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A320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笔记1. 建设工程法规的定义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管进行规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文件的总称。
2. 建设工程法规的分类2.1 基本法律2.1.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设工程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建设工程的组织、估算、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1.2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对建筑领域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使用、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2.2 专项法律2.2.1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是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的专项法律,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特殊规划等方面的规定。
2.2.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管理的专项法律,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2.3 相关规章和标准2.3.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针对建筑设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布置设计、装饰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3.2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工艺的选择、施工组织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 相关知识概述3.1 建设工程的基本流程建设工程的基本流程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进行指导。
3.2 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建设工程验收标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判标准,包括结构安全、功能完好、环境卫生、材料质量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验收标准会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等级进行具体规定。
4. 相关法规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法规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地铁、水利工程、市政设施等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法律体系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民法商法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通则》《物权法》《招投标法》属于民法商法经济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劳动合同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根本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位地方政府规章: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二、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的效力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
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裁决的情况:同一机关指定的新旧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法规,在本地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备案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指单位)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项目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代理制度被代理人(内部委托授权)代理人(外部行为)第三人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当事人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代理的主要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一、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建筑行业活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规划法、工程建设标准法等多个领域的规范,其内容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明确了建筑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等内容。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三、二建建筑工程考试相关要求1.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法规与政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2.考试形式:二建建筑工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覆盖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实务和技术知识。
3.考试重点:–注重对建筑工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熟悉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要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
四、二建建筑工程师的职责与要求1.职责:二建建筑工程师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2.要求:–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合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工程各方利益关系。
五、总结通过对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最新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最新版一、建设工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内容涉及建筑工程范围、建筑工程的编制、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筑工程的计量和结算等。
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地产经纪人等。
内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现场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的内容。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容涉及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监督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建筑设计与施工包括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设计文件的审查、建筑施工图的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确定等。
2.建筑材料与施工技术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分类和性能、典型建筑材料的特点和应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等。
3.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涉及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招标投标的程序与要求、施工合同的管理和索赔处理等。
4.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工程组织设计与计划管理、施工组织与施工过程控制、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与质量验收等。
5.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投资与项目经济评价、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处理、工程投资控制与资金管理等。
三、复习重点和提高效率的方法1.核心内容复习2.划重点和总结归纳将重要知识点和关键内容划重点,建立知识点的框架结构,便于记忆和理解。
3.多角度思考和综合运用通过多角度思考和综合运用,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
4.针对性练习和模拟题演练针对性地进行练习和模拟题演练,提升解题技巧和应试水平。
5.重难点突破和错题分析重点攻克重难点内容,对错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错误原因并加以改进。
通过以上的复习方法和重点总结,相信可以更好地掌握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各国都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法规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的管理和运作,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不同国家和地区会有不同的建筑工程法规。
以中国为例,中国的建筑工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以及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建筑工程法规内容1. 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是中国建筑工程法规的基础,包括了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该法规明确了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划、安全、环保等要求。
2. 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管理和实施,包括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详细规划等内容。
这些规划是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中国建筑工程法规中的重要法律体系之一,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维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法规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的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并且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建筑工程相关知识除了建筑工程法规外,建筑工程还涉及到一些相关的知识,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技术等。
1.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需要根据建筑的功能要求、使用人数、使用环境等要素进行设计。
设计师要考虑建筑的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等因素,并且要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法规要求。
2. 结构设计建筑的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中的核心内容,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载荷要求等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师要考虑建筑的承重能力、抗震性、稳定性等因素,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可靠。
3. 施工技术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涵盖了材料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法规课件)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A3300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A331000 建筑工程法规2A331010 施工管理有关法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经理;总包、分包。
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爆破作业;临时电网、移动电话等均需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三、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置明显的标牌。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妥善处理泥浆水;除设置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使用密封式的卷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禁止将有毒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控制噪声污染。
五、违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及相关规定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概念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
而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
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介绍
本文档旨在整理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帮助
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法律法规
以下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关键法律法规:
- 建设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管理制度。
- 建筑法: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 施工合同法:明确了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的相
关规定。
-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
相关知识
以下是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知识点:
- 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施工前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包括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
- 质量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包括材料选择、施工技术、验收标准等方面。
- 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是关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需遵守相关规定。
- 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污染等方面。
以上仅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整理,读者可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以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3、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撤销。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
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内容一、法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领域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的领域,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特别重视建设工程的法规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房屋安全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建设单位建立和实施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流程等要素,以确保建设工程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并达到设计寿命。
2. 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验收要求。
合格的验收标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规范安全管理流程,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2. 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制度是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管理的基础,定期进行工地安全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
四、建设工程监理与验收1. 监理职责与义务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独立第三方,监督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和进度,并对工程合格与否做出评价。
2. 质量验收程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确认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签订的约定,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等内容,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
2. 合同违约责任及处理建设工程合同中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合同违约,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整理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遵守法规,严格执行规范,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知识整理资料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第一章建筑工程法律制度1、建筑法概述2、建筑许可法律制度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4、建筑工程监理制度5、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了解建筑工程报建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特征与原则;建筑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合同的类型、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的特征,监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筑生产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难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建筑有关各类许可证的获取资格及重要性;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和索赔;监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课时安排:第一节建筑法概述一、建筑法的概念和法律体系1、概念:建筑法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狭义的建筑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7年11月1日通过的、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法的体系法律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组成的法律部门。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由与建筑活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组成的有机整体。
二、建筑法的一般原则:是指贯穿于建筑法的始终,指导建筑活动的立法、执法、守法的总指导思想,集中反映了建筑立法的目的和宗旨。
我国建筑法的一般原则:1、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原则①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②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应当贯彻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③建筑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保证质量和安全。
④明确建筑活动各有关方面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中的责任。
2、扶持建筑业良性发展原则3、法治原则①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市政公用工程和其他工程。
在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整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组织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建筑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办理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单位需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法规,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质量检验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
根据该条例,建筑单位需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工程勘察管理规定工程勘察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工程勘察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勘察设计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许可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施工。
5. 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同时要进行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对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施工工艺等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和安全性。
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设备等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工作。
施工管理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3.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 10页)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 10页)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聘用单位破产的;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关系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下列部门: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4、民法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5、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6、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9、主体变更:①主体数目发生变化(工程分包)②主体的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
10、客体变更:①客体范围的变更②客体性质的变更。
11、内容变更:权利的增加或者减少。
12、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即时协议、约定终止条件)、违约终止(包括不可抗力)。
13、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4、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15、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16、代理: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7、代理人与代理人的责任承担:①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②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③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④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⑤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
【精品】2A320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10/14 35
2A321020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管理法规
• 2A321021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资 质管理
• 2A321022建筑业企业的质量责任及权利 • 2A32102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 2A32102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
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
致。
2019/10/14
27
• 3.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程序(第五条) •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申请表》。 •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2019/10/14 33
• ★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 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 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2019/10/14 34
•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 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 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019/10/14 36
2A321020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管理法规
•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1日主席 令第91号发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的《建筑法》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委会议通 过,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 布,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的《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2A320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 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生态保护项目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019/10/12 8
(2)
关系社会 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 的公用事 业项目的 范围包括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等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 托监理。
2019/10/12 26
•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 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 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 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 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 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①、②、③项
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19/10/12
13
• 2.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保证金
•现金
投标保证 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 •保兑支票 •银行汇票
•现金支票
2019/10/12 14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 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 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九条)
2019/10/12 32
• 5.违反施工许可相关规定的行为
• ★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 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 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 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 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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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 7页)
2A3300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A331000 建筑工程法规2A331010 施工管理有关法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经理;总包、分包。
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爆破作业;临时电网、移动电话等均需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三、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置明显的标牌。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妥善处理泥浆水;除设置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使用密封式的卷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禁止将有毒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控制噪声污染。
五、违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及相关规定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概念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
而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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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 法》
注解:99年10月15日颁布《管理办法》,99年12月1日生效; 2001年修改,于2001年7月4日颁布并生效。修改内容为第十三条:
原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 幅度规定的为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现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招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 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
更改报价
招标 人与 投标 人串 通投
标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漏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 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019/7/17 17
• 4.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差错修正原则 • (1)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13
• 2.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保证金
•现金
投标保证 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 •保兑支票 •银行汇票
•现金支票
2019/7/17 14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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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321010掌握城市建设有关法规
• 2A321011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有关 规定
• 2A3210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有关规定
2019/7/17 4
2A321011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 的有关规定
• 1.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
•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 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 须招标
•使用各级 财政预算资 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资 金投资项目
的范围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 的各种政府性专项 建设基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 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 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019/7/17 10
(4)
•使用国家发行 债券所筹资金 的项目
•使用国家对外 借款或者担保所 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政策 性贷款的项目
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不允许 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 错,使之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019/7/17 18
• (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 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 ①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 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019/7/17 5
招标项目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 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 国政府贷款、援助资 金的项目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 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 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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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对上述项目的范围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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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320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阚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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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320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及 相关知识
• 2A321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 • 2A322000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2019/7/17 2
2A321000房屋建筑工程法规
• 2A321010掌握城市建设有关法规 • 2A321020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法
• 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 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 评标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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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3120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 有关规定
• 《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019/7/17 15
3.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行为
• (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 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 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人
串
•投标人之间先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
通
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
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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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融资项 目的范围
•国家特许 的融资项目
•国家授权投资 主体融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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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 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 外国政府资金的项 目的范围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 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 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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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项目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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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系社会 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 的公用事 业项目的 范围包括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等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性住房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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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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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 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 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 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 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二条)
(6)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标 准
•③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①、②、③项
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19/7/17
• (1)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关系社 会公共 利益、 公众安 全的基 础设施 项目的
范围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 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防洪、灌溉、排涝、地铁、引(供)水、滩涂治理、 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的水利项目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 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