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二级云南省建造师法规重点资料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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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3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3

7.其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用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一)勘察单位安全责任1.确保勘察文件的质量,保证后续工作的安全2.科学勘察,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二)设计单位安全责任1.科学设计的责任2.提出建议的责任3.承担后果的责任(三)法律责任1.情况(1)未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2)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2.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30万元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1.机械设备和配件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2.出租机械设备设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1)有产品合格证(2)有检测合格证明(判定责任的关键)3.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管理(1)安装与拆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2)起重机械,由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特种设备,由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证明并签字,由机构和人员对检测结果负责4.法律责任(1)未提供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法律责任(2)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的法律责任(3)违法安装拆卸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法律责任。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44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44

2Z20117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要内容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种类(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二、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种类(二)行政处罚程序三、刑事责任(一)犯罪构成(二)刑罚种类(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种类1.概念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民事法律上的约定或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2.承担民事责任的目的(1)恢复受害人的权利(2)补偿权利人的损失3.种类(1)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4.两者区别(1)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相对权(3)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5.侵权行为(1)一般侵权行为(2)特殊侵权行为1)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特殊侵权行为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②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单位应承担民事责任③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应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1)返还财产的三种情况1)因不当得利所获得的财产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而应当返还的财产3)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仅适合于违约责任)(1)种类物:修理、重作、更换(2)特定物:修理、重作7.赔偿损失(1)违约责任:赔偿额应相当于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2)侵权责任: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8.支付违约金(仅适合于违约责任)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二、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种类1.概念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2.行政处罚(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6)行政拘留(7)其它行政处罚3.行政处分(6种)(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二)行政处罚程序1.一般规则(1)查明事实(2)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24)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24)

案例:四海建筑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只有单位的盖章而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的理由是:招标文件上明确规定必须要既有单位的盖章也要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否则就是废标。

四海建筑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的处理是不当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废标的规定不符。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只要有单位的盖章就不是废标。

你认为评标委员会这样处理是否正确?分析:评标委员会的处理是正确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通过分析上面这个条款可以得出将被作为废标的条件是:投标文件上既没有单位的盖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也就是说,签字或盖章的栏目是空白的。

由此,也可以从反面得出结论,以下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废标:1.只有单位的盖章而没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盖章;2.只有单位盖章而没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3.只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盖章,而没有单位盖章;4.只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而没有单位盖章。

但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规定:同时也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本案例中的招标文件中如果规定了必须要既有单位的盖章也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就属于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仅有单位的盖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就是“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将被作为废标。

而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这个规定,就不以缺少单位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投标文件认定为废标。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3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3

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一)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下列法律部门
1.宪法
2.民法
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3.商法
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4.经济法
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5.行政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包括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8.刑法
9.诉讼法
(一)宪法——全国人大
(二)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
(三)行政法规——国务院 ××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地方××条例
(五)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 ××地方××办法、规定
(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七)国际条约
(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法。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33)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33)

1、审查施工方案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法律责任。

1)违反强制性标准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含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1、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建造师)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总结重点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总结重点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重点1、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2、继续教育年学时: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

3、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4、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⑤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⑥文化教育权利⑦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5、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6、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7、债的消灭:(1)履行(2)抵销法定抵销的条件:必须是对等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

(3)提存(4)混同企业合并,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5)免除(6)当事人死亡,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

8、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9、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依照特别法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4)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10、(1)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2)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9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9

(一)从业人员权利(七大权利)1.知情权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4.紧急避险权5.请求赔偿权6.获得劳动防护品权7.获得教育与培训权(二)从业人员义务(三项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三)法律责任1.订立非法免责条款的法律责任(1)协议无效(2)对主要负责人处2万~10万元的罚款2.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的法律责任(1)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2)依照规章给予处分(3)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应急救援(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法律责任(一)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预案与救援体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2.应急救援组织施工单位3.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规模小的生产经营单位4.应急救援器材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事故现场人员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4.政府与管理部门现场组织抢救(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调查处理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2.责任事故,除查明事故单位,还查处对此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3.任何人不得干扰调查处理(四)法律责任1.救援不利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1)给予降职、撤职处分(2)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不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1)给予降职、撤职处分(2)对逃匿的处15 日以下拘留(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监督管理部门1.全国安全生产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2.全国建设工程安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3.其它专业国务院各相关部门4.可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二)监督管理措施1.审查批准2.验收3.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同时审查工程有无安全施工措施4.不得收费(三)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1.检查、调阅资料、了解情况2.当场纠正或限期改正3.行政处罚4.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业5.对不符合规定的器材查封或扣押,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6.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监督检查人员的义务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2.出示有效证件3.保密义务(五)法律责任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1)停业整顿(2)予以关闭(3)吊销其有关证照2.未履行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具有继续履行赔偿的义务(3)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它财产的,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例题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员工宿舍( )。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2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2201010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掌握注册管理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造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各注册有不同的条件、期限和相应的规定。

其中,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当地政府辖区内有效。

2.掌握执业管理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程服务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但不得超出受聘单位业务范围执业;除非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并经发包方同意,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有权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以及接受继续教育等。

建造师有义务遵纪守法,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守国家和他人的秘密,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执业活动。

3.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其中铁路工程未区分工程类别,其余各专业工程均划分为不同的工程类别,不同的工程类别又细分为不同的项目并依据相应的、不同的计量单位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项目。

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划重点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划重点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划重点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介绍1、考试形式变化分为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和全国统一大纲、省级单位命题两种形式。

本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以综合背景题为主,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其中单选题60,多选题20,总分100分。

2、增加了部分法律:《宪法》、《产品质量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物权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冲刺阶段的工作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步骤:听课和做题。

此时的听课应该是有针对性地听课。

因为我们在前面的学习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疑问的存在。

听课之前,将这些问题整理一下,带着问题去听课会受到很好的效果。

做题阶段可以说也是冲刺阶段的一项重要的环节。

这一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正确选择习题集,二是积累并掌握正确、科学的解题技巧。

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分值是单项选择题的2倍,l道多项题相当于2道单选题。

所以应考者应抓紧时间,保证在考试时间内把所有的题目都做一遍。

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由“1+6”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6”为《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执业制度体系由“1+3”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职业实践标准(含职业道德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标准。

1012掌握考试管理1、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三加一”考试制度,即三门综合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另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工作需要选择10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解析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解析

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A、登记B、注册C、备案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答案】B【解析】证书与资格分离,经注册后才可在全国范围内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答案】C【解析】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他们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这种事实是债权债务的()。

A、抵销B、提存C、混同D、免除【答案】C【解析】“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4、甲公司租用乙公司脚手架,合同约定每月底支付当月租金,但甲公司到期后拒付乙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应付之日起算()年。

A、1B、2C、4D、20【答案】A【解析】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5、根据《物权法》,不适合用于质押财产的是()。

A、汇票B、仓单C、建设用地D、应付款【答案】C【解析】质押须转移占有,抵押不须转移占有;动产和权利都可以质押,不动产只能抵押;。

6、下列行为中,不必将建筑物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是()。

A、转让B、抵押C、出资入股D、投保火灾险【答案】D【解析】“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转让或出资入股,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7、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原则上最少到位资金为()万元。

2011二级云南省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资料

2011二级云南省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资料

1、采用固定价格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根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调整价格的是( )。

P197A.由于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B.通货膨胀导致劳务价格变化C.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D.由于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答案:C2、以成本加酬金形式发包的建设工项目,其施工图纸可能不能事先完成。

因此,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承包商可以通过( )缩短工期。

P204A.分段施工B.加快进度C.增加人工D.增加设备答案:A3、出现合同实施偏差,承包商采取的调整措施可以分为( )。

P207A.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管理措施B.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C.法律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D.组织措施,应急措施,经济措施。

合同措施答案:B4、承包单位是合同( )的主体。

P205A.监督B.跟踪C.履行D.控制答案:C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 )承担。

P204A.设计人B.业主方C.承包商D.监理方答案:B6、下列合同形式中,承包商将承担较多风险的是( )。

P203A.固定单价合同B.总价合同C.变动单价合同D.成本加酬金合同答案:B7、某工程项目因施工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夜间施工手续。

但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噪声过大,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

根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对该情况的处理应是( )。

P190A.办理手续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罚款由承包人承担B.办理手续费用与罚款均由发包人承担C.办理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罚款由发包人承担D.办理手续费用与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答案:A8、由于承包商负责采购的材料原因,工程实际进度与经过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过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应( )。

P191A.由发包人承担B.由工程师承担C.由承包人承担D.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分担答案:C9、某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次竣工验收未能通过,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再次验收合格。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

(一)执业范围(二)权利与义务(三)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一)执业范围1.执业范围(1)任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的管理活动(3)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4)一级建造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资质的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5)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二级以下的建筑资质的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2.受聘单位的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3.对岗位的要求(1)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的项目经理(2)工程施工管理以及质量合格文件,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与印章(3)除进行施工管理外,还可以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与服务(二)权利与义务1.注册建造师的权利(8条)(1)使用注册建造师的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2.注册建造师的义务(7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执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3.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以下行为(9条)(1)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4)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5)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6)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8)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执业工程规模标准1.由注册建造师取代项目经理资质2.过渡期为5年,2003年2月27日~2008年2月27日3.2008年2月27日后,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来担任。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4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4

(一)联合投标的涵义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2)中标后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1.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3.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三)共同投标协议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没有附有该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1.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2.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不得重复投标4.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5.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例题1.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A.分别B.共同C.推选1名代表D.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公司答案:B(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三)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四)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五)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其它方式弄虚作假(六)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2.约定分别以高、中、低价报价3.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4.其它(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漏露信息,协助修改报价2.泄露标底3.投标时定价,中标后再给补偿4.招标人内定中标人5.其它(三)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中标无效2.有关责任人和单位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3.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为了排挤对手2.易于导致承包单位的偷工减料3.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五)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其它方式弄虚作假1.挂靠其它单位2.以转让或租用方式获得资格或资质证书3.其它单位的人在自己的文件上盖章或签字(六)法律责任1.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1)中标无效(2)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罚款(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投标资格并予公告(6)吊销营业执照(7)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8)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1)中标无效(2)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罚款(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投标资格并予公告(6)吊销营业执照(7)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8)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例题1.《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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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保障措施1.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资金3.保证劳动保护与培训所需要资金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四)技术保障措施1.对四新的管理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6.对危险作业的管理7.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8.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五)法律责任1.不满足资金投入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投资人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2.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投资人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5)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未配备合格人员的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4.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4)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5.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6.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7.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未协调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9.非法设置员工宿舍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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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制度的内涵1.指具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2.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5类)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1)5万平米以上,必须实行监理(2)5万平米以下,可以实行监理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其他(1)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三)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2.技术标准(1)强制性标准——必须遵守(2)推荐性标准——合同约定3.设计文件(1)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2)发现设计有问题,报告建设单位4.承包合同(四)监理的内容(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1.进度控制2.质量控制3.成本控制4.安全管理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沟通协调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五)监理的权限1.监理人员认为施工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监理人员发现设计有问题的,应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六)监理任务的承接1.不能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不得转让也不得分包工程监理业务(七)履行监理合同1.独立监理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2.公正监理与承包单位串通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八)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1.与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2)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转让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例题1.王某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后,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进驻某建设工程项目履行监理职责,其实施监理的依据包括( )。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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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10107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二)群防群治制度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2.企业自身检查3.定期检查4.不定期检查(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追究的对象(1)建设单位(2)设计单位(3)施工单位(4)监理单位2.处理方式(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2.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1.建设单位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2.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建设单位提供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编制概算时确定)(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不得明示或暗示(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1.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在申请时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2.办理开工报告的,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1.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2.在拆除施工前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报送备案资料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领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4.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七)法律责任1.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1)给予警告(2)责令限期改正(3)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2.其它(1)情况1)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不合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2)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处20万元~50万元的罚款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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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选项中( )不是气体状态污染物。

A.二氧化硫(SC2)
B.氮氧化物(NOx)
C.一氧化碳(CO)
D.氮气(N2)
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控制中,要求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 )危险源。

A.第一类
B.第二类
C.第三类
D.第四类
3、在正确合理的工程设计的前提下,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主要归结为( )。

A.投入的施工生产要素质量不合格以及工序操作质量不合格
B.工序操作质量不合格以及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
C.投入的施工生产要素质量不合格以及已完施工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
D.投入的施工生产要素质量不合格和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
4、设置措施项目清单时,确定材料二次搬运等项目主要参考( )
A.施工技术方案
B.施工规程
C.施工组织设计
D.施工规范
5、下列费用中,不属于施工项目直接成本的是( )。

A.施工措施费
B.办公费
C.材料费
D.施工机械使用费
6、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施工成本的工作步聚包括:(1)收集施工成本的实际值;(2)将施工成本目标逐层分解;(3)将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4)找出偏差采取纠偏措施。

正确的步骤顺序是( )。

A.1-2-3-4
B.1-4-2-3
C.2-3-4-1
D.2-1-3-4
7、在我国,项目经理是一个( )的名称。

A.专业人士
B.技术职称
C.管理人士
D.工作岗位
8、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 )是管理的核心。

A.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B.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C.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D.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9、按施工质量计划的要求,控制准备工作状态,为施工作业过程或工序的质量控制打好基础属于( )的内容。

A.事前控制
B.事中控制
C.事后控制
D.反馈控制
10、造成经济损失( )万元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下等后果的质量事故属于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A.5
D.10
C.15
D.20
11、造成经济损失( )万元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下等后果的质量事故属于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A.5
D.10
C.15
D.20
12、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结果,经设计人的核验,虽没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却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可予以验收,这种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是( )。

A.返修处理
B.让步处理
C.降级处理
D.不作处理
13、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结果,经设计人的核验,虽没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却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可予以验收,这种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是( )。

A.返修处理
B.让步处理
C.降级处理
D.不作处理
14、( )是实现安全生产第一的是最重要手段。

A.改进为主
B.检查为主C.调整为主D.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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