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技术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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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技术最新版

矿井涌水量有大有小,完全没有涌水的矿井是很少的。矿井涌水给凿井、掘进、采煤以及机电设备的管理等都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排除井下涌水,就要修建水仓,安设水泵,安设水闸门,挖砌水沟,形成一个完整的排水系统。如果排水系统不畅通,矿井涌水任意流,井下到处是水,既恶化了井下环境,又不利于文明生产。

井下排水要安设水泵,排水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常年不停地大量排水要花费大量的电费,从而增加了煤炭生产的成本。

有些矿井水还有很强的腐蚀性,尤其对金属材料及机电设备的腐蚀更为明显,这对矿井生产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井下发生了突水或透水事故,问题就更严重了,有可能淹没采区或矿井,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这就带来更大的不幸。

矿井水灾是煤矿常见的一种灾害。因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都要了解矿井水的知识,以及发生透水时的避灾路线大家共同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杜绝水灾事故的发生。做好防治水工作,应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在此基础上,制订出与矿井水作斗争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表水防治

(1)煤矿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查明采矿塌陷区、地裂缝区分布情况及其地表汇水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否则,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具备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条件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在山区还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3)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淤塞河道、沟渠。发现与煤矿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防止地表水进入井下。

(4)使用中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者含水层的水涌入井下,封孔资料等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下料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5)报废的立井应当封堵填实,或者在井口浇注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设置栅栏和标志;报废的斜井应当封

堵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垂深大于20m处砌筑1座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在井口砌筑厚度不低于1m的混凝土墙;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封堵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位于斜坡、汇水区、河道附近的井口,充填距离应当适当加长。

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表水影响的,应当设置排水沟。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或者平硐时,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6)各矿要在每年雨季前完成地表裂缝、塌陷及小窑井口封堵情况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排查地表河床、沟谷等低洼易汇水、过水地段的隐患。同时在雨季期间加大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针对排查出汛期地面隐患,要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和影像资料。

(7)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和撤退路线等,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8)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对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河流、湖泊、水库、涵闸、堤防工程等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

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二、顶板水防治

(1)开采煤层受地表松散含水层影响的或上覆存在含水沙层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水文补勘工作,查明松散层底部隔水层的厚度、变化与分布情况,含水层厚度和富水性等相关水文地质条件,并进行安全评价,提前制定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组织生产。

(2)各矿要按照采掘接替规划,超前开展分析工作,结合钻孔查明的含水层富水性、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资料,以及周边采掘和探查实际揭露情况,超前分析含水层的赋存、影响状况,并制定针对性措施。

(3)工作面开采受上覆含水层影响较大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施工水文长观孔,并设置水位动态监测系统进行长期监测,出现水位异常变化能及时预警。监测主站应在矿调度室设置,并与集团公司地质处总站联网。

(4)巷道开掘前要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对上覆“两带”范围内的含水层富水性和构造发育情况进行探查、分析、评价。

(6)巷道掘进期间,要认真详细观测含水层的实际揭露和探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水文地质资料,为下一步的评价、防治措施提供技术依据。

(7)工作面回采前,要根据前期资料收集情况、物

探和钻探的探查结果,对上覆“两带”范围内的含水层富水性和构造发育情况进一步综合分析评价。

(8)经分析评价认为上覆含水层对工作面开采影响较大的,或采掘期间发现持续性涌水较大的,要及时制定专项的防治、排水等措施并实行提级管控,由矿分管领导组织会审后,逐级上报子公司、集团公司对口专业部门审查。

(9)工作面采掘期间必须针对上覆含水层每月进行预测预报,并根据实际生产动态下发临时性预报。预报要下达至采掘队组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分管领导、部门。各分管领导、部门根据预报内容,制定相关的排水、供电、设备保障等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10)通过对含水层富水性分析评价,并参照周边历史采掘面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工作面最大涌水量,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系统。排水泵优先选用大功率潜水泵,并尽量减少接力排水环节,加强日常排水管理和生产协调,保证排水效率。

(11)含水层富水区段,必须针对性设计井下钻孔进行验证、疏放,超前组织施工。含水层富水性不均一的,可在两顺槽间隔20-50m向工作面上覆循环施工钻孔,留足疏水时间,减小对回采的影响。

(12)发现与强富水性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陷落柱,采动影响可能造成长期大量涌水的,要优先考虑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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