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程序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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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相关法律问题初探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相关法律问题初探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相关法律问题初探【摘要】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之诉,正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

国内法律仅将“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列为受案理由,在实践中尚缺具体的法律指导。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是消极的确认之诉,相比普通侵权诉讼有其特殊性,须对其管辖条件、受理制度具体细化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关键词】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管辖;合并审理一、问题的由来在市场竞争模式不断升级的今天,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各国新型重要战略资源的宠儿。

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也随之涌现。

一般而言,行政或司法是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了侵害时的通常救济途径,但是二者都要求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受侵害的事实,不仅程序复杂、成本颇高,还有承担失败风险的可能。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频繁发生也使权利人无暇逐一应对。

因此,权利人便会倾向采用一种既经济又快速见效的策略,即通过向疑似侵权人发送律师函、侵权警告函或者在媒体公开发表声明等,要求相对人请勿或终止侵权行为,有时甚至威胁起诉。

[1]侵权警告是柄双刃剑。

一方面,它无疑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利武器;另一方面,也可能被居心叵测者滥用,使它成为非法掠夺市场份额的工具。

具体而言,如果权利人发出侵权警告并非是为了侵权诉讼的目的,而只是为了干扰被控侵权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这就使得被控侵权人处于不确定的法律关系中,进而损害相对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例如,我国台湾威盛公司早于英特尔公司推出p4x266芯片组并可能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时,英特尔公司向威盛公司及其客户发出专利权侵权警告函,威盛公司因此损失了大量客户,纯利润下降近70%。

[2]为结束侵权状态不明的情况,防止知识产权人滥用其权利,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由此产生,以帮助被控侵权人得以化被动为主动,防止损失的产生和扩大。

二、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法律性质现阶段,我国对于确认不侵权之诉的规定主要散见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个案批复当中,在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条文里却甚少言之。

知识产权法的争议与解决路径

知识产权法的争议与解决路径

知识产权法的争议与解决路径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革,知识产权法领域也涌现出了诸多争议。

这些争议不仅涉及到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还牵涉到社会公共利益、创新激励以及国际经济秩序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法的常见争议1、侵权界定的模糊性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的界定往往存在模糊之处。

以著作权为例,对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和界限,在不同的案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标准。

同样,在专利领域,如何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也常常引发争议。

这种模糊性给权利的保护和侵权的判定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2、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技术等,知识产权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权?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如何规范?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3、赔偿数额的确定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方面,权利人希望获得充分的赔偿以弥补损失;另一方面,侵权人可能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合理。

如何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标准,既能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又不会对侵权人造成过度的负担,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4、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平衡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

发达国家往往拥有更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更多的知识产权资源,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相对薄弱。

这种不平衡可能导致贸易摩擦和不公平竞争,影响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争议产生的原因1、法律的滞后性法律往往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规范,而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法律的更新速度。

当新的情况和问题出现时,现有的法律条文可能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从而导致争议的产生。

2、利益诉求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涉及到权利人、使用者、社会公众等多方的利益。

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诉求,这些诉求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和矛盾。

例如,权利人希望通过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社会公众则希望能够更方便地获取知识和信息。

知识产权合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分析

知识产权合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分析

知识产权合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分析知识产权合规是企业日常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企业名称等。

尽管现在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还是会面临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合规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进行分析。

一、专利侵权问题及其解决方案1.专利权是否有效。

在进行专利授权或使用前,需要先对专利权进行有效性分析,以确定该专利权是否存在问题。

如果发现该专利权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比如申请无效宣告等,以避免可能存在的侵权问题。

2.专利没有清晰的权利范围。

有些专利权可能没有清晰的权利范围,这会使得他人在相关领域开展业务时难以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侵权。

此时,企业可以通过与专利权持有人进行交流,了解专利权的权利范围,或通过调查其他专利权来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3.专利侵权的具体判断。

如果遇到专利侵权问题,企业必须在评估方案时进行其所在的专利范畴的侵权判断,这需要企业与专利持有人进行联系并进行专利侵权分析。

4.专利侵权后的处理方式。

如果企业被判定为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企业应尽早采取措施,比如修改产品设计、与专利权持有人进行和解、采用许可使用等来解决问题,避免引起诉讼。

二、商标侵权问题及其解决方案1.与相关商标相似而无法判断。

有时,商标之间的相似度会非常高,但由于注册机构或法院并不十分依赖相似度分析,这使得判断商标问题非常困难。

此时,企业可以从商标的整体效果、注册地点及注册产品方面等角度进行分析来判断。

2.对复杂的商标权利链的查明。

有时,商标的权利关系会非常复杂,连带其相关的使用范围也会非常广泛,这就使得对其正当性的判断变得有些困难。

此时,企业可以采取查询相关企业的商标资料、查阅网络等方式来查明商标权利链。

3.未经授权使用商标。

在进行经营时,有时企业会无意识到使用了他人的商标,这就可能产生侵权。

在收到权利人要求停止使用商标或索赔的通知后,企业应尽快停止使用商标,并采取诸如更换商标名称等措施来解决问题。

论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

论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
种 诉讼 。确认 不 侵权 之诉 与 侵 权 之诉 的 当事 人在 诉 讼法 律 关 系上 是反 向对 应 关 系 。确 认 不侵 权 之 诉 的原告 是涉嫌 侵权 人 , 告 是权 利人 。一 般侵 权 被 之诉 的原告 是权利 人, 被告 是 涉嫌侵权 人 。 在我 国 , 这是 一种 新类 型 的诉 讼 ,其 最 大 的特 点 是法 院对 确认之诉 的判 决 只存在 既判 力 , 而没有 执行力 。它
海 市盐 步恒 业玩 具 制造 厂诉 被告 冯海 鹰 专 利不 侵
也 即是 对 原 被 告 之 间存 在 的争 议 作 出 宣 示 性 判
Hale Waihona Puke 断 。假使 原 告侵 权 ,在 被 告没 有 提起 反诉 的情 况
下 , 院也不 能 作 出原 告侵 权 的判 决 , 法 而仅 需 驳 回
权 之诉 。广 东省 南海 市 人 民法 院一 审是 以法律 没
21 0 2年第 1 期 ( 总第 2 2期 ) 5
学 术 论 坛 A AE C O U C D MI F R M
NO. 2 2 1, 01
( u lt e O2 2 C mua vl N .5) i y
论 知 识 产 权 确 认 不 侵 权 之 诉
杨 志祥 , 龙 龙 , 慧 英 钟
2 12 8 长 沙 学 院科 研 创 新 团 队 的研 究成 果 , 获 得 该 团 队的 资助 。 0 10 ) 并
10 8
的批 复来 看 ,确 认 知识 产 权 不 侵 权诉 讼 性 质定 位
综上。 认不侵权之诉, 确 就其 内容 实 质 上 是 对 其 实 施 的某 一行 为 是 否构 成 对他 人依 法 享有 的某 项 权 利 的 侵 犯 而 向人 民法 院 提 出 的 一 种 确 认 请 求 。在 确认 不 侵权 之诉 中, 不论 当事人 起诉 的 目的

中国政法知识产权诉讼法律适用详解

中国政法知识产权诉讼法律适用详解

知识产权诉讼法律适用详解第一讲知识产权诉讼概述一、知识产权诉讼的种类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通则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害)(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就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发生的诉讼,简称权属纠纷(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就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使用等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在取得环节与权属诉讼有交叉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权,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事人对该确权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裁判机关(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该复审决定(其实质是行政裁判)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在知识产权确权和转让、使用过程中,确权机关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3)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引起对于具有知识产权执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该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我国刑法规定只有以下七种行为构成知识产权犯罪:⅛假冒注册商标罪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他人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可以协助被害人(权利人)进行举报启动公诉程序,可以代理被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4、知识产权仲裁主要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特殊情况可以在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中根据事后协议选择仲裁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1、以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为例1、诉讼主体广泛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

2、诉讼法律关系复杂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往往既涉及到财产权利,又涉及到人身权利。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所拥有的独特的、非物质的财产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这些权利不仅保护了创造者的利益,也对于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侵权行为,这时候申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成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程序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庭前调解、庭审、宣判和执行等环节。

起诉阶段,侵权方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状,详细陈述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及其证据,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会对起诉状进行受理,并发出传票给被告方,宣告诉讼程序的正式开始。

庭前调解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调解达成双方和解协议。

调解员将通过对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评估,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调解成功,将签署调解协议,结束诉讼程序。

如果调解失败,将会进入庭审阶段。

庭审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核心环节,也是双方充分陈述自身观点和提供证据的时机。

在庭审中,原告方需要充分说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方的侵权行为。

被告方则需要提出相关的抗辩理由和证据来否认或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

法院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宣判阶段是法院对庭审过程进行总结和判断的环节。

法院将根据庭审过程中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双方的诉求和抗辩进行综合权衡。

最终,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判决决定,对侵权行为进行界定,并根据情况进行损害赔偿、禁止令等处罚。

执行阶段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过程的最后一环,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如果被告方不服判决结果或不履行判决结果,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会通过相应的执行程序,强制被告方履行判决结果。

执行程序的时间和结果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注意事项在申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准备证据:在起诉阶段,原告方需要充分收集和整理证据,包括侵权事实、侵权行为、损失情况等。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流程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流程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流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是指对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进行非法使用、复制或侵犯的行为。

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以保护创作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流程,从诉讼程序到案件判决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立案阶段1.原告起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立案通常由原告启动。

原告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著作权登记证明、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等,以证明其对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权。

2.案件受理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将进行案件受理。

法院会进行初步审查,核实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

二、调解阶段1.调解程序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主要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2.调解结果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有效,案件将被终结。

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三、诉讼阶段1.庭前准备若调解无果或当事人拒绝参与调解,案件将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2.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案件的重要环节。

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临时庭审,并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抗辩意见。

3.调查取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收集更多的证据材料,以供案件审理时使用。

4.质证与辩论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可以进行质证与辩论,彼此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驳斥或辩解。

5.最后陈述和意见书开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逐一进行最后陈述,双方还可书面提出意见书,对对方的陈述和辩论进行回应。

6.案件判决经过审理后,法院将依法对案件做出判决。

判决结果可能包括对被告责任的认定、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等内容。

四、上诉阶段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庭将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研究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研究
21 02年第 2 期
中图分 类号 : F 2 D 7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6 2 9 8 2 1 ) 2一 0 卜 O 17 - 2 5( 0 2 0_ 0 4 8
总第 7 期 8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研究
郭承认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开始 , 02 法院在专利权人 发 送警 告信 、 专利权人 不作 为和 专 利权 人撤 销 侵权 诉 讼 三种 情 况 下均 受理 此 类案 件。本文在分析我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 , 借鉴外国的相关做法, 建议修 改 20 年司 09 法解释第 1 条的规定, 8 并将 20 年 审判意见第 1 条规 定的第二种情形纳入司法 09 3 解释 范 围, 进一步 完善 我 国的确认 不侵犯 专利权之 诉的 受理条件 。 【 关键词 】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 受理条件 宣告式判决 诉讼的合理怀疑


我 国确认 不侵犯 专利权之诉 的受理条 件沿革
( ) 关规定 一 相
1基本受理条件。20 年 7 1 最高人民法院 [ 0] . 02 月 2日 2 1民三他字第 4 0 号在明确此类案件的案 由 为“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 的同时, 也明确了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 其受理条件与 《 民事 诉讼法 》 18 第 0 条规定的传统 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一致 , 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 的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 被告 , 有具体 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理由, 属于人 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法院在 决定是否受理案件的时候 , 主要是裁量原告与本案有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 ) 二 司法 实践
自 20 02年开始 我国法院受理 的确认不 侵犯专利权 之诉 , 大致有 以下三 种情形 :

浅析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适用

浅析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适用

析, 为具体司法实践做指导。 的侵权 风险 , 提起不侵 权之 确认之 诉, 遂 用很 低的诉 讼 费( 因为确 确 认不 侵犯 专利 权之诉 相关 法律在 我 国的发展 历史 权 之诉没 有金额标 的 ) 由法官来帮 助其 出具一 份 由法 律约束 力 的 专利权 人 发送警 告 函, 一般 多是 基于保护 权利 的 需要 , 为及 《 法律意 见书》从 而造成 滥用 司法资源 的不 合理现 象 。虽然 有利 ,
L g l' e An o it e aS  ̄tm dS c y e
23 口 年 己月 ( ) [1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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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确 认不侵犯专利权 之诉的适用
金 铮
摘 要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是知识产权纠纷中一个特有现 象, 最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件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对何种情形下提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法院应 当受理做 出了明确规定。本文从确认不侵 犯专利权之诉在我国的发展历史、目前 2 号文规定下的具体适用条件以及与美国确权之诉的比较等三个方面, l 简要分析
确认 不侵权之 诉 , 会给专 利权人 造成讼 累 。甚至 会 出现这种 从而 的逐 年增 加 , 以预 见 , 可 各地 法 院受理 的此类 专利 纠纷案 将会大 情形 , 比如某单位 有意采用某种 规避侵犯某 一专利权 的技术方案 , 幅增 加 。 因此 ,有必 要对 该确认 之诉 的适 用条 件做 出详 细的分 但又不 能确定 是否真 的能够规避 侵权 , 为避免 日后大 批量 生产后
了确认 不侵 犯 专利权之 诉 的具体 适识产权 纠纷
司法 实践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90 9(0 0-6 ・2 10 -522 )20 80 0 1 0

确认不侵权案的受理条件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确认不侵权案的受理条件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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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以有效地解决纷争。 可 但如果权利人因发布警
告 函, 却被不正常地卷入诉讼 , 则不利于促进这种
这里 的侵权警 告或声 明, 围上应 作广义理 范 解, 不仅包括警告 函、 权声 明等形式 , 侵 还包括: () 1 权利人已经申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 处, 行政部 门已经采取扣押被控侵权产品等 措施。 如北京一 中院受理 的 “ 彼得兔 ” 请求确认不侵犯著 作权案 ;广东佛 山中院受理的盐步恒业工艺玩具 制品 厂诉冯海鹰请求确认不侵 犯专利权案 ;江苏 南通 中院受理的通州市南洋灯泡有 限公司诉德 国
题 的情形 , 由此增加 当事人讼 累 , 浪费诉 讼资源。 对此有学者特别提 出:“ 诉讼之当事人原可毫无限 制。 惟作为 国家司法制度之一环。 基于制度之 目的 与使命 , 当然不 可能无条件利用。 即言之 , 国家 从 有限之财力人力之运用 , 以及避免人 民不 当应诉之 烦, 进而维护其法律生活安定之观点言 , 确认诉讼 之利用 , 自应设有一定条件。 … ” 二是维护司法 的统一性与权威性的要求。 如果 允许 当事人就 同一 事实 、同一争议提起不 同的诉
增当事人和法院讼累 , 浪费司法资源 , 从而实现 当 事人之 间的利益平衡。
欧司 朗公 司请求确认不侵犯商标权案 等。 2 应权 () 利人 申请 , 法院已经采取相关诉前临时措施 , 且在
规定的 1 E内, 5 l 权利人未提起侵权之诉。 如南京中 院受 理的常州华生制药公 司诉 美 国伊莱利利公 司 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案。 3 通过发布原告 涉嫌 () 侵权 或含有影射之词的广告等形式。 4 上述方式 () 的综合使用。 如南京 中院受理的南京大学出版社诉 被告第 2 届奥林 匹克运动会组委会请求 确认 不侵 9 犯著作权案。 该案中既有权利人的警告声 明, 又有

确认不侵权之诉审理中的法律问题探讨论文

确认不侵权之诉审理中的法律问题探讨论文

确认不侵权之诉审理中的法律问题探讨论文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之诉,是指在被控侵权人是否构成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侵权的法律关系不明朗的情况下,被控侵权人主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不构成对权利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侵犯。

在这类诉讼,与一般的给付诉讼不同,在具体处理时,需要结合该类诉讼的自身特点,进行相应的灵活处理。

本文就其中几个方面的问题加以探讨。

一、确认不侵权之诉与侵权之诉的吸收与合并审理对涉及相同事实的确认不侵权之诉与侵权诉讼的协调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形予以区分:(一)一方当事人先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对方当事人又针对相同的事实提起了侵权之诉1.处理模式的选择这类情形的处理,实践中有两种协调和处理模式:一是参照德国司法实务的吸收做法,采用主诉吸收从诉规则,以侵权之诉为主诉吸收作为从诉的确认不侵权之诉,确认不侵权之诉即时终结;二是适用民事诉讼管辖中的移送合并审理规则,将在后受理的确认侵权案件移送在先受理确认不侵权案件的法院合并处理。

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旭阳恒兴经贸有限公司专利纠纷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的精神,该情形下涉及同一事实的确认不侵权之诉和侵权之诉,是当事人双方依照民事诉讼法,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在纠纷发生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提起的诉讼,均属独立的诉讼。

一方当事人提起的确认不侵权之诉不因对方当事人另行提起侵权之诉而被吸收。

为了遵循节约司法资源原则,方便诉讼,避免就同一事实的案件为不同法院重复审判,甚至出现审理结果相互矛盾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移送管辖合并审理。

移送管辖的主要原则,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案件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法发[1994]29号)第二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研究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的受理条件研究

根 据2 0 年 (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审 理侵 犯专 利 09 ( 最 权 纠纷案 件应 用法律 若干 问题的 解释 第十八 条M
请 撤 回起 诉 ,被 控侵 权人 能 否提 起确 认不 侵 犯专 利
的 规定 ,只有 满足 三个 条件 ,法院 才可 以受 理 确认 权 之 诉 ,反 对法 院受 理 的观 点认 为 ,专利 权 人直 接 不 侵犯 专 利权之 诉 案件 :第一 ,权 利 人发 出侵 权警 提起 侵权 诉 讼 后又撤 回起 诉 ,是 权利 人依 法 行使 的 告 ,第二 ,被 警告 人或 者 利害 关 系人 经书面 催 告权 诉 讼 权 利 , 不 应 等 同 于 权 利 人 发 出 的 警 告 函 ,被 控 利 人行 使 诉权 ;第 三 ,合理 期 限 内权 利人 不撤 回警 侵权 人 以此 为 由提起 确 认不侵 犯 专 利权诉 讼 ,法 律 告 也不提起诉讼 。 依据不足 。
关 于 苏外I 宝生物 工程 实业 公 司与苏 州朗 龙 力福 公司请 求 确认不 侵犯 专利 权纠 纷案 的批 复 (2 0 】 [ 0 1 民三 他字 第4 )为 法院 受 理 号
此类 案件 提供 了基 础 , 自此批 复之 后 ,我 国
告与本案 有没有直接 的利 害关系 。
2 0 年4 2 日公 布 的 ( 09 月 1 ( 最高 人 民 法院
第二 种情 形 是专 利权 人 不作 为之 下 的确 认不 侵
犯 专利 权之 诉 ,如 王 寅新 与兆鹰 五 金公 司案 “ 就是 叫 此 种情 况 ,此案 件 肯定 了在 相 对人 主动 请 求确认 是
否侵 权 ,而 专 利权 人在 合理 期 限 内未答 复 ,影 响相 对 人的 正 常生 产经 营 活动 的 ,相对 人可 以提 出确认 不侵犯 专利权之诉 。 第三 种情 形 是专 利权 人 撤销 专 利权 权诉 讼 后 引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受理制度研究——从一条司法解释说开去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受理制度研究——从一条司法解释说开去
格 的 法 律 , 一 方 面 为 个 别 化 地 实 现 个 案 正 另 义。 2 J正义 女 神 手 持 衡 器 , 其 闭 上 双 眼 时 , 当 一
院提起请求确认其行为不侵犯 专利权 的诉讼 的, 人 民法 院应 当受 理 。
尽 管 只是针 对 专 利 权 , 管 只涉 及 案 件 受 理 尽 条 件 , 已是迄 今 为 止 我 国立 法层 面上 关 于 知 识 这 产权 确 认不 侵权 之诉 的全 部 规定 , 是 自 20 也 00年 9月 苏州龙 宝 公 司案①之 后 近 十 年 来 我 国司 法 实 践在 知 识产 权确 认不 侵权 之诉 领域 所 取得 的重 要 成果 。这一 司 法 解 释 的 出 台 至 少说 明 了两 个 问 题: 一是 直接 昭示 了知识 产 权 确 认 不 侵 权 之 诉 的
— —
制 度 内容 分 析
国, 针对外 国权利人借助知识产权肆意侵 占我 国
市 场 的严 峻形 势 , 须 充分 利 用 确 认 不 侵 权 之诉 必 这 一价 值 功效 , 制止 权利人 滥 用权 利 。
3 提 供 了一种预 防性 的 法律救 济措 施 .
知 识产 权确 认不 侵权 之诉 受理 制度 的核 心 内 容 就是受 理 条件 , 即满 足 了什 么 条件 法 院就 应 当
关 键 词 : 识 产 权 ; 侵 权 之 诉 ; 理 条 件 ; 利 滥 用 ; 权 警 告 知 不 受 权 侵
中图分 类号 :9 34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2—09 (0 10 0 4 17 6 5 2 1 )3— 0 3—0 7
20 09年 l 2月 2 1日最 高 人 民法 院 审判 委 员 会第 18 4 0次会议 通过 了《 最高 人 民法 院关 于审 理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和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和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和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法是指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和解决侵权纠纷机制日益重要。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和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这一领域。

一、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机制1.1 著作权的确权保护著作权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

针对著作权的确权保护,我国采取了版权登记制度和申请保护制度。

作者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来确保其著作权的合法性和权益。

当他人侵犯了著作权时,作者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1.2 专利权的确权保护专利权是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

为了确保专利权的确权,我国实施了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制度。

发明人可以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来获得专利权保护。

当他人侵犯了专利权时,发明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寻求侵权行为的惩罚和赔偿。

1.3 商标权的确权保护商标权是保护商品和服务商标的知识产权。

我国采取了商标注册制度来确保商标权的确权。

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手段来保护其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4 许可权的确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许可权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的权益。

为了确保许可权的合法性和权益,我国制定了合同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规范了许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反垄断行为的处罚。

二、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2.1 内部解决机制当知识产权发生侵权纠纷时,受害人可以积极采取内部解决机制,例如与侵权方协商、调解或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这种方式可以更快速地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

2.2 诉讼解决机制当内部解决机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受害人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机制。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司法管辖和诉讼程序。

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通过司法判决来维护自身权益。

2.3 行政解决机制我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如国家知识产权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摘要《知产证据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民事诉讼证据一般规则,立足知识产权诉讼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完善证据提交、证明妨碍、证据保全、司法鉴定、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等重要制度,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构建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推动建立激励和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举证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制度。

对于破解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举证难”问题,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证据提交证据保全司法鉴定商业秘密保护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知产证据规定》),该司法解释于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为准确理解条文原意,确保司法解释的正确适用,现简要介绍《知产证据规定》的起草背景、总体思路和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的改革目标。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解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困难等问题,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在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项调研工作;2017年初,《知产证据规定》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立项计划。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多次听取中央有关部门、法院、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条文草案历经二十余次修改形成送审稿。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与行政处理及行政诉讼的关系之厘定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与行政处理及行政诉讼的关系之厘定
a pp l y t o t he a d mi n i s t r a t i v e de pa r t me nt o r t h e c o u t. But r i t i s no t c l e a r t h a t i n c o n ir f mi n g n o t o r t l i t i g a t i o n o f i nt e l l e c t ua l
i n g .S o t h e p u b l i c o p i n i o n s a r e d i v e r g e n t a n d t h e p r a c t i c e s a r e d i f f e r e n t .T h e p a p e r i s t h o g h t t h a t i t o u g h t t o b e ma d e c l e a r .T h e c o n f i mi r n g n o t o t r l i t i g a t i o n ma y p u t a f t e r t h e a d mi n i s t r a t i v e o r g a n a c c e p t s t h e c a s e a n d i t a b s o l u t e l y c a n p ra a l —
pr o pe ty r r i g ht s,c o n f i r mi n g n o t o r t l i t i g a t i o n c a n s t a t r a f t e r a d mi n i s t r a t i v e o r g a n h a n dl i ng o r a dmi ni s t r a t i v e pr o c e du r e s t a t— r

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分析

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分析

的地位 。但在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中 , 原告通常并 有 实体 意 义 : 当事 人 享 有 实 体 意 义 的诉 权 , 民法 人 非直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 保护其实体法上具体的 院就应作 出裁判, 支持其实体请求 ; 当事人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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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第 8期 ( 总第 17期 ) 8
学 术 论 坛 AC D M I F RU A E C O M
NO. ,0 6 820 ( u l i l O.8 ) C mua v yN 17 te
知 识 产 权 不 侵 权 之 诉 分 析
条件 , 合理选择管辖法 院, 当地提 出诉讼 请求。 恰
[ 关键词 ]知识产权 ; 不侵权之 诉 ; 诉权 [ 作者简介] 吴红玲 , 浙江商业职业技 术 学院讲师 ; 光 , 徐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一级律 师; 学锋 , 江商业职业技术 学 宋 浙
院教 师 , 浙江浙 经律 师事务 所律 师 , 江 浙 杭 州,1 0 0 300
[ 中图分类号 ]D 2 . 93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 4420 )8 16 0 04 43 (060的领域不断扩 权利 , 而是以实体法义务人的身份居于诉讼 当事人
展和延 伸 , 目前 已经 涵 盖 了 TR P IS协 议 规 定 的所 的地位 。( ) 2 诉讼 目的和诉讼结果不同。传统的知 有知识 产权 的权 利类 型 , 包含 了与知 识 产权 领 域相 识产权 民事诉讼 , 原告意欲制止被告侵害其知识产
为人 民法 院裁 判 。 实体意义诉权的 , 其实体请求无法得到人 民法 院的 诉 讼标 的 , 支持 。对于 民事诉 讼 当事人 而 言 , 别 是对 于 民 事 特 以民事争议而非 以争议的民事法律关 系为诉

浅析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受理条件

浅析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受理条件


诉讼 有不 同的做 法 ,也 引起一 些 争议 。 此 , 者认 为 , 必 对 笔 有 要对确 认不侵 权诉讼 的受理条 件进行分析 。
判 断有 直接 利害 关 系的 条件
会 作 出第 8 9 26号无 效 宣 告 审 查 决 定 书 ,
该 决 定 书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宣 告此 专 利
权全 部无 效 。 尽管 这 一决 定 对 于 中 国企 业 与 爱普 生在 美 国市 场 中 的纠 纷 没有 太 多 实质 性影 响 , 但这 一 事件 却 可 以视 为中 国
企 业 突 破 外 国 企业 专 利封 锁 迈 出 的 重 要

20 年最 高人 民法院关 于 2 0 苏州 龙宝公 司与 苏州 朗力福公 司请 求确认 不侵 权 专利 纠纷 案
的批复(2 O] [O 1 民三他 字第 4 号)
确 认 了法 院 可 以依 法 受 理 不 侵
步 。O8年 3月 2 20 5日, 专利 复 审委 员 会
又 分 别 审 理 了 其 他 四 起 关 于 爱 普 生 墨 盒 专 利被 请 求 无 效 的案 件 。 由此 可 见 , 内 国
到外界的影响, 而提 起确认不侵 权诉
营 爹
为和财产保全措施 。我国专利 法、 商 原 告拥有某项发 明技术 的专利权 , 而
讼。 外部原 因主要包括 : 为人或 者 标法 和著作权 法对 此均有 规定 , 行 最高 行 为人制 造或者销 售 的产 品可能涉
国法律 没有明确规定确 认不侵
因两方面进行分析。
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外因
用这一制度,以免造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
源 的浪 费, 有违 于专利 法 的根本宗 旨。

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探讨其内涵、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寻求完善之道。

知识产权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成果、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则是保障知识产权有效实施和维护的重要手段。

因此,对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理解知识产权法的精神实质,也有助于指导实践,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本文将首先回顾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历史演变,分析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影响因素。

接着,本文将重点分析当前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现状,包括其主要内容、运行机制以及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揭示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诉讼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以及面对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应对不足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提出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优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加强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

本文还将探讨如何适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创新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以更好地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门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争议和冲突。

其基本理论主要围绕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性等方面展开。

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在于其无形性和专有性。

无形性指的是知识产权无法像有形财产那样进行物理上的占有和控制,而专有性则强调知识产权持有者对其所拥有的知识或创意享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这两大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诉讼在证据收集、侵权认定等方面具有其独特性。

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及程序法定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公平原则则强调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开原则要求诉讼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程序法定原则则要求知识产权诉讼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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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知 识 产权 ;确 认 不 侵权 ;反 诉
中图分类号 :DF 2 53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9 52 1)20 7 —5 0 39 4 (000 —0 80
懈 i “ 穗 … x ≯ l } 童| l 蕊 端 搿一 搽
知 识产 权确 认不 侵权 之诉 是 近年 来 出现 的知识 产权 诉 笔 者就 开始 关 注此类 案件 。2 0 年 笔者 作为 兼职 律师 ,更 08
科 技 与 法 律
S i c e h o g n a o。 , o2 2 1 c neT c n l ya dL wV l4 N ., 0 e o 8 0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程序 问题探讨
刘 宁
( 州 大 学 ,福 建 福 州 3 0 0 ) 福 5 18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要 :知 识产权确 认不 侵权 之 诉作 为一 种新 型知 识产权 诉讼 , 由于现 行立 法的缺失和 有 关理 论研 究的不
药 业 的专 利权 。与 此 同时 ,金方 药业 提 出反诉 ,反诉 请求
质 、受理条 件 、司法管 辖及 与 知识 产权 侵权 之诉 的关系 等
进 行研 究 。


引题 案 例
自2 0 年我 国第 一例 确认 不侵 犯 专利权 纠 纷案 件起 , 02
收稿 日期 :2 0 -72 ;修 回 日期 :2 1一 l 6 0 90 —0 0 0O — O
该 案 情 如 下 :西 安 高 科 陕 西 金方 药业 公 司 ( 下简 以
讼 。2 0 年4 1 0 8 月 日施 行 的 民事案 由规定 第 1 2 案 由 称 金方 药业 )是 “ 唑 泰泡 腾片 剂及 其 制备 方法 ” 的专利 5个 双 即为 确认 不侵 权 纠纷 ,虽 然知 识产 权确 认 不侵权 纠 纷作 为 权 人 ,2 0 年 1 月 l 日和2 0 年 5 1 04 1 1 0 6 月 5日,金方 药 业 授权 三 级 案 由正式 为最 高人 民法 院所认 可 ,然 而 由于我 国现 行 律 师在 中 国医药 报 和 医药 经济 报 发表 声 明 ,认 为 民事诉 讼法 、各知 识产 权 单行法 及 司法 解释 均 未对 该类 案 生 产和 销售 双 唑泰 阴道 泡腾 片 的行为 构成 侵权 ,要求 相关 件 做 出规定 ,仅 由最高 人 民法 院 民三庭 以 “ 复” 和 “ 批 通 企 业停 止 侵 权行 为 。2 0 年 1 月 1 06 2 日,金 方 药业 在 陕 西省 知 ” 的形 式对 下级 法 院的 案件 审理 做 出几点 答复 ,但并 未 西 安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提 起诉 讼 ,起诉 山东 方 明药 业股 份有 明确 确认 不侵 权之 诉制 度设 计 目的 、立 案条 件 、管 辖及 审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方 明药业 )生 产销 售双 唑泰 阴道 泡 腾片 理程 序等 。实 践 中 出现 了立 案 条件 不统 一 、管辖 确 定不 明 侵 犯其 专 利权 ,要 求方 明药 业立 即停 止生 产 、销售 侵 权产 确 、案件 法律 性质 把握 不 准确 、案 件审 理思 路 不清 晰等 问 品 ,并赔偿 经 济损 失5 万元 。2 0 年 1 0 0 7 月4日,方 明药 业与 题 ,影 响了 司法 的统一 和权 威 。本 文将 视 角聚 焦于 知识 产 权 确认 不侵 权 之诉 的程 序 问题 ,通 过对 现有 学者 观 点 的梳 理 和 现 实 个 案 的剖 析 ,对 该 类 诉 讼 的法 律 依 据 、法 律 性 金 方药 业达 成 和解 协议 ,方 明药 业 承认 构成侵 权 并保 证停 止 生 产 销 售 双 唑 泰 阴道 泡 腾 片 ,金 方 药 业放 弃赔 偿 请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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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维 视 点
( 宁)知识 产权 确认 不侵权之诉程序 问题探讨 刘
确 认 方 明药业 生产 、销售 双 唑泰 阴道 泡腾 片 的行 为 侵犯 其 讼法 为 保护 自 己的 权益 在 纠纷 发生 过程 的不 同阶 段分 别提 “ 唑泰 泡腾 片剂 及 其制 备方 法 ” 的专 利权 ,要 求 立 即停 起 的诉讼 ,均属 独 立 的诉讼 ,一方 当事人 提起 的 确认 不侵 双 止生 产 、销售 行 为 ,并赔 偿 金方 药业 经济 损 失5 万 元 。期 犯专 利 权诉 讼 不 因对方 当 事人 另行 提 起专 利侵 权 诉讼 而被 0
足 ,导致 司法操作并不统一 ,甚至成 为规避知识 产权 侵权 和滥 用知识产权 的程序 手段 。通过对现 有学者观 点 的梳理和 现实个案的剖析 ,对该类诉讼 的法律依据 、法律 性质 、受理 条件、司法管辖及 与知识产权 侵权 之诉
的 关 系等 进 行研 究 ,有 助 于进 一 步推 动 规 范知 识 产 权 确 认 不 侵权 之 诉 。
并撤 回起 诉 。西安 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于2 0 年 1 l 日作 出 07 月 1 (0 7西 民四初 字第 1号 民事裁 定 书。20 年4 2 日,方 2 0) 3 08 月 0 明药业 向济南 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提 起诉 讼 ,请 求确认 方 明药 业 生产 、销 售双 唑 泰 阴道 泡 腾片 的行 为合 法 ,不 侵犯 金方
讼新 类型 。通 常认 为 ,知 识产 权确 认不 侵权 之诉 是 指利 益 亲 历 了一 场确认 不侵 犯 药 品专利 权 的纠纷 案件 ,与该 类案
受到 特定 知识 产权 影 响的行 为 人 , 以该 知识 产权 权 利人 为 件 有 了一 次 “ 亲密 接触 ”。 被 告 提起 的 ,请 求确认 其有 关行为 不侵 犯该 知 识产 权 的诉
基金项 目: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重点项 目 “ 海西建设 背景下福建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保护体 系研 究”( 0 R 0 6。 2 9 04) 0 作者简介 :刘 宁(9 7 , 汉族, 16 一) 男, 福建 闽清人, 福州大 学法学院副教授, 管理 学硕士, 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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