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司企业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电送电管理制度
停电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电、用电安全,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用户正常用电,减少停电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所有供电单位,在供电过程中,凡以任何方式进行个别用户停电和送电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及其下属供电单位应设立配电调度中心,负责停电与送电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四条本公司及其下属供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电设备管理制度,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五条供电单位应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合理调度电力资源,提供稳定的供电服务。
第六条供电单位应定期巡视供电设备,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供电设备运行正常。
第七条供电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对供电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八条供电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供电故障处理机制,对发生的故障及时报修、维修,确保故障快速恢复。
第九条供电单位应建立紧急抢修机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及时启动抢修预案,快速恢复供电。
第十条供电单位应建立供电事件记录制度,对每次停电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第三章停电管理第十一条停电是供电单位在遇到故障、抢修、检修等情况下,需要暂时切断部分用户供电的行为。
第十二条供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电停电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停电的故障及早预警,提前做好停电准备。
第十三条供电单位应建立供电停电申请流程,用户申请停电需提供详细原因、停电范围、停电时间等信息,并经供电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停电。
第十四条供电单位应在停电前,做好通知工作,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停电时间、原因、预计恢复时间等信息。
第十五条供电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停电操作,确保停电安全、准确、及时。
第十六条供电单位应在恢复供电后,及时通知用户,并对停电原因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四章送电管理第十七条送电是供电单位在停电后,需要恢复用户供电的行为。
第十八条供电单位应建立送电恢复机制,根据停电原因和范围,合理制定送电恢复方案。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停送电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停送电作业,包括计划停送电和紧急停送电。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电力设备的停送电作业应由专职停送电操作人员执行,并经过专职电工的监督。
第五条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停送电安全培训,熟悉停送电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六条停送电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停送电方案,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停送电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的权利,停送电操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第八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应恢复被停电的设备,确保顺利恢复供电。
第二章停送电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停送电前,应根据停送电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停送电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第十条在停送电过程中,应按照停送电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作业前,应检查设备的状态和周围环境,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排除。
第十二条停送电期间,相关岗位应严格控制进出电力设备的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在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应恢复被停电的设备,并进行设备的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停送电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停送电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越权操作,不准随意更改停送电方案。
第十五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应戴好带有防静电功能的安全帽,并穿戴好防护服和绝缘手套。
第十六条在进行高压设备的停电作业时,需要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包括戴好防护面罩、佩戴安全带等。
第十七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应与现场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电力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性停送电、临时性停送电和紧急停送电。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停送电分类及范围第五条停送电分类:(一)计划性停送电:指按照电力系统运行计划,为维护电力设施、进行线路改造、设备更新等进行的停电。
(二)临时性停送电:指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临时采取的停电措施。
(三)紧急停送电:指因设备严重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的停电措施。
第六条停送电范围:(一)计划性停送电:适用于公司所属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二)临时性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三)紧急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停送电申请:(一)计划性停送电: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停送电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
(二)临时性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三)紧急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第八条停送电审批:(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紧急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接到紧急停送电申请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通知与实施第九条停送电通知:(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3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1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送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指为了进行电网设备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而对特定区域的电力供应进行停断或启动的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安全、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工作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停、送电工作应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避免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向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通知,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作业步骤。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熟悉电网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掌握相关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车辆和工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接受安排和调度。
第十九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停电/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等。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电网设备的安全停电和送电。
第二十二条停、送电工作应确保用户安全,采取措施避免因停电/送电导致用户损失。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停送电操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的工作实施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高效完成。
第四条停送电操作应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应遵循“谁停送,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履行停送电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建立完善的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流程第七条停送电操作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工况和需要,编制详细的停送电方案,包括停送电的时间、范围、程序、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停送电操作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认停送电范围和工作条件,确保停送电的安全可行性。
第九条停送电操作应先停电后送电,先断开负荷再断开电源,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跳过操作环节。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确保所有设备、线路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停送电操作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存档工作,建立完整的操作记录。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和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四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电力系统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规程,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时刻注意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停送电操作应确保设备、线路和周围环境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停送电操作应保证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避免误操作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停送电管理制度(通用5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通用5篇)停送电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尽量减少停电时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对停电计划的月计划、日安排的管理工作,全面考虑各部门的停电需求,纳入统一管理,尽量做到少停电、短停电、不停电,严格控制临时停电,实现一条龙服务。
2、各部门加强对业扩配套工作的联系,方案一经批准实施,立即上报调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工作时间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守,如需延长时间应由领导批准。
3、对较大业扩工程、检修工作,停电时间确定后,现场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施工进度,确保按时交令完工。
第二条:根据白天备用的特点,允许路灯线在备用时间内进行检修,并不计停电次数,若检修拖延时间并影响着灯时,要对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条:停电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及线路电压等设履行高低压规程要求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
第四条:送电时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竣工报告后和许可人许可后方可送电,送电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施工撤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现场已清洁,恢复常设标示及遮拦等。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2篇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是指对电力供应进行限制或中断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通常由电力相关部门或企业制定,旨在合理、有效地管理电力供应,确保电力资源的稳定供应和合理利用。
停送电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停电管理:制定停电计划,明确停电时间、地点和范围,确保停电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制定停电计划时,要考虑各类用户的需求和重要性,并与用户进行及时沟通,以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2. 送电管理:制定送电计划,明确供电区域和供电时间,并确保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
在制定送电计划时,要考虑供电设备的负荷承受能力和安全性,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停送电审批:建立停送电审批制度,明确停送电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停送电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或企业审批后方可实施。
4. 停送电通知:建立停送电通知制度,及时向用户发布停送电信息,提前通知用户停送电时间和范围,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帮助。
5. 停送电监管:建立停送电监管机制,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或企业应定期进行停送电工作的评估和检查,确保停送电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
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调节电力供应和需求的平衡,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供电风险和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透明的管理制度也可以增强用户对电力供应的信任和满意度。
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人员要求第四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取得电工操作证;2. 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3. 掌握停送电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停送电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停送电工作票;2. 停电前,由停送电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3. 停电操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进行停电操作;4. 停电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5. 停电操作完成后,确认设备无异常,方可送电。
第七条送电操作程序与停电操作程序相同。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2.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悬挂警示牌等程序;3. 在电气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 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控;5.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停送电应急处理第九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1. 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撤离现场;2.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 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停送电是指根据系统调度需要或紧急情况,暂时中断供电或转供电的一种技术措施。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制定合理有效的停送电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停送电管理制度是指对停电、送电等关键操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从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内容要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停送电是维护电力系统运行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制定停送电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停送电操作,降低系统运行风险,提高电网安全性,保障用户用电需求。
2. 提高停送电操作效率有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级人员在停送电操作中的职责和权限,提高操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缩短停送电时间,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3. 规范服务质量通过建立严格的停送电管理制度,可以降低停送电操作失误的概率,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可靠的电力供应。
二、停送电管理制度内容要点1. 停送电操作流程包括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停送电操作的流程和具体步骤、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顺利进行。
2. 停送电操作权限管理明确各级人员在停送电操作中的权限范围和操作限制,避免操作失误和滥用权限的情况发生。
3. 停送电事故应急处置制定停送电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等内容,及时有效应对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三、停送电管理制度实施注意事项1. 培训和考核对从事停送电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悉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定期进行考核,提高操作素质和技能。
2.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3. 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向相关单位和公众发布停送电信息,加强与各方沟通交流,提高社会对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结语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所有参与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按照程序执行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一、送电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停、送电方案,并安排专业人员执行。
二、停电单位必须提供准确的停电需求信息,并确保配合送电单位积极开展工作。
三、停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培训和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四、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停电工作流程一、送电单位根据停电需求和实际情况,编制停电计划。
二、停电单位接收停电计划后,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制定详细的停电方案,并报送送电单位。
三、送电单位审核停电方案后,与停电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开展停电工作。
四、停电工作前,停电单位必须在事先确定好的时间范围内通知相关用户,并告知停电时间和原因。
五、停电工作过程中,停电单位必须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停电设备的状态。
六、停电工作结束后,停电单位需要进行设备的检查,确认恢复供电后方可解除停电。
第四章送电工作流程一、送电单位在停电结束后,根据停电单位提供的恢复供电时间,制定供电方案。
二、供电单位在确认停电设备的状态正常后,进行恢复供电操作。
三、供电工作期间,供电单位要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供电工作结束后,供电单位需清理停电期间的工作痕迹,并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五章安全措施一、停电单位必须在工作前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确保无任何异常情况。
二、停电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工作现场整洁。
三、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修改设备。
四、供电单位在供电过程中要及时排查设备隐患,并进行维修保养。
第六章管理与评估一、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停送电管理规定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
停送电管理规定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一、停送电管理规定1.停送电的程序和流程:明确停送电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停电申请、审批、执行和恢复电的流程,确保停电操作的顺畅和准确。
2.停送电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停送电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停电操作的有序进行。
3.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明确停送电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包括对相关设备的断电、接地和标识等操作,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停送电的记录和报告:对停送电的记录和报告进行规定,包括停电时间、原因、范围、措施和恢复情况等,作为停电操作的依据和记录。
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制度是根据停送电管理规定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停送电的申请和审批:规定停送电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包括停电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停电申请的审批和批准,确保停电操作的合规和规范。
2.停送电的执行和控制:规定停送电的执行和控制细则,包括停电指令的下达和实施,停电范围和时间的控制,确保停电操作的准确和及时。
3.停送电的安全保护:规定停送电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设备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停送电的记录和报告:规定停送电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停电记录的填写和保存,停电报告的编制和提交,作为停电操作的依据和记录。
工作票制度是为了规范电力系统工作操作而制定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票的种类和使用:规定工作票的种类和使用情况,包括计划性工作票和临时性工作票,确保不同类型的工作都能够得到规范操作。
2.工作票的编制和填写:规定工作票的编制和填写细则,包括工作票的内容、格式和要求,确保工作票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3.工作票的审批和签发:规定工作票的审批和签发流程,包括工作票的审批岗位和负责人,确保工作票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4.工作票的保管和使用:规定工作票的保管和使用规定,包括工作票的保密和限制条件,确保工作票的安全和有效。
5.工作票的记录和报告:规定工作票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工作票的记录填写和保存,工作票的报告编制和提交,作为工作操作的依据和记录。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
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
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
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因需要配电柜(箱)停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一、停送电管理制度停送电是指在用电过程中,由于设备需要检修或出现故障等原因,需要把某一电源的供电或者全部供电中断的一种操作。
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必须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制度执行,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和电力设备安全。
下面是停送电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1. 停送电申请发起停送电操作的相关部门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包括停电原因、执行范围、停功时刻、停功时长等。
2. 停送电安全措施为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停送电期间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在停电检修区域设置防护栅栏或者打开安全门;对停电区域实施人员闭路管理,严谨防止外人进入;对接触电源的设备进行断电现场保护等。
3. 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授权的人员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停送电范围。
在停电完成后,应该根据要求进行检查、试运行等。
如果停电时间超过预定时间,需要执行补救措施,确保停电时间不会对正常用电产生影响。
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制度是电力系统保证运行安全性的制度。
它主要是指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规范和流程。
停送电操作是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后作出的决策,所以任何停送电措施都需要被规范化。
1. 停送电准备要开始停送电操作,必须提交停送电申请,并经过批准。
具体的操作范围和时间必须在申请中指定,而且所有停送电方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停送电前需要将所有耐压设备现场检查。
2. 停送电实施实施停送电操作时,必须判断决策是否正确、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采取措施来保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在停电期间,只有获准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停电区域。
停电完成后还要进行检查、试运行等。
3. 停送电取消与恢复在停送电时,发现操作失败或者出现其他情况,需要取消停送电操作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恢复。
在起动设备时,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行稳定性等。
三、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是指为确保工作人员在安全条件下执行工作,对工作要求、作业过程和安全控制措施等进行明确定义并通过审核后,发放给执行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文件。
停送电管理制度大全
停送电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电、送电管理行为,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供电企业内部及相关单位对供电设备的停送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是指为维修、检修、改造等需要,对设备进行停电或者送电的过程。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设立健全停送电管理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对该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停送电程序第七条停送电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停送电计划,明确停送电的时间和范围。
(二)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前告知停送电时间和原因。
(三)对停送电范围进行安全隔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停送电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停送电结束后,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再恢复送电。
第八条停送电计划由停送电管理机构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需要进行定期制定,制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经验。
第九条停送电计划应提前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充分的准备和配合。
第十条停送电范围应根据停送电的目的和设备的特点确定,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停送电的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
第十二条停送电结束后,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认设备正常后再进行送电,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停送电计划和执行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归档,以备将来查询和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四条对于停送电中出现的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五条送电管理应从源头进行控制,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送电管理应强化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停 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运行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停送电操作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停电、送电和保电活动。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是指为了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检修、变更、施工或其他原因,对电力设施进行停电、送电操作的过程。
第四条电力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电力设施管理与维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停送电操作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停送电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停送电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可靠。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停送电操作人员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能的电力企业员工或聘请的合格人员。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设施维护保养台账,记录停送电操作的项目、时间、地点、原因、操作流程和运行情况等内容。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停送电操作设备和工具,保证停送电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停送电操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节停电管理第十条停电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电力企业的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和指挥。
第十一条停电操作前,应当对停电范围内的用户进行通知,并确保用户的安全和利益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停电操作应当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编制详细的停电方案,明确停电时间、范围、原因和具体操作步骤。
第十三条停电操作时,应当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停电设备的安全可靠,避免误操作引发事故。
第十四条停电操作结束后,应当进行设备检查和测试,确认设备状态良好后方可送电。
第三节送电管理第十五条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进行,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组织和指挥。
第十六条送电操作时,应当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编制详细的送电方案,明确送电时间、范围、负荷和具体操作步骤。
第十七条送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送电方案,确保送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电力系统停送电工作安全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部门和相关人员。
2. 定义•停电:指有计划、有目的地停止供电,对某个区域或设备停止供电服务。
•送电:指向某个区域或设备供应稳定、可靠的电力服务。
3. 停送电申请和审批流程3.1 停送电申请3.1.1 部门负责人或设备管理人员提出停送电申请,包含停送电原因、时间、地方、影响范围等认真信息。
3.1.2 停送电申请需要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交,并确定申请责任人。
3.1.3 停送电申请需填写电力设备停送电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设备图片、连接图或线路图。
3.2 停送电审批流程3.2.1 申请责任人将停送电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3.2.2 部门负责人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批,并在停送电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2.3 审批通过后,申请责任人将停送电申请表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部门。
3.2.4 安全管理部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在停送电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2.5 电力部门依据停送电申请内容,订立相应的停送电方案,并在停送电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2.6 停送电申请表经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部门确认后,申请责任人将其提交给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 停送电操作4.1 通知和警示4.1.1 在停送电前,申请责任人需要提前通知受影响的部门或人员,并说明停送电的具体时间和影响范围。
4.1.2 受通知的部门或人员需要妥当布置工作,备份紧要数据,并做好必需的停电准备工作。
4.1.3 停送电前,申请责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在停送电区域设置停电警示标志,并保证停电区域的安全。
4.2 停电操作4.2.1 停电操作必需由电力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依据停送电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2.2 在停电操作前,电力部门负责人需要确认停电区域的安全,并与申请责任人进行确认。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停送电是指电力供应企业对某个区域或设备进行电力断开或供应的控制行为。
停送电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安排和有效管理停送电的工作,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停电对用户的影响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停送电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停送电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质量,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同时优化电力资源利用,提高供电效率。
2. 原则(1)安全原则:安全是停送电工作的首要原则,任何停送电行为都必须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为前提。
(2)公平原则:停送电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能针对特定用户或特定区域进行歧视性停电。
(3)便民原则:在进行计划停电时,应尽量避免给用户带来不便,尽可能提前通知,减少停电时间,合理安排停电时间段。
(4)经济原则:停送电工作要与用电负荷需求相匹配,避免过度停电导致经济损失,同时确保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三、停送电的程序和要求1. 停送电申请和审批(1)用户申请:用户需要提前申请停送电,明确停电的目的、地点、时间等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供电企业审批: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停电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停电对用户和设备的影响,判断是否同意停电申请。
(3)审批结果通知:供电企业需要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用户,并告知停电的具体时间和持续时长。
2. 停送电控制和调度(1)停电组织:供电企业需指派专人负责停送电的组织和调度工作,确保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停电时机选择:供电企业需要根据电力负荷和供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合理选择停电时机,尽量避免在用电高峰期进行停电。
(3)停电通知:供电企业在停电前需提前通知用户,并告知停电原因、时间和持续时长,以便用户做好应对措施。
3. 停送电监管和评估(1)监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管,确保停送电工作按规定进行,减少滥用停电权力的现象。
(2)评估工作:供电企业要对停送电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停电的效果和用户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篇一: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供电区域内的用户正常用电,需要建立停送电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停送电计划制定:供电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停送电计划。
停送电计划应包括停电区域、停电时间、停电原因等信息,以便提前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2. 停送电通知:供电部门应在停送电计划生效前,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告知停送电时间、原因和恢复供电时间等信息。
3. 停送电准备工作:供电部门应在停送电计划生效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停电设备的检修、备用电源的准备、停电区域的隔离等措施。
4. 停送电执行:供电部门应按照停送电计划的执行,及时完成停电和送电工作。
在停电过程中,应确保停电区域的安全性,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 停送电记录:供电部门应建立停送电记录,对每次停送电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便不断提高停送电管理的水平和安全性。
6. 停送电风险评估:供电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停送电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
7. 停送电应急预案:供电部门应制定停送电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措施等内容。
建立停送电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用户正常用电。
供电部门应不断完善该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篇二: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停电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正常进行,制定本停送电管理制度。
1. 停电应急处理1.1 公司遇有重大停电事件,应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电。
1.2 对于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停电事件,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包括备用电源、照明设施等,确保公司内各项设施和工作的正常运转。
1.3 停电事件结束后,应立即对停电原因进行排查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长治久安。
2. 停送电申请2.1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
停送电管理制度职责
停送电管理制度职责一、电力设备停送电的定义停送电是指在电力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检修、改造或由于异常情况需要停止运行时,按照一定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行,并切断设备与电力系统的连接,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停送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停送电的过程涉及到电力设备的开关操作、设备状态的监控和控制等多个环节,若管理不善将会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以及供电中断等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和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停送电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制度的遵守范围: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电力设备停送操作的人员,包括电力运营商、维修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等。
2. 停送电责任人员的设置:在停送电管理制度中,应当明确责任人员的设置,并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停送电申请和审批流程:在停送电前,必须填写停送电申请表,然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计划应提前编制,包括停送时间、停送范围、停送电方式等内容。
4. 停送电操作程序: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停送操作流程进行。
停送电操作涉及到开关操作、设备状态监控和控制等多个环节,应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规定,并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停止运行。
5. 停送电后的安全措施:设备停送电后,应加强巡检和设备状态监控,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同时应设立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停送电区域。
6. 停送电恢复流程:设备维修、检修等工作结束后,应按照停送电恢复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地恢复运行。
在恢复过程中,需要进行设备状态检测和试运行等操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7. 停送电记录和分析: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停送电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并对停送电操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停送电操作管理水平。
四、责任人员的职责分工1. 停送电申请人:负责填写停送电申请表,清楚地描述停送电计划和详细情况,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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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GS-YXFA-001版本编号:YXFA -20XX-001XXX(单位)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编制部门:知丁日期:年月日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规定执行。
第二条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所属配电室或分路总开关办理停电手续。
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五条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合格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
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允许负担同一个采区内的4台局扇。
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
机电人员因检修需试机时要有通风人员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对于地面暂时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
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接受送电命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令人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则需将闭墙之内一切电气设备或线路可靠地切断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第十三条在送电之前,地面降配电人员要详细检查工作票是否结束。
井下地区电钳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三无”、“失爆”问题存在,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是否允许,否则禁止送电。
第二节降配电室及配电峒室停送电操作第十四条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清楚被操作设备所属的供电系统和用途,操作前还必须提前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并及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时,必须带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七条在降配电(峒)室更换、检修设备时,必须到上一级降配电(峒)室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十八条停送电在操作前,要详细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否则即认为设备外壳带电,人员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第十九条在降配电(峒)室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接地组数是否与用电有关,否则不准送电。
第三节掘进工作面停送电操作第二十条在掘进安装、更换、拆除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停送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二十二条掘进头停送电,必须事先和有关单位人员取得联系,并向矿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在送电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设备、开关状态是否正常;闭锁是否正确;本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是否同意,并交给送电牌,否则不准送电。
第二十四条在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更改摘牌。
第二十五条风机停止运转时,联锁开关必须能切断供风区域内全部电源,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第二十六条掘进工作面每班完工后,生产队组必须指定专人将其联锁开关停电,并加锁。
第二十七条 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否则不准操作。
第四节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操作第二十八条采煤工作面停送电工作,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
第三十条在工作面进行电气设备或机械设备检修时,必须有专人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摘牌。
第三十一条采煤工作面遇到穿洞时,必须遵守掘进的停送电规定。
第三十二条在设备上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带电打开防爆盖。
如必须进行带电打开时,要制定安全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第三十三条当遇到主风机停风后,工作面电气维护人员必须及时了解本工作面的电源是否切断,并协助安检员、瓦检员撤人,应得到瓦斯检查工允许后方可送电。
第三十四条操作千伏级电气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第三十五条操作127V手持电气设备时,操作手把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
第五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配电室或本采区电钳工。
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从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在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告牌和本人的停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送电。
第三十八条井下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必须上专用锁,只有专责人员方能打开。
采区专责电钳工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随时和调度联系。
第三十九条井下所有漏电保护,每天必须专人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发现人为甩掉漏电保护,对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罚款2000元。
各配电室队组要认真接受汇报,填写好试验记录。
第四十条井下停送电及检修设备实行“三联锁”制度。
正常情况下,由需要停电检修设备的队组,提前一天填报《有计划检修申请卡》,本队队长或机电队长同意并签字后,报矿停送电负责人签字。
需要停高压时,机电队队长签字后交施工负责人。
具体现场操作停送电工作时,停送电负责人、瓦斯检查员、施工负责人三人必须同时在现场签字后方可从事停送电工作。
上井后将卡交回矿调度保存。
有计划停电申请卡第四十一条需要临时停送电或处理故障时,由施工人员征得队领导同意后,汇报调度站,由调度员请示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同意后,由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口头命令停送电工作。
施工人员接到命令后与瓦斯检查员一同进行停送电工作。
如需配电室停高压时,采区电钳工接到井区停送电负责人的口头命令与检修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共同在场进行停送电工作。
第四十二条《临时停送电卡》由当班调度员填好,调度站保存。
临时停电登记卡第四十三条两个队以上平行作业需要从事停送电工作时,除提前一天填写《有计划停送电申请卡》外,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在现场或调度站亲自指挥停送电工作,否则严禁从事该项工作。
井区停送电负责人:机电主任、机电区长、井区机电工程师、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
第六节停送电工作票签发规定第四十四条工作票最早可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办理。
第四十五条工作票填写一式三份,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一份交机电科调度,其余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所属变配电室(机房)办理。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作票可在现场办理,一式两份。
工作票的签发可由指定的队干签发并汇报机电科调度且留有记录。
第七节停送电工作票的履行第四十七条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所属配电室(机房)经值班员(司机)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票的编号应在现场进行。
第四十八条工作前值班员(司机)应向机电科调度汇报,调度员接到值班员(司机)的电话,应与值班员(司机)详细核对工作内容、开工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九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本内,并汇报机电科调度,履行许可手续,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1、设备事故: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或危及设备、人身安全,需要紧急抢修的,工作量在4小时之内的。
2、线路事故:线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有扩大的可能性,不立即处理将危及人身安全,可能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工作量在4小时之内的。
3、以上事故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短时内不能处理、修复,需转入事故检修,应填写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执行工作监护规定。
第八节职责范围第五十条机电科调度是对外联系、对内统一指挥的中心。
各队组、各将配电室、各机房在停送电工作及设备运行上必须服从调度站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第五十一条工作票所列人员即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4条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第五十二条机电科调度接到值班员(司机)的汇报后,调度员、将压站、配电室(机房)三方进行电话联系,并询问工作内容,认真督促停、送电工作的执行情况,三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
第五十三条供电系统工作票的签发,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下由指定的队干、领导签发。
第五十四条在各机房、车房的进线电源上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
第五十五条在马家坡新村供神堂咀配电室的电源馈出盘及线路上工作,工作票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
第五十六条其余机房、车房的停送电工作由各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停送电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下由各单位指定的领导负责签发。
第五十七条各机房、车房的进、出线路或各机房、车房的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由各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十八条 35KV将压站进行停送电工作应执行“谁停电谁挂牌”的原则,停送电工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工作前应先汇报机电科调度,并向调度员详细汇报工作内容、开工、完工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节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第五十九条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在检修、安装、迁移、拆除、解、接电源等工作,都严禁带电作业。
第六十条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虽已断开电源,但未妥善完成接地、验电、放电、短路工作之前,仍属于带电部分,均不得触及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更不得进入盘内。
第六十一条在双电源供电的线路和设备上停电工作(包括环行供电),或双回路上任停其中一回线路工作时,必须同时切断工作地点两侧电源,以防反馈,并必须在工作地点两侧都进行接地、短路工作,使工作人员出在两侧地线之中工作。
第六十二条凡停电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断开开关和刀闸的操作电源,应拨掉保险,刀闸操作手把必须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