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元化租赁供应方式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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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

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

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近年来备受关注。

在2023年,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成为了热门话题。

在本文中,我将以全面的角度来评估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并为您撰写一篇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文章。

一、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背景在深入探讨2023年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背景。

南京作为我国东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人口规模庞大,经济发展较为迅速。

这使得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在近年来,随着南京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租赁市场愈发活跃。

二、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现状针对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现状,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整体的租金水平。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出现了一定的波动,整体呈现上涨的趋势。

在以往主要以学生为主要租赁人群的情况下,2023年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更多地吸引了年轻白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关注,这也为租金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原因。

三、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热门区域和热门类型除了整体租金水平之外,我们还需要了解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热门区域和热门类型。

在热门区域方面,南京的新街口、夫子庙、栖霞区等地一直以来都是备受青睐的租赁区域,因为这些地方不仅生活便利,而且文化氛围浓厚,深受年轻人的喜爱。

而在热门类型方面,公寓式的小型住宅备受青睐,因为这类住宅不仅舒适,而且服务设施齐全,符合年轻人的居住需求。

四、租金标准的分析与展望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的波动态势使得人们不禁要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根据业内专家的分析,随着南京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有望继续保持上涨趋势。

尤其是随着南京市场的供求关系不断发生变化,预计热门区域和热门类型的租金水平会继续上涨。

五、结语2023年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南京住房租赁试点方案

南京住房租赁试点方案

南京住房租赁试点方案1. 引言随着南京市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住房需求量不断增加,而传统的购房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南京市政府决定推出租赁试点方案,以满足市民对住房的多样化需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住房租赁试点方案的背景、目标、政策措施和预期效果。

2. 背景住房问题一直是南京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是青年人和外地人口。

传统的购房模式要求较高的首付款和贷款条件,很多人难以承担购房压力。

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南京市人口扩大,需求拉动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南京市政府认识到住房租赁的重要性,于是决定推出租赁试点方案。

3. 目标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方案的目标是解决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满足市民对住房的多样化需求,提高租赁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具体目标如下:•提升南京市租赁市场的供给能力,增加租赁房源数量;•降低市民租赁住房的成本,提高租赁住房的性价比;•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保护租赁交易各方的权益。

4. 政策措施为了实现目标,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4.1 增加房源供给南京市将通过以下方式增加租赁房源的供给:•鼓励土地供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用地;•支持开发商建设租赁型住房项目,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改造闲置厂房和商业空间,提供给住房租赁市场使用。

4.2 降低租赁成本为了降低市民租赁住房的成本,南京市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行租金管控政策,对租金涨幅进行限制;•减少租房中介费用,规范中介服务行业;•提供租房补贴,针对低收入人群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

4.3 健全租赁市场监管机制为了保护租赁市场各方的权益,南京市将加强监管,完善市场机制,并推行以下举措:•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租赁合同注册制度,保护租赁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强化租赁市场信息公示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

5. 预期效果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方案的实施预计将带来以下效果:•租赁房源增加,满足市民对住房的不同需求;•租赁住房成本下降,提高租赁市场的性价比;•租赁市场规范化,减少租赁纠纷,保护市民的权益。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宁政办发〔2017〕152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5日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建部等国家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文件精神,按照《住建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依法规范、有序发展,市区联动、属地负责,企业自愿、互利共赢,多策并举、分类推进”为原则,以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建立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二、工作目标围绕培育市场主体、搭建服务监管平台、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等内容,全面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即培育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初步建成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通过政府划拨建设、企业新建自持、配建、改建、闲置住房出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模式,建设或筹集租赁性住房不低于50万平方米,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09•【字号】宁政规字〔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9日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供应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

第四条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力度,成立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房产、发改、财政、人社、规划资源、城乡建设、金融、公安、税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单位和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

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编制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江北新区、各区负责本辖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编制、项目审查和认定、供应管理等工作,成立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区考核指标,由市房产局具体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15日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宁委发〔2018〕1号文件第八条、宁委发〔2019〕1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投促局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政策和措施第三条加大对人才的支持力度,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安居租赁补贴标准提升至每月2000元。

正在享受政策的从2019年1月起直接提高补贴标准,不需要另行申请。

新申请的按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经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工信局、市投促局等部门认定,符合“4+4+1”主导产业方向,新引进投资额超25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等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适当增加其配套建设人才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比例。

第五条重点把控好产业发展方向,着重增量、兼顾存量,拓宽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

将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领域的企业,全部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支持,特殊项目特殊安排”,根据企业(人才)对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的总量、户型、位置等需求,由市房产局会同招商部门、相关区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安居服务。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56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56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2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5〕39号)要求,加快我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域性试点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以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为抓手,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装备、交通运输组织、交通科技与智能交通、交通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增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南京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建成绿色低碳型交通运输网络体系、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装备体系和集约高效型交通运输组织体系,率先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率先夯实绿色循环低碳能力基础,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达到领先水平、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公路、示范场站、示范港口、示范航道、示范公交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绿色驾培等示范企业,全面完成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任务。

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

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

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为了推动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居住需求,南京市决定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和政策。

本文将对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试点背景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解决现有住房问题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要以保障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提高市场租赁率,加强租赁市场管理,推动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1. 优化租赁住房供应南京市将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

一方面,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将闲置的住房资源纳入租赁市场;另一方面,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加大租赁住房的开发和建设力度,优化租赁住房结构。

2. 完善租赁流程为了提高租赁交易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南京市将推动建立租赁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租赁房源的发布和查询。

同时,积极推行电子签约等便捷的租赁流程,降低租赁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3. 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为了维护租赁市场的良好秩序,南京市将加强对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租赁中介行为。

建立租房评价体系,加大对违规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保护租赁市场的稳定运行。

4. 改善企事业单位职工租赁条件为了解决企事业单位职工租赁问题,南京市将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提供可负担租金的职工租赁住房。

同时,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职工租赁补贴政策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职工的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三、试点地区和时间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将在苏宁、栖霞两个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时间为两年。

试点期满后,将根据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为住房租赁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

四、试点成效评估南京市将建立健全租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定期发布租赁市场的数据报告。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数据反馈,不断完善和调整试点工作方案,确保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论: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将为南京市的租赁市场发展提供保障和指导。

南京出租车行业现状及发展资料

南京出租车行业现状及发展资料

南京出租车行业现状及发展资料一、南京出租车行业现状1.市场规模:根据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的数据,截至2024年,南京市共有出租车7500余辆,其中包括普通出租车、豪华出租车和纯电动出租车等。

2.运营模式:南京出租车主要采用计价器计费方式,标准里程计价,起步价(3公里)为11元,超过3公里后按2.5元/公里计费。

3.行业管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对出租车行业进行定期监管,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4.司机收入:南京出租车司机收入主要来自于乘客的车费,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统计数据,目前南京出租车司机月平均收入在5000元左右。

5.车辆更新:为了提高出租车车辆的服务品质和环保性能,南京市政府实施了出租车车辆更新计划,鼓励出租车企业更新老旧车辆,并提供一定的补贴。

二、南京出租车行业发展趋势及前景展望1.智能化服务: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出租车服务平台的发展,南京出租车行业正逐渐向智能化服务方向发展。

乘客可以通过手机APP预约出租车,查询路线和实时车辆位置等信息,提高了乘车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2.环保化发展:为了减少污染和提升出租车行业的环保性能,南京市政府鼓励出租车企业逐步引进纯电动出租车,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补贴。

3.规范化管理:为了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品质和形象,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加强对出租车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4.共享经济: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南京市也涌现出一些出租车共享平台,乘客可以与其他乘客共享出租车,降低乘车成本,提高出行的效率。

综上所述,南京出租车行业在智能化服务、环保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共享经济和联网支付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政府政策的支持,相信南京出租车行业将逐步实现升级和转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服务的需求。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1]20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1]209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1]20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现将《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租赁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供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

本办法所称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有稳定职业,非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凡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承租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原则,发挥好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有计划、分层次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正文:----------------------------------------------------------------------------------------------------------------------------------------------------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全市现代物流业,现结合南京现代物流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发展目标1、统一认识。

现代物流作为先进的管理组织方式,已被广泛认为是企业在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泉”。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抓住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建立现代分销体系、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全市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2、指导思想。

积极运用现代物流理念,以扩大现代物流业的开放和加强物流资源整合为主线,以提高综合服务效率和降低企业营运成本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营造环境,市场导向、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物流管理经验和技术,加大物流组织和技术创新力度,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加快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变,实现全市现代物流业的跨越式发展。

3、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以市域物流为基础、区域物流为重点、国际物流为导向的综合物流体系,形成以南京为中心的三重物流服务圈。

到2007年,全市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8%,第三方物流占物流业比重提高到30―40%,物流运作方式基本与国际接轨,发展水平进入国内先进城市行列。

加快建设龙潭、禄口、江北化工等综合物流园区,辐射长江流域的IT、汽车、木材、钢材等行业物流中心,服务于现代分销体系的百货、家电、农副产品等商品采购配送中心。

租购并举政策对南京市房价增速的影响效应分析

租购并举政策对南京市房价增速的影响效应分析

上海彷也租购并举政策对南京带房价増透的影响效应分析文/李楚娱[摘要]在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南京于2017年7月成为首批试点租购并举政策的城市之一。

租购并举政策一方面扩大租赁需求、提高租金,另一方面通过租购权利均等化,给过热的购房投资市场降温,稳定房价。

本文利用35个大中城市2016-2017年的月度数据,使用合成控制法,模拟出南京未实施租购并举政策时的房价增速水平,比较得出租购并举政策对南京市房价增速的影响。

研究发现,在实施租购并举政策后的5个月内,南京市新建商晶住宅销售价格增速整体放缓约0.5%,若不出台租购并举政策,南京市房价增速将保持在1%左右,说明租购并举政策对稳定南京市房价增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使房价不至于过快上涨,但要使租购并举政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稳定住房市场、扩大租赁需求的作用,还需从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渠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切实保障租房人利益等方面加以协调。

[关键词]租购并举;房价增速;南京市—、引言住房商品化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了动力,房屋被赋予了除居住功能外的其他包括资源.财富等在内的价值属性,这也是房价持续走高但住房自持率依然不减的重要原因之一。

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拓宽住房供给支持体系,形成注重社会属性的房地产市场干预机制”因此,无论是基于市场规律还是公共政策,住房租赁市场都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与改革的重点领域.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群、城市带、都市圈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预示了中国城镇化进程的高速起飞。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来看,2019年中国城镇人口为8.48亿人,同比增长2.05%。

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虽然放缓,但年增长率依旧维持在2%以上。

高城镇化率除了意味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还带来了城市人口向中心城市的聚集。

近几年,中国流动人口主要向一、二线城市聚集,并呈现出年龄小、租房需求量大、租赁周期长的特点。

近五年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有下降趋势,流动人口规模进入调整期,但整体规模依然庞大。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宁政发〔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20日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修订)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我市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精准配置土地要素,建立健全产业用地准入、绩效评价、存量盘活、转型退出等机制,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承载容量和产出水平,实现产业用地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用好各类规划产业空间,在总量规模上充分保障产业发展需要和科研创新需要,在空间布局上加强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产业发展空间。

2.坚持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推行“标准地”出让,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探索实行“控地价、竞贡献”模式,实现工业用地优化配置。

3.坚持效益优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产业准入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实体产业提质增效,提高产业用地绩效。

4.坚持集约高效,强化新增产业用地的投入产出、节能环保、安全等指标约束,鼓励复合利用,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24年租赁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租赁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租赁市场发展现状简介租赁市场是指供应商出租商品、服务或房屋给需求方使用的经济活动。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租赁市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

本文将探讨当前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

租赁市场的分类租赁市场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按照租赁的物品分类,可以分为房屋租赁市场、汽车租赁市场、设备租赁市场等。

按照租赁的对象分类,可以分为个人租赁市场和企业租赁市场。

不同类型的租赁市场有其独特的发展现状和挑战。

房屋租赁市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年轻一代的租房需求增加,房屋租赁市场逐渐成为重要的市场。

然而,房屋租赁市场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供需矛盾严重,房屋租金不断上涨,租房成本高企。

其次,租房合同纠纷频繁,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同时,租房平台的快速崛起也给传统房屋中介带来了冲击,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汽车租赁市场汽车租赁市场在近年来快速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汽车共享服务的兴起带动了汽车租赁市场的发展。

然而,汽车租赁市场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汽车租赁市场在法律法规方面相对薄弱,许多问题有待完善。

其次,车辆管理和维护成本较高,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挑战。

此外,消费者的习惯和心理也可能影响汽车租赁市场的发展。

设备租赁市场设备租赁市场主要涉及工程设备、办公设备等方面。

随着企业对成本控制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需求增加,设备租赁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然而,设备租赁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设备租赁市场竞争激烈,低价竞争导致行业利润空间不断缩小。

其次,设备更新换代快,租赁企业需要面临更频繁的设备更新和维护。

此外,设备租赁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发展趋势和建议租赁市场发展的趋势是多元化和专业化。

未来,租赁市场将继续向更多领域拓展,例如家电租赁、智能设备租赁等。

同时,租赁企业需要加强专业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此外,政府应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安全。

总之,租赁市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正快速发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03•【字号】宁政规字〔2019〕9号•【施行日期】2019.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3日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8〕12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场化租赁住房,是指采用市场化运作、由企事业单位投资、用于租住的新建或改建房屋,不含政府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租赁住房。

新建房屋,是指利用新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低效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的租赁住房;改建房屋,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存量用房按规定进行改造的租赁住房。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化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租赁住房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安全舒适的原则。

建成后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经批准整体转让或抵押的,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第五条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属国有企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和房屋租赁需求,每年11月份编制次年租赁住房建设(含新建和改建)计划,经市房产部门会同发改、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国资等相关部门统筹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实施。

经市政府批准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中的租赁住房项目和集体土地试点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同步纳入项目所在区年度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01•【字号】宁政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日南京市“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再出发的重要时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阶段。

消费是拉动南京经济增长的主要需求动力,也是稳定经济增长的压舱石。

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促进新型消费,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抓住相关产业发展机遇,是南京认真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加快释放内需潜力的现实要求;也是南京积极参与和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重要责任。

这对推动南京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南京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和地位的重要路径与应有担当。

根据中央、省关于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精神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发展基础南京是全国新型消费发展比较领先的城市,相关工作在全国各主要城市中探索、布局较早,初步构建了发展新型消费的良好基础和竞争优势。

经济基础实力雄厚,居民收入位居前列。

“十三五”时期,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五年来地区生产总值连跨5个千亿台阶,2020年南京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8万亿元,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跻身全国城市前十。

供给主体多元化,城市青年可以这样“住”

供给主体多元化,城市青年可以这样“住”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解决“新城市人”的住房问题,必须大力发展租赁市场。

租购并举,就要实现供给渠道主体的多元化。

“政府部门提供一些公共的租赁住房,但规模有限;个人租赁不成规模,服务和质量很难保证。

要发展一个高质量的租赁市场,需要企业加入进来。

”南京市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孟祥远说,“租赁企业有两类,一类是地产商,另一类是一些互联网平台。

后者此前出现‘爆雷’,核心问题就是住房租赁行业的租售比较低,但又盲目扩张,导致商业模式不可持续。

”。

南京:租赁房供地占三成,加强城市立体式开发

南京:租赁房供地占三成,加强城市立体式开发

南京:租赁房供地占三成,加强城市立体式开发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开发》
【年(卷),期】2018(0)2
【摘要】南京计划今后五年建成重要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国家旅游中心城市。

江北新区区域发展增长极的效应凸显,宁镇扬一体化和南京都市圈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扬子江城市群核心城市和龙头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8年,南京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总页数】1页(P59)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南京城市开发区群对南京城市发展的影响分析 [J], 陈家祥
2.国土部报告称,重点城市地价占房价三成 [J],
3.培训指标量化检查纵横结合——衡供“立体式”培训工作对标管理创新实践 [J], 孙勇强;武蒙;牛佳庆
4.湖北省高职招生将改革:技能成绩占七成文化成绩占三成 [J],
5.南宁提高中小型商品房用地比例占供地量近三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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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底南京市成立的住房租赁企业联盟,目前会员已发展至36家,包括住房租赁企业、转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服务网络平台、金融服务企业、文体投资企业、网络服务企业、设备提供商、管理运营服务商等,市场租赁主体呈现多元化,多家国有企业“国家队”房东的入场,在平抑房租、稳定市场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
租房需求上涨
价格相对平稳
3月份以来,南京租房市场进入传统旺季,需求增速明显。

根据《58集团2018一季度住房租赁市场报告》,在新一线城市中,无锡、南京、合肥、杭州一季度租房需求增速表现亮眼。

其中,南京租房需求增速达到9.64%。

“除了春节后租房需求集中释放这个传统因素外,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近期南京创新名城建设战略推动,启动宁聚计划、人才落户等新政,导致租房需求增长迅猛。

”专业人士分析,租房需求增长,以往会带动租金价格顺势上涨,不过今年南京租房市场价格却一直比较平稳,多家机构发布的南京住房租赁市场报告也显示,1-4月南京租金没有出现较大波动。

专业人士说,需求上涨租金不涨,是因为近一年来南京租房房源相对比较充足,除了个人房源之外,由住房租赁企业、转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等筹措的房源正在不断充盈南京租房市场、形成多元化供应格局。

2
国企发挥“压舱石”作用
平稳租赁市场
南京是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之一。

2017年8月15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培育租赁市场主体,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支持国有企业拓展业务,将住房租赁纳入业务经营范围,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

此外,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鼓励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国有企业在租赁市场培育发展中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

目前,南京已有多家国有企业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

比如在南京市场已经颇有名气的长租公寓品牌“东南青年汇”,就是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所属子公司南京东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打造的。

随着5月5日东南青年汇·景祥店正式开业运营,目前东南青年汇已布局建邺、浦口、鼓楼、秦淮、江宁、栖霞等区域,公寓规模超10万平方米。

东南青年汇
东南青年汇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公寓硬件配置上,提供全屋品牌家电、独立餐厨、卫浴,可以拎包入住。

另外还有共享公区和众创空间。

在价格上,目前他们位于建邺区的长租公寓租金范围在2300-2700元/月,江北新区的租金稍微低一些,单间(一室一厅)在2000-2300/月,套间(两室一厅)在3600-3800/月。

”南京安居颐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长租公寓运营上也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8年2月底,南京安居贝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成为了南京市首例长租公寓行业国资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安居贝客公寓品牌,成为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中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重要市场主体。

合资公司将整合白下高新店及银龙花园店,共计提供租赁房源约1万平方米,500余间。

与此同时,截至4月份,南京已“试水”出让6幅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分布在仙林、燕子矶、江宁大学城、麒麟、江北新区等区域,均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预计可建成42万平方米的租赁住房,这些租赁住房地块大多被国有企业“收入囊中”。

可以预见,“国家队”房东入场,并活跃于租赁市场发展的一线,在住房租赁市场发挥着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3
36家租赁企业联盟形成矩阵效应
满足不断增长的租房需求
南京住房租赁已然风生水起,除了“带头”的国有企业,政策支持下,传统房产开发企业纷纷转型,万科等多家开发企业旗下的长租公寓已经落户南京。

民营租赁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比如,江苏未来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软件谷菁英公寓项目,于2016年9月15日启动,建筑面积共计17.8万平方米,入住率约82.8%;计划至2020年,项目总量不低于10万间。

为了推进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运营,2017年8月,南京成立住房租赁企业联盟,目前已发展至36家,包括住房租赁企业、转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服务网络平台、金融服务企业、文体投资企业、网络服务企业、设备提供商、运营管理服务商,形成了初具规模、结构完整、模式合理、规范高效的产业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租购并举”的美好愿景正在朝我们加速走来。

南京租房:https:///cn/nanjing/apartments/u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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