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第三学期《民法分论》A-C
专科法律事务第三学期《民法分论》
民法分论(一)一、单项选择题1、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a)为公示方法。
A、登记B、合意C、交付D、占有2、2005年韩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王天民,1938年7月2日”。
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
王大水一家解放后被划为中农。
该500块银元(d)A、应由韩某与王大水平分B、应属无主财产,上缴国家C、应归韩某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D、应归王大水所有3、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d)A、归国家或集体所有B、归国家所有C、归拾得人所有D、归还失主4、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b)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C、部分共同共有,部分按份共有D、酌情确定5、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d)A、债权B、担保物权C、地上权D、用益物权6、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须登记才能生效的是(c)A、民用航空器B、金银珠宝C、厂房D、船舶7、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b)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100册书C、甲鱼塘中鱼跳入乙的鱼塘D、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8、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c)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之前二、名词解释1、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2、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三、简答题1、物权的特征。
物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财产权。
民法分论三
民法分论(三)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A、智力成果和权利B、动产和权利C、人身利益和权利D、动产和智力成果2、根据债的标的能否选择为标准,债可分为()A、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B、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C、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D、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3、下列哪项合同属于涉他合同()A、赠与合同B、委托合同C、人寿保险合同D、买卖合同4、在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
下列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A、共有人B、抵押权人C、承租人D、典权人5、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A、处分权B、占有权C、使用权D、收益权6、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应视为()A、要约邀请B、变更承诺C、承诺有效D、发出新的要约7、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的,()A、债权人应当准许B、债权人应当拒绝C、债权人可以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其利益的除外D、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8、按照我国法律,下面关于相邻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相邻关系是一种独立的权利B、从属于不动产C、从属于动产D、从属于地役权9、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占有()A、甲从乙处拿了一支钢笔B、丙从商店买了一部电话C、乙的电脑存在在丁家中D、戊帮别人提包10、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行使。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二、名词解释1、所有权的原始取得2、连带之债3、抵押三、简答题1、买卖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2、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3、留置权的概念及发生要件。
参考答案:1.买卖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特征:(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向买受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和诺成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
2.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当负担的义务,导致对方利益的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政法系民法分论试卷A(2010-2011下)
《 》试卷,共12 页,第1页《 》试卷,共12页,第2页《民法分论》试卷(A ) 政法系 法学双学位专业 2009级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20分)1.甲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3岁儿童画家,作品颇多。
一日甲的父亲乙发现某出版社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甲的作品的画集,认为丙构成侵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不构成,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 .构成,甲的画画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C .构成,甲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画画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D .构成,画画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2.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3.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A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 .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4.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5. 以下关于代理民事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委托书授权不明,属于被代理人有过错,应当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C.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D.代理人的从事代理行为时有偷税行为,被代理人知道但没有阻止,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分论》作业答案解析
1:[论述题]试述你对我国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理解。
参考答案:答: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各项民事责任发生冲突的现象。
对于民事责任竞合,从民事权利的角度来看,当不法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在法律上同时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件时,当事人之间便产生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受害人便产生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请求权,这些请求权之间相互冲突。
因此,民事责任竞合又被称为请求权竞合。
所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违约的责任的请求权与侵权责任的索赔请求权发生重叠,形成请求权的竞合。
简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并分析区别。
(此处略)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说,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只能任择其一:或者提起违约之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提起侵权之诉,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而不能同时行使两个请求权。
2:[单选题]小明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3万元。
小明以这3万元作本钱投资,获利8000元,其中1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应如何处理?A:可依法要求小明退回银行多付的3万元,1个月的利息及小明获利8000元。
B:可依法要求小明退回银行多付的3万元,1个月的利息。
C:由于是银行自己的过错,无法要求退回。
D:只可以要求退回3万元参考答案:B3:[单选题]张某租住陈某厂房,租期至2011年8月,陈某欠张某12万元债务,应于2011年7月归还,至2011年8月,陈某未还债,但要求收回厂方和租金。
张某可以 ( )。
A: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B: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C:以应付租金抵债D:将价值12万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己有参考答案:C4:[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占二分之一,乙丙各占四分之一。
民法学分论习题及答案
民法学分论试题及参考答案(部分题目)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5:DCDCB 6-10:ABDAB1、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
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2、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3、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4、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
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
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
下列哪项表述正确?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则无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则无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则无5、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
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A.现实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简易交付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7、以下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哪一项?A、房屋与窗户B、电脑与鼠标C、甲的电视机与乙的遥控器D、壶与壶盖8、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民法分论》作业答案1
1:[论述题]试述你对我国侵权责任及违约责任竞合的理解。
参考答案:答: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各项民事责任发生冲突的现象。
对于民事责任竞合,从民事权利的角度来看,当不法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在法律上同时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件时,当事人之间便产生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受害人便产生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请求权,这些请求权之间相互冲突。
因此,民事责任竞合又被称为请求权竞合。
所谓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一并产生,违约的责任的请求权及侵权责任的索赔请求权发生重叠,形成请求权的竞合。
简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并分析区别。
(此处略)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说,在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只能任择其一:或者提起违约之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提起侵权之诉,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而不能同时行使两个请求权。
2:[单选题]小明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3万元。
小明以这3万元作本钱投资,获利8000元,其中1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应如何处理?A:可依法要求小明退回银行多付的3万元,1个月的利息及小明获利80 00元。
B:可依法要求小明退回银行多付的3万元,1个月的利息。
C:由于是银行自己的过错,无法要求退回。
D:只可以要求退回3万元参考答案:B3:[单选题]张某租住陈某厂房,租期至2011年8月,陈某欠张某12万元债务,应于2011年7月归还,至2011年8月,陈某未还债,但要求收回厂方和租金。
张某可以 ( )。
A: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B: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C:以应付租金抵债D:将价值12万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己有参考答案:C4:[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占二分之一,乙丙各占四分之一。
政法系民法分论试卷A(2010-2011下)
《民法分论》试卷,第1页,共12 页《民法分论》试卷,第2页,共12页《民法分论》试卷(A ) 政法系 法学双学位专业 2009级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20分)1.甲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3岁儿童画家,作品颇多。
一日甲的父亲乙发现某出版社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甲的作品的画集,认为丙构成侵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不构成,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 .构成,甲的画画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C .构成,甲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画画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D .构成,画画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2.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3.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A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 .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4.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5. 以下关于代理民事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委托书授权不明,属于被代理人有过错,应当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C.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D.代理人的从事代理行为时有偷税行为,被代理人知道但没有阻止,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0322民法分论
[0322]《民法分论》第三次作业[判断题]质押只针对动产,抵押只针对不动产。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机动车抵押权的设立,如未经登记,则抵押权无效。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同一物上不能有两个物权并存。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某甲趁某乙熟睡,将某乙的头发剪掉,甲侵犯了乙的健康权。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甲花400元从A商场购买一台取暖器,使用时因漏电致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经查该取暖器是B厂生产的。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甲只能起诉A商场赔偿400元,不能要求B厂赔偿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按责任大小承担按份责任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甲花400元从A商场购买一台取暖器,使用时因漏电致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取暖器漏电是由于A商场保管不善造成,甲可起诉A商场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保证属于债的保全。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甲向乙借款,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
甲在交付时,将配套的牵引绳一并交付给了乙。
乙发现母牛在甲处已经受孕,在质权存续期间,生下小牛,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
乙行使质权的范围应为母牛、小牛、及牵引绳。
参考答案:正确[判断题]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定金以实际交付为准。
参考答案:正确[判断题]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参考答案:正确[判断题]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就不再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错误[判断题]只要损害的造成有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行为人都不用承担责任参考答案:错误[单选题]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民法分论复习
民法分论复习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简析物权法定原则的概念和内容答: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据法律设定,禁止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也不得随意变更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
其具体具有以下内容:1、物权的类型必须由法律设定,而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
2、物权的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设定。
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确定。
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确定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试述物权的效力答:所谓物权的效力,是指合法行为发生物权法上之效果的保障力。
物权的效力问题在全部物权法中占据极其重要的问题1、支配效力。
物权的支配效力,是指物权具有的、保障物权人对标的物为一定行为并享受其效益的作用力。
物权的支配效力可因物权类型及物权状况的不同而划分为直接支配力和间接支配力。
2、排他效力。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物权。
3、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权利效力的强弱,即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或先于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包括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问题和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问题。
4、追及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非法辗转至何人之手,物权的权利人均可依法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的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分论
《民法分论》学习大纲(第一部分)第一章物权总论第一节物权法概述一、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物权法的概念2.物权法的调整对象3.物的归属关系4.物的利用关系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5.物权法定原则6.一物一权原则7.公示公信原则8.公示原则9.公信原则(四)区分原则第二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10.物权的概念11.物权的定义及语源12.物权的性质二、物权的特征第三节物权的效力13.支配效力14.直接支配力15.间接支配力二、排他效力三、优先效力四、追及效力第四节物权的分类16.所有权与他物权17.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18.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19.本物权与类物权20.普通物权与特别物权21.有期物权与无期物权22.登记物权与非登记物权23.独立物权与从属物权第五节物权的变动24.物权变动概念25.物权变动的概念26.物权的取得27.原始取得28.继受取得(三)物权的消灭29.物权的绝对消灭30.物权的相对消灭二、物权行为第六节物权的公示31.物权公示概述32.物权公示的方法33.登记34.交付(二)物权公示的效力35.公示要件主义36.公示对抗主义第七节物权的保护37.物权保护的概念38.物权保护的方法思考题:39.简述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40.简述物权法定原则41.简述一物一权原则42.简述公式公信原则43.论述区分原则的内涵、价值及其地位44.试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45.试述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46.试述物权的概率及其与债权的区别47.试述物权的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48.物权的效力49.试述物权的分类50.简述完全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51.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52.试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53.简述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54.简述本物权与类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55.简述普通物权与特别物权的分类及特别物权的特点56.简述独立物权与从属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57.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哪些?58.简述物权的取得方式59.试述物权的变动要件60.试述物权变动的公式方法及其效力61.试述物权存在的公式方法及其效力62.试述物权的民法保护第二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论63.所有权的概念64.所有权的本质65.所有权的特征第二节所有权的全能66.积极权能67.占有权能68.使用权能69.收益权能70.处分权能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第三节所有权的类型71.不动产所有权与动产所有权(一)不动产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2、房屋所有权(二)动产所有权二、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72.国家所有权73.集体所有权74.私人所有权第四节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75.所有权的取得76.原始取得1、取得孳息2、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取得所有权3、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遗产4、无主动产的先占取得5、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及无人认领的遗失物6、取得添附物7、善意取得8、时效取得(二)继受取得77.继受取得的主要方法78.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二、所有权的消灭第五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7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8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与类型8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82.复合性83.整体性84.专用权的主导性(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类型85.纵切型区分所有权86.横切型区分所有权87.混合型区分所有权三、专有权88.专有部分的构成要件89.专有部分范围四、共有权90.共有权的特点91.共有权的内容五、成员权92.成员权的特征93.成员权的内容六、区分所有人的管理团体第六节共有94.共有的概述95.共有的概念96.共有的特征97.共有的分类和准共有二、按份共有98.按份共有的概念99.按份共有人的权利的行使100.按份共有的权利义务三、共同共有101.概念和法律特征102.共同共有的类型103.夫妻共有104.家庭共有105.遗产分割前的共有(三)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四、共有财产的分割106.分割原则107.分割的方式108.分割的效力思考题:109.简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其与财产、财产权的区别110.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111.简述所有权的权能112.简述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的区别及其分类意义113.简述交付的方式114.简述先占取得的成立条件115.添附的种类及其效力116.简述添附的概念及区分善意添附与恶意添附的意义117.简述交付的方式118.简述交付与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关系119.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及客体12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121.如何确定共有部分的专有使用权?122.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点123.相邻关系的种类124.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125.简述共有的概念、特征及其与共有的区别126.简述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127.试析按份共有的对内对外效力128.简述共同共有的几种常见形式129.简述共同共有的对内对外效力130.简述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式第三章用益物权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131.用益物权概念和特征132.我国用益物权类型133.用益物权的发展与社会作用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134.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13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13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137.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权二、出让土地使用权138.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139.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与内容140.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14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14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三、划拨土地使用权14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14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四、国家出租土地使用权探讨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14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14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147.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148.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四节地役权149.地役权概述150.地役权概述151.地役权的社会作用152.地役权的特征二、地役权的种类153.积极地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154.继续地役权与不继续地役权三、地役权的内容155.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156.供役地人的权利义务四、地役权与相邻权的联系与区别五、地役权的取得和消灭157.地役权的取得158.地役权的消灭思考题:159.简述用益物权的特点和主要类型160.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有哪些?161.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权的异同162.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取得和实行163.简析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消灭原因及其后果164.简述出让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要性和意义165.允许以出租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必要性和意义166.简述承包使用权的性质、法律特征和内容167.简述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和内容168.试述地役权与相邻权的联系与区别第四章占有第一节占有概述169.占有的概念和特征170.占有的概念171.占有的特征172.占有、占有权及持有二、占有的构成173.主体174.客体175.占有的客观条件176.占有的主观要件三、占有的意义第二节占有的分类177.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178.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179.正权原占有和无权占有180.单独占有和共同占有181.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182.无过失占有和有过失占有183.继续占有和不继续占有184.有瑕疵占有和无瑕疵占有第三节占有的效力185.占有推定186.事实推定187.权利推定二、善意占有人的使用收益权三、占有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四、占有的保护请求权188.物权法上的保护请求权189.债权法上的保护请求权第四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190.占有的取得191.占有的原始取得192.占有继受取得二、占有消灭思考题:193.简述占有概念和特征194.简述占有与占有权关系、占有与持有的区别195.简述占有的构成要素196.试述占有制度的意义197.简述占有的分类及其法律意义198.简述共同占有与共有的联系与区别199.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意义200.简述占有的占有推定的效力201.分析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的范围有何不同202.论述占有的保护请求权(即论占有的民法保护)203.简述占有的取得方式及其效力。
民法学分论期末复习重点
民法学分论复习
一、人格权
1、各种具体人格权种类
2、侵害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责任构成,承担责任方式
3、精神损害赔偿
4、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联系与区别
5、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二、物权
1、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主物和从物)
2物权的特征
3、物上请求权的种类
4、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内容、立法意义
5、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6、动产交付的方式(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7、原始取得方式(合法建造房屋——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抛弃——主体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8、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9、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
10、地役权的概念、特征、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地役权的消灭事由
三、债
1、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排除情形
2、第三人代为履行
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联系与区别
4、债务移转的条件、法律效力
四、侵权责任
1、归责原则的种类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地面施工责任
法条:116、214、240、369、535、538、985、986、990、995、1032、1034、1192、1217
题型:
单选、多选、法条填空、法条分析、案例分析。
民法分论
1:[判断题]用益物权即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
参考答案:正确2:[判断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参考答案:正确3:[判断题]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结合、融合或加工而形成不可分割或具有新质的物之事实状态。
狭义上的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广义上的添附,还包括原物所生的孳息。
参考答案:正确4:[判断题]红星公司得知华华公司正在与金城公司谈判。
红星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华华公司,就向金城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
华华公司退出后,红星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金城公司造成了损失。
红星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参考答案:错误5:[判断题]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
参考答案:正确6:[判断题]抵押权的标的只能是不动产。
参考答案:错误7:[判断题]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0000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50000元。
甲乙对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参考答案:正确8:[判断题]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
甲的医疗费主要由韩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参考答案:正确9:[判断题]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即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
那么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参考答案:正确10:[判断题]公交公司售票员在上班期间的一切侵权行为均应由公交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错误11:[判断题]甲向珠宝店购买珍珠挂件二枚,标签标明为天然珍珠,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珍珠。
甲遂多次与珠宝店交涉,历时一年零一个月,未果。
则甲可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
东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民法分论》网课测试题答案4
东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民法分论》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
A.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B.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C.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D.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2.张小飞邀请关小羽来家中做客,关小羽进入张小飞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关小羽砸伤。
关于砸伤关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小飞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补充责任3.以占有的方法为标准,占有可分为()。
A.继续占有与不继续占有B.和平占有和强暴占有C.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D.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4.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
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
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5.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填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拾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6.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
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0元的寻物告示。
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
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7.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抵押权登记问题上,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民法分论》笔记
《民法分论》笔记法律条文准备1、《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2、《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6、《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7、《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一章、物权法部分参考书1、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于海涌丁南主编:《民法物权》,中山大学出版社3、李国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吉林人民出版社4、王泽鉴:《民法物权》(1)(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5、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6、郑玉波:《民法物权》,三民书局…A:《民法通则》条文第…条…a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条…P:第…款…S-P:第…项逻辑标号:二、(一)、3、2)、(2)、1〗、〖1〗、A、(A)、〖A〗物权通则第1章物权法绪论第1节物权法的意义及性质一、物权法的意义1、物权:对物的权利,即将某物归于特定主体,由其直接支配,享受利益。
物权法:规律物权关系的法律。
2、我国物权法的(部分)渊源(1)《民法通则》(87/0101)及“司法解释”(88/0126)(2)《担保法》(95/1001)及其“司法解释”(00/1209)(3)《土地管理法》(87/0101)及“实施条例”(91/0201)(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95/0101)(5)《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6)《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01/1001)(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03/0901)二、物权法的性质1、私法性2、财产法3、以强行规定为主理由:(1)常涉及一般第三人,与社会公益有重大关系,所以不许当事人任意设定、变更物权(2)保证社会存在的财产制度的稳定结构4、物权法有私法与公法的限制第2节物权法的体系及其解释适用一、物权法的体系(一)(狭义)物权法的体系1、现行物权法没有形成体系2、物权法草案的体系(参下文)3、立法技术与基础架构(参下文)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章总则第2章所有权(含“一般规定”)第3章基地使用权(地上权)第4章农地使用权(永佃权)第5章邻地利用权(地役权)第6章典权第7章抵押权(含“一般规定”)第8章质权(含“一般规定”)第9章留置权第10章让与担保第11章占有第12章附则立法技术与基础架构1、立法技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有助体系构成,精简条文2、基础架构:区分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理解物权法的关键〖1〗不动产的特点:【1】价值较高【2】难以移动【3】不易增加〖2〗物权法对不动产与动产物权的:【1】种类【2】变动要件【3】得丧原因(如时效取得、善意取得)及效力(如,相邻关系)有不同的规定。
民法分论习题
1.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A.钻石B.空气C.镶在嘴中的假牙D、商标答案:A2、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的是:A、抗洪防险中临时搭建的帐篷B、临时铺设的轻便轨道C、林木D、已经伐倒的大树答案:C3、下列属于禁止流通物的是:A毒品B文物C废旧物品D黄金答案:A4、下列属于种类物的是:A、一幅古画B、一台电视机C一套绝版邮祟D、一件古董答案:D5.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A.小汽车和汽车上的轮胎B鞋子和袜子C桌子和凳子D电视机和遥控器答案:D6、下列属于孳息的是:A、果树上长着的果B、采石场主从山上开采下的石料C、鸡蛋孵出的小鸡D、因持有股票所获得的股息答案:D孳息必须是原物的出产物,且与原物相分离,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它不是原物的转化物或原物的功能。
B山上采的矿石属于独立的物。
C鸡蛋孵出的小鸡是转化物的问题A为非独立或脱离原物之物体,仍附属于原物,故非孳息7.下列属于孽息的有:A.出租柜台所得的价金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C动物腹中的胎儿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答案:AD8.多选:下列属于天然孳息的是:A、宰猪获得的猪肉B、母鸡生出的鸡蛋C、羊身上的羊毛D、母牛产下的小牛答案:BD9.多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A、所有权人B、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D、动产抵押权人答案:AC根据《物权法》规定,担保物权实现时,权利人并非直接取得孳息所有权。
因此BD选项错误。
而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自然取得孳息。
10.单选:下列构成主物从物关系的是()。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答案:C11.根据以下案情,回答以下两个小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
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7月10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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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论 A一、填空1.债可以因提存而消灭。
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_债权人____承担。
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_债权人__所有,风险责任由_债权人__承担。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_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___的权利。
3.依照物权是否有实质内容,可将物权区分为所有权___和其他物权_____4.正当防卫、不可抗力等是侵权责任的___抗辨___事由,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归构成要件包括:___行为的违法性、_损害事实_、、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
二、名词解释连带之债所有权保留先诉抗辩权债权人的代位权要约的失效连带之债:指多数债权人中、的各债权人,可单独请求债务人全部给付,或多数债务人中的各债务人,有清偿全部给付的义务。
所有权保留:是指双务合同尤其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依约定以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方式担保买受人价金之给付或其他义务之履行。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516 :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要约的失效:474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三、问答题1.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答:物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并对抗第三人的财产权利。
物权实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
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物权人的权利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义务人。
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即债权人得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特点是一是债权是一种请求权;二是债权是相对权;三是债权具有任意性;四是债权具有平等性;五是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
两者的区别(1)物权是绝对权和对世权,而债权是对人权。
(2)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3)物权是独占性的和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不具有这个特点。
(4)物权是优先权,债权是平等性的权利。
(5)物权是公开化的权利,而债权是具有非公开性的(6)物权的设立采法定义,而债权的设立采合同自由原则。
(7)在保护方法上的区别。
2.预期违约答:在民法上又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和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行为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特点:(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两种都是发生在履行其到来之前的违约。
(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
实际违约常会造成非违约方的期待利益的损失。
而就预期违约来说,有可能造成实际损失,但往往还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所以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证明实际损失的发生更为困难。
答;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
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
有偿合同是交易关系,是双方财产的交换,是对价的交换。
无偿合同不存在对价,不是财产的交换,是一方付出财产或者付出劳务。
4.保证人的追偿权P447答:保证人的追偿权又称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满足的条件:(1)保证人人已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2)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清偿债务归于消灭(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过错(4)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其履行保证债务的范围为限.。
5.身份权答: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特征为:(1)身份权维护的是基于特殊身分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固有的,而是通过一定的行为或事实而取得的;(3)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必备的权利;(4)身份权的客体是身分利益。
1)、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进行管教及对其财产进行保护的权利。
这种权利专属于父母。
其内容包括:人身照护权;财产管理权。
2)、亲属权是指除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基于亲属身分利益而产生的权利。
包括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形成的亲属关系。
3)、荣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有其所生利益的权利。
其内容包括:荣誉获得权、荣誉保持权、荣誉利用权。
四、论述题1.物权请求权2.答:根据权利人保护物权请求的不同性质,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可以分为物权方法和债权方法。
物权方法是指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对物权加以保护的方法。
物上请求权,即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受到妨害或有被妨害的危险时,物权人为恢复其对权利的控制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方法依物上请求权的内容不同分为:第一、请求返还原物。
这是指物之所有人或他物权人于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有权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以恢复其对物的占有。
第二、请求排除妨害。
这是指他人以非法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权人行使其权利时,物权人有权请求其排除妨害,以恢复物权人的物权控制状态。
第三、消除危险。
这是指物权人对于尚未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妨害,也有权请求有关当事人采取措施加以阻却。
3.4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769-776答:侵权的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
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于一般侵权,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在特殊侵权行为中,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责任、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监护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工作物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实行过错推定。
对于造成的损害在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法律又未规定实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平观念,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其内涵:主观上有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的时候,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
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缺少必备的构成要件,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第二,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要求四个,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其功能:一是确定侵权责任,救济侵权损害二是确定行为的标准三纠正侵权行为,预防损害发生。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
其行为人是指责任人自身,并非指责任人所控制的行为人的过错,也不包括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
在有些情况下,受害人的过错是加害人不承担责任的主要理由。
例如高度危险作业,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不承担责任。
另外有些情况下受害人的过错是减免加害人责任的条件,即在认定赔偿数额时“过失相抵”。
二、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
它是指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它的主观只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适用过错责任,使受害人举证越来越困难,如受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为公平起见,法律就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改为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否则就要承担责任,或即是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关于“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规定,即属于过错推定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适用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
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
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⒋行为人不必过错。
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无过错责任的法律特征:(一)、法定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缺陷产品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引起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的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赔偿案件。
(二)、法定的免责事由: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民法分论 B一、填空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3.依据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是否基于给付行为,可以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4094、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自由创设。
2915.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____侮辱__行为和______诽谤_______行为。
2756.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信原则而生的各种____协助______、___照顾_____、注意及保护等义务二、名词解释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或撤销诉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