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原理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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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内容、外延)

答:马克思主义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2、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标志

答:《共产党宣言》

3、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

答:它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鲜明的特征。马克思主义具有科学性,它是对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性,它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名群众推翻旧世界、建设现世界的理论。这种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的关键,就在于无产阶级的先进性。正因为无产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具有革命的彻底性,他对于科学特别是科学的革命理论有着强烈的渴望。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政治立场、理论品质和社会理想上得到集中的提现。

4、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渊源

答:马克思主义是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产物。它主要是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而创立的崭新的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

第一章

1、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

答: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科学解决思维和存在或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才能为在实践中理解世界的本质,把握世界的联系和发展,认识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奠定基础。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哲学可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

2、物质的含义

答: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3、意识的含义

答: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

4、如何理解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重点)

答:实践是人类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首先,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物质性。构成实践活动的诸要素,即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对象(客体)和实践的手段(工具等),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其次,实践是人类有意识地活动,体现了自觉地能动性。人具有理性思维,所从事的是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世界的活动。最后,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实践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进行,任何人的活动都不能离开与社会的联系。

5、如何理解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答:实践就是正确认识与处理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关系的活动过程。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任何规律都是同类现象背后的共性。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他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与活动。主要表现在:第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与计划性。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第三,意识活动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第四,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首先,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

性。人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第一,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才能充分反映客观规律的认识,才是正确的认识。第二,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第三,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6、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

答:唯物辩证法的两个基本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最基本的观点,也是唯物辩证法理论的总特征。

7、发展的实质

答: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8、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答: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第二章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

答: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唯物主义哲学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唯心主义哲学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应,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2、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

答: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虽然都坚持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是但是两者之间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的被动的反应和接受外界对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的同时,又克服了他的严重缺陷。首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科学的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

3、如何理解认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答:(1)认识过程的多次反复性。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一般说来仅仅经过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一次循环,是不能达到的,往往需要从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原因在于人的认识总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其一,受到客观事物发展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并处在运动变化之中,它的本质和特性的充分暴露有一个过程,因而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就有一个过程。其二,受到生产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其三,人们的立场、观点、方法、性格特征等主体因素,也影响和限制着人们正确全面地认识事物。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阶级立场和观点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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