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重考的通知doc
2013届毕业班工作安排
6月5日前
5、教务处抽查结果反馈
教务处
6月6-7日
6、进行毕业生即时电子注册
教务处
6月10日
6、毕业生电子注册编号,打印、制作毕业证书
教务处、各学院
6月10-14日
2、毕业典礼(发放毕业证书)
教务处
6月19日
2013届毕业班工作安排
1、各学院上报往届延期毕业生注册名单
各学院
4月10日前
2、完成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有误信息上报教育厅
教务处、学生
4月15日前
3、各学院安排12年结业生换证补考
各学院
4月30日前
5月份
1、各学院报送换证补考成绩
各学院
5月10日前
2、进行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验证工作
教务处、各学院
5月10日前
时间
工作内容
完成单位
备注
2月份
期初正常补考
各学院、公教、公外
3月份
1、毕业生资格预审
各学院
3月11日—22日
2、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12年12月拍照学生)
学生
2012年12月-2013年3月
3、赴台及漏拍毕业生图像补拍事宜
教务处、各学院
3月
4、各学院整理上报B级未通过学生名单
各学院
3月22日前
4月份
3、各学院完成毕业班学生补考工作(含延期毕业生)。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和公共外语教研室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
各学院、公教、公外
5月15日前
4、各学院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复审,并向学生反馈情况
各学院
5月20日前
5、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各学院5月30日前6、完成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验证工作
有关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范本
有关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范本
有关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范本
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将对20**年毕业生进行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毕业补考,所有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学校将根据本次补考成绩确定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请各系务必重视,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请各系认真安排好有关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补考时间:20**年5月26日上午9:00开始考试
二、20**年5月26日上午8:40带身份证进考场,登记签名后,领取试卷,准时参加考试,不要迟到。
具体科目及考场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学期补考不及格学生名单一起发到各班级,请参加考试的同学一定要记好自己的'考试学期及科目,考试时,应严格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学期、班级、科目等参加考试,如果科目、学期出现错误,则该科没有成绩。
请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做好记录,准时参加考试。
如名单有疑问,请以班级为单位,做好登记,考试前到教务处查询,过期不再受理。
四、请各系部注意,为保证毕业补考顺利完成,任何学生不得拒考,请及时通知到有关学生,凡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并提醒考生认真复习,如旷考或考试成绩达不到毕业要求,将不予报毕业生生源,不能按时毕业,如有当兵的学生,确定不能回来考试,需写请假条,后附入伍证明,系主任签字后,送教务处。
五、具体考试科目、地点将于考前1周内在学校教学管理网页上公布。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协商解决。
教务处
20**年5月8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综合测评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经院领导研究,定于2012年10月21日举办2013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为保证此次会议顺利召开,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格式于9月16日之前做好2013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abc10871@,以便于我们在招聘会之前完成宣传材料的制作。
附:所需材料及格式招生就业处2012年9月6日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专业介绍建筑与规划学院(一)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自治区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素质,具备中小型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施工图绘制、建筑效果图制作、中小型区域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管理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课程设置】美术基础、建筑初步、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节能与日照分析、建筑力学基础、建筑结构与方案选型、建筑设备与安装、建筑电气、建筑设计、城市详细规划设计、毕业设计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课程。
【就业方向】毕业生面向建筑设计管理部门、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建筑图文制作公司、招投标代理公司等单位就业,可从事中小型建筑的方案设计、小区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图绘制、建筑效果图制作、建筑设计管理等工作。
(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古建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自治区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素质,具备中小型仿古建筑方案设计、中国古建筑修缮与保护、中国古建筑工程施工预算等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课程设置】美术基础、建筑初步、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古建筑材料与构造、彩绘制作、木作工程、瓦石工程、油漆工程、古建筑工程预算、古建筑测绘、毕业设计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课程。
【就业方向】毕业生面向文博文物管理部门、建筑设计院、古建建筑图文制作公司、古建园林公司等单位就业,可从事中小型古建筑的方案设计、古建筑预算、古建筑施工管理、古建筑保护与修缮等工作。
2013年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毕业生工作安排通知学校各部门:为贯彻学校毕业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一、按照学校毕业生教育和毕业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1、组织毕业生重温学院校纪校规的有关文件,加强毕业生法制观念和安全知识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严禁学生违章用电、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到江河湖泊游泳,以及组织外出旅游等。
各二级学院领导和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坚守岗位,坚持值班制度,重点防范因交通、酗酒、求职等矛盾引发的事故和冲突。
3、严格执行毕业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协调好毕业生考试、求职等方面的时间分配,做到学习和求职两不误,对实习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特别是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了解学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4、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中,详细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就业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化解矛盾。
对学生党员、干部和广大学生分层次提出不同要求,利用学生信息员,掌握学生思想动向。
5、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工作,正确处理他们在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特别针对近年来的就业形式,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坚持开展心理专题辅导或心理咨询活动,结合学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就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要帮助他们收集就业信息,为他们求职择业创造条件,既解决心理问题又解决实际就业困难。
6、做好毕业生诚信教育,特别是参加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在毕业教育中,要广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以客观、公正、真实的自我推荐和严肃、认真的签约态度为重点,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规范他们的择业行为,欠费学生要主动、及时缴清学费。
7、组织文明离校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关于组织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期末考试
关于组织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期末考试
不及格课程重考的通知
各院(部):
经研究决定,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的重考定于2014年4月14日至18日期间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2010级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和缓考学生均须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相关要求
1、因本次考试涉及两个校区且毕业班刚返校,请各二级学院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务必及时、准确通知到学生本人。
2、二级学院根据考场安排表分配的监考人数于4月10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报考务科,并通知主监考在考试前30分钟领取试卷(一校区在D楼108室文印中心领取,二校区艺A楼416室领取)。
3、为防止学生替考、私自调换考场等现象的发生,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务必认真核对学生证件(准考证和学生证)和考场学生名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场考生名单上无姓名者也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填写考场记录后,将试卷送回领卷处。
5、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对于违规者一律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务科联系(联系电话:5252681)。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重考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2013-1学期重考考试安排
1.总评成绩(包括期末考试成绩)为0分缺考的学生不在本重考安排内,请开学后报名重修; 询方法:(1)先删选自己所在的学院、班级,再选择自己的姓名(2)直接在姓名栏或学号栏“自定义”中搜 3.若有安排时间地点上的冲突或有任何其他问题,请与考试中心汤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913845585,电邮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冲压工艺与模具设 计B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B 材料成型概论(双 语) 材料成型概论(双 语)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B 材料成型概论(双 语) 冲压工艺与模具设 计B 锻造工艺学 冲压工艺与模具设 计B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B 压铸工艺与模具设 计A 材料成型概论(双 语) 冲压工艺与模具设 计B 材料成型概论(双 语) 焊接冶金及材料焊 接性 焊接冶金及材料焊 接性 材料成型测试技术 基础 材料力学性能B 焊接冶金及材料焊 接性 弧焊电源及弧焊方 法 焊接冶金及材料焊 接性 弧焊电源及弧焊方 法 焊接冶金及材料焊 接性 数控技术 数控技术 铸造设备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B 铸造设备 数控技术 铸造设备 材料成型测试技术 基础 CAD/CAM技术 材料成型测试技术 基础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B
关于2013届结业生返校重新学习的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新学习选课的通知教通[2013] 72号各学院:为了进一步提高重新学习管理效率,给师生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更规范高效的服务,本学期教务科对重新学习选课管理等过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调整,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技术手段开发了一套“重新学习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可以快捷实现重新学习管理过程的信息化。
因本系统是第一次使用,请通知本院教师和学生做好以下事项:1.通知本学期需要重新学习的学生,无论课程在哪一教学周开课,都必须在9月27日之前登录“教务管理网站”的选课模块,点击重新学习选课系统,提交全部重学课程申请,系统将自动生成重新学习听课证。
2.重新学习听课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重新学习的学生在课程开课两周内(开课周数以课表中标注的起止周为准)打印出听课证并找相关任课教师签字。
第二步:待所选的重新学习课程任课教师签字全部签完后,将系统生成的重新学习听课证交回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办确认留存。
对于逾期提交的申请或逾期未交给教学办确认的听课证无效。
第三步:学院教学办在第14教学周将收齐的重新学习听课证的正联裁剪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根联由学院留存备查。
3.学生申请重学课程时,应量力而行,如遇重新学习课程与本人已选课程部分冲突的情况,需与任课教师事前充分沟通协商调整好学习方案,再提交申请或给任课教师签字确认。
重新学习听课证本人签字交学院确认后不可更改,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4.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学生加入教学班学习后,可以根据重新学习学生对该门课程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向学生指定灵活的重新学习方案,并依方案严格考勤。
5.特别通知在外实习学生,有重新学习需要的,必须于9月27日之前登录重新学习选课系统完成重学选课,且只能选返校后开始上课的课程。
6.针对周末重学班的安排,教务处根据补考情况将在第4教学周前公布课表,届时有需要选修周末班的学生可再次登录重新学习管理系统申请选修周末重学班课程,重新学习听课证的办理流程同上。
2013、2014届毕业生毕业补考时间安排表(7月2-3日)
教务处
二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7月3日上午8:00—9:30
英语等级、兽医临床诊疗技术、企业营销策划、财政与金融、水污染控制技术、会计岗位技能实务、VB程序设计、生物农药生产技术、机床夹具设计、
7月3日上午9:30—11:00
高职英语、宠物饲养、仪器分析、旅游政策与法规、现代推销技巧、物流学概论、测量、(植物)组织培养、中兽医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数据库访问技术、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与维护、工业企业管理、测树学、招投标程序
7月3日下午1:00—2:30
园艺植物保护Ⅱ、经济学基础、旅游经济学、园林(观赏)树木、园艺产品贮藏与检测、动物药理、运输管理实务、网络互联技术、摄影技术与艺术、酶工程、数控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CAD/CAM、韩语会话、城市规划原理、建筑施工技术、园林专业英语、园林规划设计Ⅰ、森林生态
7月3日下午2:30—4:00
7月2日下午4:00—5:30
报关实务、基础会计、市场调查与预测、园林建筑设计初步、植物生产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会计、AUTOCAD、、计算机辅助电路设计、计算机图像处理、食品保鲜技术、生工专业英语、机电专业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韩语泛读、基础日语、管理信息系统、家具设计、家具标准与检测、森林统计学、园林建筑预算
2013、2014届毕业生毕7月2日上午8:00—9:30
7月2日上午9:30—11:00
7月2日下午1:00—2:30
计算机等级、证券投资、旅游英语、草坪建植与养护、家庭养花、宠物调教与训练、畜牧学概论、花卉栽培、局域网组网技术、产品营销技术、食品加工工艺、微生物应用技术、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机械设计基础、日语会话、日语听力、工程经济学、招投标程序与预决算、园林建筑设计Ⅰ
2013届毕业生返校补考重修、领取毕业证时间计划安排2012.11.8
时间计划安排
各教学系:
为更好地搞好明年毕业生返校后的补考重修和毕业证的发放工作,经研究,2013届毕业生返校补考重修、发放毕业证时间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内容
备注
1
2013年4月1日—4月30日
需参加补考重修(1-5学期)的2013届毕业生登录大众传媒学院网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5
2013年5月30、31日
毕业生办理Leabharlann 校手续。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所在系发放第一批毕业证。
6
2013年6月6日
发放补考重修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的毕业证。
教务处
2012-11-8
没有网上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补充报名,不安排考试。
2
2013年5月13日-14日
网上报考的学生到结算中心交费
3
2013年5月16日
发放准考证
4
补考:5月18、19日(星期六、日)和21日(星期二)下午
1-5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通知另发)
重修:5月25、26日(星期六、日)和28日(星期二)下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考试厅[2013]4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3.05.22【实施日期】2013.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考试厅[20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高考安全工作方案和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
各地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按照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安全保密工作作为高考的第一要务、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责任书,把安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切实抓好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规范操作。
试卷的印制、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答卷回收、运送、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2013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制卷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
要加强对涉密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做到试卷流转过程中始终实行双岗或多岗监督,试卷交接实现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无缝化对接。
任何情况下试卷和考生答卷不得在考点过夜存放,在考试当天的中午确需在考点存放、保管的,需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考点必须设立保管场所并安排包括公安(武警)和县级(或以上)考试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在内的人员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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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研究生毕业前重考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2013届研究生中尚存在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一次重考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重考
1.《自然辩证法》课程因培养方案调整,已组织过两次重考,本次不再组织考试。
2.《英语精读》、《英语听力》重考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4月25、2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情况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另行通知,请参加考试的学生4月15日后上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3.《英语精读》、《英语听力》课程的命题难度要求与正常期末考试难度相当。
二、专业课重考
1.专业课的重考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如有学生跨学院所选课程考试不合格需重考的,请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协商。
2.学院在安排考试时,参加公共课重考学生的专业课考试应避开4月25日、26日两天,以免冲突。
3.考试时不得在学院办公室、会议室等非教室场所安排考试,考试要求、命题难度要求应与正常期末考试难度相当。
三、成绩报送及其它
1.所有重考课程的成绩须在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2.2013届课程学习不合格学生名单已发至学院,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参加考试。
3.不及格课程超过三门(含三门)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重考。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