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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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则(V1.0)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则(V1.0)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则(V1.0)本规范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要求、服务流程、安全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及服务监督与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提供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5〕第27号令,2013年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第30号令,2013年修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03〕第2号令,2013年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2000〕第3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1〕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2013年修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第24号)《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第11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4〕第27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39号)《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11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55号)《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56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皖交建管〔2016〕147 号)《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皖水基〔2016〕144 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数据规范》(皖发改公管〔2016〕666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皖发改公管规〔2016〕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6〕6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6〕6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6〕6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按照“省市共建、市县一体”要求整合建立,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实行统一的平台交易、统一的制度规则、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信息公开、统一的专家资源、统一的信用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可追溯管理。

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

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

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5.05•【字号】财购〔2017〕307号•【施行日期】2017.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购〔2017〕5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7〕290号)精神和工作部署,自2017年起,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商城采购平台与采购范围(一)网上商城采购平台六安市本级网上采购选择“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徽采商城”)平台,市直部门、单位可以通过登录“徽采商城”平台进行政府采购。

(二)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空调等12类通用办公设备纳入“徽采商城”采购范围。

二、网上商城采购形式网上商城采购形式分为:网上直购、网上反向竞价。

1.网上直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2.网上反向竞价: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

三、网上商城采购流程网上商城采购具体操作方法、步骤、业务流程详见《网上商城操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级预算单位要重视网上商城采购,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好网上商城采购、验收和付款等工作。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17年4月目录版本说明 (3)手册正文 (4)一、投标人登录 (4)1.1、安装驱动程序 (4)检测工具 (6)系统检测 (6)手动设置可信站点 (10)控件检测 (13)证书检测 (15)签章检测 (17)、证书查看 (19)、投标人登录 (21)、初始化IE浏览器 (23)二、业务管理 (23)、网上报名 (23)、网上支付 (25)、招标文件下载 (26)、答疑文件下载、附件文件下载、图纸下载、补图下载、清单下载 (27)、网上提问 (27)、标前公示疑问 (28)、上传投标文件 (28)、合同备案 (29)、项目进度查询 (31)、远程解密 (32)版本说明说明该版本操作手册包括项目报名、支付、招标文件、清单和附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

说明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升级。

手册正文一、投标人登录1.1、安装驱动程序登录之前,请先安装驱动,如下图:驱动安装说明;1、下载安装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程序,进入安装页面,可自定义安装目录,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协议”,点击快速安装;2、软件协议可浏览(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协议”链接):3、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自行安装过程:4、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安装完成,提示安装完成;如果已经安装驱动,就无须再次安装;检测工具启动检测工具,用户可以点击桌面上的新点检测工具图标来启动检测工具;系统检测该页面主要是进行浏览器安全级别以及可信任站点的设置;设置安全级别,设置完成后提示:“设置成功”;(可点击“设置安全级别”按钮进行一次性设置);加入可信站点,设置完成后提示:“添加成功”;(可点击“加入可信站点”按钮进行一次性加入);上述操作完成后,如果系统中某些功能仍不能使用,请将拦截工具关闭再试用。

比如在windows工具栏中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的操作:运行加载项,打开登录页面,如有加载项提示,请手动运行加载项;手动设置可信站点1、打开浏览器,在“工具”菜单→“Internet选项”;2、弹出对话框之后,请选择“安全”选项卡,具体的界面如下图:3、点击绿色的“受信任的站点”的图片,会看到如下图所示的界面:选择站点选择可信站点4、点击“站点” 按钮,出现如下对话框:此处不选输入系统服务器的IP地址,格式例如:,然后点击“添加”按钮完成添加,再按“关闭”按钮退出;5、设置自定义安全级别,开放Activex的访问权限:点击“自定义级别”,注意一定要先选中上面的“受信任的站点”①会出现一个窗口,把其中的Activex控件和插件的设置全部改为启用;此节点下全部选择启用(共10个②文件下载设置,开放文件下载的权限:设置为启用;控件检测检测内容都是打勾,则系统所需要控件都安装完毕;硬件介质,需要把您的证书Key插好以后才可以检测出来;证书检测用户可以点击“立即检测”,选择证书,输入Pin码,可以检测该证书Key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出现以下提示,则表示您的证书Key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下图:如果出现以下提示,则出错的原因可能是您的证书Key驱动没有装好或者是证书Key是无法使用的,需重新安装证书Key驱动,或者马上联系该项目CA进行更换。

货物需求一览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货物需求一览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招标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前注:1、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

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项目背景为加强董铺、大房郢水库水源地保护,确保合肥大水缸水质安全,合肥市颁布了《合肥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先后实施一系列治理与保护工程。

在2012年合肥市启动了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2012年启动了一期项目,2013年启动了二期项目,其中董铺、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工程被列入二期项目。

二期工程中的董铺、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项目的治理范围为水库一级保护区和部分入库河道,治理内容包括污染源治理、入库河道整治、水源涵养林种植、库周湿地营造、隔离防护带及监测管理措施等。

本项目是对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补充完善,完善监管措施,巩固工程治理成果。

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水生态保护过程的相关工程和考核指标的动态监控。

拟对董铺、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一期工程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

1.2 招标内容通过将本项目纳入合肥水利云平台整体部署范畴,建设合肥水利云数据中心,整合现有软、硬件资源并补充完善,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利用云平台提供相关业务、管理等工作方面的发布服务,为进一步的大数据分析做好软硬件基础工作。

其主要建设任务包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云平台、软件应用系统等。

(1)信息采集系统包括生态供水流量监测、水库库区水质自动监测、大坝安全监测、无人机航空遥感监测、人员巡更系统,实现董大水库出入库流量、水质、大坝位移、库区图像等信息的采集、汇总。

(2)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对合肥水利相关数据进行汇集、统一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路径研究——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例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路径研究——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例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路径研究——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例■ 胡浠冰 沙剑秋 阚卫海 邵 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摘 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关系到中心服务交易平台的公开和透明性。

本文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点建设时期标准体系的分析以及示范建设时期的服务标准体系的完善改进,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提供建设路线,并对未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工作发展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体系,完善改进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0.09.018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Path of Public Resource Transaction ServiceStandardization—Taking Anhui Hefei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Center as an ExampleHU Xi-bing SHA Jian-qiu KAN Wei-hai SHAO Hua(Anhui Hefei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Center)Abstract: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services play a crucial role in optimizing the allocation of social resources, reducing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sts, and regulating market economic orde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system of public resource transaction services is related to the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of the central service trading platfor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ndards system during the pilot construction period of Anhui Hefei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Center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ervice standards system during the demonstration period, providing a reference for the standardization of public resource transaction services. It also thinks out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standardization work of Anhui Hefei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Center.Keywords: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center, standards system, improvement标准实践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市共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为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转让和公共其他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TOP6
2023 年省级预算单位网络安全等 合 肥 天 帷 信 息 安 全 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第 6 包中标 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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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省级预算单位网络安全等 安 徽 溯 源 电 子 科 技 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第 3 包中标 有限公司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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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省级预算单位网络安全等 安 徽 溯 源 电 子 科 技 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第 7 包中标 有限公司 (成交)结果公告
2.3
TOP4
安徽省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初 审第三方评审服务项目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 计院有限公司
0.4
TOP5
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协调保障服 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数字安徽有限责任 公司
\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3-17 2023-04-20 2023-04-20 2023-04-20 2023-02-24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17
同比增长:-56.4%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426.39
同比增长:-88.6%
平均金额(万元)
¥89.15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6 日 生成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5 2.1 节支率分析 .......................................................................................................................5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6 三、采购供应商 .............................................................................................................................7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7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8 四、采购代理机构..........................................................................................................................9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9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0 五、信用风险 ...............................................................................................................................11 附录 .............................................................................................................................................11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9日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益,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省属院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是指省市共建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属地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交易中心)。

在设区的市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应经省行业监督部门同意。

第三条建立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称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省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卫生计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以下称行业监督部门)以及省审计厅、省法制办、合肥市政府参加的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任务是:(一)研究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二)加强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三)交流工作信息,沟通重要工作;(四)研究其他需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电子化交易平台,按照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服务标准,为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竞争主体提供“一站受理、全程公开、按时办结”等服务,为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监督管理保障。

前款所称竞争主体,是指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等。

第二章交易范围第五条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

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行业监督部门拟订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v3.0)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17年4月目录版本说明 (3)手册正文 (3)一、投标人登录 (3)1.1、安装驱动程序 (3)1.2检测工具 (3)系统检测 (3)手动设置可信站点 (3)控件检测 (3)证书检测 (3)签章检测 (3)1.3、证书查看 (3)1.4、投标人登录 (3)1.5、初始化IE浏览器 (3)二、业务管理 (3)2.1、网上报名 (3)2.2、网上支付 (3)2.3、招标文件下载 (3)2.4、答疑文件下载、附件文件下载、图纸下载、补图下载、清单下载 (3)2.5、网上提问 (3)2.6、标前公示疑问 (3)2.7、上传投标文件 (3)2.8、合同备案 (3)2.9、项目进度查询 (3)2.10、远程解密 (3)版本说明V1.0说明该版本操作手册包括项目报名、支付、招标文件、清单和附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

V3.0说明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升级。

手册正文一、投标人登录1.1、安装驱动程序登录之前,请先安装驱动,如下图:驱动安装说明;1、下载安装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1.0程序,进入安装页面,可自定义安装目录,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协议”,点击快速安装;2、软件协议可浏览(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协议”链接):3、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1.0自行安装过程:4、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1.0安装完成,提示安装完成;如果已经安装驱动,就无须再次安装;1.2检测工具启动检测工具,用户可以点击桌面上的新点检测工具图标来启动检测工具;系统检测该页面主要是进行浏览器安全级别以及可信任站点的设置;设置安全级别,设置完成后提示:“设置成功”;(可点击“设置安全级别”按钮进行一次性设置);加入可信站点,设置完成后提示:“添加成功”;(可点击“加入可信站点”按钮进行一次性加入);上述操作完成后,如果系统中某些功能仍不能使用,请将拦截工具关闭再试用。

供应商入库及已入库供应商目录招投标书范本

供应商入库及已入库供应商目录招投标书范本

年滁州市徽采商城第三批供应商入库及已入库供应商目录补充征集交易文件项目编号:czcg-招标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一八年七月年滁州市徽采商城第三批供应商入库及已入库供应商目录补充征集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水平,拓宽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商场内产品价格透明、商场间竞争较充分的优势,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滁州市域内的网上商城(徽采商城)供应商进行对外公开征集,凡符合本方案准入条件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实体供应商,经评审后均可入围成为网上商城入围供应商。

本次招标为年滁州市徽采商城第三批供应商入库及已入库供应商目录补充征集。

入围供应商须通过网上商城平台对自身信息和商品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一、项目概况:、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进入网上商城采购的各类交易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项目名称:年滁州市徽采商城第三批供应商入库及已入库供应商目录补充征集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实施范围:网上商城品目(参考:版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主体为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各级财政部门关于使用网上商城的相关规定,产品类目见附件(参考:版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部分类目商城内暂未开放)、入围方式:凡符合本项目准入条件及有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经评审合格后均可入围、入围办法:本次项目征集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法作为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比较方法、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实体供应商入库征集;二标段:已入库供应商目录补充)、付款方式:资金结算采购人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主要为货到付款及国库线下支付等方式)、服务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境内(含县市区)、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元包干计收)及专家评委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入围单位平均分摊,在领取入围协议时一次性交纳。

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2月4日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方便采购人小额工程交易,提高小额工程采购效率,优化小额工程服务,按方便、实用、自愿选择的原则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小额工程仅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种类包括建筑工程(含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等。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第三条采购人可自愿进入徽采商城交易,也可依法自主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人选择小额工程进入徽采商城交易的,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服从商城管理,对采购过程、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负责。

第四条徽采商城小额工程交易是指交易中心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分类确定小额工程拟承包企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通过徽采商城自主选择小额工程承包企业的一种交易形式。

第五条小额工程项目受理登记条件:(一)项目批准相关资料。

(二)资金证明或资金到位承诺书。

(三)经设计单位盖章的施工图纸。

(四)经造价咨询单位盖章的清单控制价。

项目受理登记资料不全的,采购人应当提供自愿承担相关风险的书面承诺书。

第六条小额工程交易规则和工程结算规则原则上包括“定价—摇号法”、“竞价—平均值法”、“竞价—低价法”三种方式,采购人可自主选择交易方式(详见附件)。

第七条小额工程交易流程:(一)代理机构通过电子证书登录徽采商城,根据项目情况提交登记资料。

(二)选择项目适用的小额工程拟承包企业种类,确定交易方式,明确付款期限,发布项目交易公告。

公告发布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定价或竞价活动结束后,代理机构及时进行成交确认,并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公告结束后,通过徽采商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安徽合肥公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合肥公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 安徽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设计项目编号: 2015YHFJ2011二○一五年九月目录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3)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响应文件)内容 (6)四.采购需求 (7)五.供应商须知 (10)(一)总则 (10)(二)谈判文件 (11)(三)响应文件 (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五)谈判与评审 (14)(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9)六.采购合同 (23)七.响应文件格式 (25)附件一 (27)附件二 (28)附件三 (29)附件四 (30)附件五 (31)附件六 (33)附件七 (34)附件八 (35)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瑶海区住建局委托,现对“安徽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15YHFJ20112、项目名称:安徽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设计3、项目概算:40万元4、项目内容:规划设计范围为以现有瑶海区安徽国际汽车城为规划设计对象,具体位置为东邻东二环,西接铜陵路高架,北靠北二环路,南靠铁路线。

但规划与城市设计研究范围东至龙岗路、南至临泉路、西至新蚌埠路、北至北二环。

(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谈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谈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间: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7:00止2、谈判文件价格:免收(六)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与长江东大街交口瑶海区国资经营公司6楼本项目联系人:沈礼明电话:64690179传真:64690179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财政投资□采购人自筹□其他不分包□分为个包□允许不允许自行勘察□统一组织(按以下格式填写)□需要不需要无□图纸□光盘□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不要求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3)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4)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架修物资采购(第一期)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架修物资采购(第一期)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架修物资采购(第一期)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架修物资采购(第一期)项目法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合肥市立项批文名称: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项目审批单位: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0-07-07 14:29:54公告正文无标题文档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架修物资采购(第一期)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无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6 资金来源:自筹1.7 项目出资比例:10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架修物资采购(第一期)2.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FAZ01837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FAZ018372.5 建设地点:合肥市2.6 建设规模: /2.7 合同估算价:5669.2476万元2.8 招标范围:本用户需求书对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26列电客车第一次架修生产使用的配件(必换件、偶换件)、消耗料的技术规格、验收、质量保证、包装等做出要求。

配件、消耗料以下统称为物资。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珠江路车辆段或招标人指定地点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的,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供货。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3.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整车供货业绩;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供货内容须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车辆的备件(或周转件或紧固件),且供货清单中的备件(或周转件或紧固件)所在系统须包含下列系统之一:列车转向架系统、车钩系统、空调系统、空气制动系统、牵引系统、受电弓系统、辅助供电系统。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审核操作手册(v30)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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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v4.0)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17年11月目录版本说明 (3)一、企业登陆 (4)1.1、驱动安装 (4)1.2、CA登陆 (7)1.3、用户名密码登陆 (9)二、工程建设 (10)2.1、招标文件下载 (10)2.2、网上报名 (11)2.3、网上支付 (12)2.4、电子发票打印 (13)2.5、标前公示疑问 (14)2.6、网上提问 (14)2.7、答疑文件下载、附件文件下载、图纸下载、补图下载、清单下载 (15)2.8、上传投标文件 (16)2.9、远程解密 (17)2.10、合同备案 (17)三、政府采购 (19)3.1、网上报名 (19)3.2、网上支付 (20)3.3、电子发票打印 (21)3.4、招标文件下载 (22)3.5、附件文件下载 (22)3.6、网上提问 (22)3.7、答疑文件下载 (24)3.8、上传投标文件 (24)3.9、评标结果 (25)3.10、远程解密 (25)3.11、标前公示疑问 (26)3.12、合同备案 (26)版本说明V1.0说明该版本操作手册包括项目报名、支付、招标文件、清单和附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

V3.0说明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升级。

V4.0说明建设工程项目报名操作流程调整。

一、企业登陆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官网(网址:)点击【企业专区】下面的【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登陆系统】进入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登陆页面(/hy)进入登陆页面后点击【用户名登陆】或者【CA登陆】登陆进入系统。

若您登陆进去之后有【投标单位】【招标代理】【业主单位】三个身份,请您选择【投标单位】进行业务操作,若您身份类型只有投标人,那登录默认为投标人,无需选择。

目前合肥市,淮北市,铜陵市,阜阳市,宿州市五个地区共享诚信库,CA锁是通用的。

下面讲述下登陆系统前需要做的一些操作:1.1、驱动安装投标单位办理CA后首次登陆系统,请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驱动安装包,下载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进入交易系统的登录页面,进入后【CA登陆】右边有个驱动下载,点击下载就可以下载了;还有一种下载方式是登陆交易系统里面点击【网上招投标】菜单下面的【CA锁驱动下载】,下载安装包,驱动的名称是:HFconterl.exe。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省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共5件)序号文件名称印发文号发布部门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省政府办公厅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3号省政府办公厅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省政府办公厅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56号省政府办公厅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6〕65号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共11件)序号文件名称印发文号发布部门1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督察〔2001〕434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招标方案核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政策〔2008〕1306号省发展改革委—1—3关于变更我省招标公告网络发布媒介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行为的通知皖发改政策〔2010〕248号省发展改革委4关于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的通知皖发改政策函〔2010〕375号省发展改革委5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2011〕101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6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行为准则的通知皖发改政策〔2011〕1297号省发展改革委7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招投标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政策〔2012〕1075号省发展改革委8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法制办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皖发改政策〔2012〕112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法制办9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5〕272号省发展改革委10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5〕505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法制办—2—11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6〕15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林业厅、省管局省财政厅(共29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关于实行省级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人员承诺制的通知财购〔2005〕558号省财政厅2关于印发加强集中采购执行工作意见的通知财购〔2008〕857号省财政厅3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入GPA谈判研究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财购〔2009〕736号省财政厅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财购〔2009〕778号省财政厅5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财购〔2009〕2033号省财政厅6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购〔2009〕1540号省财政厅—3—7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2〕1370号省财政厅9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财购〔2012〕2826号省财政厅10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财购〔2013〕251号省财政厅1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3〕2369号省财政厅1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涉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3〕2576号省财政厅1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结余资金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4〕726号省财政厅1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分散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购〔2014〕1054号省财政厅15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问题的通知财购〔2014〕1739号省财政厅16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4〕1951号省财政厅17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4〕2255号省财政厅—4—18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购〔2015〕560号省财政厅19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流程的通知财购〔2015〕849号省财政厅20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1180号省财政厅2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属院校政府采购工作的紧急通知财购〔2015〕1446号省财政厅2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5〕1899号省财政厅23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5〕2056号省财政厅2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2250号省财政厅25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6〕75号省财政厅26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财购〔2016〕160号省财政厅27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财购〔2016〕161号省财政厅28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购〔2016〕171号省财政厅—5—29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购〔2016〕205号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共1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152号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6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管〔2006〕309号省建设厅2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建管〔2008〕149号省建设厅3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六统一”规定(试行)》的通知建标〔2010〕178号省建设厅4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标〔2010〕193号省建设厅5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4〕2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6—6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法〔2015〕15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共10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清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标评标活动的通知皖交基﹝2005﹞14号省交通运输厅2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交质监﹝2010﹞38号省交通运输厅3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交建管﹝2011﹞124号省交通运输厅4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交建管〔2011〕305号省交通运输厅5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建管字〔2013〕6号省交通运输厅6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皖交监﹝2013﹞20号省交通运输厅7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省本级政府性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办财字﹝2014﹞4号省交通运输厅—7—8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交建管〔2014〕148号省交通运输厅9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审计操作流程的通知皖交财函﹝2014﹞555号省交通运输厅10关于省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建管函﹝2015﹞25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3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皖水基函〔2010〕672号省水利厅2关于试行《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皖水基函〔2010〕494号省水利厅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有关评审、评标等活动的规定》的通知皖水监函〔2015〕691号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共7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2015〕6号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8——9—各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合肥市(共计17件)序号制度名称印发文号印发机关1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合政〔2005〕96号市人民政府2合肥市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合政办〔2012〕6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房建市政绿化建设工程优秀承包商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6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5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6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7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7关于印发《合肥市2016年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关于启用安徽合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4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9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管理暂行规定合招法〔2010〕98号市公管局10评标委员会组长管理暂行规定合招法〔2012〕02号市公管局11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文件会审管理办法合招督〔2012〕15号市公管局12关于县(市)、区招标采购机构共享市级定点招标结果的通知合招综〔2013〕19号市公管局1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合公综〔2014〕15号市公管局—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备注:目录内除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外,其他文件为截止2016年5月底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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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3、为有助于供应商选择磋商产品,项目说明中可能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

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列产品;
8、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9、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磋商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磋商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10、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
式联系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须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一、货物需求
上表中标注“*”号的需要提供样品,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阶段进行评分。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中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磋商谈判的风险。

三、样品
(一)样品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供应商提交的样品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样品”项不得分。

2、本项目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实验室1、夏装工作服(二类)1件;2、实验室冬装工作服(二类)1件;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

3、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3日内由供应商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损坏、遗失等保管责任。

(二)磋商前,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准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防护用具及工作服购买”(供应商全称)样品;
2、名称、品种等详细信息。

(三)磋商时,供应商应随磋商文件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出现下述情况,项目负责人不予接受投标样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样品;
(四)样品送达地:与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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