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12.26
元旦春节综治维稳方案
元旦春节综治维稳方案
为了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定和秩序,维护全民安宁,我们制定了以下综治维稳方案:
1.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升警力部署,加大对重点区域和敏感地点的巡逻力度,严密监控风险区域和重点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2. 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测,增加交警执勤力量,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3. 进一步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对商业建筑、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场所的防火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火灾防范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加强对乱倒垃圾、乱丢乱堆废弃物的整治,加强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的美观与整洁。
5.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增设专门的网上舆情监测小组,做好对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的查处和辟谣工作,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稳定。
6. 加大群众工作力度: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和帮助,做好对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化解,积极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7.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健全突发事件报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8. 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酒店、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旅
游景区等场所的管理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
通过以上综治维稳方案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全力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祥和的节日环境。
2020加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2020加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X市应急办《关于加强X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全运行,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全国“两会”顺利举行。
经区应急委领导批准,自XX时期间,我区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值守应急工作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区政府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和值班员X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住在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借调人员独立值班等现象,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值班人员要了解掌握值班工作有关规定,熟悉各项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各种值班设备,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核实上报、传达落实、督促反馈等值班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领导干部离京提前请假报批制度,并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带班值班制度的落实。
二、认真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务实节俭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引导广大市民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切实抓好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做好除夕、初五、元宵节当日燃放秩序维护工作。
要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等行动,鼓励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施行日期】200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本市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委办[2005]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精神,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本市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
各级价格部门要从维护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严控制出台地方政府调价项目,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传统佳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做好节日期间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节日期间,各区、县要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等主副食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切实做到在市场波动的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情况。
密切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完善各项预案措施,必要时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三、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要围绕群众关注的节日市场热点问题,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餐饮、液化气、运输、旅游等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
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国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开展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2591号),加大对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力度。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局、分局:2010年元旦、春节来临,两会召开在即,为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问题,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见成效地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大力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健康和生活安全。
二、工作重点1. 认真组织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市场执法检查。
一是认真组织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对辖区食品市场进行一次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肉、菜、粮及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酒类等节日食品,严格市场商品准入,强化索票索证管理,增加食品质量监测频率。
二是要加大节日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场早市值班、日常巡查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菜霸、欺行霸市、短斤缺两、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和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易燃易爆商品等违法行为,落实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对甲型H1N1流感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思想上决不能松懈麻痹。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做好救助帮扶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深入艰苦地区、基层一线特别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灾地区,努力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将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两节”期间救助金。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
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各类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地区救灾救助和北方地区取暖救助,守好基本民生底线。
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关心关爱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照顾救助和帮扶工作,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特别是在极端灾害天气期间加强设施巡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供电、供暖、供气稳定,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做好运输保障、畅通物流配送,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放心、价格稳定。
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丰富旅游市场供给,激发假期消费活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大对餐饮住宿、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关于加强“圣诞节”“元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圣诞节”“元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在学院教学工作即将进入全面复习考试阶段之际,“圣诞节”、“2015年元旦”也将来临,为了保证学院的安全稳定、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在欢乐祥和中迎接2016年的到来,现就“圣诞节”“元旦”期间的安全问题做出如下通知:
一、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就确保“圣诞节”、“元旦”期间
学生的安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组织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
二、“圣诞节”、“元旦”期间在校园内组织联欢活动的班级,必
须明确责任人,同时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做好统计,上报到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严禁在活动中点蜡烛、放孔明灯、使用明火等行为,严禁在教室、宿舍的灯具上缠绕、悬挂任何物品,确保安全用电;
三、由于学院的地理位置远离市中心和娱乐场所,请辅导员对准
备外出娱乐的同学做好劝解工作,减少外出,保证同学们的交通和人身安全;
四、请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圣诞节”“元旦”期间的住宿
管理工作,强化夜间的点名和请假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和巡查,严禁住宿学生在宿舍内酗酒、吸烟确保学生公寓和住宿学生的安全。
祝老师和同学们:新年快乐!
安全保卫处
2015年12月23日。
元旦期间维稳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元旦佳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人民群众欢庆团圆的时刻。
为确保元旦期间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元旦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2. 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
3. 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元旦期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元旦期间维稳工作。
2. 各级公安机关成立元旦安保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元旦期间安保工作。
3.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元旦期间维稳工作。
四、工作措施(一)社会治安防控1. 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
元旦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提高街面见警率,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2.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元旦期间可能出现的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3. 加强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安保。
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大型商场、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公安机关将加强安保力量,确保安全。
(二)疫情防控1.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元旦期间,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2.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对电影院、商场、餐馆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措施,确保人员密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3. 加强物资储备。
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充足,如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
(三)应急管理1. 做好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2. 加强应急演练。
元旦期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关于2024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4年元旦放假支配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一年一度的元旦佳节即将来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支配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现将2024年元旦节放假支配通知如下:
一、假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共计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一)为法定假日,12月30日(星期六)为调休,12月31日(星期天)为正常休假。
二、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三、放假期间留意事项:
1.放假期间,如有须要加班完成工作进度的部门,请相关部门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加班支配交送人力行政部。
2.请各部门于2024年12月29下班时,关好电脑等电器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做好平安防范。
3.人力行政部督促各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前务必检查全部区域方可锁闭各大门。
4.放假期间部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保人员手机应确保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
5.外地回家或外出游玩时,请留意自身人身平安和财物平安,开心的度过假期。
最终诚心祝福大家过个欢乐、祥和的元旦!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工商办字[2011]260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1〕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做好2012年“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保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二、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两节”期间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
各地工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要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食品等品种为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机场、车站码头、庙会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浙文督[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浙文督[2006]52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支、大)队: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文化市场处于活跃时期,今年我省文化行政部门积极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音像市场整治周”、“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等专项行动,查违规、打窝点、破网络,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但同时应清醒认识到,演出、网吧、音像等文化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健康、有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祥和的节日文化氛围,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急动员起来,加大对文化市场监管的力度。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市场第一线,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对发现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通过召开经营业者大会通报查处情况,教育广大经营业者守法经营,提高经营业者的自律能力。
二、“二节”期间,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召集各类文化市场义务监督组织,开展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12318”举报电话要做一次测试,保证畅通,各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要安排专人值班,举报电话要24小时昼夜开通,随时处理群众举报,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第一时间反馈举报人。
三、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假日期间联合办公和联合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演出、娱乐、网吧等文化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
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集市、演艺场所、酒吧等场所营业演出活动的监管,发现从事色情等违法演出的要提请公安部门及时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安全检查工作,突出对影剧院、歌舞厅(演艺厅)、游艺厅、网吧等人员密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等问题的要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并抄送相关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2.07•【文号】工商市字[2001]第354号•【施行日期】2001.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1]第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让全国人民欢度佳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两节”市场的监督管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两节”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站在讲政治、促繁荣、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节”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要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系统内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果。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及重点地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各种针对性较强的市场检查。
一是检查与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重点是饮料、粮食、食用油、肉类制品、烟酒、各类营养保健品以及家用小电器和冬季防寒保暖商品。
二是检查销售上述各类商品的经销企业和集中交易场所,重点是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摊点。
三是检查城乡结合部和行政区划交界地等群众举报较多、以往整治还留有“死角”或隐患的地区存在的各类非法加工点和假冒伪劣商品生产源头,重点是食品、饮料及各类熟食加工点、生猪屠宰点。
四是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是欺行霸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和有奖销售等欺骗性行为,以及趁节日之机利用非法展览展销活动和出租柜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元旦放假支配调休通知精选-V1
元旦放假支配调休通知精选-V1元旦放假支配调休通知精选2021年即将结束,元旦长假即将来临。
为了更好地安排假期,适应近期疫情态势,各地纷纷发布了元旦放假支配调休通知,以下是其中一些精选内容。
一、全国通用1.元旦放假安排元旦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3日,节日期间,全国各地旅游景区对外开放。
2. 元旦调休安排工作日调休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6日、1月17日。
单位应合理安排调休时间,确保员工假期利用充分,不影响正常工作。
二、北京市政府1. 元旦放假安排元旦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2日,共3天,1月3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2. 元旦调休安排北京市政府明确,全市公众将利用周末时间调休。
即12月26日、12月27日(星期日)和1月9日、1月10日(星期日)取代1月1日至1月3日的假期。
三、上海市政府1. 元旦放假安排元旦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3日,共4天。
2. 元旦调休安排上海市政府安排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还包括部分民营企业。
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调休时间为12月26日至12月27日、1月1日至1月2日,共4天。
四、广东省政府1. 元旦放假安排元旦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2日,共3天,1月3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2. 元旦调休安排广东省政府规定,元旦节期间周六、周日休息日不用调休,1月4日至1月7日需要调休。
五、江苏省政府1. 元旦放假安排元旦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3日,共4天。
2. 元旦调休安排江苏省政府安排,元旦周六、周日正常放假,不用调休。
元旦节后需要调休时间为1月8日至1月10日。
总的来说,各地元旦放假支配调休通知表明了对假日休息的重视和对疫情防控的关注。
同时,也给员工更多的假期时间,方便他们安排旅游和家庭生活。
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假期愉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工商明电[2004]33号【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04.12.15【实施日期】2004.1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0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节日食品安全和市场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和市场的监督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执政为民,把加强节日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结合本地区食品安全和市场管理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行动,认真组织落实,全力以赴,抓紧抓好,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涉及节日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及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市场大检查行动,有效地防范和查处涉及食品安全和扰乱节日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
(一)突出重点食品,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重点,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肉、蔬菜。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教发[2005]24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5.12.22【实施日期】2005.1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05]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今年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先后于 6月、10月和11月分别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调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当前加强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做出了紧急部署。
我部和有关部门已经派出了三批督查组,分别对北京等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督查。
通过检查和督查发现,学校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事故仍时有发生,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及广大师生员工的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学校安全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2006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体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顺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部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开展检查和督查。
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11.18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文件的精神,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要立即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已检查过的要对重点部位和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发文字号】工商明电[2005]37号【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05.12.07【实施日期】2005.12.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
为了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现就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市场监管,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一是认真抓好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食品、保健品、取暖器具、防寒用品和烟花爆竹等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尤其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严格对液态奶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加大节日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各级工商部门要以监管食品和节日其他商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及“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逐户进行排查,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
同时,要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三是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的监管,高度重视农村市场的消费安全。
要加强对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检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小摊点、小卖店的日常监管,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质量,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精品范文】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防范,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特作如下通知: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突出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
春节前,各单位要结合“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隐患,切实解决问题,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二、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留足安全保卫人员,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要认真做好值班情况的报告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节日坚持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岗盯班,提高安全警惕性,防范各类事故。
节日停产企业(单位)要轮流值班,重点部位设专人看管。
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确保社会稳定。
三、提高警惕,强化措施,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假日出行群众(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客运的安全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
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储运工作的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消防部门要将购物场所、文体娱乐场馆及加油站等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防范,同时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
水务部门对已查出的危桥要采取措施,公示停止使用。
新闻宣传部门要搞好节日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氛围,让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1.04•【字号】东府办函〔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东府办函〔2007〕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200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临近,学生放假、民工返乡、假日出游将导致客流量迅速增加,居民节日购买消费品数量也将大幅度上升,为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平安祥和欢度节日,现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
“两节”期间由于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容易产生各种价格矛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高度,把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努力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
凡是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特别是与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严禁一切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公园门票及停车收费不得突破规定标准。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公园),必须严格按市物价局《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东价〔2002〕72号)及《关于调整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办法问题的通知》(东价〔2004〕139号)的有关规定,门票及停车收费要按规定标准执行。
四、交通客运价格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春运期间,公路客运运价只能在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上浮幅度内浮动,不得突破;市内区间汽车客运票价按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市核心城区城巴、出租小汽车、镇内公共汽车、过江轮渡的运价必须按市物价局规定价格执行,不得上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 稳定物价 做好供应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稳定物价做
好供应工作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杭州政报》》
【年(卷),期】2008(000)001
【摘要】杭政办函[2007]3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粮油、副食品市场供应,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2页(P3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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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监管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0•【字号】•【施行日期】201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监管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市“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市场繁荣,价格平稳。
但是,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
元旦、春节作为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即将迎来消费旺季、出行高峰,易于发生价格矛盾和纠纷。
对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两节”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充分利用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要坚持“一把手挂帅”,成立两节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节日监管方案。
要建立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和低温雨雪天气等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尤其是要加强对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实现供需平衡。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协同做好组织货源、加强调运、储备投放工作,促进品种、结构和区域平衡,防止出现敏感时期、重点地区、重要品种的结构性短缺,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障当地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工商市字[2000]第309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04年6月30日)废止【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00.12.25【实施日期】2000.12.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0]第3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精神,确保200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市场繁荣稳定,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两节”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上市商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32号通知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0]27号)精神,结合本地正在开展的联合打假行动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本地区的上市商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
检查清理的重点除国务院通知强调的9种商品外,还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电器产品、烟花爆竹、食品、饮料、肉类制品及酒类等作为检查清理的重点。
对经营假冒、不合格电器产品,经营假冒、过期、不合格食品、饮料、酒类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从严从快查处。
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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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船舶安全运营的函
各船公司:
2014年运输组织即将画上圆满句号,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在此,我们首先向一直给予海运公司大力支持的船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海上运输已进入冬季运输阶段,北方装货港已出现浮冰,内河运输已全面进入枯水期。
希望广大船公司认真落实船舶安全运行保障措施,确保2015年实现良好开局,现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冬季和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时期,孔明事故防范的关
键时期,广大船公司要充分认识今明春安工作的重
要性,提早制定运输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现场安全
管理,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及时关注我国沿海和内河水文气象变化,针对大风、
寒潮、大雾、海冰等恶劣天气和海况,超前防范,
保证船舶运行安全。
对执行进江航行任务的船舶,
要重点关注浅水道的水深情况,对于进入冰区航行
的船舶,要认真落实船舶冰区航行各项安全预防措
施。
3、对于船长不熟悉、水文条件复杂的航道及港口,各
公司应加以重视,提前搜集、熟悉相关资料并及时
传递到船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采取申请
引水、拖轮协助等举措。
4、要加大对船员的管理教育及培训力度,提高船员的
安保和防恐意识以及业务水平,坚决杜绝违章操作。
5、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值班船员要坚守岗位,不
得擅离职守,尤其是锚泊、靠泊作业期间,船上要
留有足够的人员,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
能同时离船。
6、加强船舶隐患排查,对所属船舶的机枪、甲板及驾
驶台等关键区域,主副机、锅炉、舵机、锚机、货
油系统、扫舱系统、导航设备等关键设备进行一次
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船舶
处于良好适航状态。
7、船舶在装卸作业时,要严格执行装卸货程序,要加
强装卸货巡查,防止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
8、加强船舶防火、防爆、防污染管理,严格执行操作
规程,杜绝各种违规违章行为,确保人员、船舶和
货油安全。
9、建立外来人员登轮登记制度,对非本船人员进行查
验,尤其是靠泊作业期间,要提高警惕,做好船舶
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不良份子的破坏。
10、要强化船舶应急管理,保证船岸24小时通讯联络畅
通,并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对于发生
的任何事故和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海运公司,
以便海运公司能及时协助船公司做好应处置工作,
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
围。
中国石油大连海运
2014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