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管理、维护和检验。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特种设备气瓶的管理组织、使用管理、维护管理、检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气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管理规定,确保特种设备气瓶的正常使用;(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气瓶的维护和检验工作,确保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可靠;(三)建立特种设备气瓶的档案,保证特种设备气瓶的流程可追溯;(四)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五)收集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机构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共同推进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一)特种设备气瓶的登记和分配;(二)特种设备气瓶的标识和标签;(三)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备案;(四)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记录和报废处理。
第九条特种设备气瓶的登记和分配应按照规定进行,并建立特种设备气瓶的档案,记录特种设备气瓶的种类、规格、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第十条特种设备气瓶应按要求进行标识和标签,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确识别特种设备气瓶的性质和用途。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气瓶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记录应按要求进行,记录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次数、使用地点和使用人员等信息,以便日后追溯。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气瓶的生产、储存、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气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气瓶安全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气瓶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气瓶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级单位应设立气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气瓶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本单位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气瓶安全教育培训;(四)对气瓶生产、储存、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五)处理气瓶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六)其他与气瓶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气瓶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气瓶生产单位应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第八条气瓶储存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储存许可证,建立健全气瓶储存管理制度。
第九条气瓶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二)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三)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四)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气瓶使用与检验第十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气瓶使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气瓶检验单位应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气瓶检验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确保气瓶质量合格。
第五章气瓶维修与报废第十五条气瓶维修单位应取得相应的维修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维修。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
第五条责任单位应当对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责任单位应当加强气瓶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工作,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第七条责任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八条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气瓶事故,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二、气瓶的储存安全管理第九条气瓶库房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类放置。
第十条气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温度应根据气瓶内的介质确定。
一般应在5℃以上、35℃以下,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冬季严禁使用煤炉、电热器或其它明火取暖设施。
第十一条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第十二条储存可燃气体气瓶的库房,其照明、换气装置等电气设备,均需采用防爆型的;电气开关和熔断器应装在房外。
第十三条储存氢气等可燃气体气瓶的库房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第十四条对于有毒、可燃或窒息性气体的气瓶库房内,可装设与之相适应的自动报警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还应有运输和消防通道,设置消防枪和消防水池,在固定地点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和防毒用具。
第十六条气瓶库房周围10米距离内禁止存放任何易燃物品,也禁止进行任何有明火的作业。
三、气瓶的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气瓶的使用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气瓶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气瓶的充装、检验、销售、储存、运输、使用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规范的气瓶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气瓶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气瓶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气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瓶安全管理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气瓶充装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包括充装前检查、充装记录、充装合格证明等,并按照规定对充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定期对充装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试验,保证充装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对其充装的气体质量进行检测,确保气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瓶装气体的销售、储存和运输第九条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瓶装气体销售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瓶装气体销售活动。
第十条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瓶装气体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记录、质量保证等,并按照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瓶装气体储存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储存条件,取得瓶装气体储存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瓶装气体储存活动。
第十二条瓶装气体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瓶装气体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储存设施检查、储存安全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对储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瓶装气体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运输条件,取得瓶装气体运输许可证。
国家 气瓶管理制度
国家气瓶管理制度引言气瓶是一种储存压缩气体的容器,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生活等领域。
由于气瓶内部压力高,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气瓶管理制度,规定了气瓶的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国家气瓶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气瓶的分类和用途按照气体的性质和用途不同,气瓶可以分为工业气瓶、医用气瓶、航空气瓶等几种类型。
工业气瓶主要用于工厂、化工厂、钢铁厂等场所的工业生产过程中,储存和输送各种气体。
医用气瓶则用于医院、急救车等医疗机构,用于输送医用气体,如氧气、氧化亚铜等。
航空气瓶则主要用于飞机、火箭等空中交通工具上,用于输送飞行过程中需要的氧气。
二、气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气瓶是属于特种设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质量。
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国家对气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标准。
首先,气瓶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商必须取得相关资质才能生产和销售气瓶。
其次,气瓶的质量必须经过严格检测,检测过程包括气密性测试、压力测试、外观检查等。
只有合格的气瓶才能流入市场,供用户购买和使用。
三、气瓶的贮存和运输气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国家对气瓶的贮存和运输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
首先,气瓶的贮存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求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并与易燃易爆物品隔离。
其次,气瓶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不能和其他化学品混装、不能在火源附近运输等。
对于大型气瓶,还需要专门的运输工具和专业人员来操作。
四、气瓶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国家对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也有相关规定。
首先,使用气瓶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关资质,具备使用气瓶的能力和条件。
其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使用气瓶,如不能超过气瓶的最大使用压力、不能私自改装气瓶等。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气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和工作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一条气瓶的安全管理责任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为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为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人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责任人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
第四条责任人应当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责任人应当制定《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气瓶的验收、鉴定、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六条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气瓶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在气瓶的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正确搬运、存储、安装、连接、拆卸等操作步骤。
第七条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气瓶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气瓶的验收、鉴定、检验、维修、报废等记录,确保气瓶的安全可追溯。
第四章气瓶的验收和鉴定第八条新购入的气瓶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应当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包括以下内容:(一)气瓶的身份标识是否清晰;(二)气瓶的外观是否正常;(三)气瓶的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四)气瓶的检定合格证是否齐全;(五)气瓶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第九条鉴定气瓶的使用寿命应当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鉴定结果应当记录在气瓶档案中。
第十条经鉴定过期的气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章气瓶的登记和使用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对气瓶的登记制度,明确气瓶的数量、用途、存放位置等信息,并按照规定建立气瓶的档案。
第十二条气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存放地点应当通风、干燥、无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特种设备气瓶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气瓶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气瓶的采购、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环节。
2. 特种设备气瓶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气瓶、液化气瓶、溶解气体气瓶等。
3. 本单位应确保所有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采购与验收1. 采购特种设备气瓶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气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到货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包括外观、标识、制造日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三、使用管理1. 特种设备气瓶使用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2.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压、超温使用。
3. 定期对气瓶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维护与保养1. 特种设备气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紧固、润滑等。
2. 发现气瓶有损伤、变形、腐蚀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专业维修。
五、定期检验1. 特种设备气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
2. 检验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并出具检验报告。
六、应急管理1. 制定特种设备气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报废处理1. 达到报废标准的气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气瓶的处理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擅自处理。
八、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记录档案。
2. 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九、监督检查1. 本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气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结果。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的安全运输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
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6、气体的保管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____m以上。
6.2不同气体气瓶必须直立隔离存放,在进、出库时,不允许混装运输。
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特种气瓶的采购、检验、储存、运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气瓶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检验第四条特种气瓶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五条采购的特种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第六条特种气瓶的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周期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执行。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七条特种气瓶的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安全设施完善,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二)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符合气瓶储存要求;(三)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气瓶入库、出库、报废等台账。
第八条特种气瓶的储存应分类存放,禁止不同种类气瓶混合储存。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气瓶应远离火源、热源和高温区域。
第九条特种气瓶的搬运、装卸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跌落和倾倒。
第四章运输与使用第十条特种气瓶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选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特种气瓶的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使用前应检查气瓶的完好性、压力和泄漏情况。
第十二条特种气瓶的使用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安全设施完善,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二)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符合气瓶使用要求;(三)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气瓶使用台账。
第五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三条特种气瓶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第十四条特种气瓶的报废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鉴定,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气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气瓶管理制度规范
气瓶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瓶管理工作,提高气瓶使用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气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瓶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将责任明确,监管到位,以保障气瓶安全使用为根本任务。
第五条气瓶管理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气瓶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法操作。
第七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接受气瓶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气瓶贮存管理第八条气瓶贮存应符合《气瓶安全管理规程》和现行标准规定。
第九条气瓶贮存场所应是干燥通风的室内,严禁露天贮存。
第十条气瓶贮存场所应有固定的气瓶架,保证气瓶储存的稳定性。
第十一条气瓶贮存场所要求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开贮存,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气瓶贮存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气瓶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气瓶领用登记制度,确保气瓶使用安全。
第三章气瓶使用管理第十五条气瓶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阀门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气瓶使用前应了解气瓶存储和使用注意事项,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气瓶使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十八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气瓶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处理事故。
第二十条发现气瓶泄露、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第四章气瓶废弃处理第二十一条气瓶废弃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二条气瓶废弃前应将气瓶内气体排干净,保证安全废弃。
第二十三条对废弃气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合理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对气瓶管理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气瓶,包括氧气瓶、氮气瓶、乙炔瓶等各类气瓶。
第二章特种设备气瓶的购置、使用与检验第四条特种设备气瓶的购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或经销商购买;(二)气瓶应按规定的容量、压力、型号、用途及材质进行选购;(三)气瓶应有完整的厂家名称、出厂编号、容量及标志,并附有相应的检验证书。
第五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使用前应经过内外清洁,并做好防潮防污处理;(二)使用时应按照规定的使用压力和容量限制进行使用;(三)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有损坏、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六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定期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定期检验;(二)定期检验应由经过执业技术人员进行,并记录检验结果;(三)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标注检验标志,不合格的气瓶应予以淘汰、报废。
第三章特种设备气瓶的存放与运输第七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存放区域应按照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进行划定;(二)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无气味,并设置警示标识;(三)存放区域应定期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八条特种设备气瓶的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气瓶的稳定,防止碰撞和挤压;(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范气瓶泄漏和破损。
第九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周转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凡涉及气瓶周转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并进行管理;(二)租赁、借用、出借气瓶的,应有相应手续和记录。
第四章特种设备气瓶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条特种设备气瓶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气源,并保持适当的通风,迅速撤离人员;(二)报警并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三)提供事故发生地图纸、事故原因、伤亡情况等。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对特种设备中的气瓶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1. 法律法规依据:制度应明确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2. 管理职责:制度应明确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等。
3.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应规定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标志、压力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等。
4. 气瓶登记和追溯:制度应规定特种设备气瓶的登记和追溯制度,包括气瓶的注册登记、编号、记录和追溯等,以便对气瓶的使用、维护和报废等进行跟踪管理。
5. 使用操作规程:制度应规定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操作规程,包括气瓶的搬运、存放、安装、使用等相关操作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6. 维护和保养:制度应规定特种设备气瓶的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定期检修和试验、定期更换和报废等,以确保气瓶的安全可靠。
7. 培训和教育:制度应规定特种设备气瓶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包括气瓶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以提高气瓶的安全使用水平。
8. 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应规定特种设备气瓶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责任追究等。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还需要根据特种设备气瓶的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规定和制定。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气瓶的采购、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环节。
2.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气瓶采购与验收1. 采购气瓶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气瓶到货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文件审核,确保气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气瓶使用管理1. 使用气瓶前,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气瓶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 气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密封性和压力表的准确性。
四、气瓶维护与保养1. 定期对气瓶进行清洁和维护,避免腐蚀和损伤。
2. 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五、气瓶检验与定期检查1.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气瓶进行专业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
2. 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
六、气瓶的储存与运输1. 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性物质的环境中。
2. 运输气瓶时,应遵守相关运输规定,确保气瓶固定牢靠,防止滚动和跌落。
七、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制定气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2. 发生气瓶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培训与宣传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气瓶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2. 加强对气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气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模板,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____年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充装、使用、存储、维修、报废特种设备气瓶的单位,以及特种设备气瓶的所有人、使用人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便捷的原则,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信息公示制度,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六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状况。
第七条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气瓶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第二章设备和设施第八条特种设备气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企业应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制造、检验、检测等工序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应定期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抽样检验。
第十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阀、压力表、压力容器等附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选用和安装。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存放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爆性能;(二)应设有专门的存放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三)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的规定,禁止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等存放在同一区域;(四)存放区域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特种设备气瓶受到机械损伤。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气瓶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输车辆应经过检验合格,运输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气瓶的充装和回收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充装和回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高压气瓶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高压气瓶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 高压气瓶一、目的为了确保高压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高压气瓶的采购、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环节。
三、责任部门1. 安全部负责高压气瓶的安全监管和培训工作。
2. 采购部负责高压气瓶的采购和供应商资质审核。
3. 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和维护。
四、采购与验收1. 采购高压气瓶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到货后,使用部门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文件审核,确保产品合格。
五、使用规定1. 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高压气瓶的操作规程。
2. 高压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压、超温使用。
3. 定期检查气瓶及其附件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六、维护与保养1. 高压气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 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气瓶外观、阀门、压力表等附件的完好性。
七、检验与校验1. 高压气瓶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
2. 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报废。
八、应急管理1. 制定高压气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报废与处置1. 高压气瓶达到报废标准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气瓶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十、记录与档案1. 建立高压气瓶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环节的记录档案。
2. 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一、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高压气瓶安全知识的培训。
2. 通过宣传材料、会议等方式,提高员工对高压气瓶安全使用的意识。
十二、监督检查1. 安全部应定期对高压气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气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二、术语与定义1. 气瓶:指用于装载可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
2. 主要负责人:指气瓶使用单位内为气瓶管理工作担负主要责任的相关人员。
3. 监管机构:指地方相关主管部门。
三、气瓶存放与保管1. 气瓶存放区域应远离火源、热源和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的场所。
2. 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清洁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 气瓶应妥善保管,避免撞击和摩擦,防止气瓶发生泄漏或损坏。
四、气瓶检验与维护1. 气瓶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2. 气瓶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严禁使用,并应立即送检或重新检验。
3.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装或修理气瓶。
4. 气瓶检验记录应妥善保管,并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
五、气瓶运输1. 气瓶运输应符合相关运输法规和规范,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气瓶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及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3. 气瓶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明火、电火花等火源接触。
4. 气瓶运输中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气瓶的正确搬运和固定。
六、气瓶应急处理1. 在气瓶泄漏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报告主要负责人和监管机构。
2. 发生气瓶泄漏时,应迅速将周围人员疏散,并采取措施避免火源接触气瓶泄漏处。
3. 气瓶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1. 对使用气瓶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开展,内容包括气瓶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向监管机构备案。
八、责任和处罚1. 主要负责人对气瓶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落实。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有效预防气瓶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使用的所有气瓶,包括但不限于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埋地和气瓶在中间产品工艺中的使用。
三、定义1. 气瓶:指用于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包括压力容器、液化储罐、气瓶、气体瓶等。
2. 气瓶管理人员:指负责气瓶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
3. 安全警示标志:指气瓶上标注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4. 气瓶标识:指气瓶上标注的气瓶钢印、编号等信息。
5. 规范操作:指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
6. 安全存放:指将气瓶放置在指定的存放位置,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保持稳定、固定。
7. 安全检修:指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其安全使用。
8. 报废气瓶:指因达到报废标准而无法再使用的气瓶。
四、管理要求1. 气瓶的采购(1)对于需要采购的气瓶,应根据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规格和型号。
(2)采购时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具有合格证明的气瓶,并验收检查合格证明和气瓶标识。
2. 气瓶的储存(1)气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或储存区域中,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燃物。
(2)储存过程中,气瓶应保持竖直放置,在储存区域内应有明确的标志和指示牌。
(3)气瓶禁止堆放过高,应避免碰撞、摔落和受到外力挤压。
3. 气瓶的运输(1)运输气瓶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气瓶的安全。
(2)运输气瓶时,应注意防止气瓶与其他物体摩擦、碰撞,并禁止与易燃易爆物品放在一起运输。
4. 气瓶的使用(1)使用气瓶前,应仔细检查气瓶标识、安全警示标志等是否完好。
(2)规范操作气瓶,严禁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或损坏的气瓶。
(3)使用气瓶时,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气瓶阀门,确保气瓶处于安全状态。
5. 气瓶的检修(1)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应的维修。
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种气瓶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储存、运输特种气瓶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种气瓶,是指盛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的压力容器。
第四条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特种气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特种气瓶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特种气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特种气瓶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工作;4. 调查处理特种气瓶安全事故;5. 负责特种气瓶安全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设立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特种气瓶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特种气瓶的登记、建档、定期检验等工作;2. 负责特种气瓶的采购、验收、储存、运输、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3. 负责特种气瓶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4. 负责特种气瓶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5. 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特种气瓶的采购、验收、储存、运输、使用、报废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特种气瓶的采购、验收:1. 采购特种气瓶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生产厂家;2. 采购的特种气瓶应具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3. 验收特种气瓶时,应检查其外观、标识、检验报告等,确保其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特种气瓶的储存:1. 储存特种气瓶的仓库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爆;2. 储存特种气瓶的场地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3. 储存特种气瓶时,应按照气瓶的种类、压力等级、危险程度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特种气瓶的运输:1. 运输特种气瓶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气瓶损坏;2. 运输特种气瓶的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置;3. 运输特种气瓶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资质。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拥有、使用特种设备气瓶的行为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气瓶是指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并经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即用来贮存、运输和使用气体的钢瓶或复合材料瓶。
第四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五条特种设备气瓶的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并能有效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制度的内容第六条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特种设备气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二)依法管理,严格限制特种设备气瓶的购买、使用和报废。
(三)制度保证,责任明确,工作到人。
(四)管理与技术相结合,不断提高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效率。
第八条特种设备气瓶的购买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需要经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九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前需进行定期检验,一般为每两年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方案,并明确使用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气瓶的外观、压力表、泄漏情况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气瓶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撞击、磕碰等危险行为。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气瓶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气瓶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气瓶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时修订和完善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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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气瓶充装或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气瓶充装单位应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制造厂家、出厂年月;
(2)气瓶定期检验记录;
(3)气瓶充装记录(充装日期、发放单位、操作人员)。
3、气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气瓶的库存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乙炔的库房必须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2)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严格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3)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库房,其气瓶的储存数不宜过多,库房内应备置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瓶库四周宜设置抗燃烧实体围墙。
(5)严禁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烯物品同屋储存。
5、气瓶作业人员(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经地市以上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全国统一格式证件上岗。
6、盛装各类气体的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混装,如要改变盛装气体须到地市级监察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气瓶出现阀门漏气,开关失灵等问题,应将阀口堵死,送专业气瓶检修单位处理。
未经专业训练不得擅自修理。
气瓶管理人员职责
气瓶充装单位应配备管理人员,其职责是:
1、负责气瓶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瓶的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气瓶安全操作规范。
3、负责本单位气瓶注册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
4、监督检查本单位气瓶使用、操作维护情况,编制气瓶年度检验计划。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气瓶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6、发现严重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气瓶事故调查,并按规定上报。
气瓶操作人员职责
气瓶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质监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格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履行以下职责:
1、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正确操作气瓶。
2、认真填写气瓶充装使用等操作记录。
3、气瓶充装前要做好前期检查,充装后检查是否超装,并用皂液对瓶阀等连接部位进行检漏。
4、气瓶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瓶阀;搬动气瓶时,杜绝摔、碰等野蛮作业;盛装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发现漏气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5、不充装超过法定使用年限的气瓶和超过安全检验有效期的气瓶。
6、做好气瓶的维护保养工作。
气瓶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气瓶充装前操作注意事项:
(1)确认气瓶原装介质,以防造成气体混装;
(2)检查气瓶生产合格标记和是否在法定使用年限和检验有效期内;
(3)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新气瓶、定检后第一次充装的气瓶,瓶内无余压的气瓶,充装前应进行抽真空或氮气置换处理;
(4)检查气瓶外观是否有变形、严重腐蚀和划痕、凹坑等缺陷。
2、气瓶充装后的检查:
(1)检查气瓶是否超装;
(2)用皂液对瓶阀及其与气瓶连接部位进行检漏;
(3)每只气瓶是否贴有警示标签。
3、使用气瓶时,操作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m;
(4)夏季防止日光曝晒;
(5)压缩气体气瓶使用时不得将瓶内气体用尽,必须留有0.05Mpa以上剩余压力的气体;
(6)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
(7)氧气瓶阀及周围不得沾染油脂,以防自燃起火。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与罐体直接相连的阀门、法兰密封处或管件发生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一切可能发生火花的着火源,向气站负责人或消防人员报告发生泄漏的具体情况。
2、用湿棉被包住泄漏点,用水枪对其进行喷射冷却。
3、若条件允许,用压缩机抽吸相邻空罐内的气体,使其与泄漏的储罐形成压差,将泄漏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导入相邻空罐内。
待泄漏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全部倒空后,再用压缩机将罐内的气相压力抽降到0.05Mpa以下。
4、当漏点气体浓度经检测低于闪燃浓度时,开启泄漏储罐的放散阀,在安全人员监控下,将罐内的剩余气体缓慢安全地排出。
5、拆卸并更换损坏的阀门、垫片,对损坏的管件予以修复。
6、若泄漏量太大,难以控制,抢修无法进行,应迅速疏散所有人员,扩大警戒线,远距离监控,等待专业救援队伍救援。
二、气、液相管道破裂和阀门密封部位发生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立即关闭储罐阀门,切断气源。
迅速查明泄漏点后,再切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
2、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着火源。
火速向气站负责人或消防人员报告发生泄漏的具体情况。
3、撤离无关人员,安排专人对已关闭的储罐阀门进行监控。
用水枪驱散漏出的气雾,降低液化石油气浓度,并进行监测。
4、当漏点气体浓度经检测低于闪燃浓度时,视具体情况,采用打卡子、化学补漏等方法进行堵漏,或拆卸更换漏点管道、阀门。
5、若泄漏量太大,难以控制,抢修无法进行,应立即向119报警,迅速疏散所有人员,扩大警戒线,远距离监控,等待专业救援队伍救援。
三、对防范事故的日常安全检查要求:
1、定期(至少两个星期一次)对生产区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进行测量。
还应对报警装置、设备、管线及法兰密封进行皂液检漏与保养,使其保持在完好状态。
2、应根据气温变化和设备运行的状况来调整各项作业方案和设备的运行参数(夏天储罐压力达0.8Mpa左右时,应开启喷淋装置降温),防止异常情况的发生。
四、对抢险抢修人员的工作要求:
1、抢险抢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隔热工作服装,戴好防护帽、防护手套和空气呼吸器(抢险抢修人员每人要配备两套防护工作服装)。
2、清除一切着火源,禁止周围一切车辆行驶。
3、必须使用防爆工具,不要乱扔物品,避免金属的相互碰撞而产生火花。
需照明时要使用防爆灯具。
4、抢险抢修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蛮干。
5、如遇难以处理的情况,立即拨打119报警,请求支援。
做好无关人员的疏散和消防车辆进出回转道路的疏通工作。
五、发生火灾时的扑救:
1、堵塞泄漏,清除火种
(1)关闭漏点上游的阀门时(要尽可能地把距漏点最近的上游阀门关闭),应站在上风向,离开液化石油气雾区或着火区。
若泄漏点上游无阀门控制,可采用内衬橡皮的卡箍将漏点临时堵塞,采取措施尽快将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转移,以降低泄漏速度。
(2)若阀门无法关闭或漏点漏势大一时难以堵塞,人员靠不上时,要迅速将周围受到威胁的槽车、气瓶及其他可燃物转移到安全地点,不能转移的要用水冷却。
(3)对发生泄漏,但还没有着火的情况,堵漏时要严防着火。
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防止金属物品之间发生碰撞。
在事故现场四周设立警戒区,警戒区内不得有任何火源存在。
堵住漏点后,要及时用喷雾开花水枪或蒸汽由下住上驱散液化石油气雾。
2、控制火区,扑灭火灾
(1)火灾若发生在储罐、管道、气瓶裂口处,且为稳定的火炬燃烧时,可用直流水枪或高压水枪对准根部扑息,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救。
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焰复燃和液化气雾扩散。
(2)火灾若发生在罐群之中,除集中对火源喷射灭火剂外,还要加大喷水量冷却,尽可能地降低储罐的温度和压力。
若条件允许,应将受到威胁储罐内的气体转移到安全的储罐中。
(3)若槽车、气瓶着火,除一边进行扑救外,还应设法将其挪出生产区,移到空旷地带,以免危及周围。
3、冷却降温,减压放散
在对火区进行扑救的同时,现场指挥人员还要根据火势大小和周围易燃物
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向相邻容器表面喷水降温,以避免其他容器受火焰烘烤而导致物理性爆炸。
对来不及倒出液化气的储罐,在其受到火焰威胁时,要开启放散阀,向空中泄压,以保护容器的安全。
即便在放散管端形成火焰,也不要紧,因为这不会将火焰喷向四方,也不会装火引入罐内,而且储罐的放散管在设计时就考虑了方向和火灾条件下的保护作用。
4、严密组织,指挥得当
发生液化石油气火灾,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报警,采取相应对策理智处置。
对较大的火灾,现场最高领导应立即担负起组织扑救的责任,做到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正确对策,合理调度指挥。
在专业消防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尽可能地控制火势,并做好无关人员的疏散和消防车辆进出回转道路的疏通工作。
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基本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即可按照预案进行抢险救援,防止安全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