s×3.6= 216 144 = 360m3。
标准层、裙房:40L/s×3.6×3 25 L/s×3.6= 432 90 = 520m3。
总水量:520m3。
消防水池4.3.4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4.3.5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3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和流量…,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补水管道的流速不宜大于1.5m/s。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解读: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保护场所通常比较重要,并且由于消防炮的工作压力较高,相比其他水灭火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通常也更高,因此对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要求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
解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应尽可能单独设置。
如果受到客观条件限制,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需要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并设置消防供水时,两个系统可以合用消防水泵和部分供水管道,但其供水管道应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分开。
解读: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按一用一备或两用一备的要求设置备用泵,较为合理且便于管理。
当某一台消防水泵出现故障时,为了保证系统正常供水,且供水能力不低于设计值,故对备用泵供水能力提出要求。
解读:可靠的动力保障,是保证可靠供水的重要措施。
因此提出了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宜采用柴油机泵作为备用泵的规定。
引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0.1.1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0.1.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智能电气: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主要区别解读:要求消防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是为了使水泵启动供水更为迅速、可靠。
解读:为防止杂质堵塞消防水泵,要求在消防水泵吸水管上设过滤器。
对规范GB50974-2014条款的理解
对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部分条文的理解集设计、施工、验收于一体的规范GB50974-2014终于面世了,规范与上一版有了一个较大的改变,其中第11章控制与操作部分内容变化尤为明显。
规范除提出消防水泵控制装置的防护等级、防潮防水淹、联动控制的功能等要求外,还明确了关于长期备而不用的消防水泵应具有的自动巡检功能的具体规定,是首部提出消防水泵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的GB50000系列之国家标准。
下面就该规范部分条款内容的理解与各位专家一起探讨。
11.0.11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强条);该条款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日常状态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使设备管理部门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日常状态有了法律的依据。
11.0.21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强条)。
根据此条款要求,有必要增加停泵按钮的保护功能。
亦即现场就地控制装置启动消防泵可以很方便完成,如需停泵需增加密码保护功能(建议在水泵控制回路增加与控制设备面板连接的停泵闭锁功能,在水泵控制柜面板的对话界面上输入管理密码方可停止,设备调试期间可屏蔽此功能)。
注:本规范11.0.18明确要求控制柜应具有中文对话界面。
11.0.4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
此条款与原规范变化较大,就是说流量开关与条款中提到的两个压力开关中的任意一个构成“逻辑与”即可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见下图例),但规范中没有提出主干管上的压力开关的设定值,及二者作用多长时间可以启动消防泵!11.0.71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设置专用线路连接的手动直接启泵按钮(强条);根据此条款要求,消防水泵控制部分须预留直拉线启泵的节点(每台水泵均应单独设置),消控室至现场控制柜每台水泵均须敷设独立的硬拉线而非模块启泵!3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水源的高水位、低水位报警信号,以及正常水位。
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一些困惑与讨论
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一些困惑与讨论作者:王晓婷来源:《建筑建材装饰》2017年第07期摘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一书中主要对规范消防给水作业进行了阐述和介绍,其涉及了规划、施工、设备调配、检修、养护以及管理等多项内容。
对规范中不太清楚,容易引起误解的条文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
关键词:消火栓设计流量;栓口压力;充实水柱;消防水池;最高水位;最低水位;稳压设备;作用;工作原理;规范前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为了方便阐述,我们将其进行了简述,简述为“水消规”,自2014年其开始,我国有关部门正式发布“水消规”一书,并且在2014年10月正式落实。
“水消规”中主要涉及了规划、施工、设备调配、检测、养护以及管理等内容,同时每个章节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该文章对条文内容进行合理而又具体的阐述和规范,同时还能保证各个章节井然有序,给设计人员的查看提供了便利条件。
下面笔者就从设计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水消规”学习和查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探讨。
1对地下车库消火栓设计流量的确定方法的讨论“水消规”一书中含有两个表格,一个是3.3.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另一个是表3.5.2-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L/S),这两个表格中,都没有建立独立的车库消防用水具体数量,当设计工作人员在对地下车库消防用水数量有所明确时,可以查找“水消规”中有关表格来对下地建筑的消防用水数量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建筑内部消防栓流量设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40L/S,另一种是25L/S。
然而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以下简称“车规”,Ⅱ类汽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II类汽车库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两个规范上的规定有一些差别。
然而,“车规”包含在制定建筑规范范畴中,其属于母规范,但是“水消规”包含在转向规范范畴中,能否需要落实“车规”中的有关要求。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 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
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超高层建筑水消防设计中的问题与探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超高层建筑水消防设计中的问题与探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超高层建筑水消防设计中的问题与探讨摘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以下简称“消规”)自2014年20月1日实施以来,针对建筑消防设计提出了很多新概念、新问题、新方法。
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分析了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在新规范运用过程中的设计要点、思路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Abstract: The new fire code《Technical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which implemented in October 2014,put forward many new concepts, new problems and new methods for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designing Combining with the engineering examples ,this article analyses key points,thinking and problems of high-rise building fire designing in the process of using new standard .Keywords: Super high-rise building Fire prevention system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中型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超高层建筑的兴起,呈现出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越来越复杂的特点。
由于超高层建筑楼层高、体量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等特点,消防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面临着更加艰巨的挑战。
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消规”,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消防水系统设计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细致的做法和要求。
解析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注意的问题
解析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注意的问题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我国消防系统建设中的重要标准,旨在确保建筑物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符合国家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重要问题,以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一、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消防水池的设计要合理:消防水池是保障消防给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设施,其设计要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水池的容积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保证消防系统的连续供水时间。
2. 消火栓的设置要合理: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考虑周围建筑物的布局、消防车辆的进出通道以及人员疏散等因素,确保消火栓的有效使用。
同时,消火栓的数量和间距也需要符合规范的要求。
3. 管道材料和防腐处理要符合要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中的管道材料选择要合理,应具备耐压、耐冲击等性能。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管道的防腐处理,确保系统使用寿命。
4. 消火栓系统的通风要充分: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房、消火栓室等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设备发生故障或腐蚀。
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备的问题规范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备的要求十分严格,我们在设备选择、安装和维护中需注意以下问题:1. 水泵的选用要符合规范:消防给水系统中的水泵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且能够满足规范中对水流量、扬程等指标的要求。
在选择水泵时,还要考虑其可靠性和节能性。
2. 消火栓的安装要规范: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中的要求,同时要保证消火栓的稳固可靠,便于使用和维护。
3. 消火栓箱的密封要良好:消火栓箱的密封性是确保消火栓正常工作的重要条件,应保证箱门密封良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要定期:消火栓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应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设备和管道老化、堵塞等情况的发生。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的探讨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的探讨摘要:新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在日常使用中常常会发现有各样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对部分条文的理解和在实际设计使用上一些见解。
关键词:消火栓系统;水泵启泵控制;消防水池;室外消防1前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简称《消规》),该规范系统性的对消火栓系统的设计作了相应的规定。
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下面简称《建规》及《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50045(下面简称《高规》)作了整合及扩充。
本人接下来根据自己对该规范的学习和实践对某些条文作更深层次的探究。
2 内容探讨2.1关于水泵启泵控制,《消规》有专门的一章作为规定,包括由稳压泵压力下降控制主泵启动,水泵出水主管上的压力开关和天面水箱出水管的流量开关自动启动水泵。
消防控制中心和水泵房都设置手动启动水泵装置。
禁止了破玻按钮直接启动水泵的,改为向消防中心报警,由消防中心确认火情时手动启动消防泵,以免一般居民随意的启动消防水泵。
规范对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没有做太多的描述,我们探讨一下相关的设置原则。
压力开关采用高精度、高稳定性能的压力传感器和变送电路,再经专用 CPU模块化信号处理技术,实现对介质压力信号的检测、显示、报警和控制信号输出。
笔者认为压力开关的启动压力设定可以参照稳压泵的相关规定。
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系统没有设置稳压装置时,压力开关设定值应按比静水压力稍低设计。
第二:当系统有设置稳压装置时,《消规》规定,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在准工作状态时的压力大于该处的静水压,且增加值不应小于 0.15MPa。
压力开关动作压力应该与稳压系统设计的启动主泵压力相同。
压力开关一般可采用电接点压表、压力传感器等流量开关主要是在水、气、油等介质管路中在线或者插入式安装监控水系统中水流量的大小。
在水流量高于或者低于某一个设定点时候触发输出报警信号传递给机组,系统获取信号后即可作出相应的指示动作。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及图示实施后的几点思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及图示实施后的几点思考发表时间:2016-06-14T10:53:52.030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3月总第208期作者:刘清怡[导读]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水规》)2014年10月1日实施后在业界引起很大的反响。
刘清怡(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洛阳,471003)【摘要】通过学习和理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就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及处理措施。
【关键词】自灌式启泵最低水位;消防泵房地面降低;稳压泵启泵压力;停泵压力前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水规》)2014年10月1日实施后在业界引起很大的反响,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和正确运用规范,在2015年8月1日又实施了《消水规》图示(15S909),对规范条文进一步说明,并增加图示,旨在更系统、直观、权威地解析规范,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范,为技术人员正确运用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工作质量。
笔者在《消水规》实施以来的一年多的工程设计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分歧、困惑,经与审图、消防等专家沟通,并仔细研读理解规范及图示,针对以下疑难问题,总结了一些应对措施。
1.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根据《消水规》第4章4.3.9条规定,“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全部被利用。
” 《消水规》图示第35页对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消防泵出水口的关系做了明确的解释,“对于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出泵壳顶部放气孔。
对于立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出水泵出水管中心线。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自罐式吸水,原规范也有这条,但原规范不是强制性条文,同时各地执行的标准不是很统一。
大多设计者都没有严格按照第35页图示设计消防水池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均按最高水位至水池池底之间的容积计。
新消规2014学习总结(土木网友提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学习2014.8.16~17日在西安参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学习,有黄晓家总工主讲,听的时候因时间比较仓库,大致总结了以下内容,那两天听课的人很多,希望大家来补充和更正我理解方面的错误一、一些理念和理论上的东西1. 规范体系的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规定何处改设什么或者建议设置什么系统的问题,水消防规范及自喷规范、报警规范、防排烟规范规定如何设置的问题。
2. 消规规定的只是最低的原则,具体该如何设计,怎样选择系统和布置等可靠有设计人员来把握、计算和负责,满足规范但是系统不可靠,设计人员要担责。
3. 工程设计人员设计要遵循工程原则,工程师要从工匠型、经验型往智慧型转变;工程原则可学习《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与设计手册》绪论部分二、关于新建规和消规的一些消息:1 .建规已经报至国标委两三周,估计很快会公布2.消规网上流传的稿件都不是最终版本,现在一直在校对修改中,一些条文会有调整和已经调整,新消规可能在8月底9月初印刷出来3.消规执行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按照新规执行,虽然原有建规和高规没有废止,但按照时效性原则,以最新规范为准(黄晓家的意思)三、新消规相对于原建规和高规的一些变化(水部分)1.A湿式的消火栓系统不强调设起泵按钮,消防水泵启动必须有流量开关和压力开关直接启动(11.0.4条);B消防泵必须用干式消防泵(便于安装、检修和检查,强条,潜水消防泵被干掉了);C消防泵具体要求多了些(对泵配电机要求增加,校核设计流量150%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65%等,5.1.6)D一组消防泵应在消防水泵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5.1.11)E 每台消防泵设试水管,并应安装DN65的消火栓(以前只设了试水管,但是无法测试)2.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护等级提出要求(强条,11.0.9,设计施工说明要注明)3.A.高位消防水箱容积变化,虽然规范条文说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但是现在无法确定初期火灾到底多长时间,多大火量,故可按5.2.1条规定的容积直接选用;B.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黄总讲防止消防管网进气对管网造成影响,这个还是不太明白,是一定要设置吸水喇叭口或防止旋流器的吗?强条,可能引起消防水箱无效的高度增加);C消防水箱高度要满足静压值提高,当一个消火栓系统共用消防水箱时要考虑管网水损,其他建筑是否能满足要求;D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自喷经常用DN80已经不符合规范)E高位水箱设带有启闭装置的阀门,出水管蝶阀没问题,进水管?(老师没讲这个问题)4. 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设两格、大于1000立方设两座(无公用墙体)5. 水泵接合器计算超过3个时根据实际情况(建筑物布置、是否能布置下那么多消防车等)宜设3个(有消防车停放地方,可多布置)6. 消防水泵房条文与新建规统一,网上版本有较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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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摘要: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于2014年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给排水设计人员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本文阐述了规范中几个条文问题,以及在执行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消防给水;泄压阀;动压;水量;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50974-2014
(以下简称《水消规》)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本规范将消防给水
及消火栓系统的内容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中单独出来,从章节安排上颠覆了原有
的行文风格,更是在消防理念上进行了一些突破,从整体上讲,是一本难得的好
规范,将对我国消防水灭火系统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
笔者通过一段时间的研读
和应用,有以下几个心得:
一、与国家现行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
1.《水消规》5.
2.6.6条中“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
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与国家现行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以下简称《建水规》)3. 2. 4C条中“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
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
隙不应小于150mm。
”二者明显表达冲突。
根据编者的本意,建议当消防水箱补
水管接自市政自来水或生活饮用水系统时,按《建水规》第3、2、4c 条执行,进水管管底高于溢流喇叭口顶150mm;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非生活饮用水源时,按《水消规》第5.2.6.6 条执行。
2.《水消规》
3.5.2条中地下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表述中地下建筑是否
包含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是否遵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7.1.8条文规定。
两个条文的流量规定值差
别巨大,而这种基础性设计数据将对设计产生巨大影响(水泵流量选择及消防水
池容积计算)。
这个问题已困惑众多给排水设计人员。
二、规范表述欠妥的地方:
1.《水消规》6.
2.4.7条中“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阔的开启压力应能满
足系统安全,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此处的“安全阀”应表述为“泄压阀”。
根据《建水规》3.4.11及3.4.12条文说明:安全阀的泄流量很小,适用于压力容
器因超温引起的超压泄压;泄压阀的泄流量大,给水管网超压是因管网的用水量
太少,使向管网供水的水泵的工作点上移而引起的,泄压阀的泄压动作压力比供
水水泵的最高供水压力小,泄压时水泵仍不断将水供入管网,所以泄压阀动作时
是要连续泄水,直到管网用水量等于泄水量时才停止泄水复位。
根据《建筑给水
减压阀应用技术规程》CECS109:2013中3.3.5条文中“当生活给水减压阀失效的压
力超过用水设备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时,应设置自动泄压装置。
”且在此条文说明中,已明确显标示出是采用的泄压阀。
2.《水消规》6.2.4.7条中“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
”与其
条文说明中“室内消火栓不仅给消防队员使用,也给建筑物内的人员使用,因建筑物内的人员没有自备消防水带,所以消防水带宜按行走距离计算,其原因是消防
水带在设计水压下转弯半径可转弯,如 65mm 的水带转弯半径为 1m,转弯角度100°,因此转弯的数量越多,水带的实际到达距离就短,所以本规范规定要按行
走距离计算。
”故此建议规范条文将“直线距离”改为“行走距离”。
3.《水消规》7.
4.12.1条中“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
0.70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的表述宜改为“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宜大于
0.50MPa;当大于0.70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对于两个不同规定的数值,采
用“应”和“必须”的表达使人茫然不知所措。
SN65消火栓栓口水压如大于0.50MPa,水枪的反作用力将超过220N,两名消防队员还可勉强灭火;如大于0.70MPa,水
枪的反作用力将超过350N,两名消防队员也难以掌握消火栓进行灭火。
三、规范在应用时重点需要把握的几个方面:
1.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规定的变化。
《水消规》把丙类厂房、仓库分离出来,
流量提高。
提高了幼儿园、商店、图书馆、档案馆的流量。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
类居住建筑的流量也单独出来。
住宅的流量与体积无关,而根据高度确定。
2.消火栓栓口水压要求的变化。
《水消规》规定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
内净空高度超过8m 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35MPa,水
枪充实水柱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消防水
枪充实水柱按10m计算。
相比原规范规定消火栓栓口动压增加约0.10MPa,直接
影响到消防水泵扬程及系统工作压力计算。
3.系统中水泵、管材及其他附件要求的变化。
原来一直采用的切线泵已不满
足《水消规》中“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 的规定。
管材方面规定了分别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热浸镀锌加厚钢管及热浸镀锌无缝钢
管时系统工作压力的范围。
(管材选择尤其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对于系统流量、压力测试以及防止停泵水锤装置也做出具体规定。
4.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的变化。
《水消规》对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做
出具体规定:消防水泵吸水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6m,当消防水泵吸水管或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最低有效水位为防止旋流器顶部以上
0.20m。
直接涉及到水池的做法,影响对土建专业的提资。
5.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规定的变化。
高位消防水
箱包括各种系统的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本次《水消规》规定门类更为具体:公
共建筑与住宅建筑分别按高度规定,商店建筑及工业单独列出。
高位消防水箱有
效容积最高值从原来的18m3提高到100m3。
6.系统控制的变化。
《水消规》最大的变化莫过于要求消防水泵在平时需处
于自动启动状态,且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
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消火栓按钮现在要求不宜作为直接启动
消防水泵的开关,但可作为发出报警信号的开关;与原规范规定消火栓按钮直接
作为启泵按钮的要求截然不同。
应用规范绝不是对条文的生搬硬套,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我们最基
层的一线工程师要在设计过程中充分理解现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践,进
而执行规范,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力求设计作品成为安全可靠、功能齐全的建筑
精品。
参考文献:
[1]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 赵国平,张慧玲.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解读及应用.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