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公司年产羊皮革90万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
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写本)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二O一一年九月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和性质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项目性质:迁建1.2项目规模及总投资原规模搬迁,搬迁后仍设置移膜革湿法线一条,喷涂线两条。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生产班制为一班制,全年湿法有效工作时间1800h,喷涂线有效工作时间1800h。
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约500万元。
1.3项目建设地点郭溪上屿工业区富强西路12号(A区)及池泉路37号(B区),两厂区相隔直线距离约160m。
1.4项目由来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原名:温州市建益皮革厂)是一家专业从事移膜革生产加工的企业,企业原址位于瓯海郭溪镇浦北仙庄村,因项目原址车间布局不合理,治理措施不到位。
根据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瓯海区移膜革行业和服装洗涤行业污染整治涉及有关审批事项的复函》和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对移膜革行业的整治要求,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原拟搬迁至瓯海区三溪工业园区,租用郭溪镇郭溪村经济合作社二产用地,设置湿法生产线一条、喷涂线两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
原搬迁项目于2009年7月委托温州市环科院编制了《温州市瓯海郭溪伟泰皮革厂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3月5日通过了瓯海区环保局的审批(温瓯环建[2010]66号)。
现由于企业生产厂房租赁到期等自身原因,企业拟重新选址建设,地点变更为郭溪镇上屿工业区池泉路37号和富强西路12号(与三溪工业园区内原址相距约1.2km)。
【终稿】品牌皮革制品生产企业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品牌皮革制品生产企业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项目总论1.1项目背景1.1.1项目名称:江西卡琳娜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1.1.2 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江西卡琳娜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8834168元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1.1.3 项目拟建地点:1.1.4 项目建设内容根据新建规模,确定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厂房43755平方米,其中:主要生产车间14778平方米,办公大楼20278平方米,地上面积35056平方米,地下8699平方米。
2、新上年产50万件皮革制品生产线。
3、完善厂区配套附属设施。
1.1.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江西同大工程设计研究院1.1.6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1)《皮革制品出口技术指南》(国家商务部)(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5)《皮革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国皮革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8)国家计委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现行财税制度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经测算,项目计算期平均税后利润为3690万元,税后销售利润率为18.45%,表明项目有较高的盈利水平;税前内部收益率为24.6%,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2.8%,高于行业收益率;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37年,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04年,投资回收期较短。
第二章生产皮革制品项目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2.1 生产皮革制品改扩建项目提出的背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形成,给皮革制品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目前国际皮革制品行业“品牌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在我国皮革制品品牌竞争能力不强的背景下,我国皮革制品行业的品牌经营亟待发展。
菏泽市卓越皮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总论1.1编制依据1.2.1法规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10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
〈二〉国家其它环保法规、相应规划等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 253号令);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40号) ;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 ;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 ;6、《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8、《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2007]15号文) ;10、《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文) ;11、《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号) ;12、《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 394 号);13、国务院第183号令《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号令,2009年3月);17、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7号) ;18、《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19、《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三〉地方相关环保法规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第16号公告) ;2、《山东省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5.1);4、《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年10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 次会议通过);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2 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2001年4月6 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6J3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8、《山东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9、《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鲁政发[2006]82号)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03]119号) ;11、《山东省节水用水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12、《关于加强工业节水的通知》(省经贸[2001J 511号);1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的实施意见》;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号);1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意见》;1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鲁政发[2003]530号);1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1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发 [2007]108号) ;19、《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鲁环发[2007]131号);20、鲁环发[2007]138号《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河流分年度剔除上游因素水质改善最低目标和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通知》;21、《关于"禁批"与"限批"的具体操作程序》(鲁环发[2007]142号) ;2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鲁环发[2007]147号);23、鲁环发[2007]178号文件《关于对环保突出问题处理应掌握的主要原则〈试行) 〉;2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 [2008]42号〉;25、《关于印发〈省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的通知》(鲁环函[2008]666号);26、《山东省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27、《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8、《菏泽市环境功能区划》;29、《菏泽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30、《菏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31、《菏泽市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2007年08月);32、《牡丹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总论1.1 项目简介**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是1997年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总公司在**,主要经营范围是皮毛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产品主要为出口,年进出口额100多万美元。
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年加工羊剪绒、羊裘皮20万张,年产值近2000万元人民币。
由于皮毛及皮草制品在国际市场上一直畅销不衰,需求量逐年增加,市场不断扩大,主要销往地——美国、日本及欧州等国家和地区的需求量占全世界总需求量的90%以上,出口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在国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能力持续增长,国内市场的潜力也将是巨大的。
此外,该公司与国外有着良好的进货与销售渠道,经营运作一直保持得比较顺畅,基于自身的以上优势和市场前景,该公司决定在镇东工业区内投资兴建皮毛加工厂,设计年加工羊剪绒、羊裘皮80万张。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该项目已经a市计委批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环保法规及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受**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a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加工厂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对厂址及评价区域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技术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监函[2002]90号文对该项目环评大纲进行了批复。
根据大纲的批复意见,我所委托a市环境监测站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类比废水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依据1.2.2 项目依据(1)《**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a加工厂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市计划委员会文件,沁计[2001]57号“关于建设皮草制品项目的批复”;(3)**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a加工厂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环评委托书;(4)《**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a加工厂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批版)》;(5)**省环境保护局豫环监函[2002]90号《关于**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审查意见》;(6)a环保局焦环开函[2002]59号《关于**a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张羊剪绒、羊裘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标准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模拟题2020年(13)_真题无答案
(总分120, 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问答题
A皮革公司在B市某工业园有一个年加工皮革2.5万张(折牛皮标张)的制革生产装置。几年后在C市新建一个制革厂,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皮革11.5万张(折牛皮标张)。拟建项目占地面积551300m2,总投资为7800万元。主体工程包括鞣制车间、整饰车间、冲洗车间;配套建设的有职工宿舍、厂区污水处理站。A皮革公司拟将污水经处理后农灌。制革生产一般包括准备工段、鞣制工段和整饰工段,其工艺流程如下:
18.
18.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可以采取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某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东侧1.5km毗邻风景区,北侧距体育中心2.5km,西北距公园3km,西侧与城市快速路相邻。该住宅小区一期工程规划用地25km2,建筑面积420000m2。小区竣工后共可入住约2300户,居住人口约7500人。本项目总投资14亿元。
用商品芯砂(含石英砂、酚醉树脂、氯化铵),以热芯盒工艺(200~300℃)生产砂芯;采用商品型砂(含膨润土、石英砂、煤粉)和砂芯经震动成型、下芯制模具,用于铁水浇铸。
铸件清理工部生产性粉尘产生量为100kg/h,铸造车间设置通风除尘净化系统,粉尘捕集率95%,除尘效率98%。机加车间使用的化学品有水基乳化液(含油类、磷酸钠、消泡水剂、醇类)、清洗剂(含表面活性剂、碱)和机油。
该小区规划主要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住宅共80栋。高层建筑主要坐落在片区的北部,内设计有观光电梯。规划小区内部交通主要采取人车分流的交通方式,以16m宽规划支路为界,划分为东、西两个环行小区路。在小区规划路两侧组团住宅楼之间建有单体的商业设施,均为二层建筑,设有邮政储蓄所、社区医疗站、换热站、变电站、综合商业服务站等设施,且这些组团住宅楼设有底层商业设施。土建变电站共6座,其中5座规模为4×1000kVA的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126m2/座,1座2×630kVA的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84m2/座。垃圾转运站1座,建筑面积120m2,与61号楼的距离为15m。公厕1座,距离50号楼约25m。地下车库8万m2的面积,包括1.5万m2的设备用房、配电室、水泵房、风机房、贮藏间和电梯室等。
(制革)制革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专题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伊兴皮革有限公司制革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专题分析1、总论1.1 项目由来长葛市伊兴皮革有限公司位于长葛市后河镇白寨村,主要进行羊皮制革,现具有年生产羊皮鞋制革1000万张的生产能力。
目前该公司建有设计处理能力日处理1000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以处理公司生产运营中产生的制革废水。
该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后,制革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二级标准要求。
由于该公司地处区域为淮河流域,公司生产排放的制革废水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致使企业的生产与废水排放受到制约,同时,随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加强,省政府对许昌市辖区河流清异河出境断面水质CODcr的出境浓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2005年许昌市清异河高村桥出境断面水质CODcr出境浓度控制在90mg/L以下,2006年CODcr出境浓度控制在70mg/L以下,2007年CODcr出境浓度控制在55mg/L以下。
而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清异河二级支流小洪河汇入清异河,即本公司生产废水受纳水体最终为清异河。
清异河及其支流属季节性河流,上游无来水,自净能力差,该公司排放的制革废水经处理后尽管做到达标排放,但是还是影响了许昌市清异河出境断面水质目标的实现,更难以保证逐年提高的水质目标的实现。
长葛市伊兴皮革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彻底解决制约企业生产与废水排放的问题,决定对本公司日处理10000t/d 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制革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项目,项目拟投资2979.63万元,采用先进的清洁的污水处理工艺,进一步大幅削减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污染物浓度,使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减少对清异河出境断面的冲击。
受长葛市伊兴皮革有限公司的委托,许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了日处理10000t/d制革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所在对污水处理厂厂址及评价区域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政府文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皮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70万张牛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项目单位概论一、项目名称:滨州滨海皮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70万张牛皮项目二、项目承办单位:滨州滨海皮业有限公司三、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四、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皮革工业园五、建设性质:新建六、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济南市工程咨询院资质等级:甲级资质证编号:工咨甲项目负责人:第二节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依据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一、项目单位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二、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基础性资料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及产业政策四、编制本项目申请报告的委托书五、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性、支持性材料第三节项目申请报告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一、项目背景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市场分析三、工程建设方案四、建设条件五、环境保护和节能六、项目建实施进度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八、经济评价第四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第一节项目承办单位概况本项目由滨州滨海皮业有限公司承办。
滨州滨海皮业有限公司是由温州市丰裕皮业有限公司和香港浩源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
温州市丰裕皮业有限公司注册与中国内地,香港浩源皮业有限公司注册与中国香港,两公司在沾化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中,通过对沾化县自然条件及招商引资环境的全面考察,经双方商榷决定在沾化县合资建厂,注册成立滨州滨海皮业有限公司,地址在沾化县富国镇(即沾化县皮革工业园),拟定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处理牛皮100万张。
合资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838万美元(折人民币15189万元),注册资本1226万美元。
其中:温州市丰裕皮业有限公司出资735.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香港浩源皮业有限公司出资490.4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
总投资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由合资公司筹集解决。
公司成立后,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皮革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二节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一、项目提出的背景(一)、项目区域概况项目区内土地资源丰富,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自然状况良好,远离工业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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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羊皮革90万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6月前言XXXX,系澳大利亚独资企业,该公司自2001年组建以来一直租赁位于XXXXXXXX双港镇剧场道4号的天津南华皮革有限公司原生产厂房及部分原有设备进行生产,生产原料为经过初步鞣制的新西兰产蓝湿羊皮,在该公司内经复鞣及整饰等工序处理后,年产高档羊皮服装皮革90万张。
随着双港镇的建设发展,现厂址周围建有多个居民住宅区,已不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双港镇的发展要求。
该公司计划在维持原厂90万张羊皮/a的生产能力、不增加产量的基础上,将该厂搬迁至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内,投资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宿舍等厂房建筑,将原厂的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址,并新建污水处理站,搬迁后原厂不再进行生产。
本项目总投资2230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年生产羊皮革90万张,实现年销售收入9540万元,利润总额2412万元/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与XXXX人民政府令(2004)第58号《XXX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XXXX委托XXXXXXX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在接受委托前,由XXXX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专家与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本项目原厂和搬迁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专家提出了―关于《XXXX》搬迁项目现场考察评估意见‖。
依据评估意见,本项目的评价人员对拟选厂址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和原厂的工程概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在现场勘察、资料调研的基础上,先期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根据专家评审的大纲及技术评审会纪要,经过了环境现状监测、影响预测、公众参与等工作,编写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总论1.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8)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HJ/T2.1—2.3-93)、(HJ/T2.4—1995);(11)XXXX人民政府令(2004)第58号《XXX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2)《XXXX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3)XXXX人民政府令[2003]6号《XXXX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4)XXXX人民政府令[2004]14号《XXXX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5)XXXX人民政府津政发[2004]17号《转批市环保局关于2004年实施蓝天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16)《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局1996年9月12日发布);(1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环办[2004]47号)《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6月1日发布);(18)XXXX人民政府(津政函[2004]2号)《关于XXXX港辛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19)XXXXXXXX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津南计投资[2004]237号文件《关于下达―XXXX‖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20)XXXX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XXXX》搬迁项目现场考察评估意见‖;(21)XXXX与XXXXXXXX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技术咨询合同;(22)由XXXX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23)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专家评审纪要。
(24)XXXX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文件:津环评估意见[2005]001号“关于XXXX(年产羊皮革90万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意见”。
1.2环境问题筛选与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征及拟建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筛选识别,结果列于表1-2-1。
表1-2-1 环境问题筛选结果(1)本项目以产自新西兰的蓝湿羊皮作原料,在该公司内进行复鞣、染色、加脂等鞣后湿处理及整饰工序处理,成品为高档羊皮服装皮革。
根据国家环保局1996年9月12日发布的《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内容:―年产折牛皮3万张以下的制革厂,包括只有后整饰工段的也一律取缔(6张羊皮折一张牛皮)‖。
本项目年产羊皮革90万张,折合牛皮15万张,符合我国制革工业污染行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污染防治对策中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搬迁后厂址拟选于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内,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港辛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3)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蓝湿皮在原料存放及生产过程中,散出的臭气;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臭气;涂饰工序产生的氨气、甲醛和异味;燃煤蒸汽锅炉运行时产生的烟尘、SO2;磨革工序产生的革屑粉尘;食堂油烟等,上述各类废气应作为主要空气环境影响因素之一。
(4)该项目生产废水包括:鞣后湿处理工段的生产废水(来自于浸水、回水、挤水、复鞣、染色、加脂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重金属铬等);整饰工段的生产废水(来自喷涂机的吸收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染料、油脂、有机化合物如表面活性剂、酚类化合物、有机溶剂等,纳入固体废物中进行处理)。
复鞣废水经碱沉淀处理装置单独处理后,汇入生产废水中,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在厂内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暗渠排入津南开发区(西区)市政管道,经双巨排污河明渠,最终排入大沽排污河。
上述各类废水应作为主要水环境影响因素之一。
(5)该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转鼓、锅炉风机、喷涂机、磨革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的运行噪声较小,预计对周围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6)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削匀蓝皮屑、圈边蓝皮边角料、羊皮革屑、羊皮边角料、喷涂机废气处理废液、锅炉房灰渣、生产辅料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喷涂机废气处理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复鞣废水碱沉淀处理装置污泥属危险废物,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程序。
(7)本项目搬迁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的现址不符合地区规划要求,同时原厂离居民较近,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企业搬迁至新厂区后,应在污染治理方面进行足够的环保投入,做到以新代老、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环保要求。
(8)完善的环境管理措施是控制污染、促进地区持续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本评价将结合XXXX现有的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给出搬迁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的推荐方案。
1.3评价目的(1)通过收集历史数据与监测,调查了解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区域监测资料综合分析,对建设地区环境质量进行评价;(2)企业现有排污情况调查与分析,明确企业现有环境问题;(3)通过工程污染源调查,分析污染物排放状况,明确排放部位,排放强度、治理措施,参照相应排放标准和法规,进行达标分析,论证本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4)预测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本项目环境可行性工程建设的可行性;(5)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环保对策、建议,包括以新代老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
1.4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根据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初步测算,按照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⑴大气按下式分别计算SO2、烟尘等因子等标排放量:P i=Q i/C0i×109式中: P i-等标排放量;m3/h;Q i-单位时间排放量,t/h;C o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表1-4-1 环境空气污染因子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由表1-2可见,P SO2>P烟尘,P SO2<2.5×108m3/h,厂址位于平原地区,故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最大产生总量为415t/d,小于1000t/d,水质中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暗管,排入双巨排污河明渠,最终排入XXXX专用排污河道大沽排污河。
根据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废水评价等级定位三级,废水进行厂总排放口达标排放论证,并简要分析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2.2.3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进行厂界达标论证。
1.5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5.1 评价内容(1)调查原厂的生产概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2)通过工程分析及污染源调查,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分析论证有关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3)进行拟建地点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包括大气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4)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a.大气环境影响评价;b.废水达标排放论证,对受纳水体影响分析;c.噪声环境影响分析;d.固体废物处置的可行性分析;(6)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7)选址与厂区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8)对比搬迁前后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和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清洁生产分析;(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公众参与调查;(12)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与环境管理制度;(13)提出评价结论和建议。
1.5.2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确定以营运期工艺废气、废水达标排放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为评价重点,兼评噪声和固体废物。
1.6评价范围1.6.1废气:由于本项目最高排气筒为45m,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基本在1.6 km范围内,考虑到蛮子营村与本项目的距离,故评价范围为厂界外延2km;1.6.2废水:本项目废水评至厂废水总排放口及受纳水体大沽排污河,简评对大沽排污河的影响。
1.6.3噪声:评至厂界外1米。
1.7评价时段本项目分施工期和运营期阶段,对于新厂区,施工期主要工作是建设新厂房安装设备等,对施工阶段的扬尘、噪声等提出防治措施和要求,重点对运营阶段进行评价。
对于原厂区,主要工作是拆除设备,因此将重点评价施工期间(退役搬迁)的环境影响。
1.8评价因子(1)大气根据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环境敏感程度,筛选评价因子如下:现状评价(常规因子):PM10、SO2、NO2、CO;影响评价(特征因子):臭气浓度、氨气和甲醛、粉尘、油烟、烟尘、S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