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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A. 仅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B. 仅对仲裁机构有约束力C. 对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均有约束力D. 对所有人均无约束力答案:C2. 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的特点?A. 自愿性B. 保密性C. 强制性D. 专业性答案:C3.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什么?A. 可撤销B. 可上诉C. 具有法律约束力D. 仅具有参考作用答案:C4.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的是以下哪项?A. 仲裁员B. 仲裁地C. 仲裁规则D. 所有选项答案:D5. 仲裁裁决的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哪项条件?A. 裁决已生效B. 裁决未生效C. 裁决已撤销D. 裁决未被执行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仲裁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哪些?A.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 仲裁事项C. 仲裁地点D. 仲裁机构E. 仲裁员答案:ABD2. 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哪些?A. 法律知识B. 仲裁经验C. 公正无私D. 仲裁机构的批准E. 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答案:ACE3. 仲裁裁决的撤销条件包括哪些?A. 仲裁协议无效B. 仲裁程序违法C. 仲裁员受贿D. 仲裁员无资格E. 仲裁裁决超出请求范围答案:ABDE4.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的权利包括哪些?A. 选择仲裁员B. 提供证据C. 申请撤销裁决D. 申请执行裁决E. 拒绝执行裁决答案:ABCD5. 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义务包括哪些?A. 公正裁决B. 保密C. 接受当事人的贿赂D. 及时作出裁决E. 遵守仲裁规则答案:ABDE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事项达成的协议,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2. 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答案: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通常包括: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仲裁裁决的合法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执行机关根据裁定进行执行。

仲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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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9272)自学考试大纲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仲裁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程,是为检验自学应考者的仲裁知识水平和培养其运用仲裁法进行民商事仲裁的活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课程。

《仲裁法学》课程的考试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应当充分体现本门课程作为经济法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的性质,注意与经济法专业开设的相关实体法课程(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商法等)以及同为解决民事争议程序法课程的民事诉讼法学的区别、联系与衔接。

本课程在高等教育经济法专业自学考试体系中属于必须设立的重要课程。

本门课程的设置,是为了使自学应考者在已经学习了相关实体法理论的课程基础上全面理解和掌握民商事仲裁的相关理论知识,并能够运用仲裁知识解决民商事争议,为最终全面掌握和运用我国法律体系维护合法民商事权益以及正常的民商事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设置本门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一、理解和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技能。

二、熟悉和掌握关于仲裁法的各种程序规范,理解各项程序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学会运用程序法规范处理民商事权益争议的基本技能。

三、深刻理解仲裁法与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关系,在民商事仲裁实践中确保民事实体法内容的实现。

四、提高程序法意识,培养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解决民商事权益争议活动过程中树立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体现当事人意愿的观念。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分章编写)第一章仲裁概述(一)学习与要求本章重点在于仲裁的概念与特征;难点在关于仲裁属性的学术观点分歧。

通过本章学习,学员应当熟练掌握仲裁的概念,理解仲裁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1–用;深刻理解仲裁的特征,了解仲裁的一般划分标准,知道关于仲裁性质的主要观点。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裁的概念与特征一、仲裁的概念仲裁,亦称“民商事仲裁”,是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根据当事人书面协议授权,对于相关民商事权益争议,在事实方面加以认定、对实体关系加以裁决的活动。

仲裁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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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复习资料一、填空:(20分)1、我国的涉外仲裁包括、和。

2、仲裁基本原则有三个特点、和。

3、是依法独立行使仲裁原则的首要内容。

4、对证据予以保全的措施包括、、和。

5、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包括、、、和。

6、仲裁调解协议有两种表现形式和。

7、仲裁庭应当在开庭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8、仲裁庭决议劳动争议,应当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日。

二、名词解释:(30分)1、仲裁2、调解权3、具体授权4、仲裁条款5、默示仲裁协议6、仲裁协会三、简答题:(35分)1、仲裁具备哪些要素?2、仲裁协议实质要件有哪些?3、仲裁庭有哪些义务?4、申请仲裁有哪些条件?5、仲裁调解原则有哪些?四、论述题:(15分)试述仲裁调解意义)参考答案一、填空:(20分)1、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海事仲裁2、指导性、基础性、概括性3、仲裁与行政脱钩4、对书证的保全、对证人证言的保存、对物征的保全、对视听资料的保全5、宣布开庭、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先行调解、合议及裁决6、制作调解书、制作裁决书7、4 8、60、30二、名词解释:(30分)1、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事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2、调解权: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种权能。

3、具体授权: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仲裁协议直接地或间接地授予仲裁庭实施某些为解决纠纷所必需的一种权利。

4、仲裁条款:是指双方事人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表示意愿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

5、默示仲裁协议: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生仲裁的“要约”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或者没有将是否接受仲裁要约的意向传递给发出要约的这一方当事人。

6、仲裁协会:是仲裁行业协会的简称,是以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为成员的自律性、管理性的行业组织。

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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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2] 。

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7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8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9条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11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2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13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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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双方多次调解未果,继续履行已无可能,经过合议,决 定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但是, 由于在处理实体问题时,对于乙在甲方厂内自建的一栋生 产车间投资额,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评估鉴定后才能确定, 因双方又不愿及时交纳鉴定费。另外,甲原为困难企业, 自从将厂房出租后,原有职工基本上靠收取租金发给部分 工资维持生活。因此,甲要走出困境必须尽早找到新的合 作伙伴,而此时已有新的合作者有意租用该厂房。面对此 情况,仲裁庭一时难以正对本案的全部事实作出终局裁决, 经过合议后,即对申请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作出 了裁决,其他问题等查清之后再作最终裁决。
第九章 仲裁裁决
本章重点: 仲裁裁决的种类 仲裁裁决作出的程序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一节 仲裁裁决概述
一、仲裁裁决的概念 仲裁裁决是指由仲裁庭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 审理,在查明争议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就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定。 仲裁程序终结的其他情形 二、仲裁裁决的特征 1、裁决的依据不同 2、裁决作出的方式不同 在合议制仲裁庭,出现意见分歧时,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 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 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3、签名不同 4、公开程度不同
二、仲裁裁决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仲裁裁决分为不同的种类: 1.对席仲裁裁决与缺席裁决 以仲裁裁决是否在双方当事人都到庭参加辩论的基础上作出为标 准,仲裁裁决可以分为对席裁决和缺席裁决。所谓对席裁决,是 指仲裁庭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到庭参加仲裁审理,进行充分 陈述与辩论,并查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而 缺席裁决则是仲裁庭在非正常情况下作出的裁决,即仲裁庭在听 取到庭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交的 书面资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裁决。 2.临时裁决、部分裁决与全部裁决 以仲裁裁决涉及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仲裁裁决划分为临时裁决、 部分裁决与最终裁决。所谓临时裁决是指仲裁庭对仲裁程序进行 过程中的有关程序性问题,如仲裁协议的效力等临时作出的仲裁 裁决。所谓部分裁决,是仲裁庭对争议案件的一部分作出的裁决, 即仲裁庭在审理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在对某些重要的问题或者事 实已经查清楚的基础上作出的裁决。而全部裁决则是仲裁庭在争 议案件审理结束后,针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案件的全部,在事实 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基础上所作出的裁决。部分裁决与全 部裁决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与强制执行力。

仲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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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 和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 )
临时仲裁,亦称特别仲裁,是一种事先并不存在仲 裁组织的情况下,当事人根据仲协议,将争议交给他们 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仲裁。仲裁结 束,仲裁庭即自行解散。 机构仲裁,又称为制度性仲裁、常设仲裁,是当事 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某一常设仲 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 前者是针对具体纠纷和个案临时约定程序和方式等。 后者则建立在专门的仲裁机关和程序规则等制度之上。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 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指第三者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对发 生纠纷的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在相互谅解和 让步的基础上,达到最终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 仲裁,是指纠纷主体根据有关规定或双方协议,将争 议提交一定的机构以第三者居中裁决的一种方式。 调解和仲裁的共同特点:第三者对争议处理起着重要 作用。 调解和仲裁不同之处:调解结果更多地体现了主体的 意愿,而仲裁的结果则更多地体现了仲裁者的意愿。 运用仲裁和调解处理纠纷,标志着人类社会在解决民 事纠纷方面的进步。
(三)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
1.概念: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缩写为ADR)的意译。这一概念既 译为“代替性(或替代性,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 亦可译为“审判外(诉讼外或判决外)纠纷解决方式” 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 等。 ADR概念源于美国,原来是本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 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 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 决方式或机制的总称。(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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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打印版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仲裁法学一、简答题1、简述仲裁协议及其有效要件。

概念: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有效要件:(1)订立协议的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2)仲裁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4)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2、简述仲裁裁决的类型(最先合席)(1)先行裁决。

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最终裁决。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裁定。

(3)缺席裁决。

仲裁法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4)合意裁决。

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3、简述仲裁法与仲裁规则的区别。

概念: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主体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总称。

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区别:第一,制定机构不同。

仲裁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而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或其所属商会制定;第二,适用方法和范围不同。

仲裁规则具有契约性,是供当事人选择适用的规则。

而国家仲裁法不是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 而是适用于在颁布仲裁法的国家境内进行的一切仲裁活动。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

仲裁规则对相关当事人的效力相当于契约的关系,而仲裁法对在该国家进行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无需当事人或者仲裁庭对此作出选择。

4、简述仲裁中的和解制度。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后,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法学:仲裁法学考试卷及答案(最新版)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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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仲裁法学考试卷及答案(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提交上海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约定意思表示明确,有效 B.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位于上海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得起诉 C.由于该约定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择不是唯一的,因而无效 D.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合同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题答案: 2、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

A.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C.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D.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本题答案: 3、多项选择题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列属我们仲裁法基本原则的是( )A.自愿原则 B.独立仲裁原则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C.遵守国际惯例原则D.公平合理仲裁原则本题答案:4、名词解释仲裁庭本题答案:5、名词解释仲裁本题答案:6、多项选择题在仲裁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A.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B.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但仲裁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D.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本题答案:7、问答题仲裁制度的首要原则是什么?其主要体现有哪些?本题答案:8、单项选择题当事人就已经撤消的涉外仲裁案件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应当( )A.按自动撤诉论,不能受理B.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或不受理D.由仲裁案件原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本题答案:9、名词解释仲裁受理本题答案:10、单项选择题中国大陆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因某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法》

《仲裁法》

仲裁法一.单选题1.国内仲裁规则由( 中国仲裁协会) 统一制定。

2.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的裁决是基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而取得的。

3.下列纠纷中,属于仲裁机构仲裁的是( 某丁家的一棵大树长到了某戊的屋后,刮风树枝敲打屋顶和墙壁,戊要求丁挖掉,某丁就是不肯,于是引起纠纷)。

4.铁路、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和联合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下列哪个仲裁机构管辖?( 合同履行地)5.按照法律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中合法有效的是(关于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协议)。

6.如果仲裁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写入合同,那么,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7.仲裁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应及时进行仲裁)8.裁决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9.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 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10.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涉外仲裁案件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席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我国的仲裁机构属于( 民间组织)12.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的裁决是基于( 双方当事人的协议) 而取得的。

13.根据我国的仲裁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仲裁机构组织的性质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属于民间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关之间也无隶属关系)14.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是(仲裁协议)15.合同纠纷,经协商调解无效。

甲方当事人向合同主管机关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则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 仲裁机关不予受理)。

16.按照法律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中合法有效的是( 关于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协议)。

17.下列选项中,( 仲裁协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要件。

第十六章 仲裁法

第十六章   仲裁法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3.不能。这是仲裁与诉讼的重要区别, 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 服一般可以上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 裁决书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既不能再向 其他仲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
(二)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 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 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局权威 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 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
[先导案例解析]
仲裁员是自己上级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属于这 一情形,当事人虽然没有申请回避,仲裁员也应 自行回避。(4)本案中,仲裁公开进行是违反法 律规定的。《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 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 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没有协 议公开审理。仲裁庭却将该案公开审理,这一做 源自显然违反法律规定。[案例分析]
仲裁裁决书,B公司便申请该仲裁委员会执 行,但被该仲裁委员会拒绝。 问题: (1)两公司可否约定由H市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为什么? (2)A公司能否反对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 为什么? (3)A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4)该仲裁委员会拒绝B公司的执行申请 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第二节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一、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 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 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可以设立仲裁委 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 同意组建,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 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法学作业答案

仲裁法学作业答案

仲裁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__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一、名词解释1、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将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

2、明示仲裁协议明示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明确、积极地表示将争议交付仲裁的意思而达成的仲裁协议。

明示仲裁协议又可以分为口头的仲裁协议和书面的仲裁协议。

3、默示仲裁协议默示仲裁协议,是之当事人以实际行为表示仲裁意思而达成的仲裁协议。

即双方当事人事先既无口头方式又无书面方式的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而应诉。

这样双方当事人都以实际行动接受了仲裁这一解决纠纷的方式,他们之间就达成了一个默示的仲裁协议。

4、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仲裁的独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性质上的独立性。

尽管仲裁条款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但其性质与主合同其他条款的性质截然不同。

具体说,主合同是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实体性质的;而仲裁协议是关于当事人双方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的协议,是程序性质的。

所以,它和主合同是平行的,二者可以分离。

2.效力上的独立性。

即仲裁条款虽然载于合同中,但其效力并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终止而终止。

仲裁条款本身有独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事项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6、派生证据所谓派生证据,是指从原始证据衍生出来的证据,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第二手材料”。

比如,合同书的抄件,发货票的复印件等。

由于派生证据的形成经历了中间环节,相对原始证据而言,其可靠性要差些。

一般来说,只有在无法找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才使用派生证据。

7、原始证据所谓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第一手材料”。

比如,合同书原件等。

仲裁法学

仲裁法学
一为法院;二为仲裁机构。 掌握《仲裁法》第20条的规定。
仲裁协议异议的两种情形(P. 68)
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的异议 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异议---是一种对抗性的异议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提出的三个条件(P. 68)
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的诉权,他人无权提出; 须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是合同---合同的确认权---法院和仲
和国家强制力 内容不同---仲裁规则仅仅围绕仲裁程序,内容明确、具体//仲裁法规定仲裁程序的有关事项
及仲裁法律关系,其内容具有概括性
一般仲裁规则的内容及作用(P. 49) 仲裁规则的制定(P. 49)
仲裁规则的制定主体应仲裁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我国仲裁分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国内仲裁规则由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归制定; 涉外仲裁规则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目前我国统一的仲裁规则尚未出台。
执行只能有人民法院实施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P. 63)
性质上的独立性----主合同规定实体权利、义务,是实体性质的;仲裁协议是程序性质的, 它和主合同是平行的,二者可以分离。
效力上的独立性-----不因主合同的失效而失效。
《仲裁法》第19条规定: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四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 --------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P. 48)
--又称仲裁程序规则,是适用与所属仲裁机构的,规定仲裁的具体程序,调整在仲裁程序中 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总和。
仲裁规则与仲裁法的区别(P. 48)
制定主体不同---仲裁行业协会制定//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效力不同---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件,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国家立法性质,具有普遍约束性

法学:仲裁法学考试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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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仲裁法学考试资料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名词解释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本题答案: 2、多项选择题 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后,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哪些情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A.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B.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C.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D.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本题答案: 3、多项选择题 赢顺商贸公司根据其与美国甲电子公司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下列哪些事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选择?A.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B.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方式 C.书面审理案件 D.仲裁所适用的语言 本题答案: 4、名词解释 通常程序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答案:5、名词解释仲裁裁决的执行措施本题答案:6、多项选择题仲裁与诉讼等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相比较,它具有以下特征:()A.自愿性B.效率性和经济性C.独立性D.保密性本题答案:7、判断题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如果该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本题答案:8、名词解释反请求本题答案:9、单项选择题技术人员陆大生与华阳机械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纠纷。

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陆大生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裁决作出后,华阳机械厂以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裁决,B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决撤销B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仲裁法学-完整答案-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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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仲裁法学》平时作业1一、名词解释:1、仲裁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2、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

3、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4、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5、反请求是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6、合议制仲裁庭是指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和评议裁决的组织形式。

二、简答题:1、简述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简述回避制度的事由及方式。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法院执行解释》第二十七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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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打印版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仲裁法学一、简答题1、简述仲裁协议及其有效要件。

概念: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有效要件:(1)订立协议的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2)仲裁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4)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2、简述仲裁裁决的类型(最先合席)(1)先行裁决。

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最终裁决。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裁定。

(3)缺席裁决。

仲裁法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4)合意裁决。

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3、简述仲裁法与仲裁规则的区别。

概念: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主体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总称。

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区别:第一,制定机构不同。

仲裁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而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或其所属商会制定;第二,适用方法和范围不同。

仲裁规则具有契约性,是供当事人选择适用的规则。

而国家仲裁法不是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 而是适用于在颁布仲裁法的国家境内进行的一切仲裁活动。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

仲裁规则对相关当事人的效力相当于契约的关系,而仲裁法对在该国家进行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无需当事人或者仲裁庭对此作出选择。

4、简述仲裁中的和解制度。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后,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5、简述仲裁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区别。

(一)启动程序不同。

仲裁的需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

而民事诉讼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不需要双方协商。

(二)解决争议的机构不同。

仲裁解决纠纷的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的机构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三)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不同。

仲裁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且不能解决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民事诉讼解决除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之外的所有民事纠纷。

(四)公开与否的要求不同。

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则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

(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诉讼实行两审终审(除特别程序审理等案件之外)。

(六)强制程度不同。

对于干扰仲裁活动的当事人,仲裁机构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并且对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人无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由一方当人申请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对干扰诉讼活动的人可以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对于民事判决,法院可以决定或依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6、如何理解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指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被撤销而失效,仲裁机构仍然可以依照该仲裁条款取得和行使仲裁管辖权,在该仲裁条款所确定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范围内,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7、简述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规定:中国是社会团体法人。

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仲裁委员会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公断性质、非政府性质的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8、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哪些条件(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的受理范围。

9、简述仲裁员责任。

《仲裁法》对仲裁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或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

”10、简述我国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及意义概念: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据特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意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仲裁裁决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或错误。

仲裁法中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种程序监督机制,对确保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正确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论述题1、试论仲裁协议的作用。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意愿的法律文书。

是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合意书面化、法律化的形式。

其作用为:(1)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

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2)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退交仲裁庭裁断;(3)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仲裁协议约束着仲裁庭,仲裁庭应当根据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行使仲裁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试论或裁或审制度。

或裁或审制度是仲裁法基本制度之一,或裁或审制度中,裁为仲裁、审为诉讼。

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

当事人选择了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就不可以再选择诉讼;当事人若选择了诉讼就不可以同时选择仲裁。

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受理。

3、试述仲裁协议的特点、内容及效力一、特点:(一)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二)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三)仲裁协议的内容具有特殊性,具体表现在:1.仲裁协议作为一种纠纷解决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也可以事先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2.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事项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3.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任意选择他们共同认可的仲裁委员会。

4.仲裁协议具有广泛的约束力。

二、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该意思表示应满足三个条件:1.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2.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

仲裁协议中订立的仲裁事项,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2.仲裁事项的明确性。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由当事人自主选定的。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原则上应当是明确、具体。

三、效力(一)对当事人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合法成立,首先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因此丧失了就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相应地承担着将争议提交依协议确立的范围、地点的仲裁机构仲裁并服从仲裁裁决的义务,(二)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将对特定争议事项的仲裁权授予了特定的仲裁机构。

(三)对法院的效力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是其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即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四)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效力仲裁机构对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依法确认其强制执行力。

4、论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一、人民法院裁决“仲裁协议”的效力。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决是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权的一个重要体现。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依据。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赋予人民法院对终局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三、否定仲裁裁决的效力,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监督的重要措施。

在申请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有权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5、试论仲裁制度中的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仲裁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仲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1)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2)当事人将哪些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3)当事人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4)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由当事人自主选定;(5)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主约定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方式等有关程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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