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门诊管理规章制度

门诊管理规章制度

门诊管理规章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资料,如办公资料、职场资料、生活资料、学习资料、课堂资料、阅读资料、知识资料、党建资料、教育资料、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office materials, workplace materials, lifestyle materials, learning materials, classroom materials, reading materials, knowledge materials, party building materials, educational materials,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门诊管理规章制度门诊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多样性和个体权益,平衡各方利益,并确保公众对其制定过程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门诊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门诊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部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行政人员等。

三、岗位职责1. 医师职责(1)严格遵守医疗法规,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2)对患者进行详细问诊,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3)及时、准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4)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5)积极参与科室内部和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

2. 护士职责(1)协助医师进行患者诊疗,执行医嘱;(2)做好患者护理工作,保持病床整洁,确保患者舒适;(3)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4)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和整理工作;(5)积极参加护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药剂师职责(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2)做好药品的调配、分发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3)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4)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5)积极参加药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检验师职责(1)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2)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协助医师进行病情判断;(3)做好检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4)积极参加检验技术和学术交流活动。

5. 技师职责(1)负责医疗设备的操作和维护;(2)协助医师进行相关诊疗工作;(3)做好医疗设备的保养和消毒工作;(4)积极参加设备操作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6. 行政人员职责(1)负责门诊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2)做好患者就诊流程的引导和咨询服务;(3)协助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4)做好医疗垃圾的处理和消毒工作。

四、工作纪律1. 门诊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规范;2. 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医院形象;3. 门诊部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门诊部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诊科室,所有门诊医生和护士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门诊医疗服务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情、耐心地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五条门诊科室应保持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工作环境,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门诊服务流程第六条患者来院就诊,应首先到门诊挂号处进行挂号,获取就诊卡或就诊号。

第七条患者按照挂号号码顺序到对应的门诊科室等候就诊,如有急诊患者,请按急诊流程安排。

第八条门诊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病史,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做出正确诊断并制订治疗方案。

第九条门诊医生应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门诊医生应开具合理的处方,遵守药品处方规范,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第十一条患者拿着处方到药房排队取药,药品应按处方要求发放并上交费用。

第三章门诊医生和护士管理第十二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三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四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不得随意更改病历内容,不得擅自改动处方。

第十五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得有旷工、早退等行为。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门诊科室应定期进行医疗设备检查和消毒,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消毒合格。

第十七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准确填写患者病历,并定期整理和归档病历,确保医疗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八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在执行医疗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九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于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违反规定者,将被视作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中医科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中医科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中医科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医科门诊工作的质量,规范中医门诊诊疗流程,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中医科门诊人员,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三条:门诊医师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严守医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服务患者。

第四条:患者有权获得公开、公平的中医诊疗服务。

担任门诊医师的同时,应尽量保障患者权益,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第二章:门诊医师行为规范第一条:门诊医师应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中医诊疗准则,全面、准确地开展诊断工作。

第二条: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特点,科学制定诊疗方案,并主动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和建议,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

第三条:门诊医师应尊重患者的选择权,根据患者的意愿提供合理、合法的中医治疗方法,并告知患者疗效、疗程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四条:门诊医师在门诊工作中不得违规开展不合理检查和治疗,不得向患者隐瞒诊疗相关信息,不得接受患者的财物及其他不当利益。

第五条:门诊医师应保护患者隐私,严守职业秘密,不得将患者病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对涉及患者的数据、资料等应进行保密处理。

第三章:门诊医师工作流程第一条:门诊医师应按照门诊工作时间表规定,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条:门诊医师需认真核对所诊患者的基本病例资料,仔细了解患者的主述和病情,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第三条:门诊医师应在患者就诊时认真进行中医诊断,合理安排诊疗方案,并记录在病历资料中。

第四条:门诊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方案和药物处方等信息,并签名确认。

第五条:门诊医师应根据病情需要,向患者解释疾病的原因、发展趋势、治疗方法和护理措施,并告知患者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复诊时间。

第四章:患者管理第一条:门诊医师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感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门诊部医师规章制度

门诊部医师规章制度

门诊部医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部医师的工作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门诊部各类医师。

第三条门诊部医师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医务工作职责,维护医院声誉和患者利益。

第四条门诊部医师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为宗旨,恪守医德,决不因私利损害患者利益。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门诊部医师应当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任务,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擅离岗位。

第六条门诊部医师应当遵守诊疗流程,认真查看病历,根据病情进行诊断治疗,不得违规开药、开检查。

第七条门诊部医师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诊疗任务,不得拖延患者就诊时间。

第八条门诊部医师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不得将患者病情告知他人。

第九条门诊部医师应当与患者保持良好沟通,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专业建议,不得对患者不礼貌,不得回避或推诿责任。

第十条门诊部医师应当积极学习医疗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滥用抗生素等药品。

第三章服务态度第十一条门诊部医师应当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服务,不得怠慢患者,不得对患者态度恶劣。

第十二条门诊部医师应当注重言行举止,不得使用粗话脏话,不得与患者发生争执。

第十三条门诊部医师应当尊重患者意见,听取患者建议,不得强行推销医院药品或服务。

第十四条门诊部医师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地点吸烟、吃东西、泼水等行为。

第四章处分措施第十五条如门诊部医师违反本规章制度,经核实后按以下程序处理:(一)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情况可口头警告,要求医师认识错误,并承诺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重复违规或影响较大的情况可书面警告,要求医师进行深刻反省。

(三)暂停执业:对严重违规或危害医院利益的情况可暂停医师执业,待医师自查整改后方可恢复执业。

(四)开除处理:对严重违规情况,医院将考虑开除医师职务。

第十六条门诊部医师对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向医院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医院评议委员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出处理。

医院门诊医生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医生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医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诊医生的行为,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门诊部所有医师和护士。

第三条医院门诊医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门诊医生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医院门诊医生要求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六条医院门诊医生要求积极参加医疗质量管理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院门诊医生在工作中应遵循医学原则,勤勉尽责,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八条任何医院门诊医生不得违法违纪,损害医院和患者利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医生执业行为规范第九条医院门诊医生在诊疗患者时,应尽可能客观、准确地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症状,给予科学合理的诊疗建议。

第十条医院门诊医生必须按照规范的诊疗流程进行诊治,不得随意更改诊断或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医院门诊医生在开展医疗活动时,必须遵守医疗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意愿,不得强迫患者接受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门诊医生在进行医疗活动时,必须保证医疗设备的合格和功能正常,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门诊医生应依法药品处方,不得超范围处方、变相推销药品,不得收取患者回扣。

第十四条医院门诊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遵循医学规范,不得滥用药物,防止药物滥用引起不良后果。

第十五条医院门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医疗纪录管理规定,保持病历完整、准确,不得篡改或造假。

第十六条医院门诊医生应及时向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和解释,解答患者疑问,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

第十七条医院门诊医生不得因私利而违背医疗伦理原则,不得贪污受贿,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医院门诊医生在与患者交流时,应保持耐心和友好,尊重患者意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三章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九条医院门诊医生应树立正确的医德观念,维护医德医风,不得以牟利为目的从事医疗活动。

门诊医生就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就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就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医生的就诊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开展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全部医生。

第三条:门诊医生应遵守医疗伦理、法律法规以及本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完成就诊任务。

第四条:门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医德医风,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鄙视、辱骂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章门诊医生的责任和权益第五条:门诊医生是患者就诊过程中的重要责任人,应尽心、尽力地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

第六条:门诊医生有权利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病史手记、辅佑襄助检查等诊断过程中必需的操作和询问,并要求患者供应真实、详尽的信息。

第七条:门诊医生有权利依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医嘱,并向患者及时解释、沟通治疗方案,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八条:门诊医生有权利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或住院,并及时向患者解释理由。

第九条:门诊医生有义务及时记录患者的病历和医疗信息,保证记录准确、完整,并确保隐私保密。

第十条:门诊医生有权利参加学术研讨、连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本身的医学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门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门诊医生的工作要求第十二条:门诊医生应依照预约和挂号制度进行就诊布置,做到及时、高效地就诊。

第十三条:门诊医生应尽量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合理掌控门诊人数,确保患者得到充分的诊疗时间。

第十四条:门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医护制服,并佩戴工作证件。

第十五条:门诊医生应认真、细致地询问患者的主诉和病史,全面、系统地进行体格检查和辅佑襄助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第十六条:门诊医生应认真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医嘱,并向患者解释治疗内容和用药方法。

第十七条:门诊医生应做好医疗质量掌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门诊医生应自动了解最新的医学知识和临床指南,不绝提升本身的医疗水平。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一、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门诊医师排班:医院门诊应依据临床需求和医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生排班。

门诊医师排班应保证医生数量与医疗需求相适应,尽量避免出现人手不足或者人手过剩的情况。

2、门诊医师工作时间:门诊医师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保证医生有足够的工作时间来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门诊医师值班制度:门诊医师值班应有明确的制度,包括值班轮换,值班时间和值班人员等,保证医生能够有序地进行出诊工作。

4、门诊医师工作质量评价:门诊医师的工作质量应该定期进行评价,包括医疗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5、门诊医师继续教育:门诊医师应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医疗水平和服务素质,以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二、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门诊服务质量: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保证医生有序进行出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高门诊服务质量。

2、提升门诊医疗水平: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积极性,提升门诊医疗水平。

3、有利于医院声誉的提升: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和声誉,带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4、保护患者权益: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保证患者能够得到规范化、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建设:1、建立健全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包括门诊医师排班、工作时间、值班制度、工作质量评价等内容。

2、加强对门诊医师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医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建立健全门诊医师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加强门诊医师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5、建立完善的门诊医师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投诉事件。

四、完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1、医院应加大对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医生的执行意识和管理水平。

《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为规范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提高门诊医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定制《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公立医疗机构内所有门诊医师的出诊管理。

2.门诊医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和院内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出诊工作。

3.院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门诊医师出诊管理的执行情况。

4.门诊医师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出诊,服从院务安排,确保出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出诊安排1.出诊时间:每日上午、下午各两个小时出诊,具体时间由院务部门根据门诊需求安排。

2.出诊科室:门诊医师所在科室为其出诊科室,不得私自更改出诊科室。

3.出诊量:门诊医师每小时应接诊不超过15名患者,确保出诊质量和效率。

4.出诊人员:门诊医师应携带工作证件和医疗工具到岗出诊,不得私自请假。

5.出诊表格:门诊医师应认真填写患者病历及处方,保证医疗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三、出诊规范1.患者接待:门诊医师应礼貌接待患者,认真询问患者病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2.诊断治疗:门诊医师应按照医疗规范和诊疗指南进行诊断治疗,不得推销医疗服务。

3.处方管理:门诊医师应按照处方规范和用药原则开具处方,不得滥用抗生素及其他药物。

4.医疗告知:门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病情及治疗进程,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5.医德医风:门诊医师应遵守医德医风,严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开展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行为。

四、出诊考核1.门诊医师出诊工作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诊量、服务质量、诊疗效果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门诊医师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合格者给予相应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

3.门诊医师可以提出对考核结果的异议,需提供相应证据,并由院务部门进行审查处理。

五、附则1.本办法由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3.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院务部门所有。

门诊医师诊断与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诊断与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诊断与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规范门诊医师在诊断与处方工作中的行为,保障就诊患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健全医院的内部管理体系,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管理需求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从事医疗诊断和处方工作的门诊医师,包含全职门诊医师、兼职门诊医师等。

2.2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全部门诊患者的诊断与处方管理工作。

第二章诊断流程与要求第三条诊断流程3.1 门诊医师在为患者进行诊断时,应当依照以下流程进行:—细致询问患者病情,了解患者的主诉和病史;—进行病史手记、体格检查、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综合分析病情,确诊或初步诊断,并记录在病历中。

3.2 门诊医师在进行诊断时,应当遵守医学诊断的规范和要求,确保诊断准确、科学、合理。

第四条诊断要求4.1 门诊医师在进行诊断时,应当依据患者的主诉和病史,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精准明确的推断和推理,确保诊断准确。

4.2 门诊医师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在明确诊断的基础上,供应恰当的治疗方案或转诊建议,并向患者进行认真解释。

4.3 门诊医师在进行诊断时,应当注意临床合理用药原则,避开滥用和不必需的药物。

4.4 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应当重视与患者的沟通和信任,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看法,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三章处方管理与要求第五条处方管理5.1 门诊医师在为患者进行处方时,应当依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和治疗需求,合理开具处方。

5.2 门诊医师开具处方应当准确、清楚,并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规范。

5.3 禁止门诊医师开具虚假处方和违规处方,禁止向非医疗目的人员开具处方。

第六条处方要求6.1 门诊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并在处方上签字和注明医师的执业证号。

6.2 门诊处方应当明确标注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必需信息,并依据需要添加药品说明、特殊叮嘱等内容。

出诊医师管理措施

出诊医师管理措施

出诊医师管理措施
为了提高门诊工作效率、改善医疗秩序、方便患者就医,门诊出诊医师的管理措施如下:
1.门诊出诊医师一般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特殊情
况下由病房同等职称医师出诊;专家门诊需按照《专家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实施。

2.各科室每月安排门诊医师排班表,并上交门诊部,不得
随意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提前3天与门诊部联系。

3.门诊出诊医师应按照门诊医师排班表按时出诊,不得无
故停诊。

4.如遇出差、开会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诊,应事先征得
科主任同意,并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以便及时公告,及时暂停预约挂号。

5.长期门诊坐诊医师应按医院上班时间准时出诊。

从病房派出的专家门诊医师在出诊日应提前做好病房工作,确保按时出诊。

专家门诊开诊时间为上午(夏季7:30-11:30;冬季8:00-12:00)和下午(14:00-17:30),按医院上班时间准时开诊。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半个工作日应诊量不超过35人次(个别科室除外)。

6.如出诊医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出诊时间,须在当日早上7:00或下午1:00之前告知门诊部。

门诊医师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门诊医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门诊医师,包含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门诊医师:指在医院门诊部门从事诊断和治疗工作的医师。

2.患者:指在门诊部门就诊的病人。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门诊医师的职责1.依照医学伦理和专业要求,为患者供应诊断和治疗等医疗服务。

2.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及时书写病历、出具证明和医嘱等。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保守患者隐私和医疗秘密,并对医疗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4.乐观参加医院举办的学术沟通、科研项目和教育培训等活动,提升专业水平。

5.搭配医院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记录、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门诊医师的权利1.获得医院供应的必需的工作条件、设备和料子。

2.参加医院内部的决策和管理事务。

3.提出医疗技术和管理改进的建议,得到妥当处理。

4.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参加医疗服务收费和分成。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诊疗规范1.门诊医师应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完成诊疗工作,不得从事有损医院声誉和患者利益的行为。

2.门诊医师应遵从临床实践指南和最新的医学进展,科学合理地应用诊疗技术。

第七条安全保障1.门诊医师应严格依照医院的感染掌控制度,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2.患者相关信息和个人隐私应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3.对患者使用的药品和治疗措施,应进行质量掌控和安全管理。

第八条服务态度1.门诊医师应以患者为中心,热诚友好地对待患者,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对患者的投诉和看法应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九条科研学术1.门诊医师应参加医院内部举办的学术沟通活动,并自动共享和汇报本人的科研成绩。

2.鼓舞门诊医师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参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嘉奖制度1.对在门诊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医师,医院将进行公开表扬和予以相应嘉奖。

门诊医师手册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手册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手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门诊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以供应优质、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为目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全部医师,包含临床医师、专科医师、住院医师等。

第三条门诊医师手册是门诊医师的工作指南和规范。

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医师遵从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章门诊医师手册的内容第四条门诊医师手册包含以下内容:1.门诊医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2.门诊医师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3.门诊医师的执业纪律和道德规范;4.门诊医师的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5.门诊医师的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6.门诊医师的患者沟通和文书记录;7.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条门诊医师手册应当由医院门诊部门负责编制和维护,定期更新,并经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门诊医师手册的内容要与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协调,确保医师的工作流程和门诊部门的管理制度全都。

第三章门诊医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第七条门诊医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职责和义务:1.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听从医院的领导和布置;2.供应优质、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3.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利益,保护患者的隐私;4.依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5.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6.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7.参加必需的连续教育和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第四章门诊医师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第八条门诊医师应当依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包含以下内容:1.接诊患者前,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挂号信息;2.患者就诊时,应认真询问病史、症状,进行认真的体格检查;3.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订立合理的诊疗计划;4.针对患者的诊疗需求,确定适当的检查和治疗方案,并进行必需的解释和告知;5.予以患者恰当的治疗和药物处方,遵从合理用药原则;6.依据患者的反馈和病情变动,及时调整诊疗方案;7.予以患者必需的医嘱和护理引导;8.患者就诊结束后,应记录诊疗过程和结果,做好患者档案的管理。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一)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一)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一)引言概述: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在医疗机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一种组织管理规范,旨在提高门诊医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正文:一、排班管理1. 制定科学合理的门诊医师排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位医师的出诊时间。

2. 考虑各科室的工作负荷和人员需求,合理调配门诊医师的数量和时间分配。

3. 确保门诊医师的出诊时间与休假安排能够平衡,以保证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会诊协作1. 建立门诊医师与其他科室医师的良好沟通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全面的诊疗服务。

2. 提供定期会诊的机会,促进医师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以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3. 通过电子病历共享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即时共享和互通。

三、患者管理1. 确保患者的信息得到妥善管理,包括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管理系统和隐私保护机制。

2. 提供便捷的预约挂号服务,减少患者等待时间,提高整体服务效率。

3. 制定明确的患者流程,优化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和协作方式,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四、医疗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师的继续教育、质量考核和医疗事故处理等。

2. 加强门诊医师的临床技术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科学用药能力。

3. 审查医师的处方行为,确保合理使用药物,避免滥用和误用药物。

五、绩效评估与激励1. 设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定期对门诊医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出色的门诊医师进行奖励,激发医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向医师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制。

总结: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排班管理、会诊协作、患者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以及绩效评估与激励等方面的实施,可以提高医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条例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条例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旨在规范门诊出诊医师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第二章出诊医师的职责和要求
第一节出诊医师的职责
1. 出诊医师应按时参加门诊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出诊医师应认真分析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3. 出诊医师应妥善处理门诊中的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

4. 出诊医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节出诊医师的要求
1. 出诊医师应具备相关医学专业的学历和职称。

2. 出诊医师应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3. 出诊医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 出诊医师应具备良好的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门诊出诊医师的管理
第一节出诊医师的考核
1. 出诊医师应定期接受医疗质量及技术水平的考核。

2. 出诊医师的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其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出诊医师的培训
1. 出诊医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 出诊医师的培训内容应与其专业领域相关,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节出诊医师的激励措施
1. 出诊医师应享受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

2. 出诊医师的工作绩效应作为激励措施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门诊出诊医师。

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1. 门诊医师出诊时间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2. 门诊部每月底通过医院公示栏公布各科室出诊医师信息,导诊台每天公布出诊医师名单及坐诊地点,方便患者就医。

3. 当日坐诊医师(包括返聘医师)每天到导诊台签到,以便分诊。

不签到不予分诊。

4.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10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

5.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 小时向门诊部请假,导诊台负责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6.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仪表端正,佩戴胸牌,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诊室。

因病人找不到医师,受到投诉的,一次罚款50元。

7.门诊部负责每天对门诊医师登录时间进行考勤。

门诊部每月统计分析科室医师的出诊情况。

监察室负责不定时检查。

8.返聘医师与门诊其他医师同样对待。

返聘医师实行年度考核,下一年度的续聘与劳动纪律和收住院率挂钩,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再续聘。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条例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条例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门诊出诊医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门诊出诊医师应当具有医师资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范,尊重职业道德,严格履行诊疗管理责任。

第二章出诊行为管理
门诊出诊医师应当按照医疗卫生规范和患者的实际需要,做好诊疗工作。

开展医疗人文关怀,尊重患者知情权、自主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门诊出诊医师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量、服务质量、管理要求等标准履行业务管理。

不得违反规定迟到早退、串岗、闲聊等行为。

门诊出诊医师应当遵循诊疗规范和使用规范药品、诊疗设备。

不得超范围、超级别地应用诊疗技术、诊疗设备和药品。

第三章诊疗质量管理
门诊出诊医师对于患者健康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卫生规范开展慢性、急性病等诊疗工作,完善患者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常规预防接种和健康教育。

门诊出诊医师应当认真执行诊疗管理制度,确保诊疗质量,承担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处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接受或索取患者财物。

第四章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对门诊出诊医师的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合规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并依法公开,对处罚的结果进行记录和统计。

门诊出诊医师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在各项指标方面符合规定,并及时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附则
本条例所称门诊出诊医师,是指在门诊部门直接面对患者进行诊疗的执业医师。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本单位已有的关于门诊出诊医师的管理制度与本条例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措施
各科室、各部门:
为了深入开展预约诊疗工作,方便患者就医,优化医院服务流程,保障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门诊服务效率,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我院《无假日医院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一、门诊医师诊疗管理
1.各临床科室在每月底前应将本科室下月门诊出诊医师信息(含专家门诊)上交医务处,由医务处审核后下发至门诊导诊、门诊挂号室、门诊部办公室、人事科和院办公室备存。

2.医务处负责门诊医师出诊审批管理,包括专家门诊审批、专科门诊审批、门诊医师调诊审批、专家门诊停诊审批等。

3.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医师考勤、预约诊疗管理及门诊医师行政考核工作。

4.门诊医师必须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申请单。

5.门诊医师对以下情况应实行100%复诊预约:口腔科疾病、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各专科慢性疾病。

二、门诊医师调诊、停诊管理
1.各临床科室必须开放全日、全周普通门诊,不允许有停诊行为,如需变更出诊医师,应提前一周(正常工作日)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审批。

2.专家门诊原则上不得随意停诊,如因故需停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周(正常工作日)将有科主任签字的停诊申请单上交业务院长审批。

3.专家门诊出诊当日不得中途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上报医务处同意。

4.出门诊医师应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三、门诊医师出诊考核管理
1.专家门诊每月停诊次数不得超过1次。

当月停诊2次以上,每增加1次处罚出诊医师基本工资。

2.普通门诊不得停诊,每月调诊次数不得超过3次。

每停诊1次处罚出诊医师月基本工资;当月调诊3次以上,每增加1次处罚出诊医师50元。

3.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申请单填写必须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允许有缺填写的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申请单。

每份不合格门诊电子病历或门诊电子申请单处罚当事医师100元。

4.各科室门诊月复诊预约率应不低于50%,该项纳入科室月绩效考核。

以上门诊医师考核工作均由门诊部主任负责,每月将考核结果上
报医务处,由医务处审核后上交绩效考核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