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重点必背
财经法规重点归纳(必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必背重点
20XX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试必背重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
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编制
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按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计量和会计处理。
对外提供
提供期限:月度6日内,季度15日内,半年度60日内,年度4个月内。
保管
保管期限:月度3年,年度永久。
签章程序
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总会计师盖章(如有)。
保管期限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分3年(月度报告)、5年(固定资产卡片)、15年(凭证、账簿)、永久(报告)。
销毁
①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构成
颁布部门
主要内容
会计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会计法》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财政部
会计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②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四、会计监督
标题
内容
具体要求
内部监督
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基本要求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在今天的社会中,财经法规是每一位想要成为优秀财经从业者必备的知识。
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的重点,不仅能够让你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制度,还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的重点。
一、公司法1、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用来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涉及范畴。
它是指由公司组成的法人,即由法律认可并合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可以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的特点公司法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法人地位、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异议制度等。
二、证券法1、证券市场的定义证券市场是指设立证券交易所,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证券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托机构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2、证券法的特点证券法有以下特点:证券转让的自由可行性、证券投资咨询和管理的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地位的确定、证券交易的规则制定、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的确立。
三、金融法律1、金融法律范畴金融法律主要涉及范畴: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经营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险、证券及股票交易、债务融资和银行授信等资本运作等。
2、金融法律的特点金融法律有以下特点:监管严格、政策性强、交易安全、规则严谨、金融领域专门性强。
四、税法1、税法的定义税法是由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税种、税收基础、税务行政管理、税制政策等事项的法律。
2、税法的特点税法有以下特点:作用多元化、依法纳税、税制完善、归属清晰、管理严格。
五、财会法规1、财会法规范畴财会法规主要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涉及到会计基础、凭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2、财会法规的特点财会法规有以下特点:精细化、严谨性强、规则明确定义清晰、监管力度严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的一些介绍,掌握这些知识点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制度。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知识点整理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知识点整理第一章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3、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所谓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4、会计核算的内容:⑴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⑵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⑶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⑷资本、基金的增减⑸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⑹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⑺其他事项5、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账目核对: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会计文字记录的规定: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的。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科目,你对财经法规的知识点理解多少呢?下面是yjbys为大家带来的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标准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需要有会计从业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本钱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获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承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开工作、离任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____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8、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展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1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1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13、不得更改的票据工程:(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14、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汇总(1-5章)kj140328173010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2、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务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发布的制度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4)《企业会计制度》(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4、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1)会计法律,我国现行会计法律是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律制度仲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5、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财经法规是关于会计⽅⾯的法律知识,对于财经法规你知道多少呢?下⾯是yjbys店铺为⼤家带来的关于财经法规⽅⾯的知识。
欢迎阅读。
第⼀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的本质是⼀种管理⼯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时间:2000年7⽉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政法规、国家统⼀的会计制度、地⽅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作的最⾼准则。
4.会计⾏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章五⼗条。
8.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法法》规定的程序进⾏。
12.地⽅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省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性会计法规的效⼒:不得与宪法、法律、⾏政法规相抵触。
第⼆节会计⼯作管理体制 ⼀、会计⼯作主管部门 1.我国会计⼯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原则:统⼀领导、分级管理。
苏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助记口诀 考试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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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有四项,制定机关不能忘;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管地方;《会计法》律地位高,;始于85121,现行法律7月1,只有人大定得了;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准则来实现;部门规章部长定,办法应有部长令;制度规范财政部,不用部长来帮助;地方法规省级定,对抗上级可不行。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中国是个大家庭,管理体制不能省;财政统一来管理,分级管理到县级。
全国制度财政定,具体办法有不同,特殊行业要审批,军队备案就可行;单位领导管内部,真实完整责任负;保证会计履职责,不得授意和强迫。
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很重要,各项要求要知道;一般要求有6项,第一依法来建帐实际业务是前提,虚假业务要不的;第三资料是生命,保证真实和完整以假充真是伪造,变造常用挖和涂。
会计方法要正确,前后各期应一致。
确有必要来变更,遵守制度并说明;会计记录用中文,照顾少数外国人使用电脑来核算,会计资料不能乱。
核算内容比较多,听我慢慢来细说:有价证券和钱款,财物收发与增减;往来款项记清晰,资本基金莫忘记;收支费用和成本,算出成果才放心;如果国家有规定,其它业务也办理。
会计年度用公历,开始元旦终年底。
记帐需用人民币,特殊情况选货币,编制报告要统一,期末折成人民币。
关于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如实填,及时送交好核算。
各个项目要完整,经办签字不能省。
遗漏项目可不行,单位不能用简称。
外来凭证有签章,发票需有税监章。
如有大写与小写,两者必须等金额。
实物验收是必须,明确责任免猜疑。
一式几联要复写,作废凭证盖“作废”。
销货退回开红票,还得入库别忘记,对方索款要收据,退货发票不能替。
职工借款打借据,报销不得退回去。
06会计从业考试重点内容财经法规重点内容
06会计从业考试重点内容财经法规重点内容财经法规重点考试内容8Y7江苏财经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8Y7江苏财经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8Y7江苏财经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8Y7江苏财经(1)会计法律。
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
8Y7江苏财经(2)会计行政法规。
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会——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公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两条例》+《一准则》8Y7江苏财经(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治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8Y7江苏财经会计规章是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方法——《四方法》8Y7江苏财经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的《七制度》、《两规范》、《两方法》、《一准则》8Y7江苏财经(4)地点性会计法规。
8Y7江苏财经二、会计工作治理体制8Y7江苏财经(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8Y7江苏财经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治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8Y7江苏财经(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8Y7江苏财经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8Y7江苏财经(三)会计人员的治理8Y7江苏财经(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8Y7江苏财经(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治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治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连续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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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从业资格重点必背(财经法规)
1.原始凭证出现金额错误的,应由原单位重新开具。
2.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出票银行。
3.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续建虚假会计报告,尚不够成犯罪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6.会计账簿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7.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年度财务预算部属于会计档案范围。
8.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由政府专管部门任命。
9.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10.我国境内业务收入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11.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银行汇票。
12.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基本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资金的收付账户是一般存款账户。
13.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属于主刑。
14.我国目前的会计监督体系有①单位内部监督②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③以财政部门为主的政府监督。
15.属于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有:
①外地常设机构住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②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
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6.出票日期,金额,属于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
17.行业发票适用于:①商业零售统一发票;②商业批发统一发票;③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18.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有:①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②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③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④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19.会计凭证和账簿上,时间,编号,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和记账方向应当一致。
20.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2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都属于会计档案。
22.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后加‘整’字。
23.单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职务有: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费用帐目登记工作d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24.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证书属于《会计法》的行政处罚方式。
25.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原则有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前进谁的帐C谁的钱由谁支配D银行不垫付
26.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激存,也能办理现金支取。
27.《高级会计实务》的考试为开卷笔答。
28.财产清产不定期的对全面或部分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
2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0.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按照职权予以改正。
31.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该单位自发出通知{30}日
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32.A.代理记账之前应当在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之间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B.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在送报之前,应经代理机构负责人审阅盖章。
C.代理记账机构应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证得专职人员。
3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单位共同负担时,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
单给其他分割单位。
34.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义务。
35.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内容是用途.
36.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37.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8.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可以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方式进行。
39.银行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40.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发票可也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41.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42.A.临时离职需要接替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办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B.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人员办理接替手续。
C.有价证劵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劵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D.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等必须交接清楚。
43.朱镕基2001年的题词内容包括;①诚信为本②操守为重③坚持原则④不做假账。
44.会计技能:①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②会计实务的操作能力③职业判断能力④沟通交流能力。
45.客观公正:①真实可靠②如实反映③实事求是④不偏不倚。
46.会计职业道德具有A职业性B实践性C继承性D多样性。
47.质押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48.查账征收一般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人义务的纳税单位。
49.在票据权利中,付款请求是第一顺序权利,主要票据权利。
50.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一次印刷数量不能超过一年使用量。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52.根据《会计法》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该具有会计师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
53.当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54.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得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55.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
56.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
57.因违纪行为特别严重,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8.单位会计机构对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之后,可在保管1年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
5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随意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以上50000以下罚款.
60.《总会计师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财务会计行政法规。
61.企业确立收入与费用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
62.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托收承付。
63.销售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使用于增值税13%的低税率。
64.汇票人未登记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65.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银行单位的公章,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盖章。
66.临时存款账户和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付。
67.支票:A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发票:B用于支取现金的发票不得背书转让:C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
68.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该出示的文件资料有:A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B有关合同,章程和协议书。
C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9.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包括: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解散,撤销;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住所,经营地点变动;C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破产。
70.诚实守信:A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B言行一致,表里如一;C保守商业机密,不为利益所诱惑;D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71.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有:A接受教育B自我教育
72.会计职业道德教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会计执法检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聘用的重要参考
7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照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74.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无建账能力的企业。
75.上市公司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76.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77.《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7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单位负责人。
79.企业会计档案中‘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需要永久保存,‘会计移交清册’不需要永久保存。
80.或有事项:A未决诉讼B商业票据背书转让C商业票据贴现,不属于或有事项的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81.货物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是小规模纳税额。
82.建立持证人员诚信档案就是会计行业组织对会计职业道德惊醒自律管理与约束。
83.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的人是承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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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票据权利的第二顺序权利是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