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省道庆元县反墺段改建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2023年11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征收批前程序第三章土地征收报批第四章土地征收批后程序第五章补偿安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活动。
第三条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被征地农民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得到妥善安置。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土地征收的报批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土地征收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土地征收具体事务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土地征收实施机构承担。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履行土地征收程序。
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补偿费用支付情况等需要公告、公示的事项,应当做好公告、公示现场的信息采集、证据留存和归档。
缸窑区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2020)
缸窑区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2020)《缸窑区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缸窑区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缙云县人民政府2020年9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缸窑区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第一条缙云县新碧街道缸窑区块用地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为妥善做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对其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实施补偿(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切实保护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碧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第二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区块范围内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为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单位,新碧街道办事处为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具体实施单位(以下简称补偿人)。
第三条安置地块在环城南路三角地块。
第四条征地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迁建安置、产权调换三种方式。
货币补偿是指补偿人根据被补偿住宅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提供补偿安置资金,由被补偿人自行解决住房的补偿安置方式。
迁建安置是指补偿人按照被补偿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以重置价结合成新对被补偿人予以补偿,并提供迁建安置用地,交由被补偿人自行建设房屋并结算土地差价的一种安置方式。
迁建安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
产权调换是指补偿人提供套式房屋与被补偿人的合法住宅房屋进行调换并结算差价的一种安置方式。
产权调换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
第五条“本村社员”指户口在新碧街道黄碧村村,同时享受所属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村集“本村社员”名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初审、体经济组织的完全权利和义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新碧街道办事处备案。
庆元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兰溪桥水库扩建移民安置工作,确保水库扩建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经批准的《浙江省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浙江省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结合庆元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
第三条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尊重公序良俗,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以大农业安置为主,结合其他安置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安置移民,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实物补偿第四条移民实物调查及成果是确定移民安置人口身份,确定并兑现各种安置、补偿、补助、奖励等政策的依据。
本工程移民实物调查基准日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浙政函〔2016〕3号)(以下简称禁建通告)发布之日,即2016年3月3日。
第五条搬迁单位、村集体和移民户的实物补偿以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实物调查成果为准;实物如有遗漏或数据不准确需复核的,由专业部门负责复核,实物补偿以复核结果为准。
第六条实物补偿范围:《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确定建设征地影响范围内的实物。
第七条补偿补助标准及方案(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4〕83号)规定执行。
(二)房屋及附属物由房产评估机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房屋重置价按庆元县征收办2018年重置价文件执行。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浙发改基综[2010]222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0〕22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厅局: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为了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三个千亿”工程),今年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200项,其中由省管理考核的项目(A类)163项,年度计划总投资约1350亿元,计划投产项目75项(含子项),由各市管理考核的项目(B类)37项。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的领导,严格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组织实施,加大监管和协调力度,积极为重点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全面完成今年重点建设任务。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A类)一、农水项目(共25项)1、围垦工程(1)宁波慈溪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2)北仑区郭巨峙南围涂工程(二期)(3)北仑区梅山七姓涂围涂工程(4)宁海县下洋涂围垦工程(5)温州浅滩工程一期(6)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围垦工程(7)温州龙湾二期围涂工程▲(8)苍南县大渔湾围垦一期工程(9)苍南江南海涂围垦工程(10)嘉兴市海盐东段围涂工程(11)台州市三山涂围垦工程(12)台州市三山北涂围垦工程(13)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塘围垦工程(14)临海市北洋涂围垦工程(15)临海市南洋涂围垦工程(16)温岭担屿围涂工程(17)玉环漩门三期围垦工程2、杭州市闲林水库工程▲3、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4、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5、合溪水库6、老虎潭水库工程7、金华九峰水库8、兰溪市钱塘垅水库工程▲9、温岭市白龙潭水库工程10、遂昌县石坑坪水库▲1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浙东引水萧山枢纽工程13、台州金清新闸二期14、舟山六横海水淡化一期工程15、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海水淡化工程16、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河道改线项目▲17、江河治理工程(1)钱塘江北支江综合整治工程(2)扩大杭嘉湖南排能力杭州三堡排涝工程(3)杭州白马湖湖区综合整治工程▲(4)临安市昌化溪治理工程(5)东西苕溪防洪工程东苕溪安溪段退堤工程(6)桐庐县钱塘江流域分水江干流(桐庐段)河道整治综合治理工程▲(7)桐庐县富春江、分水江库区固定漂浮物打捞处置项目▲(8)宁波市鄞州区甬新河中心西河工程(9)宁波慈江整治工程(姚江东排江北段)▲(10)余姚姚江干流(中舜江闸至蜀山大闸段)防洪整治工程▲(11)余姚市奖嘉隆江整治工程(12)慈溪市四灶浦拓疏工程(13)奉化萧王庙街道泉溪江小流域治理工程(14)奉化市溪口剡溪治理工程(15)奉化市县江河道整治工程(广渡桥至广平堰)(16)大钱港整治工程(17)湖州南太湖水源地保护和蓝藻防治一期工程(18)杭嘉湖南排独山排涝应急工程(嘉兴)(19)绍兴市大环河若耶溪环境整治工程(20)绍兴市城区西南片清水河道环境整治工程(21)绍兴市大环河西河二期工程(22)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23)绍兴县鉴湖“十里柯岩”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24)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25)永宁江治理工程二期(26)温岭市九龙汇滞洪区建设一期(27)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大洋河等出口河段整治)(28)龙泉市瓯江干堤龙泉溪流域一期工程▲18、城市防洪工程(1)临安市城镇防洪工程(2)临安市锦城镇城市防洪工程(3)建德市城市防洪三期(4)奉化市县江下游段防洪工程(三期)(5)温州城区防洪堤三期工程(6)温州沿江防洪堤工程鹿城段(7)温州东片防洪一期工程(8)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9)瑞安市城市防洪工程(10)乐清城市防洪及综合治理(11)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一期工程(12)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二期工程▲(13)平阳县城市防洪工程(水头段)(14)永嘉县瓯北西段标准堤(15)金华金东区城市防洪工程(16)金华婺城区城市防洪工程(17)衢州市衢江区樟潭防洪工程(18)龙游县衢江干堤加固工程(七都片)▲(19)江山市城镇城防工程贺村段(20)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二期(21)仙居县城市防洪工程(22)瓯江干堤青田鹤城段加固工程▲(23)瓯江干堤青田县(高岗段)防洪堤工程(24)景宁外舍防护工程19、引水工程(1)珊溪水利枢纽平阳、苍南县引水一期工程(2)永嘉县西向供水工程(3)楠溪江引供水工程(4)洞头陆域引供水一期工程(5)舟山大陆引水二期工程(6)湖州老虎潭水库引水工程(7)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8)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上虞段)20、浙江省省级林木种苗加工、仓储和检测基础设施项目21、浙江大学(长兴)农业高科技园区22、浙江省扬子鳄放归自然建设项目23、低丘缓坡开发工程(1)安吉县皈山低丘缓坡综合开发项目▲(2)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黄土丘陵综合开发项目(3)庆元竹口低山缓坡开发24、渔港工程(1)瑞安市东山埠渔港下埠港区工程▲(2)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工程▲(3)舟山中心渔港及配套工程(4)椒江中心渔港后方基地一期工程25、新农村建设工程(1)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安吉)(2)安吉县生态型新农村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3)湖州南浔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4)义乌市旧村改造示范工程(5)龙游下山脱贫晨东小区一期工程(6)台州路桥区农村饮用水管网工程(7)松阳县松古盆地万人下山移民项目(8)开化县城区下山脱贫小区建设一期工程二、交通、邮电项目(共48项)1、沪杭客运专线工程2、杭宁客运专线工程3、杭甬客运专线工程4、杭长客运专线工程(浙江段)▲5、金温铁路扩能工程▲6、九景衢铁路(浙江段)▲7、杭州铁路枢纽东站扩建工程8、铁路宁波枢纽工程▲9、铁路钱江新桥工程10、萧甬铁路电气化改造“平改立”引道接坡工程11、萧甬铁路绍兴县城区段改造工程▲12、萧山境内有关铁路专用线整合搬迁白鹿塘站项目▲13、铁路浙赣线临浦货场搬迁至白鹿塘项目▲1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15、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大厦16、温州永强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17、浙江省东阳横店临时起降点迁建工程18、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19、杭州地铁2号线工程一期工程20、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21、铁路配套项目(1)杭州铁路枢纽东站周边疏解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2)温州市铁路新客站配套道路一期工程(3)甬台温铁路奉化站配套工程▲(4)甬台温铁路温岭客运站连接线工程(5)巨化集团公司衢化片区铁路站场兼货场(6)甬台温铁路配套设施(路桥货运站)项目22、龙庆高速公路23、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段24、黄衢南高速公路(浙江段)25、嘉兴至绍兴跨江通道及接线工程26、杭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27、诸永高速公路28、台州至缙云高速公路(含东延段)29、东永高速工程30、绍诸高速公路3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32、申嘉湖杭高速公路33、云景一级改高速公路34、钱江通道及南北接线工程35、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工程▲36、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37、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工程38、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39、宁波梅山大桥及接线工程40、温州市大门大桥工程41、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42、高速公路连接线及服务区(1)杭州绕城高速龙坞互通至杭新景高速袁富互通连接线▲(2)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3)杭甬高速公路至宁波沿海北线余姚连接线一期(4)奉化三高连接线(5)同三线高速公路鄞南连接线潘火互通立交-横溪公路工程(6)宁波市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公路工程(二期)▲(7)杭甬高速公路宁波通途连接线工程(望春互通立交及望春至岐阳段公路)(8)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接线(9)绍诸高速公路绍兴市区连接线建设项目(10)绍诸高速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11)浙赣铁路义乌新货站至甬金高速徐村出口连接线工程(12)甬金高速互通口至金义南线连接线(13)黄衢南高速衢州互通至江山北接线工程(14)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嘉服务区43、公路工程(1)104国道长兴雉城过境段改建工程▲(2)余杭104国道良渚至古墩路连接线工程(3)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4)104国道黄岩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工程(5)104国道临海市区西过境线工程(6)104国道路桥桐屿至温岭泽国改建工程(7)104国道乐清湖雾至清江段(8)104国道永嘉段改建(9)205国道开化城关(独山)至江西(白沙关)省际公路改建工程(10)318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林城至界牌段工程(11)龙游320国道至团石公路工程▲(12)320国道富阳受降至场口段改建工程(13)320国道杭州绕城公路至富阳新桥段改建工程(14)329国道舟山朱家尖大桥复线工程(15)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工程(16)慈溪市长邱线改建工程(329国道连接线)(17)329国道余慈复线(小曹娥-杭甬高速牟山道口段)(18)鄞州区329国道东外环至逸夫中学公路改建工程(19)329国道上虞市区过境工程(20)330国道兰溪市区过境段改建工程(21)03省道东复线店口至诸暨段(22)03省道东复线萧山新街至红垦段(23)08省道改建工程(01省道-新湖盐线)(24)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25)杭州余杭15省道二期▲(26)18省道龙岗至鱼跳段改建工程(27)31省道延伸线诸暨金村至金沙段改建工程▲(28)33省道浒溪线奉化段改建工程(29)35省道仙居田市至湫山段改建工程(30)37省道义乌青口至苏溪段改造工程▲(31)37省道义乌至诸暨段复线工程▲(32)41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33)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34)缙云县42省道及平黄公路仙都景区段改线工程(35)42省道缙云县壶镇至早宅段改建工程(36)48省道延伸至黄衢南高速江郎山互通(长台镇)段公路▲(37)49省道鹤城至温溪改建工程(38)50省道松阳三里亭至雅溪口段公路改建工程▲(39)51省道遂昌县上江至三墩桥段公路改建工程(40)51省道遂昌王村口至老虎跳公路改建工程(41)51省道遂龙线龙泉段公路改建工程(42)52省道岚头岭段改建工程▲(43)53省道龙泉至八都段改建(44)53省道龙泉至八都公路改建工程(二期)▲(45)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46)54省道庆元县菊水至后山桥段改建工程(47)55省道庆元县反墺灾民安置小区过境公路工程(48)文成县新56省道接南田公路工程▲(49)56省道文成花园至西坑段改建工程(50)57省道瑞安段工程(51)泰顺县58省道(坎下底)至雪溪公路工程(52)62省道天台段改建工程(53)74省道三门城区过境段(马湖至上枫坑)(54)74省道健跳至黄金坦公路改建工程(55)75省道临海东塍上沙至隔溪段改建工程(56)75省道南延玉环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57)75省道南延(一期)椒江二桥至温岭胜北段工程(58)78省道苍南段改建工程(59)81省道松门过境段工程(60)82省道复线椒江二桥至黄岩马鞍山段工程(61)82省道山头姜至王家店段(62)83省道临海至杜桥段改建工程(63)江东大桥东接线工程(64)临石公路工程(65)富阳320国道至余杭02省道连接线工程(66)余杭320国道至09省道连接线工程(塘栖至半山)▲(67)余杭区104国道至320国道连接线(68)余杭石大公路至09省道连接线工程(69)杭州闲祝线改建工程▲(70)桐庐徐七线横村至钟山段改建工程▲(71)淳安县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72)宁波梅山大道(73)大榭对外第二公路通道(大榭第二大桥)(74)梅山保税港区横一路(一期)(75)奉化莼湖镇对外快速通道▲(76)宁波江南公路改造工程(77)宁波北仑白洋线公路局部路段改建工程(78)余姚梁周线拓宽改造工程▲(79)宁波余慈城际快速通道▲(80)宁波余姚(古路头)至江北(乍山)公路河姆渡段新建工程(81)余慈线延伸工程(新华至五车堰)公路建设工程(82)甬临线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83)甬临线(山河岭至岔路段)复线公路(84)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85)瑞安市飞云江三桥北延伸线工程▲(86)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工程(87)温州市乐清雁荡至永嘉楠溪江公路(88)平阳县鳌江火车站至千吨级码头公路(89)环太湖公路工程(浙江段)(90)长兴小浦至槐坎公路改建工程(91)湖州市南浔区墙千里至莫蓉公路改建工程▲(92)湖州市三济桥至新市公路改建工程▲(93)嘉兴平湖至江苏黎里公路嘉善段改扩建工程▲(94)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城际道路(95)绍兴县平陶(平水、陶堰段)改建工程(96)绍兴钱陶公路柯桥至袍江段改建二期工程(97)嵊州至张家车公路改建工程▲(98)义乌至武义公路(99)义乌至浦江公路工程(100)XXX西溪至磐安新渥公路工程▲(101)330国道与03省道连接线(金东区)(102)东阳市怀鲁至万苍公路(佐村至三单段)改建工程(103)江山至广丰公路(浙江段)工程(104)龙游县21省道与46省道连接线▲(105)舟山金塘岛互通至大浦口疏港公路工程(106)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107)椒江二桥及接线工程(108)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洋店段(109)龙松公路(110)龙泉市安豫线官埔洋至大寨段改建工程(111)丽水至武义公路莲都区联城至老竹段改建工程(112)庆元至百山祖公路工程(113)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改建工程▲(114)遂昌县乌溪江大桥▲(115)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116)庆景青公路滩坑淹没段复建工程44、航道改造工程(1)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2)东宗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3)湖嘉申线嘉兴段(4)武新线航道改造工程(5)嘉于硖线航道(6)宁波象山港5万吨级进港航道项目(7)钱塘江中上游衢州段航运开发工程45、港口、码头工程(1)杭州港东洲综合码头工程(2)杭州大松树集装箱作业区(3)宁波光明散杂货码头项目(4)宁波市内河港城西港区工程▲(5)宁波-舟山港象山港区中宅煤炭码头工程▲(6)余姚西港区码头建设工程(7)温州港七里港区4号、5号多用泊位(二期)(8)温州港龙湾港区一期改造工程(9)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10)安吉川达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项目(11)嘉兴内河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工程(12)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13)绍兴港中心作业区工程(14)绍兴县钱塘江码头建设项目(15)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16)舟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17)舟山武港矿石码头工程(18)万向岙山油品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19)舟山液体化工品中转基地一期工程(20)舟山建桥能源西蟹峙成品油码头工程(21)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22)台州黄岩港区公用码头工程46、客运中心工程(1)嘉兴市汽车客运中心▲(2)余慈客运枢纽中心建设工程▲(3)绍兴滨海客运中心工程(4)台州市客运中心(5)温岭市客运中心(6)三门客运中心工程47、临海公铁联运(一期)工程48、通信工程(1)联通通信工程(2)中国移动通信工程三、能源项目(共30项)1、三门核电厂一期2、秦山核电一期扩建工程3、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4、浙能乐清电厂5、浙能六横电厂项目▲6、浙江嘉兴发电厂三期(2×1000MW)工程7、舟山发电厂扩建(上大压小)项目8、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2×300MW)工程9、华润浙江苍南发电厂10、浙江LNG接收站项目11、浙江省LNG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12、浙能宁波LNG电站13、滩坑水电站14、青田三溪口河床式水电站工程15、遂昌县乌溪江干流大溪坝、潘龙水电站16、浙江仙居抽水蓄能电站▲17、杭州-嘉兴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18、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及配套油库工程19、天然气利用工程(1)绍兴天然气利用工程(2)义乌市管道天然气工程▲(3)嘉兴市市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4)嘉善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5)长兴县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6)杭州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20、镇海电厂4×215MW机组供热改造工程21、萧山电厂2×135MW机组供热改造工程22、风电工程(1)浙江舟山定海长白风电场▲(2)舟山岑港风电场工程(3)苍南县皇帝坪风电场(4)苍南县霞关风电场(5)东阳市东白山风电场23、电厂脱硝脱硫工程2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余能发电项目▲25、浙江兴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及沼气发电工程示范项目▲26、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27、±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28、500千伏输变电工程29、220千伏输变电工程30、杭州市电力局新电力生产调度中心四、工业项目(共14项)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钢铁项目2、镇海炼化乙烯工程3、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杭州制造部易地技改项目4、农林业(1)浙江财纳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地板生产项目(2)大鲵(娃娃鱼)工厂化繁育与养殖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5、信息产业(1)华为杭州二期生产基地及研发(配套)中心工程(2)中兴杭州手机配套产业化基地项目(3)华立“三板”项目(4)杭州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生产基地(5)新加坡杭州科技园软件工厂一期6、机械(1)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制造基地迁扩建项目(2)浙江新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型柴油机建设项目(3)海宁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盾构设备制造项目(4)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部件制造项目(5)东方电气新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直驱式永磁风力发电机组及潮汐发电机组生产项目(6)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履带起重机产品建设项目(7)浙江佳邦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大中型数控机床及零部件制造项目(8)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大型抽水蓄能发电机组国产化制造项目(9)绍兴县轮胎模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子午线轮胎模具建设项目(10)美国ATK公司各类智能节能环保电梯研发及生产项目(中外合资)(11)中核苏阀横店机械有限公司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配套阀门研制及产业化(12)齐二机床重型机床生产基地一期项目▲(13)中控技术(富阳)有限公司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化现场仪表生产项目▲(14)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电液控制工程机械传动装置、风电增速箱关键件项目▲(15)湖州镭宝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千吨级重型机械部件及配件生产线项目▲7、汽车(1)新昌县恒通铝业制造有限公司汽摩配轻合金精密部件产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青年汽车年产15万台汽油发动机和10万台柴油发动机项目(3)上海同济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0万套汽车零部件及600万台(套)机电设备生产线项目▲(4)磐安青年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投资项目8、医药(1)杭州海正药用植物有限公司制剂高技术项目(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制剂国际认证及年产100亿片(粒)出口制剂项目▲(3)浙江金诺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二期项目▲9、化工(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机硅项目(2)宁波万华30万吨MDI扩建项目(3)阿克苏诺贝尔乙烯胺(宁波)公司年产3.5万吨乙烯胺项目(4)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螯合剂项目(5)浙江信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合成橡胶项目10、建材项目(1)长兴玻璃有限公司超厚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2)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日产1000吨优质超厚浮法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3)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TCO导电玻璃项目▲11、纺织(1)绍兴新星印染集团数控针织服装建设项目(2)森马集团有限公司休闲服生产线项目(3)温州天成纺织有限公司纤维纱线生产线项目(4)永义纺织(湖州)有限公司纺织项目(5)杭州中新实业有限公司新建电脑羊毛织机设备、纺织 CAD、电脑弹簧项目(6)浙江巴贝领带有限公司高档面料项目(7)上虞市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特种纤维面料项目(8)浙江华港涤纶实业有限公司差别化涤纶丝及相关产品项目▲(9)南六企业(平湖)有限公司年产产业用特种纺织品26000吨增资项目▲12、轻工(1)苍南县新雅纸塑包装印刷工程(2)温州市瑞新皮草有限公司新建软件家私制造项目(3)格瑞斯鞋业公司年产职业皮鞋生产线项目(4)宁波白板纸三期项目(5)义乌东方缝纫设备公司特种缝纫设备生产线(6)浙江大元泵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万台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7)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节能变频空调器生产线(8)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年产3亿只高效电子节能灯基本建设项目(9)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项目(10)绍兴县浙江华宇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白板纸项目(11)中外合资浙江荣成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高档箱板纸项目(12)义乌市名媛饰品有限公司水晶钻石生产线(13)浙江塔牌酒厂扩建项目(14)浙江景兴纸业年产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15)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非晶/微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16)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环保型纳米E.B-VRLA蓄电池建设项目▲(17)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高能量全密封免维护蓄电池项目▲(18)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轻涂白面牛卡纸、10万吨渣浆瓦楞原纸生产线技改项目▲(19)绍兴瑜泽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瓶级切片项目▲13、其他(1)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吨JCOE钢管及5万吨油井管生产线项目▲(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管业项目三期▲14、船舶(1)浙江正达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修造项目(2)辻产业重工造船项目(3)中基日造船用柴油机项目五、社会发展项目(共19项)1、大学校园改造项目(1)浙江大学校园扩建及新校区工程(2)浙江工业大学校园改扩建工程(3)浙江师范大学扩建工程(4)浙江树人大学改扩建工程(5)浙江工商大学扩建工程(6)浙江林学院迁扩建工程(7)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校区建设工程(8)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期(9)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建设项目(10)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搬迁工程(11)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12)宁波大学扩建项目(1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14)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项目(15)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工路校区教学用房改造项目工程▲(16)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筹)建设工程(17)湖州师范学院新建数字图书馆、二号公共教学楼等工程▲(18)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建设工程(19)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扩建工程(20)嵊州越剧艺术学校建设项目2、下沙省级高教园区(西区、东区)。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2.01•【字号】浙建发[2002]11号•【施行日期】200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浙建发[2002]1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申请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制定被拆迁项目所需的补偿安置资金预算,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四条拆迁预算资金包括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款、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委托拆迁费、评估费及拆迁管理费。
第五条申请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将拆迁预算资金的80%扣除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拆价款后的资金存入银行,实行专项管理。
前款所指的银行是指事先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协议》的银行。
银行应出具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第六条拆迁人使用存入银行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拆迁计划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银行根据拆迁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意见办理拨付资金的手续。
第七条拆迁人存入银行的补偿安置资金不足以实际补偿安置需要的,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拆迁人限期补足。
第八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庆元)品质工程实施计划方案
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6合同段“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浙江大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7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2)第二章、品质工程实施原则和目的 (3)第三章、工程简介 (3)第四章、品质工程管理机构 (5)第五章、质量通病的防治 (26)第六章、规范化施工质量责任制 (68)第七章、标准化和精细化施工管理 (74)第八章、隧道工程标准化施工工艺 (80)第九章、品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95)第十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102)第十一章、工程质量缺陷管理 (104)第十二章、“四新”技术推广和应用 (105)第十三章、品质工程规划 (105)第十四章、品质工程保证措施 (106)“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章、编制依据依据省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指导意见》〖浙交(2016)112号〗文件及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丽水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指导意见》〖丽交(2016)146号〗文件及以下公路规范:1.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1.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2015)1.4.《公路工程土石试验规程》(JTJ051-1993)1.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1.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1.7.《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E41-2005)1.8.《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2011)1.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1.1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1.11. 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6合同段招标文件1.12. 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6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1.13. 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6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第二章、品质工程实施原则和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300号令要求,围绕质量兴省,以提升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品质为目标,严格落实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丽水市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指导意见》(丽交<2016>146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从建设理念,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制定“品质工程”建设,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安全性能普遍增强,环境美观,使用耐久;以实现方案科学、结构安全、造价合理、工程生态的目标,制定品质工程施工方案。
庆元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
庆元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庆元县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征地区片综合价第三条“征地区片综合价”是指在县(市)级行政区域内,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分别确定的区片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我县征地统一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第四条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组成,其比例为2比3。
第五条庆元县辖区内征地区片划分为下列三个区片(区片划分示意图详见附件1):Ⅰ区片:包括松源街道的东门村(原东门村、原菜业村)部分、南门村部分、西门村部分、北门村(原北门村)部分、城北村部分,濛洲街道的后碓村部分、吴宅村部分、大坂洋村部分、姚家村部分、上叶村部分、街尾村部分、周墩村部分、同源村(原田墩村、原洋心村)部分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Ⅱ区片:包括松源街道的西门村部分、五一村部分、五二村部分、五三村部分、兴民村(原坪洋村、原五四村)部分、朱村村部分、北门村(原岙后村)部分、坑西村部分、底村村部分、会溪村(原会溪村、原牛路洋村)部分,濛洲街道的大济村部分、道岗村(原道岗村、原半湾村、原下滩村部分)部分、喜鹊村部分、同源村(原西演村、原应岭尾村、原田墩村)部分、大塘源村(原大坑村、原黄象村)部分,屏都街道的余村村部分、八一村部分、八二村部分、八三村部分、菊水村部分、蔡段村(原蔡段村、原坑里村)部分、洋背村部分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Ⅲ区片:包括全县除Ⅰ、Ⅱ区片以外的所有集体土地。
第六条各征地区片地类及综合价标准。
各区片土地的地类归为二个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3•【字号】浙政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7号)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加快建立健全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制度,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条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努力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
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统筹工业化、城市化需要和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完善贯彻实施《条例》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相统一。
二、建立和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制度(一)确定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工作体制。
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
各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由其所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确定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主管部门为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确保正常运转。
区和其所在市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分工,由所在市政府规定。
各设区市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
(二)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式。
庆元同心残疾人二期安置方案
庆元同心残疾人二期安置方案
庆元同心新村位于县城五都巾子区块,是我县规划建设的第四个大型农民异地搬迁安置小区,由庆元县濛洲新农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总用地面积401340.3㎡,规划安置3253户,概算总投资150848.78万元。
截止2015年10月底,一期954套安置房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残疾人二期600套安置房正在建设中。
2014年12月18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同心新村一期安置房
申购报名工作方案》,申购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分
期分批进行安置。
其中一期第一批次申购安置房的对象是:纳入国土部门2012年、2013年立项的A、B类地质灾害点避让搬迁农户;纳
入国土部门2012年立项的C类地质灾害点,且实施整村搬迁或农村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避让搬迁农户。
一期第二批次申购安置房对象是:2010-2012年立项的14个农整项目,按庆政办发〔2013〕1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2013年11月30日前彻底拆除旧房的异地搬迁农户;经县政府研究认为需要搬迁安置的其他特殊情形。
经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的对象安置后,剩余房源的安置对象为纳入国土部门2012年立
项的C类地质灾害点的其他避让搬迁农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阜蒙政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发〔202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县直各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7月5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我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秩序,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安置方式及回迁安置地点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以下简称“回迁”)。
回迁安置地点: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地段、政府采购回迁安置房源。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主房(合法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补偿价格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附属房屋(临时建筑)、简易棚的补助价格,结合实际评估确定。
附属物按市场指导价格给予补助(见附件2)。
老旧楼房因生活需要形成的必要附属设施,结合实际予以合理补偿。
三、住宅、居民营业用房、住宅用于营业用房(认定的住宅用于营业用房)回迁1.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单位,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无差价回迁。
2.《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用途为营业房屋的,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无差价回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03
【实施日期】2016.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
入人口的通告
为确保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控制范围。
(一)工程占地区。
分为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
主要涉及庆元县濛州街道应岭尾村、田墩村、周墩村、洋心村、黄象村。
(二)水库淹没区。
为坝址以上正常蓄水位高程440米以下至422米以上的经常淹没区,以及高程4
1 / 1。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55省道庆元县反墺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55省道庆元县反墺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8.10.28•【字号】浙交复[2008]140号•【施行日期】2008.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55省道庆元县反墺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浙交复〔2008〕140号)丽水市交通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55省道庆元县反墺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丽交〔2008〕177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55省道庆元县反墺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省发改设计〔2008〕107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该项目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
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
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
二、路基、路面(一)同意浅挖路段换填20厘米砂砾+60厘米宕渣。
(二)同意路面面层采用4厘米AC-13C型+6厘米AC-20C型沥青砼结构。
基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18厘米厚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三、桥涵(一)五都大桥,同意上部结构采用9孔20米跨径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
(二)同意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AC-13C型+6厘米AC-20C型沥青砼+10厘米C40钢筋砼。
四、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五、同意预算控制在批准概算范围内。
六、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庆元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
庆元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及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庆元县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第三条“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是指在县(市)级行政区域内,按照农用地的质量状况、人均耕地水平和区域位置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划分征地区片,并按照各征地区片土地的条件分别确定的区片农用地平均征地价格。
我县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
第四条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组成,其比例为2比3。
被征地块内的青苗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未计入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
第五条庆元县辖区内征地补偿共分4个区片,各区片的具体分布如下:Ⅰ区片:包括松源街道的东门村部分、南门村部分、西门村部分、北门村部分、菜业村部分、城北村部分,濛洲街道的后碓村部分、吴宅村部分、大坂洋村部分、姚家村部分、上叶村部分、街尾村部分、周墩村部分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Ⅱ区片:包括濛洲街道的田墩村部分、洋心村部分、周墩村部分、吴宅村部分、上叶村部分、大坂洋村部分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Ⅲ区片:包括松源街道的西门村部分、东门村部分、南门村部分、五一村部分、五二村部分、五三村部分、五四村部分、朱村村部分、坪洋村部分、岙后村部分、坑西村部分、底村村部分、牛路洋部分、会溪村部分,濛洲街道的大济村部分、道岗村部分、半湾村部分、喜鹊村部分、西演村部分、应岭尾村部分、大坑村部分、下滩村部分、黄象村部分、田墩村部分,屏都街道的余村村部分、八一村部分、八二村部分、八三村部分、菊水村部分、蔡段村部分、坑里村部分、洋背村部分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继续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66件)
28
缙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缙政发〔1993〕10号
29
缙云县城镇化粪池管理办法
缙政发〔1996〕22号
30
缙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缙政发〔1997〕32号
31
关于实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的通知
缙政发〔1998〕16号
32
缙云县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中提留的安置和社会保障补充两项费用的专项管理规定
附件1
继续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66件)
序号
文件标题
文件编号
(一)县政府令9件
1
缙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缙政令10号
2
缙云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缙政令28号
3
缙云县地名管理办法
缙政令34号
4
缙云县征收集体土地留地货币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缙政令37号
5
缙云县城市中心区征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
缙政令38号
6
缙云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
缙政令40号
7
缙云县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
缙政令41号
8
缙云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缙政令43号
9
缙云县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
缙政令45号
二、县政府文件104件
10
缙云县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
缙政〔1993〕8号
11
缙云县划定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
缙政〔1993〕19号
缙政发〔2003〕106号
48
关于进一步深化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缙政发〔2003〕121号
49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庆元县蒙洲街道路工程衡宇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
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征搜集体土地衡宇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为确保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征搜集体土地衡宇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爱惜被征地衡宇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为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衢宁铁路(浙江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实施主体庆元县衢宁铁路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庆元县人民政府负责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征迁工作的组织协调,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征迁实施工作。
二、实施范围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站场功能布局计划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受阻碍范围内的边角地和夹心地、环境灵敏区内的衡宇,和实施范围外的衡宇与实施范围内的衡宇不可分割时,一并纳入实施范围。
三、补偿对象(被补偿人)被征收土地涉及补偿的衡宇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四、衡宇面积、用途的确信(一)衡宇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依照土地利用证、衡宇所有权证书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被补偿人在同一实施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归并计算。
(二)在征收范围内未确权记录建筑物,依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确信。
五、住宅用房补偿被补偿人能够选择货币补偿,也能够选择迁建安置。
(一)货币补偿。
被拆除衡宇的价值依照衡宇重置价结合成新的3倍及相应区域的土地本钱费之和给予补偿。
并另增加衡宇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其他款项)20%的奖励。
计算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衡宇重置价结合成新价值×3 +区域土地本钱费单价×土地证证载面积)×(1+20%)。
县城计划区范围内土地本钱费500元/㎡,计划区范围外土地本钱费480元/㎡。
(二)迁建安置。
迁建安置是指征迁部门依照本方法规定的迁建安置结算方法对被补偿人予以补偿,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在规定的地址由被补偿人自行建房的安置方式。
浙江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The world is always unpredictable, and a person's fate often changes in an instan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浙江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
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农村的拆迁速度也在加快拆迁最大的问题就是拆迁补偿。
农村拆迁涉及到的人口数量较多,拆迁补偿的问题也相对比较棘手。
因此,一个合理的拆迁政策是解决农村拆迁问题的关键。
但是随着地区差异,拆迁补偿政策也略有不同。
接下来,以浙江为例介绍下浙江农村拆迁补偿政策。
一、浙江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自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
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
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附件。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
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
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市、县(市、区),如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开发路北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开发路北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保证开发路北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保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开发路北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地块、南至环城北路、西至丽水中学、北至绿谷庄园(详见开发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选址红线图),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征收部门及委托实施单位丽水市莲都区征收办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三、征收时间和签约期限征收时间: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止;签约时间: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示期满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四、补偿方式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其中产权调换为城东公寓;其它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五、补偿安置标准(一)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款部分(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其他款项)另增加20%的奖励。
被征收房屋为工业用房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与土地评估价之和的30%补贴(不包括装修、装潢等费用),评估时点以征收公告时间为准。
(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地点为城东公寓。
城东公寓为小高层、高层建筑,其套型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六种。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增加20平方米或20%的安置面积,即被征收房屋面积加上20平方米或20%的安置面积后,在选择相应套型安置;被征收人放弃增加20平方米或20%的安置面积,直接按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选择相应套型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安置房48平方米以下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此奖励),在安置房交付时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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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庆元县香蕈大道二期工程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保证香蕈大道二期工程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县的有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实施范围
具体以该项目集体土地征收红线范围为准。
二、管理部门和补偿人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是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
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为补偿人,具体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工作。
三、补偿对象(被补偿人)
被征收土地涉及补偿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四、签约及搬迁期限
本项目签约30天、搬迁期限30天,具体起止日期由补偿人另行公告。
五、房屋面积、用途的确定
(一)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按照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被补偿人在同一实施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合并计算。
(二)在实施范围内未确权登记建筑物,按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理确定。
六、房屋评估及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
(一)被征地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以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
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地房屋的价值参照被征收区块国有划拨房屋价值(国有出让房屋评估价值的96%)确定。
被补偿人选择迁建安置的,被征地房屋按照房地分离的原则进行评估,房屋涉及的重置价、房屋成新等标准按《关于公布2018年度庆元县县城房屋征收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庆征办〔2018〕7号,下同)文件执行。
(二)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采用市场价评估时,非成套住房参照成套住房评估。
七、住宅用房的补偿
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迁建安置。
(一)货币补偿
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地房屋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补偿。
并另增加房屋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
物等其他款项)20%的货币补贴。
(二)迁建安置
1、迁建安置是指补偿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迁建安置结算办法对被补偿人予以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在规定的地点由被补偿人自行建房的安置方式。
住宅用房实行迁建安置的,其被补偿人必须是所在行政村的村民。
2、迁建安置地点位于鸭下垄地块(状元山庄对面)、五都安置小区一期,原则上根据被征地房屋位置实行就近安置点安置。
安置建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
安置建房的审批手续由安置户申请办理,所辖乡镇(街道)协助配合。
建房审批费用根据县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由补偿人承担。
安置地块实行集中统一规划,迁建安置房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景观式样、统一外墙装饰。
安置地块的地基平整、道路、供排水、供电、排污等配套设施由补偿人出资,所辖乡镇(街道)负责统一实施建设。
3、安置标准
集中安置的户型建筑占地面积有54平方米、81平方米、108平方米、135平方米四种。
一户只能选择一种户型。
一幢房屋需要安置一户或多户的,被补偿人根据自己的建筑占地面积选择合适自己的户型。
被征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6平方米(含)且小于54平方米(含)的,安排54平方米的建房用地;被补偿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于54平方米的,选择相对应户型,无相对应户型的,向最
接近面积的户型上(限)靠。
安置建房建筑占地面积超过被补偿房屋占地面积的部分,应小于27㎡。
被征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不含)的原则上不予迁建安置,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但被征地房屋属于该户唯一住宅的,可以给予迁建安置,但安置的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54平方米。
4、结算原则
(1)被征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少于或等于安置建筑占地面积时,被征地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被征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于安置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时,其被征地房屋建筑占地与安置房屋建筑占地相等部分的房屋建筑面积,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其余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在上述补偿标准中,同一户如有不同层次的被征地房屋,其房屋建筑面积应按该房屋的建筑占地面积平均分摊计算。
(3)新安排建房用地面积大于被征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超过部分的用地面积按500元/㎡进行结算。
八、其他房屋及设施的补偿与补助
生产性用房和私有住宅用房附属的畜禽棚舍、室外厕所等实行货币安置。
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对其依法享有使用权的用地面积按500 元/㎡补偿,未取得合法使用权的用地面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补偿。
原私有住宅改作非住宅用房的,仍作住宅用房安置,按庆征办〔2018〕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经批准保留使用的建筑,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评估给予补助。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配合拆除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50%给予补助。
九、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用
(一)临时安置费
1.过渡方式原则上由被补偿人自行落实临时周转用房,给予被补偿人临时安置费补助。
2.临时安置费按照庆征办〔2018〕7号文件执行。
(二)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装修补偿、附属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等补偿费按照庆征办〔2018〕7号文件执行。
十、按时签约、房屋腾空奖励
被补偿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约定时间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交付房屋)的,按被征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200 元/㎡奖励(具体签约、搬迁腾空期限及奖励细则另行制定公布)。
被补偿人凭房屋腾空交付验收证明和补偿协议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结算奖励款项。
十一、迁建安置选地机制
按签订补偿协议和搬迁腾空的时间结合项目实际确定选地顺序(具体的选地顺序由补偿人另行公布)。
十二、告知事项
(一)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踏勘,调查被补偿房屋状况,被补偿人应提供或者协
助搜集被补偿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
被补偿人在搬迁时应向水电等相关部门缴清费用并注销户头,不得私自拆除、更换相关设施设备。
(二)被补偿人签订协议后,应当按规定搬迁完毕,办理房屋腾空移交手续,并将被补偿房屋交给补偿人或委托实施单位验收接管。
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在被补偿人在签订协议时,应提交所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共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以及有关水电等凭证,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