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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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对人员、财产的损害而制定的规范。

一、消防设施建设与使用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灭火器材,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并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区域、机械加工区、电气设备区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充装。

3. 消防栓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防止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找到消防栓。

4.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用电控制箱,用于控制用电设备的电流、电压和温度等参数,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二、火灾防控措施
1. 施工现场应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区域,应采取防止火星飞溅、防止静电积聚等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火灾传输通道,保证消防车辆的进出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3. 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人员的疏散路线和逃生通道,并做好消防演习,提高人员自救能力。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喷淋系统或喷雾设备,用于控制火势的蔓延和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消防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

2.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4.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意识。

以上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各个单位和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0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 设置防滑条。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搭设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 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 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 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 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风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 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表5221灭火器最低配臵标准项目固体物质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气体火灾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b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3a5089b05固定动火作业场3a5089b05临时动火作业点2a5055b05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2a7555b10厨房操作间锅炉房2a7555b10自备发电机房2a7555b10变配电房2a7555b10办公用房宿舍1a100灭火器的配臵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2011-06-06发布2011-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防火要求、临时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作业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做出相应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章节为:1.总则;2.术语;3.总平面布局;4.施工临建设施;5.安全疏散;6.消防设施;7.施工现场作业防火要求;8.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 术语和定义2.1 临时用房: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住宿、办公、餐饮等服务的非永久性建筑物,如宿舍、办公楼、食堂等。

2.2 临时设施: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施工服务提供的非永久性设施,如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等。

2.3 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救援等消防需求的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泵等。

3. 消防安全责任3.1 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3.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 消防设施和器材4.1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泵、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

4.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3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消防排水设施,确保火灾时消防用水需求。

5. 消防安全措施5.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火灾危险区域,设置火灾警示标志,落实火灾预防措施。

5.2 施工现场应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应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5.3 施工现场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意义和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的重要设施、设备和包括施工现场在内的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和指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并承担其所属区域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总体要求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综合防火、动态防火、多层次防火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到每一个细节,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方向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和保养制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内容。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一)施工企业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职能。

(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负责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并进行备案。

(三)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消防安全相关的职业资格或者经过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四)对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在每个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本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执行本规定。

第八条火灾应急预案(一)施工现场应当编制和实施火灾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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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火源。

施工现场的防火,应针对施工现场的火源和可燃物实施重点管控,避免或减少火灾发生。

明确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或场所的布置方位,是基于避免或控制施工现场的火灾蔓延和有利于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的需求。

3、1、7 为避免引起电气火灾,高压线下禁止布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规定。

3、2 防火间距3、2、1、3、2、2 公安部和多个省、市发布实施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或地方标准,但对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最小防火间距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年上半年,编制组对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七个区域共127 个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布置及其最小防火间距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1 不同施工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的最小防火间距离散性大;2 受施工现场条件制约,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当地地方标准或公安部的管理规定的仅为52、9%。

为此,编制组参照公安部《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及不同施工现场的差异性,确定以不少于75%的调研对象能够达到的防火间距作为本标准的临建设施的最小防火间距。

相邻两栋建筑成行布置时,其最小防火间距是指相邻两山墙外边线间的最小距离。

相邻两栋建筑成列布置时,其最小防火间距是指相邻两纵墙外边线间的最小距离。

3、3 消防车道3、3、1 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市政道路、临时道路均可兼作临时消防车道,但应符合3、3、2 条的规定。

3、3、2 本条基于建筑高度大于32m 或单体工程占地面积大于5000m2的拟建建筑及栋数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的火灾扑救需求制定。

3、3、3 本条基于消防车顺利通行和及时扑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或场所火灾的需求而制定。

4 施工临建设施4、0、1~4、0、3 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并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条文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释义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 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其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可 参照执行,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 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不适用于 线路管道工程、拆除工程、布展工程、临时工程。 GB50016中明确了10类建筑,但由于不 同类型施工现场的共性大于个性,所以在本规范 中只是泛指了建设工程。
条文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 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释义
❖指明本规范不是施工现场防火所应执行的唯一 规范。
术语
❖ 临时用房 ❖ 临时设施 ❖ 临时消防设施 ❖ 临时疏散通道 ❖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条文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 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较大火 灾有73起,造成了较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发布一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的规范将有效地对 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
任务来源
2008年12月,中国建筑总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提出制订国家标准《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项目申请。2009 年5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 [2009]88号),批准立项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 GB50720-2011
讲座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编制背景、 基本思路、突出特点及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第3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4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本规范中涉及的术语及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定义相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6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领导,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7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管理监督。

第8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及更新,并保证其可靠性。

第三章消防设施要求第9条建义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报警器、消防水源、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第10条报警器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处和人口密集场所,确保报警快捷及时。

第11条消防水源应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应考虑水源稳定性及消防水泵、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的配备。

第12条消火栓应设置在建筑物内部及其附近,距离应符合规定,并保证安装齐备,使用方便。

第13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应定期维修、保养及更新,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四章燃气、电气设备管理第14条施工现场应执行安全用电制度,确保电气设备使用安全。

第15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全面的电气设备检测、维修管理机构,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及维护。

第16条施工现场应确保燃气管道布置规范,安装细心、维护到位,同时应配备燃气泄漏报警器。

第17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可见的安全警告标志及其它应急处置措施,以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18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并通过多种途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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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范本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规范引用文件1.4 术语和定义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组织与管理2.1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2.1.1 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2.1.2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2.1.3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2.2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2.2.1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2.2.2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2.2.3 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源管理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工程3.1 施工现场消防水源3.1.1 水源的选择与配置3.1.2 消防水容器和管道的设置3.2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3.2.1 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放置要求 3.2.2 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3.3 施工现场消防警报系统3.3.1 警报系统的布置和设置3.3.2 警报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第四章施工现场火灾风险控制4.1 火源控制4.1.1 施工现场明火禁止使用管理 4.1.2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管理4.2 线路及设备火灾风险控制4.2.1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4.2.2 设备火灾风险控制第五章施工现场灭火应急预案5.1 灭火应急预案编制5.1.1 灭火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5.1.2 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5.2 灭火应急演练与评估5.2.1 灭火应急演练的组织与要求5.2.2 灭火应急演练的评估和改进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表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记录表3. 灭火器材定期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消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设施管理办法范本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引言1.1 目的与依据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组织与管理2.1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2.1.1 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2.1.2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2.1.3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2.2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2.2.1 制定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2.2.2 管理消防设备设施2.2.3 管理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源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工程3.1 施工现场消防水源3.1.1 选择和配置消防水源3.1.2 设置消防水容器和管道3.2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3.2.1 配置和放置灭火器材要求 3.2.2 检查和维护灭火器材3.3 施工现场消防警报系统3.3.1 布置和设置警报系统3.3.2 检测和维护警报系统第四章施工现场火灾风险控制4.1 火源控制4.1.1 管理施工现场明火禁止使用 4.1.2 管理施工现场用火作业4.2 线路及设备火灾风险控制4.2.1 管理施工临时用电4.2.2 控制设备火灾风险第五章施工现场灭火应急预案5.1 灭火应急预案编制5.1.1 灭火应急预案编制程序5.1.2 灭火应急预案内容要求5.2 灭火应急演练与评估5.2.1 组织灭火应急演练5.2.2 评估和改进灭火应急演练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表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记录表3. 灭火器材定期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消防法:“消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用于维护基本消防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护能力,保障工程及人员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专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2. 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消防设施配备1. 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2.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 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合适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以便及时疏散人员。

四、消防安全警示标志1. 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提示员工注意消防安全。

2. 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应具有醒目、明确的标识,易于辨认。

3. 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消防隐患。

六、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2. 消防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灭火器材和救援设施应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以便快速应对火灾事故。

七、消防安全监督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好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监理单位应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罚。

2. 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3. 对烟火禁止区域内吸烟者,将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9
2019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公寓火灾。 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 失约1.58亿元。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2019年1月20日,江苏南京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建)发生 火灾。火灾原因系工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火灾原因 是违章切割产生的火花引燃挤塑聚苯板引起。
据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统计:2009年,北京共发生建筑工地 火灾93起,平均每4天发生1起。工地火灾多发生在:采用彩钢板 建造的工人宿舍、临时用房和外墙保温装饰材料的存放及使用场所。 火灾原因多为违章动火、违章用电和遗留火种等。
据石家庄市消防部门的统计,2019年石市共发生建筑工地火 灾71起,占全市419起总数的16.9%,比2009年上涨450%, 多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于施工建筑或工棚。在建筑工地火灾中,大 多数是因电气故障以及用火不慎、违章操作、吸烟、玩火、放火等 人为因素引起。其中,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引起火灾最多。
2019年1月30日,唐山市学院南路西侧某建筑工地 内,发生火灾。
2019年2月4日,唐山市兴源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处一 建筑工地的简易房发生火灾。
2019年3月17日,成都锦江区一建筑工地发生火灾, 三栋居住有300左右民工的活动板房被烧个精光。
2019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改建高层公寓火灾。 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 亿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2009年1月2日,西安地铁二号线钟楼站右线隧道 内起火。此次起火原因是电焊焊渣引燃了防水卷材。火势 持续约100分钟后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2009年2月9日,央视大楼配楼发生火灾。据悉,该 楼外立面装修材料南北侧为玻璃幕墙,东西立面为钛锌板, 外墙保温材料为挤塑板等,北侧外立面为透明玻璃幕墙。 初步查明火灾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致。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第3.2.1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大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大于l O 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大于 6m。

(强制性条文)2.第3.2.2条施工现场重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大于表 3.2.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宜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出 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大于 8m。

(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大于 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 3m。

3.第4.2.1条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强制性条文)(2)建筑层数不应超出 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 300㎡。

(3)层数为 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不不大于 200㎡时,应设立最少 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不不大于 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不大于 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不大于 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不大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 30㎡,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适宜不不大于 lOO㎡。

(7)房间内任一点至近来疏散门的距离不应不不大于 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不大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出 50㎡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不大于 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第4.3.3条现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强制性条文):(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 总则2.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2.2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应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消防员等组成。

2.3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演练制度等。

3. 术语3.1 施工现场: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临时设施、临时堆场等。

3.2 消防安全:指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火灾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和管理。

4. 总平面布局4.1 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4.2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大于12米。

4.3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应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

5. 建筑防火5.1 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应符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墙等。

5.2 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5.3 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应设置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6. 临时消防设施6.1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报警系统等。

6.2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7. 防火管理7.1 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演练制度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一、总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火灾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4.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做好消防安全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施工现场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指示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位置,提高人员疏散和灭火的效率。

2.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危险性确定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3.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水源,保证消防水带、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畅通和有效使用。

4.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

5.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施工现场火灾应急处置。

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提高火灾应急处置的效率和准确性。

2.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4.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火灾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火灾事故的情况,并组织对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火灾防范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总平面布局3.1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____个。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局部修订对照表(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条文说明1 总则1.0.3A 新增条文。

随着时代发展进步,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和装置越来越成熟,在消防安全领域应用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如消防机器人、消防无人机,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倡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装置用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 术语2.0.6 新增术语。

为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工程施工过程中能采用永临结合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尽量采用。

永临结合消防设施可分阶段布置,如在主体施工阶段采用永久消防给水立管作为临时消防给水立管、室内楼梯作为临时疏散楼梯;机电装饰阶段可采用永临结合的消防车道、永临结合疏散通道、永临结合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永临结合避难层(间)等。

2.0.7 新增术语。

用于装饰装修阶段室内疏散通道楼梯间、走道的门洞处,发生火灾时防火毯迅速落下,对正在蔓延的火势形成一种阻挡和分割,起到隔火隔烟作用,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2.0.8 新增术语。

接火盆的形状、容量应根据作业对象的特征进行定制,做到不留空隙、不漏火星。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8新增条文。

出入口的醒目位置系指施工人员进场时目光直视即可看到的区域;与消防相关联的设施设备分布点宜用鲜艳醒目的颜色进行标识。

发电机房、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存放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是施工现场防火的重点;给水及供配电线路和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是现场灭火的基本条件;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临时道路、临时消防救援场地、临时疏散通道、避难层(间)是人员安全疏散、避难、救援的基本设施。

因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避难、疏散密切相关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避难疏散的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防火要求、临时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作业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做出相应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章节为:1.总则;2.术语;3.总平面布局;4.施工临建设施;5.安全疏散;6.消防设施;7.施工现场作业防火要求;8.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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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2011-06-06发布2011-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防火要求、临时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作业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做出相应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章节为:1.总则;2.术语;3.总平面布局;4.施工临建设施;5.安全疏散;6.消防设施;7.施工现场作业防火要求;8.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有效。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临建设施Temporary construction facility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并随施工进度建造或拆除的办公、生活、生产用非永久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0.2 临建区Temporary construction area布置临建设施的区域。

2.0.3 临时消防设施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过程中初起火灾的器材、设备和设施。

2.0.4 临时疏散通道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由不燃、难燃材料制作,供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路径,如走道、楼梯、斜道、爬梯和道路等。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供扑救施工现场火灾的消防救援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确定下列临建设施的位置:1 施工现场的围场、围挡和出入口,场内临时道路;2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走向、高度;3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材料堆场及库房、可燃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主要施工设备存放区等;4 临时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

3.1.2 施工现场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出入口至少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3.1.3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并应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

3.1.4 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3.1.5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3.1.6 宿舍、锅炉房和食物制作间不应设置于在建工程内。

3.1.7 可燃、易燃和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禁止布置在高压线下。

3.2 防火间距3.2.1 临建设施的布置应考虑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临建设施距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表 3.2.1 临建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m)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相互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注:当宿舍及办公用房成组布置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每组建筑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7m;2 组内宿舍之间及办公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层数不超过二层且外墙采用实体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3.2.3 可燃材料露天堆放时,应按其种类分别堆放。

可燃材料宜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

3.3 消防车道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在其长边一侧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占地面积大于3000m 2的在建工程(单体);3 栋数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的宿舍和办公用房。

消防救援作业场地的宽度不应小于4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超过5m。

3.3.3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接近在建工程、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的要求;2 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分别不应小于4m;3 消防车道宜设置成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4 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4 临建设施4.0.1 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 2;2 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宿舍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3 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 2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应少于2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5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

4.0.2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 2,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4.0.3 临时建筑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 2时,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2m;临时建筑走道一侧布置房间时,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两侧均布置房间时,不应小于1.5m。

4.0.4 当宿舍采用难燃材料、办公用房采用难燃和可燃材料建造时,应每隔30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

宿舍房间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

5 在建工程的安全疏散5.0.1 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疏散通道。

临时疏散通道可利用在建工程结构已完的水平结构、建筑楼梯,也可采用不燃及难燃材料制作的其他临时疏散设施。

对于房屋建筑,作业位置距疏散通道出入口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

5.0.2 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2 室内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m;疏散爬梯、斜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6m;室外疏散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m;3 疏散通道为坡道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疏散通道为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4 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5 疏散通道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或其它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6 疏散通道出口不宜设置大门,如确需设置大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且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7 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8 疏散通道应设有夜间照明,无天然采光的疏散通道应增设有人工照明设施。

无天然采光的场所及高度超过 50m的在建工程,疏散通道照明应配备应急电源。

5.0.3 在建工程的疏散通道应与同层水平结构同期施工。

5.0.4 在建工程的疏散通道如搭设在外脚手架上,外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5.0.5 在建工程的作业位置应设置明显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中央疏散指示标志应标示双向指示方向。

5.0.6 建筑装饰装修阶段,应在作业层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6 消防设施6.1 一般规定6.1.1 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进行设计。

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施工现场应合理利用已施工完毕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

6.1.2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宜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

对于房屋建筑,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层。

6.1.3 隧道内的作业场所应配备防毒面具,其数量不应少于预案中确定的需进入隧道内进行灭火救援的人数。

6.2 灭火器6.2.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 可燃、易燃物存放及其使用场所;2 动火作业场所;3 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4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6.2.2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的可能火灾类型相匹配;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6.2.2-1的规定;3 每个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6.2.2-2的规定。

表6.2.2-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少于3具,且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不应大于表6.2.2-1规定的2/3。

6.3 消防给水系统6.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要。

临时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及消防用水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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