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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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2010年4月2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3月27日—4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3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

其中,沪市167家,深市主板5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68家,深市创业板16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ST天宏、ST筑信、自仪股份、ST洛玻、中电广通和*ST中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ST 源发和赛格三星)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6家上市公司中,4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与重要关联方在人员和机构等方面未完全分开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天宏主业持续亏损,2009 年度经营亏损4,692.14 万元,净利润-2,573.41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64 万元。

ST天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筑信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巨额负值,大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已被抵押、查封。

此外,ST筑信未完全执行与部分银行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存在一定金额的逾期贷款,与个别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

ST筑信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仪股份累计亏损约4.87 亿元,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利息约5.59亿元,自仪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洛玻及其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414,213,763.32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881,188,055.56元,ST洛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2003年12月,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价值30,964.05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

吴银根、吴银富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银根、吴银富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银根、吴银富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18【案件字号】(2022)苏03民终20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史善军汪佩建张洁【审理法官】史善军汪佩建张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银根;吴银富;李永才;吴银祥;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米兰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吴银根吴银富李永才吴银祥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米兰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银根吴银富李永才吴银祥【当事人-公司】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米兰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曹祥娇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彭湃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董伟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祥娇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彭湃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董伟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祥娇彭湃董伟【代理律所】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银根;吴银富【被告】李永才;吴银祥;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米兰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质证诉讼请求反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解冻【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4、一审法院认定海洲公司对案涉款项不承担给付责任是错误的。

案涉施工的工程的承包人是海洲公司。

海洲公司的项目经理吴银祥给李永才出具的工程款项确认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海洲公司应是付款主体。

一审法院仅凭简单的录音就认定吴银根等为付款责任人,有违常理。

根据2013年12月17日米兰公司与海洲公司签订的御林华府施工合同。

李永才作为劳务提供方在海洲公司承包的建设工地进行了内外墙粉刷墙施工,双方劳务合同存在。

作为涉案工程的承包方海洲公司在接受李永才劳务所产生价值,应按约定履行支付劳务款项义务。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0-009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 上午9:002.召开地点: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九楼会议中心3.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出席对象:①截止2010年3月24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二、会议审议事项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5.《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7.《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09年度津贴的议案》;8.《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外部董事2009年度津贴的议案》;9.《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10.《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 2010 年3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报告事项独立董事作2009年度述职报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有违反承诺的卖出
交易,卖出所获得
资金划入上市公司
账户归全体股东所
有。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5-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湖南省
1,122,788,307.12
-27.50
内蒙古自治区
2,120,090.84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所属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煤炭销
售。
3、公司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经济形势的挑战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2009 年上半年,湖南省工业增长同比放缓,社会用电需求低迷,
(4)节能减排的压力 由于国际环保压力日益积聚,国家节能减排和清洁发展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公司作为以火电机 组为主的发电企业属于耗能和排污大户,节能减排任务成为我们面临的又一经营挑战。
(三)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 增减
33.34 237,263,477
2.79 19,884,281
1.45 10,301,495
单位:股 130,721 户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237,263,477 无
未知
未知
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_1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_1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篇1各位监事: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度__x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对公司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__x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在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__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1、1月__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__x 有限责公司度监事会工作报告》、《____有限责任公司度财务决算报告》、《__x 有限责任公司度报告》和《__x有限责任公司度报告摘要》;2、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____有限公司半年度报告》和《____有限公司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对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1、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公司于200__年__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____元,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____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____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____元,实际余额为____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____元,原因系:(1)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____元,尚未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____元。

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2007-2010年房地产企业销售及土地储备情况

2007-2010年房地产企业销售及土地储备情况

销售额(亿元)销售面积(万平米)销售额(亿元)销售面积(万平米)土地储备(万平米)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971841108289836982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6758164692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349966268837224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50——35905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56953038586绿城集团26712156827632657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693104650478996008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38227430009龙湖地产有限公司283333245334010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329600463211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29221323283336612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15140322247——13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45189305253——1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146283229——15SOHO中国有限公司23840——16华润置地有限公司22075——17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15165——18世纪金源集团172————19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1————20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0————企业名称顺序2011年1——9月2010年新增土地储备(万平米)销售额(亿元)销售面积(万平米)土地储备(万平米)新增土地储备(万平米)销售额(亿元)销售面积(万平米)土地储备(万平米)新增土地储备(万平米)29576346642200124447955723467351709422632————160——————17364345273200144120525818285941976421477————117——————715311318346911652342712527280——529393——78010696252038350983035646000——102————————210180————————3036——912183——————115————————232475————175215443996——2262793650——1161602871766572242233——2531601602701——843225250————1231212550319——210188——470114110113390——131——————————————379252216——379————2232————140——1260————————————272656————————————————————————————————140——————————1100——2008年2009年2006年销售额(亿元)销售面积(万平米)土地储备(万平米)新增土地储备(万平米)新增土地储备(万平米)483614——11431222 190————————141200——755385——————————209216——1030650 77————1022448 57——45803980600——————————102————————174261——3855——102141——948930 149141——————8689——751630 97108——504127————————————————————————————————————————————————————————————2007年。

中南建设: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2010-02-23

中南建设: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2010-02-23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0-00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原定于2010年2月24日披露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由于公司子公司众多,现场审计耗时较长,导致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日期变更至2010年3月5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表彰二00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表彰二00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表彰二00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表彰二00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08年全省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开展二○○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8〕90号)精神,在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组织审议评定,决定授予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基本建设管理处等78家单位(部门)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徐宏芳等142位同志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九年元月二十二日附件1:二○○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78家)一、南京市(6家)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基本建设管理处南京市六合区建筑工程管理局高淳县建筑工程局溧水县建筑工程局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二、无锡市(5家)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局宜兴市建设局无锡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无锡市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三、徐州市(5家)徐州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邳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安监站徐州建筑装璜有限公司江苏汉中建设集团四、常州市(5家)溧阳市建设局金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市成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五、苏州市(6家)苏州市建设局常熟市建筑管理处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太仓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张家港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六、苏州工业园区(2家)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七、张家港保税区(1家)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八、南通市(6家)通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海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南通市港闸区建设局海安县建筑工程管理局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连云港市(5家)灌南县建设局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江苏地亚建筑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淮安市(6家)洪泽县建设局淮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淮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司南工程有限公司十一、盐城市(5家)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江苏东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盐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二、扬州市(6家)扬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江都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江苏邗建集团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扬建集团十三、镇江市(3家)镇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索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京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十四、泰州市(4家)兴化市建筑安全监察站靖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靖江市越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市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十五、宿迁市(4家)泗阳县建设局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泗洪县建筑业管理处江苏兴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六、部、省属企业(8家)中建八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华兴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江苏聚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总公司十七、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1家)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二○○八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143人)一、南京市(14人)徐宏芳任强孔庆平邢久奎李仕富刘建平周强黄铭龙何宇林王晓峰潭卫佳朱仁平胡春鹏沈齐心二、无锡市(9人)赵琦伍敏毓唐军蒋国良祝君乔华崇乐张志强周琰杨学辉三、徐州市(10人)薛涛陈松常雷杨卫东卫荣勤朱彦春丛国华梁中许建阳顾山四、常州市(10人)王鸣军蒋志辉张建中蒋敏求史卫忠朱国平朱小强杨建栋张光忠沈小平五、苏州市(10人)张维明孙国明冯永红王浩然王鹏施红健胡超群陆正奇周政张利军六、苏州工业园区(4人)卫严张建平吴立旦徐军七、张家港保税区(2人)周宇张云法八、南通市(12人)仲飞姜林窦金城陈照炎张亚康陈月贵石祚国顾道明邵海荣张勇刘文飞季贤均九、连云港市(10人)季金华徐卫李斌叶成英周康伏广琛王以军张强严景彦梁刚十、淮安市(10人)李建业姜树高苏翔朱树弟邵海龙宋建春管学才宋钻钻张明星范业广十一、盐城市(10人)陈建斌陈大成陈水祥徐建刚陈卫东倪群顾祥松孙志伯孙华许文量十二、扬州市(11人)唐朝文樊世盛陶钦苏玉虎郭志良周群利曹德荣王志明李鸿明华清江薛玉文十三、镇江市(7人)高玉龙张坤钱进朱连荣孔祥盛张国祥陆纪祥十四、泰州市(8人)徐彬钱晓云张留圣朱宝标顾晓斌冯春桂黄飞澍赵英豪十五、宿迁市(8人)索新玲白伟刘璞韩井军潜义杨武尚俊利许彬十六、部、省属企业(6人)蔡爱华王先华相咸高陈天途诸夕明郭鹏飞十七、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1人)王寿伟——结束——。

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简介

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简介

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最高授信16300万元(人民币)授信调查报告(续授信)一、授信摘要1、上次授信情况:2010年12月14日,经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贷审会审议有条件同意给予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5000万元(包含一般授信4000万元,特别授信1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其中: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执行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以公司股东石传山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全额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3000万元;以该公司单位定期存单全额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4000万元;10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4000万元;授信敞口部分由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信批准条件:申请人两名自然人股东闫景兆、石传山分别出具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为此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担无限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放款条件:无。

2、授信业务合作情况:该公司 2010年起与我行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合作良好。

上次授信期间,企业全额用信,按时还息,信用记录良好,目前贷款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000万元。

借款人能够按月准时足额还本付息,从未有过逾期情况,借款人在我行有信贷余额以来,在我行一般户账户上都有两个月的利息在帐.并积极配合我行贷后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王玉瑞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纪录3、本次申请授信情况:建议给予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16300万元,授信净额796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其中:1、组合额度9300万元,组合净额796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国内信用证25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不低于20%,期限不超过90天;银行承兑汇票28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0%,由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2、特别授信额度7000万元,包括以公司股东个人存单全额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3000万元;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4000万元。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怎么写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怎么写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怎么写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怎么写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会员:南宁北海商会第一届监事会是在x月x日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

监事会在理事会和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认真监督商会的运行。

现受本会第一届监事会的委托,我向全体会员作南宁北海商会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近一年来,监事会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参加商会一届一次、二次理事会议,参与讨论《南宁北海商会活动计划》、《南宁北海商会秘书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分工》以及《南宁北海商会岗位责任》和议事、会员管理等六个管理文件,参与讨论工作总结和审议财务执行情况,同时,就商会工作向会员征询意见及建议。

我们认为,商会的工作,是按章办事,依规运作,工作稳步推进。

1、本会坚持在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下,议事、决策、执行程序明确,领导责任清楚,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尚未发现商会各位理事、秘书长在执行商会职责时有违反纪律、规章或损害商会利益的行为。

2、商会在财务管理上是实行会长负总责,审批一支笔,是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

商会在会费的使用、活动的开支等方面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没有违反财务规定现象。

3、本会开通《南宁北海商会网站》、创刊《新北商》、建设《南宁北海商会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南宁北海商会爱乡情》活动、组织《南宁北海商会足球队》参加“桂超杯”比赛、举行《南宁北海商会发展座谈会暨中秋茶叙会》、鼓励会员单位组织的各具特色的联谊活动等,符合商会实际,加强了商会成员的交流互动,增强了商会的活力,有利于商会的发展,也得到广大乡友和社会人士的认同与支持。

4、商会在发展会员上是认真执行《南宁北海商会会员管理规定》,本着认真、慎重的精神,审核入会人员是否符合入会条件。

商会的建设与发展关乎全体会员的利益,我们热切希望商会发展日益壮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工作,保证商会的良性、健康发展。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2009年12月30日法人杂志文本刊特约研究员王荣利为了持续追踪和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笔者收集了2009年度广受媒体关注的95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包括部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利用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在内,以下统称“企业家”)的相关资料,并对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涉嫌犯罪状况予以总结和研究,形成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涉案落马的企业家概况本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或者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初步统计影响巨大的约有35人,年龄最大的60岁;年龄最小的31岁,平均年龄46.04岁。

2009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的国企企业家,影响较大的至少有10人。

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中国华[0.09 -7.14%]陆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陕西省科协原副主席葛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海南省旅游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王俊武;浙江巨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志翔;浙江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原厂长、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原总经理廖为宏;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曾德新;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旭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邵志和;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原党委书记万年保;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阜阳分行腾达支行原副行长李群。

上述落马的10人中,年龄最大者为曾德新和黄旭明,均为63岁;年龄最小者为李群和廖为宏,分别为45岁和46岁。

10人的平均年龄为53.6岁,恰好与笔者所做《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统计出的国企企业家落马的平均年龄53.69岁非常接近。

上述10人涉嫌犯罪的罪名,除了康日新尚未明确、李群涉嫌倒买倒卖银行承兑汇票犯罪之外,其余8人均为受贿罪。

8名涉嫌受贿犯罪的人员中,除了叶志翔受贿金额尚未公布之外,其他7人受贿金额合计3631万元,人均518.7万元。

江苏2009民事审判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

江苏2009民事审判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

江苏《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09年征求意见稿)》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一)关于《物权法》的适用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之一。

物权法的颁布施行,为人民法院审理各种物权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确统一的法律根据。

贯彻和执行好物权法,是民事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省法院民一庭系统要认真掌握、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物权法。

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观念,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在个人或者民营企业与代表国家的政府、有国家投资的公司或者集体发生民事纠纷时,要切实贯彻平等保护原则。

只要人民法院的裁判是依法进行的,那么使国有企业或者国家参股的企业资产流失的责任就不在人民法院,而在于这些企业的具体经营人员,不能把具体经营人员经营不善的责任强加给人民法院,损害司法权威;同时,也要防止违反法律规定保护个人或者民营企业一方的财产。

要正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相区分的原则。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事实,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至于所签合同最后能否履行,标的物能否办理物权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而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必须经登记才生效。

要妥善处理涉及物业权益的各类案件,对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车位、车库的归属在没有约定时如何处理等敏感问题,要加强研究,慎重下判,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要认真及时地学习贯彻。

(二)关于贯彻诚实信用原则问题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通则从基本法的角度,确认了诚实信用原则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规范民事活动、弘扬道德观念、维护交易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上市公司深陷“资产池”理财套利危境

上市公司深陷“资产池”理财套利危境
有 类 似 做 法 的 还 有 建 投 能 源
放 贷 的 50 万元 贷 款 展 期 三个 月 ,至 高 资金使用 效益 ,对冲上涨的成本 。 00 ”该 6月 1 5日公告 ,将 4 亿 元 的经 营资金 0
2 1 年 9月 7日。“ 01 三个 月后 ,如果 大 公 司相关人 士说 。 宋 集 团不 能 还款 ,公 司 将 提 出诉 讼。 ” 香溢融通证券事务人 士说 。 管部 门应积 极行动 ,对委托 贷款 市场进 不 过 ,这 只是 公 司一方 之词 。记者
”一名房 率 ,上市公 司如有 闲置资金 , 前 的调控危机 和市 场低潮 ,不 惜付 出高 足 可见此开发商 的资金链窘迫 。 的投 资也 是一 种 短期 的现 金 但 以此进 行 “ 套利 ”就不 合j 挪用募 集资金。 目前 ,一 个月 期 的银 行] 在4 %左 右 ,但 6月份 在银
亿元 。
左右手 “ 卖"游戏 倒
监管 当局 “ 逆周 期” 监管政 策造 就 了今年 以来 资金市场 紧张 的局面 ,理 财 产 品收益率高企 ,备受上市公司的欢迎 。 据记 者 不 完 全 统 计 ,今 年上 半 年 ,
超过 5 0家上市公 司购买 了理 财产 品 ,总
“ 3 前 个月刚从资本 市场拿到钱 ,就 根据 闲置资金 情况具体 确定 ,期 限不超 迅速 在资金 利率高 企 的 6 进行理 财产 过三个月 。 月
该公司发放委 托贷款及 垫款 1. 02 9亿元 , 与此 同时 ,上 半年 7 7亿元 的营业 总收 . 4 入 中,对 外委托贷 款取得 的非经 常性收
人达 55 万元 。 51
“ 我们 已转 型为类金 融公 司 ,商 贸 、 房地 产等业务 带来 的利 润份额很 小。对 香溢融通证券事务部人士说 。

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伟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伟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伟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5【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69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明王化宿安太欣【审理法官】徐明王化宿安太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伟;李太新;杨凯【当事人】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伟李太新杨凯【当事人-个人】王伟李太新杨凯【当事人-公司】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振霖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文文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杨培林上海政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振霖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文文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杨培林上海政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振霖张文文杨培林【代理律所】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上海政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江苏沪武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王伟;李太新;杨凯【本院观点】江苏沪武公司提交(2020)鲁02民终3268号民事判决书系生效法律文书,系在本案二审审理期间作出,该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应予以采信。

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案涉工程的发包方为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总承包方,江苏沪武公司分包了部分工程,李太新借用江苏沪武公司的资质将涉案工程转包给杨凯,一审法院认定王伟系与杨凯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与查明的事实相符,王伟对此亦未提起上诉,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第三人自认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查明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案涉工程的发包方为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总承包方,江苏沪武公司分包了部分工程,李太新借用江苏沪武公司的资质将涉案工程转包给杨凯,一审法院认定王伟系与杨凯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与查明的事实相符,王伟对此亦未提起上诉,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吴学芬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吴学芬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吴学芬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2【案件字号】(2019)苏05民终77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高小刚水天庆丁兵【审理法官】高小刚水天庆丁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周明山;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学芬【当事人】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周明山吴学芬【当事人-个人】周明山吴学芬【当事人-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静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卞建国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陆建荣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静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卞建国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陆建荣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静卞建国陆建荣【代理律所】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江苏瀚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周明山【被告】吴学芬【本院观点】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以及款项实际交付。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撤销合同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6日,吴学良担任广宇苏州分公司负责人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7月广宇苏州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为周明山。

另查明,2016年7月20日,吴学良作为经办人,以广宇苏州分公司的名义向吴学芬出具《欠条》一份,内容载明:“债务人: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债权人:吴学芬(手写)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向吴学芬(手写)借款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手写),用于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河南建业焦作壹号城邦工程。

张伟彪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张伟彪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张伟彪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2【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397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钱发洪【审理法官】钱发洪【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张伟彪;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张伟彪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张伟彪【当事人-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纲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纲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纲【代理律所】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伟彪【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中,张伟彪一审中主张其系中南建筑公司的员工,与中南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是在工作中受伤,要求中南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侵权证明开庭审理驳回起诉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张伟彪一审中主张其系中南建筑公司的员工,与中南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是在工作中受伤,要求中南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故张伟彪此次提起的诉讼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并无不当。

综上,张伟彪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王敬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敬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敬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19【案件字号】(2022)苏03民终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史善军汪佩建张洁【审理法官】史善军汪佩建张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敬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王敬建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敬建【当事人-公司】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基清江苏沛翔律师事务所;董祥岗山东济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基清江苏沛翔律师事务所董祥岗山东济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基清董祥岗【代理律所】江苏沛翔律师事务所山东济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敬建【被告】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供的录音证据中相对人的身份无法确认,不能证明上诉人的证明目的。

上诉人基于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主张应由被上诉人支付其工资的请求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基于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主张应由被上诉人支付其工资的请求不能成立。

首先,已经有生效判决查明被上诉人作为山东济宁“森泰御城上院项目”部分工程的承包方,将工程转包给案外人丁伟,丁伟再将部分工程分包与陈交良,上诉人跟随陈交良、陈永铨到该工地干活,从陈交良、陈永铨二人处领取工资。

故,上诉人主张与被上诉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其次,上诉人所持有的欠付其工资的债权凭证由陈交良、陈永铨向其出具,被上诉人并非该债权凭证的相对人,故,上诉人依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被上诉人大汉公司主张债权,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王敬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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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发、销售(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土木建筑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爱兰德”风云

“爱兰德”风云

1992年6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外商独资企业“爱兰德国际(南京)文具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骅(美国人)、副董事长何明道(台湾人)的诉状,状告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元(香港人)、副总经理黄万权(台湾人),指控他们在南京经营期间,违背公司章程,独断专行,使合伙人股份的合法权益蒙受影响,要求法院判令终止合股,两被告赔偿合股人的全部损失,解聘被告人的职务,并让被告负责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南京市中院以“合股纠纷”为案由,受理了此案。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法院受理的首起外商内部股权纠纷案!此案在调查、审理的过程中,惊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高级法院,海外的新闻传媒曾作大肆渲染,一度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时隔1年,1993年7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此案作出了裁决。

这起“合股纠纷案”为何发生,法院的审理为何延续1年,此案的结果又如何呢?一陈骅在美国华人社会中是知名人士,他任董事长的美国ioc公司经营弹簧钢片夹等办公用品,占领了60%的美国市场。

他资产雄厚,是华裔在美国奋斗成功的典型。

周元,原为南京鼓楼医院的工会干部,80年代中期携夫人赴香港定居,看到香港老人生活极为不便,用艰辛奋斗获得的资金办起“老人院”而大获成功。

一个偶然的机会,周元结识了来港做生意的美国商人陈骅,交谈后得知陈、周的父亲皆于30年代在蒋经国办的赣南“青年干部培训班”就读过。

父辈既为同学,二人遂攀上世交。

关系密切后,两人都道出看好大陆投资环境、去投资办厂的愿望。

陈骅拍板,利用周元对南京方方面面皆很熟悉的优势,他出大头资金,联合在宁投资,生产世界市场上畅销的长尾弹簧钢片夹。

由于这种钢片夹的关键技术大陆目前的水平无法达到,而陈、周对制造技术不甚熟悉,陈便邀请台湾这方面的专家黄万权,以及陈的连襟、台湾商人何明道,合资到大陆办文具制造厂。

1989年底,几人达成了赴大陆投资的口头协议。

可根据当时台湾的法令,台湾的公民、企业是不能直接到大陆投资的,而黄何是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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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0-01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 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九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参加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锦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606,65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7.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公告):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
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五、《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578,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反对8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七、《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09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八、《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外部董事2009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九、《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十、《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2人,代表股份568,029,484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1、2010年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629,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2、2010年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629,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2010年中南控股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写字楼及监控设备租赁业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629,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4、2010年青岛易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商品房代理销售服务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629,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十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659,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毅、李爽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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