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公司章程(2013年3月)
中青宝: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0-12-22
证券代码:300052证券简称:中青宝公告编号:2010-04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0日收到董事金燕女士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呈,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金燕女士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金燕女士辞职后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于金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
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讲解
1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瑞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云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燕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899,274,806.3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85,973,968.9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86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17,566,323.7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483,112.08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净资产收益率(%)2.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57%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08,067.00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合计 -112,233.00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00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0,300.00所得税影响额 -112,233.00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0.00合计908,067.00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26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078,001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44,910人民币普通股赵建平400,00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234,300人民币普通股陈一勤 217,129人民币普通股高飞 201,000人民币普通股王晓萍 193,100人民币普通股胡娜 174,500人民币普通股王建峰 158,460人民币普通股霍泰安152,900人民币普通股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500,00025,500,000首发承诺2013-02-11 深圳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300,00015,300,000首发承诺2013-02-11中青联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0首发承诺 2011-02-1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6,000,000首发承诺 2011-02-11 深圳市网诚科技有限公司 3,637,5003,637,500首发承诺 2013-02-11 深圳市众志和科技有限公司 3,607,5003,607,500首发承诺2011-02-11深圳市中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首发承诺 2011-02-11 深圳市南博投资2,955,0002,955,000首发承诺2011-02-113有限公司 IPO 网下配售股5,000,0005,000,000网下配售锁定 2010-05-11合计80,000,00080,000,000--§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一、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原因1、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2.80%,较去年同期下降52.22%,主要是因为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使本期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导致本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万份)股票期权占计划总量比例标的股票占总股本比例郑楠芳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9.55 4.55% 0.23%黎燕红财务总监25 3.85% 0.19% 夏玄副总经理 5 0.77% 0.04% 其他激励对象(合计307人) 525.45 80.84% 4.04% 预留激励对象65 10% 0.50% 合计650 100% 5.00%二、核心业务骨干(307人)序号姓名职务1 黄琬斐商务部经理2 龚晓剑项目经理兼主程3 张艳客服经理4 王海青产品总监5 任灏运营总监6 张宇庆美国子公司总裁7 张一产品总监8 涂强主策9 吴卫华主美10 谢平项目经理11 张绪涵商务经理12 付俊东项目经理13 李良帅总裁助理兼项目经理14 薛扬项目经理兼主策15 江明立主美16 景晓辉项目运维经理17 盛理平总裁助理兼人事行政总监18 刘欣美国子公司副总裁19 朱丹丹人事行政经理20 孙磊项目管理经理21 袁亚飞市场部副总监22 刘冰产品经理兼项目经理23 朱翠燕市场部副总监24 刘祺产品经理25 张东杰绝地战争项目产品经理26 杨海春项目经理兼主程27 梁显聪项目经理兼主策28 李小冬测试经理29 周可真项目经理兼主程30 陈亮主美31 谭鑫主策32 唐应龙 IDC主管兼系统工程师33 李雄波开发部经理34 田磊资源规划工程师35 袁军推广经理36 夏俊美术部经理37 芮钧产品经理38 刘鹏琪主策39 易侃主美40 沈震坤主程41 王辉美术主管42 李宇主策43 李建明高级服务器端程序员44 邹晶陶角色原画组长45 肖啸主策46 万鸣炜中级游戏策划47 于洲总裁助理48 罗辰证券事务代表49 宋旭审计经理50 黄亮系统策划组长51 秦玉龙产品经理52 张启东脚本策划组长53 温传晟主策54 王剑飞高级客户端程序员55 刘锋钢策划副主管56 周旨雄产品经理57 周卫华财务经理58 邱拓宇产品经理59 张春生主策60 何明服务器主程61 郭寒春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62 王锡国客户端主程序63 王冠群美术主管64 潘晓龙产品主管65 毛钧中级3D场景66 李文智中级2D美术67 张鸣技术经理68 高翔技术经理69 周彦雄web开发工程师70 张宇林高级角色原画71 王东明主程72 张建东角色原画组长73 盛伟客户端程序组组长74 周明丽2D修图组长75 钟驰高级场景原画76 严尉游戏评测经理77 张强产品经理78 李广涛产品经理79 邱敏产品经理80 徐金涛IT部经理81 朴文杰项目经理82 李东波法务83 朱丹平会计84 袁世闯行政经理85 柳军主美86 谢耀君高级3D角色87 孙晓波战国/亮剑客服主管88 孟鲁抗战客服主管89 江薇客服行政主管兼赔偿专员90 邓云龙梦回/网页客服主管兼培训专员91 安阳天道/天朝/战国后转客服主管92 邱水彬初级脚本策划93 梁学亮主程94 朴相浩项目经理95 马继红分服主管96 钟京承中级3D场景97 戴碧桥中级3D角色98 孟潮高级JAVA程序员99 徐显杰中级客户端程序员100 何耀伍中级客户端程序员101 张松中级3D场景102 黄泽霖中级3D场景103 余鲲网站经理104 雷明产品主管105 方云山产品主管106 朱虹抗战/战国后台组长(全)107 郭凯数据分析108 梁秀妮会计109 江智勇web开发工程师110 郭霞测试主管111 潘茂健应用运维工程师112 叶伯仲中级脚本策划113 彭佂雁平台主管114 胡轶海外产品主管115 潘飞洪高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16 王健伟产品专员117 豆建鹏产品主管118 张丽媒介专员119 张华文案主管120 徐铮璐主美121 魏克裕中级脚本策划122 杨峰产品主管123 于晓琳中级3D场景124 袁泉渠道专员125 元万锡产品主管126 叶燕云商务专员127 姚舜产品主管128 刘胜初级3D场景129 梁超荣初级UI设计130 黄君娥美术主管131 黄海源产品主管132 冯华初级执行策划133 冯帆产品专员134 许杨销售经理135 罗建锋系统管理主管136 张贤中级文案策划137 喻巧元网页设计138 王敬双高级JAVA程序员139 孙复亮高级JAVA程序员140 刘贺文中级系统策划141 刘华中级JAVA程序员142 李文娟产品经理143 涂玖英数据仓库工程师144 黄彦军高级JAVA程序员145 张祥3D角色组长146 张坤高级3D场景147 周海明中级关卡策划148 袁利军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49 杨伟强中级3D动画150 熊晓杰高级客户端程序员151 文钦仲中级服务端程序员152 王端初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53 李政中级3D场景154 谢晓丹3D场景组长155 吴何平中级3D角色156 林非凡策划组组长157 蒋志军服务器端程序组组长158 李光夫音效师159 张义中级测试工程师160 银玉珊中级测试工程师161 李鹏高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62 郑亮豪高级3D场景163 张鲁璐策划组世界组长164 张珂玮中级系统策划165 袁鹏3D角色组长166 米山中级客户端程序员167 何志刚中级3D场景168 杨叶初级测试工程师169 姜伟GM组长170 薛志军审计副经理171 吴小芳行政主管172 孙乔雁人事专员173 陈文斌中级3D场景174 董巧产品专员175 孙旭照中级资源策划176 肖舒友应用运维工程师177 杜进荣中级测试工程师178 张耀高级系统策划179 梁嘉豪中级数值策划180 谢文伯系统策划181 可春媒介主管182 黄小龙初级系统策划183 朱超锋前台晚班组长(全)184 雷子质检专员185 周健中级PHP开发工程师186 石磊磊省级推广经理187 肖雪飞高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88 刘艳敏测试主管189 陶韬高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90 邱敏良初级客户端程序员191 李少富中级3D角色192 罗欢怀网页高级工程师193 董术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94 姬文军商务主管195 刘睿中级系统策划196 万志辉中级客户端程序员197 程汝荣高级服务器端程序员198 曹劲林高级程序员199 黄志坚项目经理兼主程200 刘钊宣传策划201 黄彬锋中级测试工程师202 陈昊中级客户端程序员203 焦婷中级文案策划204 王鑫海外产品经理205 袁斐初级原画设计206 易婷初级Flex程序员207 文豪中级系统策划208 付韦媒介专员209 陈威中级UI设计210 周杨中级Flex程序员211 刘涛初级JAVA程序员212 张慧明中级JAVA程序员213 肖盈产品专员214 吴宗坡中级WAP开发程序员215 黄晟锐产品经理216 龚本慧商务专员217 甘小强中级WAP开发程序员218 邓及第初级测试工程师219 陈华初级WAP开发程序员220 曹庆美研发助理221 左平中级数值策划222 张一东中级客户端程序员223 叶公浩中级3D角色224 周琴高级特效美术师225 郑江平中级客户端程序员226 周达峰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227 张帅初级数值策划228 王刚初级关卡策划229 田雅丽初级场景原画230 莫思聪初级系统策划231 卢世杰中级脚本策划232 张娴引擎工具组组长233 曾嵘高级特效美术师234 王一妃初级客户端程序员235 王建国初级脚本策划236 陶逸娜中级UI设计237 马科夫中级客户端程序员238 李涵锋游戏世界程序组组长239 樊严涛中高级动画师240 陈豪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241 白薇初级执行策划242 杨敏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243 肖伟中级3D角色244 吴鑫初级剧情策划245 卢建文中级3D场景246 廖闰原中级3D动画247 蒋潺中级特效美术师248 欧阳方俊中级脚本策划249 许浩初级系统策划250 贾栋中级服务器端程序员251 何洪兵中级特效美术师252 李孜闻中级测试工程师253 傅逢中级测试工程师254 陈武辉初级测试工程师255 孙娴高级3D场景256 范钊初级客户端程序员257 王克新中级角色原画258 徐古月初级执行策划259 王翔中级原画设计260 李强峰中级测试工程师261 熊梦巧初级数值策划262 薛海锋产品专员263 张璐客服264 曹荣客服265 钟明燊游戏评测266 李利芳网页设计267 吴凯省级推广经理268 胡芳芳推广部助理269 邹军产品专员270 牛亮产品专员271 李力产品专员272 王绥俐客服273 王虹蕴抗战回访专员274 童亮客服275 李华建客服276 黄文锐客服277 孙兴昀采购278 刘芳人事专员279 胡瑶人事专员280 严小雨会计281 王伟网管282 李垒中级脚本策划283 侯兵中级数值策划284 吴早早应用运维工程师285 刘军客户端运维工程师286 史中文高级JAVA开发工程师287 黄碧泉Oracle数据库工程师288 王宝玉中级UI设计289 彭栋中级系统策划290 朱宇中级3D角色291 李杰中级3D场景292 袁丹中级场景原画293 刘辛酉系统工程师294 黄艳英语翻译295 洪锦香韩语翻译296 周昊英语客服297 李涤骄商务助理298 黄开清应用运维工程师299 陈木权应用运维工程师300 郑磊值班运维工程师301 张庭产品专员302 周剑岚产品专员303 王志美英语翻译304 王裕俊网络工程师305 欧小瑜资源管理工程师306 胡广linux系统工程师307 曾祥钊平台开发工程师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正文:----------------------------------------------------------------------------------------------------------------------------------------------------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当事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W1-B栋5楼;李瑞杰,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查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4年12月,中青宝控制的上海集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7,676.38万元的价格向环球互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君王3》的游戏著作权,获得归属于中青宝普通股股东的收益约3,614.77万元,该笔收益占中青宝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83%。
中青宝未对上述事项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中青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7.3条、7.9条、第11.11.5条的规定。
中青宝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瑞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3.1.5条的规定,对中青宝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瑞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中青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0年3月) 2010-03-09
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五)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范围第六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二)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的事项;(三)公司各部门或各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中青宝:关于对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函的公告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业务模块
1、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对比明细表:
营业收 入
营业成 本
2019 年 期间费 用合计
经营净 毛利率 营业收入
利润
2018 年 期间费
营业成本 用合计
经营净 利润
毛利率
网络游戏业 务 云服务业务 科技文旅业 务 其他业务
合计
D1=A1-B1 E1=(A1-
A1
2)云服务业务 2019 年毛利率 40%,较上年同期下降 15%,主要原因是 ① 报告期内,为增加利润来源,宝腾互联以客户 IDC 托管业务为基础,结 合运营商侧的资源优势向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其中包括系统集成类软硬件设 备销售业务、短信服务业务等,此类业务营业额较高,毛利率较低。 ② 为提升云服务客户用户体验,宝腾互联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增加互联网带 宽采购,传输电路采购,并提供互联网优化服务,云服务业务运营成本相对增加, 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云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持续不利影响的因素,公 司会在未来发展中,紧跟行业及市场需求变化。宝腾互联已获得多省市运营商 SI 入围供应商资格,入围中国移动集团云 saas 产品千帆行动,成功引入了云通 信、Time Machine 宝腾云灾备、智优维运维管理平台等六款云增值产品;同时, 宝腾互联成功入围中国电信包括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的 DICT 生态圈云安全、 云集成、区块链合作伙伴,并且成为联通在线信息消息类能力合作伙伴,入围中 国联通广东联通、深圳联通创新业务-政务行业、金融行业云计算专业合作伙伴 资格。 综上所述,宝腾互联在 IDC 托管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围绕运营商开展 ICT 业务以增加利润来源。同时也会持续优化和降低既有业务经营成本,保持业务良 性发展。 3)科技文旅业务 2019 年毛利率-176%,较上年同期下降 229%。 科技文旅业务具体分为两部分: 一是设计服务:公司承接文化科普体验园、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的总体策划 创意设计,为 “旅游主题公园”提供设计服务。以提供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验收 确认书,作为设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时点; 二是旅游服务:为旅游景区及自行开发建设的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 2018 年科技文旅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设计服务,毛利率为 53%,2019 年 主要收入来源为旅游服务,项目尚处运营初期,收入尚未形成规模,分成成本、 折旧成本及运营成本投入较大,毛利率为负。
警方应依法给予中青宝打人李董拘留
警方应依法给予中青宝打人李董拘留一家之见据12月8日《新快报》报道,该报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公安分局获悉,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殴打知识产权纠纷对方女律师事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女律师也不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深圳南山警方一名负责宣传的警官向记者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并确认了双方已于6日晚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已达成和解,当事人也放弃了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警方表明,由于验伤报告为“轻微伤”,只要当事人自动放弃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警方不会对打人者实施治安拘留。
正所谓“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打人老总没事了!中青宝及其老总真行啊!感叹之余,也学学法律,探讨一下这个案件警方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从文义来看,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前提,反之如果是情节较重,则不得调解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董这个大男人在一个弱女子逃离时,追赶并用凳子砸,砸的还是头部,要命的地方,其行为性质之恶劣,可见一斑。
行为造成的后果是“轻微伤”偏重,尚不够“轻伤”,依四十三条理解应当属于“情节较重”。
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最重的后果也就是“轻微伤”(刑法规定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如果本案属于情节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就没有必要再规定情节较轻了。
因此,李董殴打他人不是情节较轻。
其次,11月25日下午3时许,李董挥起拳头打廖爱敏的头,从廖爱敏背后抡起一张椅子砸其头致伤后。
当天下午5时许,李瑞杰带着不明身份人员到廖爱敏律师工作的事务所,堵住大门,干扰正常办公。
11月28日上午11时许,再次有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律师事务所滋扰,并恐吓威胁工作人员,并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碰撞。
中青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10年3月) 2010-03-09
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股票买卖禁止行为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进入决策过程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中青宝: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25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会议通知。
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10年3月24日上午10时,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W1-B栋4楼会议室召开。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六人,代表股份51,022,664股。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1)公司部分董事;(2)公司部分监事;(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4)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共6项,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中青宝:独立董事关于整改事项的评价意见 2010-12-14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整改事项的评价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发表如下评价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公司字[2009]65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之后公司按照该计划完成了相关整改。
本次整改对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一定成效。
独立董事同意《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独立董事:
邓爱国张炯杨国志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青宝:关于募集资金中与主营业务相关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XXXX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公告编号:2011-012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中与主营业务相关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计划基本情况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 7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575.4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24.56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已经披露之相关内容,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投入35,473.56万元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根据财政部规定(财会【2010】25号文)规定,公司在本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650.94万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2011年3月16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据此,公司2010年IPO 募集资金净额由原来的70,424.56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1,075.50万元,募集资金增加部分投入到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由原来的35,473.56万元调整为36,124.50万元。
根据2010年3月31日发布的2010-013号《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中与主营业务相关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36,124.50万元中的19,750万元的使用计划做了妥善安排。
剩余16,374.50万元超募资金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中青宝:拟收购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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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二、评估目的............................................................................................................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4 五、评估基准日...................................................................................................... 14 六、评估依据.......................................................................................................... 14 七、评估方法..........................................................................................................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4 九、评估假设.......................................................................................................... 25 十、评估结论.......................................................................................................... 2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9 十三、评估报告日.................................................................................................. 30
软件开发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住所地为【住所地】。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维修等。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元。
第五条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经营宗旨与业务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软件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一)软件开发: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级应用软件、移动应用、互联网应用、嵌入式软件等。
(二)软件销售:销售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及授权的第三方软件产品。
(三)技术咨询:为客户提供软件、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软件项目的实施、维护、升级等服务。
(五)技术转让:将公司拥有的技术成果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六)系统集成:为客户提供软硬件集成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系统集成、数据中心建设等。
(七)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销售: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设备等。
(八)计算机维修:为客户提供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
第九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的审议和监督。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一)研发部:负责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
(二)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等。
(三)技术支持部:负责客户技术支持、售后维护等工作。
(四)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四章股东权益与义务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深圳中青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深圳中青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深圳中青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深圳中青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批发业-其他批发业资质空产品服务是:投资文化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数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分析报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分析报告一、公司简介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宝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运营能力、代理能力的专业化网络游戏公司。
公司被评为“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
2010年,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股份制改造。
1、公司基本情况证券简称:中青宝证券代码:300052交易市场:创业板上市时间:2012年2月11日公司名称: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类别: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网络游戏产业法人代表:李瑞杰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瑞杰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电子科技大厦C座43层A1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W1B栋4楼2、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电子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外观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因特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出版物、手机游戏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进出口业务。
二、宏观经济层面分析1. 国家宏观经济持续发展,国民经济在开发性增长的同时对外依存度逐渐提升。
人均收入的提高为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消费和使用提供了经济保障。
2. 从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看,在城镇居民消费支持中,娱乐。
教育。
文化支持出约占15%,成为仅次于食品消费的第二大支出。
用户对娱乐性文化需求的增加将有效降低移动互联网的推广门槛。
3. 移动增值产业媒体化。
娱乐经趋势日趋明显,电信业。
广电业和互联网行业的彼此渗租客介入将有效刺激移动互联网市场的良性竞争。
4.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手机终端保有量持续上升。
终端普及率的提高以及可支持多种数据业务机型的不断丰富将为用户提供较好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体验平台。
5. 作为新兴的第五媒体,用户在日常生活中对手机的依赖性逐步增强。
目前国内手机用户总数已突破6亿,庞大的用户资源为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用户基础。
游戏公司章程
游戏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姓名]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公司地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举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开发、运营、推广等]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出资设立:[列出所有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三)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四)依法转让出资;(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六)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四)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青宝企业文化的理解
中青宝企业文化的理解
中青宝,2020年对深圳苏摩的商誉、北京中青文化的固定资产
还有一些长期股权投资都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使得它的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都变成了负的。
1.至于最近蹭的元宇宙概念,主要是涉及公司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自己建了一个高等级数据中心来提供IAAS层云服务。
还有一
些云业务,例如云安全,云通信等勉强也能蹭一蹭元宇宙。
另外新设了两个区块链公司,区块链促进会和区块链促进中心,虽然对业绩贡献是负的,但有利于它蹭概念。
2.还有一个猛拉的重要因素就是这个股票持股很分散,老板夫妇也就合计持有20%的股份,拉升之前市值50个亿不到,这种股票筹
码既能拿的多,又方便拉升,拉升之后又方便出货,不会被大股东减持干扰。
3.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上涨,预计年报也会挺好看的,毕竟去年基数实在有点低。
至于它的板块业务收入增长是否有持续性,成本费用优化是否可靠还是需要时间考证的。
4.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它的IDC业务竟然伸到了三大运营商的口袋,老板确实也不简单,你和其中一家合作也能理解,和两家合作也能接受,和三家都有合作那属实有点牛逼了。
5.至于它的游戏业务也就没啥好说的了,网游啥《亮剑》,《抗战》基本没听过,手游连垃圾的完美世界都做的比它好。
总结:这家公司本身质地确实是猛拉的好标的,公司老板也挺能折腾,一会出售公司,
一会又去哪买公司,一会又告百度还钱,最近又放出豪言要回购2万自家股票以提振市场信心,就差直接从你手里直接抢钱来买自家股票了。
不过马上过年了,过年前应该会有年报预报,净利润大幅增长了多少多少,到底是去是留,自己做选择吧,我反正看到的,能想到的都打出来了。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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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一三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第三章股份 (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第一节股东 (6)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2)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第五章董事会 (19)第一节董事 (19)第二节董事会 (22)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第七章监事会 (27)第一节监事 (28)第二节监事会 (28)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0)第二节内部审计 (31)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2)第一节通知 (32)第二节公告 (33)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4)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5)第十二章附则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宝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宝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原有各投资者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301103051839。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电子科技大厦C座43层A1邮政编码:5180100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0,000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采取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电子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外观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因特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出版物、手机游戏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0,000,000股,其中,公司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股75,000,000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25,000,000股,2009年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30,000,000股。
公司变更设立时,全体发起人以原深圳市宝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将其中的7500万元折合为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由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原深圳市宝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其余净资产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发起人于2008年4月履行出资完毕,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一)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二)深圳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5,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4%;(三)中青联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四)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五) 深圳市网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637,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5%;(六) 深圳市众志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607,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1%;(七) 深圳市中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八) 深圳市南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95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4%。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 公开发行股份;(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 要约方式;(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在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第(五)项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