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标准
微波炉安全标准、门开关标准内容详述
微波炉主要性能指标1)微波效率:50%以上2)微波加热均匀性:70%以上3)微波泄露:5mw/cm²以下4)噪音:68dB以下5)无故障运行微波运转耐久性能:1500小时门开关耐久性能:开关门10万次,无微波泄漏微波炉执行的国家标准1、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21-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3、GB4706.2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4、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音限值》推荐执行标准5、GB/T18800-2002《家用微波炉性能测试方法》以下是涉及到微波炉开关门系统的标准,来源于:1、GB 4706.2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2、GB 4706.1-2005-32 宣贯教材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3、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_第1部分_通用要求;4、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1-2008:门联锁装置 door interlock:如果炉门不关闭,则使磁控管不能工作的装置或系统。
门联锁装置 monitored door interlock:带有一个监控装置的门联锁系统。
18.耐久性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微波炉的门系统,包括铰链、微波密封件和其他相关部件的结构都应经受正常使用中产生的磨损。
门系统试验按下述方法交替进行:先让微波炉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并带有适当的微波吸收负载,操作10 000个周期,另外在微波发生器不工作状态下再操作1 0 000个周期。
按正常使用情况将门打开和关闭,门应从关闭的位置打开到135°-180°之间,如炉门可打开的最大角度小于135°,则应将门打开至最大的开启位置上,操作的速率为每分钟六个周期。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一、辐射水平控制1.微波辐射场强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根据不同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辐射场强控制标准。
2.在正常作业条件下,作业场所的微波辐射强度应低于100μW/cm²。
对于特殊作业场所或特殊作业工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辐射强度控制标准。
二、暴露时间限制1.作业人员每天在微波辐射场所工作的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同时应遵循轮换作业的原则。
2.对于需要在微波辐射强度较高的场所进行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规定进行适当的休息,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微波辐射中。
三、防护设施要求1.作业场所应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员工在微波辐射强度较高的区域长时间停留。
2.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分区管理,根据不同区域的微波辐射强度,划分不同的控制区域。
3.应对作业场所的门窗、墙壁进行有效的密封和隔断,以减少微波辐射的外泄。
4.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使用辐射防护材料对作业场所进行改造,以降低微波辐射强度。
四、个人防护用品规定1.所有在微波辐射场所工作的员工应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抗微波辐射性能,并应对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3.员工在进入微波辐射场所前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用品。
五、监测与检查要求1.应定期对作业场所的微波辐射强度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监测和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监测和检查工作应由专业的卫生监测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培训与教育要求1.所有在微波辐射场所工作的员工应接受微波辐射安全培训,了解微波辐射的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法。
2.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3.应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安全手册或指南,以便员工随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七、应急处理预案1.应制定微波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
国家家用电器辐射标准
国家家用电器辐射标准
家用电器辐射的标准会因电器的种类和工作频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电视机、吹风机等工作频率在50Hz左右的家电,其电磁辐射的国标限值是4000V/m。
而对于手机、微波炉等工作频率在左右的家电,其电磁辐射的
国标限值是12V/m。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来减少家用电器带来的辐射,比如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减少使用时间、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品牌等。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不要过度恐慌,因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辐射量是安全的。
微波炉能效标准GB 24849-2017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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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 续性功能:基 r传感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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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微 波炉 能效标准GB 24849—wave ovens energy ef i ciency standard G B 24849.2017
王 伯燕 陆 伟 叶 志 壮 宋 洋
W ANG Boyan LU W ei YE Zhizhuang SONG Yang
定俏及能效等级 》标准。
待机 模式 :微 波炉连接 到 电源 上,提 供 。种喊 彩种川
绝常使 用或保护性功能 的产 模式。(1)通 过遥控器 、
修 …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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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标准GB 24849—2017与旧版标准GB 24849—2010主 活 );(2)连 续性功能:包括 时钟往内的信息或状 念,[Ii ÷:
发 fGB 24849—2017《家用车l】类似 用途微波炉 能效限定值
关机 模式 :微波 炉连接 刮电源上 ,但 提 供仟 『nJ l
微波相关标准
微波和SDH通信工程相关标准一、国家标准· 1-30GHZ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方案· GB/T 13159-2008(1991)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GB/T 13503-1992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应使用GB/T13159-2008)· GB/T 2789-1981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网路接口基本技术要求· GB/T 6361-1999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抛物面天线型谱系列· GB/T 7585-1987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波道配置· GB/T 9050-1988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8 GHz微波通信设备总技术条件· GB/T 9409-1988 长距离地面模拟微波接力系统彩色电视解调机 (一路电视一路伴音) 技术条件· GB/T 9404-1999 微波接力通信馈线系统技术条件· GB/T 9408-1988 长距离地面模拟微波接力系统彩色电视调制机 (一路电视一路伴音) 技术条件· GB/T 12640-1990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测量方法· GB/T 13616-2009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GB/T 13619-2009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干扰计算方法· GB/T 13620-2009 卫星通信地球站与地面微波站之间协调区的确定和干扰计算方法· GB/T 14617.3-1993 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第三部分:视距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传播特性· GB/T 14618-1993 视距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与空间无线电通信系统共用频率的技术要求· GB/T 15841-1995 数字微波通信设备进网技术要求2~8 GHz数字微波收发信机· GB/T 2789-1981 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网路接口基本技术要求· GB/T 3974-1983 大容量长距离模拟微波通信干线电话传输干扰容限· GB/T 17881-1999 广播电视光缆干线同步数字体系(SDH)传输接口技术规范· GB-T 15837-1995 数字同步网接口要求· GB/T 19263-2003 MPEG-2信号在SDH网络中的传输技术规范· GB/T 14731-2008 同步数字体系(SDH)的比特率· GB/T 15941-2008 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缆线路系统进网要求 (代替了老的标准)· GB/T 16712-2008 同步数字体系(SDH)设备功能块特性 (代替了老的标准)· GB/T 16814-2008 同步数字体系 (SDH) 光缆线路系统测试方法 (代替了老的标准)二、GY/T广播影视标准·GY 104-1991 广播电视微波电路维护管理规程·GYJ 28-1985 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GYJ 29-1985 广播电视微波工程线路勘察规范·GYJ 30-1985 广播电视微波工程线路设计规范·GYJ 31-1985 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GYJ 32-1985 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GY 5077-2007 广播电视微波通信铁塔及桅杆质量验收规范·GY/T 4-1982 广播电视专用微波接力电路传输体制·GY 71-1989 微波、卫星传送广播节目通路运行技术指标等级·GY 72-1989 微波、卫星传送声音广播节目通路运行技术指标测量方法·GY 73-1989 微波收发信机运行技术指标(声音广播)·GY 5209-1995 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GY/T 144-2000 广播电视SDH干线网管理接口协议规范·GY/T 145-2000 广播电视SDH干线网网元管理信息模型规范·GY/T 218-2006 SDH传输网网络管理接口规范--NMS-EMSQ3接口管理信息模型·GY/T 88/89-1985 电视节目短距离微波传送技术要求(中距离、模拟微波系统)·GY/T 132-1998 多路微波分配系统技术要求·GY/T 171/172/173-2001 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接收天线、下变频器)三、YD/T通信行业·YD/T 5088-2005 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141-2005 SDH数字微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 909-1997 4~11GHz STM-1 SDH 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953-1998 4~11GHz 2×STM-1SDH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10-1999 STM-0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YD 5038-1997 点对多点微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2012-1994 微波接力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T 1153-2001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抛物面天线辐射图包络的技术要求·YD 343-1990 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进网要求·YD/T 501-2000 微波无人值守电源技术要求·YD 5031-1997 点对多点微波通信工程设计规范·YD/T 508.1-1997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抛物面天线技术条件·YD/T 638.10-1993 无线、微波及卫星通信设备型号命名方法·YD/T 646-1994 长距离地面模拟微波接力系统彩色电视调制机/解调机(一路电视、一路伴音)质量分等标准·YD/T 668-1994 8GHz数字微波收发信机质量分等标准(YD/T 664~667-1994分别为2,4,6,7G的标准)·YD/T 684-1994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抛面天线质量分等标准·YD/T 685-1994 彩色电视模拟地面微波接力系统四路伴音调制解调设备质量分等标准·YD/T 744-1995 34 Mbit/s中容量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YD/T 746-1995 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YD/T 747-1995 经由三次群(34.368kbit/s)数字微波信道传送数字彩色电视图象和伴音信号的技术要求·YD/T 757-1995 微波铁塔技术条件·YD/T 792-1995 8Ghz小容量数字微波通信设备进网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YD/T 828.1X-1996 数字微波传输系统中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 (11-14,21-210,31-312共26个部分)·YD/T 830-1996 2×34Mbit/s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YD/T 831-1996 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椭园软波导技术条件·YD/T 843-1996 Ku波段中小容量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YD/T 904-1997 SDH微波通信系统测量方法·YD/T 5024-2005 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YD/T 5044-2005 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YD/T 5080-2005 SDH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YD/T 5095-2005 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877-1996 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和系统的电接口技术要求·YD/T 1061-2003 同步数字体系(SDH)上传送IP的LAPS技术要求·YD 5051-97 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pdf·YD/T 1238-2002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技术要求·YD/T 1768.1-2008 基于同步数字体系(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网络管理技术要求第1部分:基本原则·YD/T 5149-2007 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 1017-1999 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节点接口·YD/T 1022-1999 同步数字体系(SDH)设备功能要求·YD/T 1078-2000 SDH传输网技术要求——网络保护结构间的互通·YD/T 1100-2001 SDH上传送IP的LAPS测试规范·YD/T 1111.1/2-2001 SDH光发送/光接收模块技术要求-2.488320Gb/S光接收模块(.2第二部分)·YD/T 1199.1/2-2002 SDH光发送/光接收模块技术要求——SDH 10Gb/s光接收模块(.2第二部分)·YD/T 1179-2002 在同步数字体系(SDH)上传送以太网帧的技术规范·YD/T 1266-2003 SDH环网保护倒换测试方法·YD/T 1267-2003 基于SDH传送网的同步网技术要求·YD/T 1276-2003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测试方法·YD/T 1289.X-2003 同步数字体系(SDH)传输网网络管理技术要求·YD/T 1299-2004 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性能技术要求——抖动和漂移·YD/T 1300-2004 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性能技术要求——通道、复用段和再生段误码·YD/T 1345(1346)-2005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技术要求—内嵌弹性分组环(RPR)功能部分·YD/T 1474-2006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技术要求——内嵌多协议标记交换(MPLS)功能部分·YD/T 1620.X(1-4)-2007 基于同步数字体系(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网络管理技术要求·YD/T 1631-2007 同步数字体系(SDH)虚级联及链路容量调整方案)技术要求·YD/T 5119-2005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YD/T 5149-2007 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 5150-2007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输节点(MSTP)本地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 900-1997 SDH设备技术要求——时钟·YD/T 904-1997 SDH微波通信系统测量方法·YD/T 966-1998 SDH性能分析仪技术条件·YD/T 967-1998 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和设备术语·YD/T 973-1998 SDH 155Mb/s和622Mb/s光发送模块和光接收模块技术条件·YD/T 974-1998 SDH数字交叉连接设备(SDXC)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四、其他相关标准·DL/T5025-2005 电力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DL/T545-1994(2005)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062-1996(2005) 微波电路传输继电保护信息设计技术规定·SJ/T 10702-1996 数字微波接力线路测量方法·SJ/T 11118-1997 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YD 5079-2005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050-2005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T 5017-2005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993-2006 电信终端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YD-T 5098-2005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pdf·YD 5019-1996 SDH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TB 10060-1999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规范·TB 10220-2000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GB 17502-1998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YD 5038-1997 点对多点微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2005 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 5150-2007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输节点(MSTP)本地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GY 5073-2005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 5077-2007 广播电视微波通信铁塔及桅杆质量验收规范·GB 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ITU-T G.821(1996)PDH数字通道的差错参数和指标·ITU-T G.826(1996)基群和基群以上速率国际恒定比特率数字通道的差错参数和指标·ITU-T G.827(1996)基群和基群以上速率国际恒定比特率数字通道的可用性性能参数和指标·ITU-R F.750(1997)——基于SDH网的无线中继系统的体系和功能概述·ITU-R F.751(1997)——用于SDH网的无线中继系统的传输特性和性能指标·ITU-R F.1092-1(1997)——可能形成27500Km假设参考通道的国内部分或全部通道的数字无线中继系统基群和基群以上速率通道的误码性能指标·ITU-R建议F.1189(1997)——可能形成27500Km假设参考通道的国际部分或全部通道的数字无线中继系统基群和基群以上速率通道的误码性能指标。
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中国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5-89)容许功率密度日剂量限值〈8h/d 的容许功率密度(μW/cm2,8h/d) (μW/cm2) (μW/cm2)非固定辐射50 400 400/t脉冲波固定辐射25 200 200/t仅肢体辐射500 4000 4000/t注:1、t为暴露时间,单位为小时;2、短时间最大暴露限值不超过5mW/cm2;3、在超过1mW/cm2条件下,除按日剂量容许暴露时间外,还需使用防护镜。
中国超短波(30—300MHz)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容许功率密度相应电场强度(m W/cm2) (V/m)连续波8h/d 0.05 144h/d 0.10 19脉冲波8h/d 0.025 104h/d 0.050 14注:我国<30MHz的射频段卫生标准未制订,可参照现行的原苏联标准。
原苏联射频和微波辐射卫生标准(1984)频率(MHz)电场强度(V/m)磁场强度((A/m)射频0.06--- 50 53-- 2030-- 1050-- 5微波300—300000 25μW/cm20.3—300GHz 200μW·h/cm2美国射频和微波辐射的最大容许暴露值(C95.1-1991)频率(MHz)电场E(V/m)磁场H(A/m) 功率密度mW/cm2射频0.003—0.1 614 1630.1-- 61.4 16.3/f3-- 1842/f 16.3/f30-- 61.4 16.3/f100-- 61.4 0.163微波300-- f/300(1—10) 3000-- 1015000—300000 10 注:f为频率(MHz)美国还规定产品辐射标准(即执行标准),指距设备表面5cm处,要求的最大容许漏能。
如规定商业、家用和其他用途的微波炉的最大容许漏能在设备使用前为1 mW/cm2,在设备使用后及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5 mW/cm2。
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品名举例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中国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5-89)容许功率密度日剂量限值〈8h/d 的容许功率密度(μW/cm2,8h/d) (μW/cm2) (μW/cm2)非固定辐射50 400 400/t 脉冲波固定辐射25 200 200/t 仅肢体辐射500 4000 4000/t注:1、t为暴露时间,单位为小时;2、短时间最大暴露限值不超过5mW/cm2;3、在超过1mW/cm2条件下,除按日剂量容许暴露时间外,还需使用防护镜。
中国超短波(30—300MHz)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容许功率密度相应电场强度(mW/cm2)(V/m)连续波8h/d 0.05 144h/d 0.10 19脉冲波8h/d 0.025 104h/d 0.050 14 注:我国<30MHz的射频段卫生标准未制订,可参照现行的原苏联标准。
原苏联射频和微波辐射卫生标准(1984)频率(MHz)电场强度(V/m)磁场强度((A/m)射频0.06--- 50 53-- 2030-- 1050-- 5微波300—300000 25μW/cm20.3—300GHz 200μW·h/cm2美国射频和微波辐射的最大容许暴露值(C95.1-1991)频率(MHz)电场E(V/m)磁场H(A/m) 功率密度mW/cm2射频0.003—0.1 614 1630.1-- 61.4 16.3/f3-- 1842/f 16.3/f30-- 61.4 16.3/f100-- 61.4 0.163微波300-- f/300(1—10)3000--1015000—30000010注:f为频率(MHz)美国还规定产品辐射标准(即执行标准),指距设备表面5cm处,要求的最大容许漏能。
如规定商业、家用和其他用途的微波炉的最大容许漏能在设备使用前为1 mW/cm2,在设备使用后及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5 mW/cm2。
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品名举例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微波辐射安全限值国标
微波辐射安全限值国标
微波辐射的安全限值国标如下:
在生活环境中,根据中国的微波辐射卫生标准,规定商业家用和其他用途的微波炉的最大容许漏能在设备使用前
为1mw/cm²,设备使用后及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5mw/cm ²。
在职业环境中,微波辐射的安全限值则根据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强度来划分。
根据《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一级标准(安全区)为微波小于10μw/cm²;二级标准(中间区)为高频辐射小于40μw/cm²。
在二级标准地区,可以建造工厂和机关,但不许建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疗养院等,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可用于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
在特定设备的使用中,应确保设备符合这些标准,以保障公众的健康。
ieee 微波暗室标准
ieee 微波暗室标准
摘要:
1.微波暗室简介
2.微波暗室的标准要求
3.微波暗室的实际应用
4.我国微波暗室标准发展
5.总结
正文:
微波暗室,顾名思义,是一个可以阻止电磁波传播的封闭空间。
它在科学研究、电磁兼容性(EMC)测试、无线通信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在这样的环境中,可以有效地消除外部电磁干扰,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微波暗室的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屏蔽效能:微波暗室的屏蔽效能应达到一定的指标,以保证内部电磁场与外部电磁场之间的隔离。
常用的屏蔽材料有金属纤维布、金属板等。
2.吸波材料:为了消除内部反射带来的影响,微波暗室内部需要涂覆吸波材料。
常用的吸波材料有泡沫、碳纤维等。
3.测试设备:微波暗室应配备相应的测试设备,如频谱分析仪、示波器等,以便对电磁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4.环境条件:微波暗室应具备恒温、恒湿等环境条件,以保证测试的稳定性。
微波暗室在我国的研究和应用已取得了显著成果。
近年来,我国微波暗室
标准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
例如,我国发布了GB/T 21431-2007《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系列微波暗室相关标准,为我国微波暗室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之,微波暗室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实验室,其在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需求的提高,微波暗室将在更多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E=√E21+ E22+……+ E2n式中:E—复合场强,V m;E1、E2、……En—各单个频率所测得的场强,V m。
1.3 分级标准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阁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
1.3.1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1.3.2二级标准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不许建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夹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如在此区内已有这些建筑,则应采取措施,或限制辐射时间。
2 卫生要求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分级标准见下表。
波长单位容许场强一级(安全区)二级(中间区)长、中、短波V/m <10 <25 超短波V/m <6 <12 微波μW /cm2<10 <40混合V/m 按主要波段场强;若各波段场强分散,则按复合场强加权确定3 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监测检验方法见附录A。
4 监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或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A环境电磁波测量规范(补充件)A.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开放幅射源所产生的环境电磁波,其频率覆盖范围:长、中、短波(100kHz~30MHz),超短波(30MHz~300MHz),及微波(300MHz~300GHz),A.2 规范内容A.2.1 测量方式根据不同需要与目的,应用不同的测量方式,对已建台和扩建台,为调查辐射源周围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分布规律,常以辐射源为中心,在不同方位取点的方式进行测量,简称点测;为全面调查某地区环境电磁波的背景值及按人口调查居民人群所受辐射强度的测量简称面测。
ieee 微波暗室标准
ieee 微波暗室标准
IEEE(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是一个
国际性的专业技术协会,致力于推动在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
微波暗室是一种用于测试无线电频率和微波设备的电磁屏蔽环境。
IEEE制定了一系列微波暗室
标准,以确保测试环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其中,IEEE标准299-2006是微波暗室设计和性能的标准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微波暗室的尺寸、金属屏蔽结构、校准和测量方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暗室的电磁屏蔽性能满足测试要求。
此外,IEEE标准 1128-1998是微波暗室测量的准确度评定方
法的标准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在微波暗室中进行电磁场测量时,对测量设备和方法的准确度评定要求,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遵循,有助于确保微波暗室提供可靠的测试环境,促进无线电频率和微波设备的研发和应用。
微波小功率标准
微波小功率标准
微波小功率标准是指在微波领域内,功率小于1瓦的电子设备所需遵守的规范。
由于微波技术在现代通信、雷达等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微波小功率设备的数量日益增多,其规范化和标准化也越来越重要。
微波小功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微波小功率设备的电磁辐射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电子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需要限制其辐射强度。
微波小功率设备的电磁辐射应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确保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保护。
其次,微波小功率设备的频率应符合规定。
不同的微波设备工作在不同的频段,频率的选择和规范可以避免不同设备之间的干扰和冲突。
第三,微波小功率设备的工作模式和信号输出应符合规范。
设备的输出功率、调制方式等参数需要遵守相关标准,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最后,微波小功率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应符合相关标准。
电子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和用户的安全,因此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
总的来说,微波小功率标准对设备制造商、使用者和监管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
制造商需要遵守标准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使用者需要了解设备的规范以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标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
防微波护目镜
防微波护目镜防微波护目镜是在眼睛的微波辐射强度超过标准的工作场所佩戴的防护眼镜。
一、人体允许微波辐射标准GB10436-89规定,操作员操作部分允许微波辐射的平均功率密度符合以下标准:1.连续波:8小时暴露为50(W/cm2:小于或大于8每小时暴露的日剂量不超过400(W·h/cm2。
2.脉冲波(固定辐射):8h为25(W/cm2:小于或大于8每小时暴露的日剂量不超过200(W·h/cm2。
3.肢体局部辐射(不要区分连续波和脉搏波):8小时暴露为500(W/cm2:小于或大于8h暴露日剂量不超过400(W·h/cm2。
4.短时间暴露:当需要在大于1mW/cm2辐射强度的环境中工作时,除按允许日剂量强度计算的暴露时间外,还需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但操作位最大辐射强度不得大于5mW/cm2。
二、防微波护目镜结构防微波护目镜由滤光片和镜框组成。
滤光片采用普通透光材料为镜片,内反射镜上覆盖着一层半导体氧化锡(SnO2)薄膜,用以反射正面的微波。
镜框由吸波塑料制成,其为宽脚边型镜架,内镶导电良好的细铜丝网,对侧面的微波可以反射。
这种防微波护目镜对3~5cm波段的微波辐射,反射和吸收效果可达到20dB。
另外,也可用直径为0.07~0.14mm的铜丝作成每平方厘米560~180目的丝网。
用这种网制成的眼罩可以防止微波辐射和反射。
还有用有机玻璃镀铝制作的面罩,对微波的防护效果可达15~30dB。
选购防微波护目镜产品时,主要检查对微波衰减值是多少;外观质量;滤光片有无擦痕、气泡、裂纹;光洁度、结构、佩戴舒适度,产品是否经过相关单位检验。
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微波辐射卫生标准〈8h/d 的容许功率密度(μW/cm2,8h/d)(μW/cm2)(μW/cm2)非固定辐射50400400/t脉冲波固定辐射25200200/t仅肢体辐射50040004000/t 注:1、t为暴露时间,单位为小时;2、短时间最大暴露限值不超过5mW/cm2;3、在超过1mW/cm2条件下,除按日剂量容许暴露时间外,还需使用防护镜。
中国超短波(3030000025μW/cm20、30、1614163 0、1--61、416、3/f3--1842/f16、3/f30--61、416、3/f100--61、4 0、163 微波300-- f/300(130000010 注:f为频率(MHz)美国还规定产品辐射标准(即执行标准),指距设备表面5cm处,要求的最大容许漏能。
如规定商业、家用和其他用途的微波炉的最大容许漏能在设备使用前为1 mW/cm2,在设备使用后及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5 mW/cm2。
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序号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1氯酸盐、硝酸盐与磷、硫、镁、铝、锌等粉末易燃固体以及脂类等有机物2过氯酸或其盐类与乙醇等有机物3过氯酸盐或氯酸盐与硫酸4过氧化物与镁、锌、铝等粉末5过氧化二苯甲酰和氯仿等有机物6氧化氢与丙酮7过氧化氮与二氧化硫8次氯酸钙与有机物9氢与氟、臭氧、氧、氧化亚氮、氯10氨与氯、碘11氯与氮、乙炔与氯、乙炔与二倍容积的氯、甲烷与氯等加上阳光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品名举例火灾危险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名称举例甲常温下能全部或局部自行分解,导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受到水或空气中氧的作用能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钾、钠、锂、钙、锶、氧化钙、氧化钡、氧化钠具有强烈氧化性,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无机物极易燃烧或爆炸的氧化剂氯酸钾、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钠、氯酸钠遇酸、过热、强烈冲击或摩擦时能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赛璐珞闪点大于或等于28℃的易燃液体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醋酸甲脂、硼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腈、乙醛、已烷、甲基戊二烯、环已烷空气中体积爆炸浓度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气体氢、甲烷、乙烯、乙炔、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烯、甲醚、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浓度下限大于10%的可燃气体的固体物质电石危险性类别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固体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制品、樟脑、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苯、硝化纤维胶片28℃大于闪点大于或等于120℃的易燃、可燃固体煤油、松节油、丁酸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脂、乙醛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糠醛乙危险性类别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助燃气体氧、氯、氟气空气中体积爆炸浓度下限大于10%的可燃气体氮气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而自燃的物质桐油漆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调及其制品、浸油金属屑丙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闪点大于120℃的重油、机油固体可燃物质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花、羊毛、丝及其织物、棉纱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糖粉丁难燃烧物品树脂塑料及其制品、刨花板戊非燃烧物质钢材、水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玻璃制品、搪瓷制品、五金机械、不燃气体等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组别物品名称不准一起贮存的物品种类备注1爆炸物品:苦味酸、TNT、石棉、硝化甘油、硝酸铵炸药、雷管等不准与其他任何种类的物品共贮,必须单独隔离贮存起爆药如雷管等与炸药必须隔离贮存2易燃液体:汽油、苯、二硫化碳、丙酮、乙醚、甲苯、酒精(醇类)、硝基漆、煤油不准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同贮存如数量甚少,允许与固体易燃物品隔开后贮存3易燃气体:乙炔、氢、氯化甲烷、硫化氢、氨等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惰性气体: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昂等除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物品共贮助燃气体:氧、氟、氯等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物品共贮氯兼有毒害性4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钾、钠、电石、磷化钙、锌粉、铝粉、黄磷等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钾、钠须浸入石油中,黄磷浸入水中,均单独贮存5易燃固体:赛璐珞、影片、赤磷、萘、樟脑、硫磺火柴等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赛璐珞、影片、火柴,均须单独隔离贮存6氧化剂: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品: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钡、次氯酸钙、亚硝酸钠、过氧化钡、过氧化钠、过氧化氢(30%)等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存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热爆炸危险,应单独贮存。
微波疗法(标准版)
微波疗法
【适应症及禁忌症】同超短波疗法。
【操作】
(一)按医嘱选好辐射器,圆形或长方形。
电缆两头接头必须紧密连接,螺丝旋紧。
(二)将辐射器对准治疗部位,辐射距离5~10m。
(三)接通电源,待预热后高压自动接通,调计时旋钮到所需时间,然后调节输出至所需剂量。
(四)治疗剂量可分无热量(20~40W)、微热量(40~60W)、温热量(60~120W)
(五)治疗结束,机器输出自动回到零位,将输出开关调至零位,关闭电源。
【注意事项】
(一)除去治疗部位的金属物品,头面部治疗应戴防护眼罩。
治疗下腹部时,事先用钢网保护。
(二)局部感觉迟钝或血循环严重障碍者应用时应注意观察反应情况。
(三)辐射器与同轴电缆的接触必须严密,同轴电缆应避免潮湿或弯折。
(四)微波治疗机之吹风机如发生障碍,应停止使用。
未接上辐射器时,不能开机器,以免损坏磁控管。
(五)工作人员勿停留在微波直接辐射区内。
微波强度标准
微波强度标准是用于衡量微波辐射强度的一种技术规范,主要规定了微波辐射在一定频率范围内的安全强度,以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微波强度标准是基于大量科学研究和实证数据制定的,对于保护人类免受微波辐射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微波强度标准通常会规定在正常作业条件下,作业场所的微波辐射强度应低于一定的限值。
例如,在职业卫生标准中,通常会规定在正常作业条件下,作业场所的微波辐射强度应低于100μW/cm²。
对于特殊作业场所或特殊作业工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辐射强度控制标准。
此外,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安全,国家也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微波辐射的使用。
例如,我国就制定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对电磁辐射的发射设备、发射场强、频率范围等进行了规定。
总之,微波强度标准是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微波辐射。
微波炉安全标准、门开关标准内容详述
微波炉主要性能指标1)微波效率:50%以上2)微波加热均匀性:70%以上3)微波泄露:5mw/cm²以下4)噪音:68dB以下5)无故障运行微波运转耐久性能:1500小时门开关耐久性能:xx10万次,无微波泄漏微波炉执行的国家标准1、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2、GB4706.21-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3、GB4706.2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4、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音限值》推荐执行标准5、GB/T18800-2002《家用微波炉性能测试方法》以下是涉及到微波炉开关门系统的标准,来源于:1、GB 4706.2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2、GB 4706.1-2005-32宣贯教材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3、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_第1部分_通用要求;4、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1-2008:门联锁装置door interlock:如果炉门不关闭,则使磁控管不能工作的装置或系统。
门联锁装置monitored door interlock:带有一个监控装置的门联锁系统。
18.耐久性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微波炉的门系统,包括铰链、微波密封件和其他相关部件的结构都应经受正常使用中产生的磨损。
门系统试验按下述方法交替进行:先让微波炉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并带有适当的微波吸收负载,操作10 000个周期,另外在微波发生器不工作状态下再操作10 000个周期。
按正常使用情况将门打开和关闭,门应从关闭的位置打开到135°-180°之间,如炉门可打开的最大角度小于135°,则应将门打开至最大的开启位置上,操作的速率为每分钟六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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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产品引用标准
GB 11450.1/6-1989 波导法兰盘和空心金属波导规范
GB 11451-1989 软波导组件性能
GB/T 8894-2007 铜及铜合金波导管
SJ 2337~2345-1983 矩形波导组件
SJ 2514~2519-1984 矩形切角弯波导组件
SJ 2513-1984 矩形90°阶梯扭波导组件
SJ 2553-1984 波导和同轴元件驻波测量方法
SJ 2554-1984 波导和同轴元件相位测量方法
SJ/T 10134-1991 空心不锈钢波导
SJ/T 10291-1991 不锈钢波导法兰盘
SJ 20426-1994 微波宽带放大器品种系列
SJ 20427-1994 微波宽带放大器通用规范
SJ 50679/1-1995 单脊波导(带宽比2.4:1)详细规范
SJ 50679/2-1995 双脊波导(带宽比2.4:2)详细规范
SJ 51510/1-1995 1类可扭软波导组件详细规范
SJ 51510/2-1998 8类不可扭毫米波软波导组件详细规范
SJ/T 10182~10183-1991 波导和同轴元件功率测量方法波导和同轴元件衰减测量方法
GJB 975-1990 脊形波导法兰盘总规范
GJB 1783-1993 硬波导组件总规范
GJB 1510A-2009 软波导组件通用规范
GJB 1425-1992 波导假负载总规范
GJB 2648-1996 旋转关节总规范
GJB 3518-1999 通用波导法兰盘总规范
GJB 1935-1994 硬矩形波导总规范
GJB 677-1989 同轴和波导可变衰减器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