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三馆项目进行2017年复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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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三馆上料平台施工方案

晋城三馆上料平台施工方案

晋城市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三馆合一)工程上料平台施工方案国基建设集团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搭设方案----------------------------------------------------------- 2三、受力计算----------------------------------------------------------- 3四、载物量额度操纵表--------------------------------------------------- 3五、上料平台平面构造大样图--------------------------------------------- 4六、工字钢梁底部Ф22三角形防滑卡节点侧立面图--------------------------- 4七、Ф18圆钢预埋拉环锚固节点图----------------------------------------- 5八、斜钢丝绳拉环埋设部位及节点图--------------------------------------- 5九、平安利用注意事项--------------------------------------------------- 6国基建设集团上料平台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晋城市图书馆美术馆档案馆三馆合一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信的二零一零年重点工程,位与晋城市中心城区文搏路东侧,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工程地下一层为设备层及人防层,层高,地上共七层,总高度为40,6m,室内外高差为。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搭设方案一、从经济、有效的角度考虑,上料平台设计为悬挑式型钢平台,每段各制作3个,共计6个。

规格为×2m×(长×宽×高)悬挑长度为。

晋中市政府对晋中三馆项目进行节后视察

晋中市政府对晋中三馆项目进行节后视察

晋中市政府对晋中三馆项目进行节后视察2017年2月17日,晋中市郝向明副市长带领晋中市领导班子对晋中三馆项目复工情况进行检查,文化局龚局长、住建局局长张拥军、副局长靳连斌、集团公司张兵副总裁,项目经理刘杰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陪同检查。

晋中市郝向明副市长视察晋中三馆项目
此次复工检查主要对晋中三馆项目节后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视察过程中,晋中市住建局副局长靳连斌详细介绍了晋中三馆项目的复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郝向明副市长详细了解了晋中三馆项目内外装修施工方案,并与各位领导就节后施工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要求。

张兵副总裁郝向明副市长介绍对复工情况
在此次视察中,郝向明副市长详细了解了晋中三馆项目在后续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着重对地库开挖,内外装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郝向明副市长表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协调问题,市政府一定会尽全力与项目部进行配合,力求保证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质量,严格把控生产关,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力求在保质保量情况下以最快效率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集团公司副总裁张兵表示:晋中三馆项目一定会做好总承包工作,保证在工期内顺利完成项目建设。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4]45号【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20【实施日期】2014.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45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全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0日全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项目成效年”。

为确保全市重点工程“六位一体”工作顺利推进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市“项目成效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重点工程“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服务、强化环境创优、强化监督考核,加快新建项目的开工建设,促进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确保“项目成效年”取得实际效果,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年度目标1. 储备项目总投资额动态保持14000亿元。

2. 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600亿元。

3. 落地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185亿元。

4. 开工项目投资总额达到920亿元。

5. 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000亿元。

6. 项目投产投资总额达到863亿元。

各县(区、市)、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六位一体”年度目标全面完成,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做出应有贡献。

各县(区、市)、开发区2014年重点工程“六位一体”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12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12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12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8日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晋中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制定并发布,为认真贯彻落实并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实现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重点,确保《规划》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到2020年,职业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总体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分工(一)约束性指标各县(区、市)、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和逐级分解落实制度,定期公布指标进展情况,定量评价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时期平均数以内。

(市安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以下。

(市安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质量保证及措施

质量保证及措施

晋城市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三馆合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国基集团晋城三馆项目部2013年5月一、保证质量的组织措施(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质量管理领导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和副经理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将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

2、质检人员的配置明确专职质检人员,项目部安全质量科设专职质检工程师3人,各施工班组设质量自检员。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二)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从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到操作工人的质量管理责任制(见图1),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以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将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

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正确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工程技术秩序,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作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技术工作业务上。

施工技术科副组长:总工程师组长:项目经理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安全质量科副组长:副经理施工队班组自检员图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责任制表(三)质量保证体系为保证实现质量创优目标,本投标人从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施工保证、经济保证五个方面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见图2。

签定包保责任状奖优罚劣改进工作质量经济责任制队TQC 小组项目部TQC 领导小组加强技术培训,实行计算机网络计划技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强化ISO9001系列标准工班 QC 小组成果 发表质 量 保 证 体 系推广新技术工艺技术 交 底 掌握规范标准 图 纸 交 底 测 量 复 核 组织保证 施工保证 技术保证 思想保证 创优质工程 TQC 教育质 量 第 一 为用户服务 下道工序是用户 制定教育计划提高质量意识经济保证经济法规明确创优工点制定创优措施 检查创优效果 完善计量支付手续 优质优价 制定奖罚措施责任成本 包 干 反 馈确保质量目标实现技术岗位责任制 质量责任制 检查落实总结表彰先进 提高施工技能经济兑现提高经济效益接受工程师监察 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加 强 现 场 试 验 控 制质量评定图2 质量保证体系图二、质量保证措施(一)根据本工程实际,本投标人将从优化施工工艺着手,加强过程质量监控,对施工质量进行严密的工前预控、工中检查、工后验收,特别加强结构工程、内外装修工程、楼地面、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高、精、新、难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对施工常见的质量通病予以大力防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共175项,其中产业转型项目109项,涵盖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引领带动作用强;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66项,前期工作成熟,投资规模较大,是我省补短板的标志性项目。

现将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有效性,释放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发展。

二、充分发挥省重点工程的引领性和导向性。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要结合推进“六大工程”,采取有力扶持措施,切实抓好实施。

各市要确定50个左右的产业转型项目作为2017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在全省形成促进转型升级的合力。

要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补短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三、主动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开工建设,形成有效投资;已开工项目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要规范项目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

四、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机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6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6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办法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6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7日晋中市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办法为了充分发挥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巩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使用率,满足城乡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服务需求,形成主体明确、管理有序、反馈灵敏、维护及时、使用安全、监管有效的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本办法所称户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各级体育部门捐赠以及社会力量捐建的,设在城市、农村户外公共场所、向公众开放用于健身锻炼的场地和器材设施。

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作为住宅区商业品质组成部分、由物业公司管理控制的体育场地设施,以及室内健身场所和向特定人群开放的场地设施不属于本范围。

二、管理主体根据《山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园、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等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资助捐赠体育场地设施的受赠单位,是该场地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主体。

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户外体育场地设施应由实际受益管理单位或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承担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3]100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3]100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3〕100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0日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决定在部分市直单位中推进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缩减审批层级为核心的“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称“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目标“两集中”是指各部门、单位把分散在各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集中,审批科室向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简称政务大厅)集中;“两到位”是指各部门、单位所有审批事项在政务大厅办理到位,各部门、单位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将原来的多科室、多环节、多层级审批简化为办事员、首席代表两人两层审批。

通过“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间,优化政务环境。

二、改革范围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审批和社会服务审批的重点部门、单位,具体是: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国安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煤炭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环卫局,共30个部门、单位。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发改重点发[2017]291号【发布部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4.26【实施日期】2017.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晋发改重点发〔2017〕29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太原市、吕梁市、临汾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为做好重点工程工作,迅速掀起建设高潮,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省政府。

楼阳生省长、高建民常务副省长都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督查反映的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抓落实”。

现将《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4月26日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为贯彻落实楼阳生省长关于狠抓重点工程开复工工作的重要指示,迅速掀起重点工程建设热潮,省发改委集全委之力,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组织情况4月6日至13日,省发改委派出6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副厅级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市重点工程开复工情况进行了督查。

这次督查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安排周密。

制订了督查方案,对督查的内容、方式、流程,特别是对“三表四清单”督查规定动作进行了明确,督查方案报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和王赋副省长审定。

督查之前,姜四清副主任召开督查组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重点突出。

督查内容主要是重点工程开复工情况,特别是产业转型项目和“铁公机”、“岸港网”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中间又增加了对各市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督查内容。

三是形式多样。

督查中听取了被督查市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的情况汇报,结合实际查阅了文件资料,对88个省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产业转型和“铁公机”、“岸港网”等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33个,各督查组就督查情况向各市作了反馈。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晋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晋中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加快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和标准建设(一)加强对《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

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牵头部门: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按职能分工负责(二)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牵头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三)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与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

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与管理,建立地方标准目录。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产品竞争力。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7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7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75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3日晋中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2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84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品牌创新战略的意见》(市政发〔2017〕4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由市质量强市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

第四条考核主要从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安全、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三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另行行文,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37号)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晋中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市政府〔2016〕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与各部门门户网站链接。

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2017年2月28日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主要内容包括: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所涉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中介服务项目实施机构、中介服务项目办结时限等。

三、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四、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根据省、市政府相关改革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按程序审定后公布实施。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04•【字号】•【施行日期】2017.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在2017年1月22日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对2017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将《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首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

首战就要决战,起跑就要冲刺。

做好今年经济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治晋理政新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和市委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决定,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有机结合,全面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带动、改革推动、项目拉动四大战略,重点实施好晋中承担的省级重大战略,全力促进经济在稳的前提下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负责。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责任分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抓紧组织落实,扎实做好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做好市“两会”准备和保障,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务必于2月20日前以单位便函形式同时报市委督查室(1106房间)和市政府督查室(908房间)。

市人代会之后,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及新增任务再行分解。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发〔2016〕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发〔2016〕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发〔2016〕5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5〕23号)精神,晋中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18项。

其中,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5〕23号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2项(对应取消1项、承接下放11项);落实晋政发〔2015〕23号取消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7项;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9项(取消9项、调整90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附件:1.晋中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5〕23号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12项)2.晋中市人民政府落实晋政发〔2015〕23号取消的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7项)3.晋中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99项)晋中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1日——结束——。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发文字号】市政发[2015]28号【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8【实施日期】2015.05.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市政发〔2015〕28号)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8日大项编码大项名称小项编码小项名称设定依据备注1市发改委X01001招标方案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7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2000年第3号令)2市发改委X0100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一)、(二);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十二、外商投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十一、外商投资” 有关规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2号令)第2章第3条3市发改委X01003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7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3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5条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3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49条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5条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11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54条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56条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3条教师资格条例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3条4条5条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10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6条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10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条11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典当管理办法17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11条12条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7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2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3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5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30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1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4条保安服务管理条例16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9条11条12条13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3条14条16条17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1条23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3条11条14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5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6条17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5条基金会管理条例2条3条11条14条基金会管理条例15条基金会管理条例16条18条基金会管理条例12条基金会管理条例15条基金会管理条例17条基金会管理条例15条殡葬管理条例8条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43条44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18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19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38条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9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3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40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2条23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条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5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4条1款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3条16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3条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8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5条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1条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5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7条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6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0条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4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5条21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1条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4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4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3条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18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7条8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30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8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条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条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4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7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条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的通知1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条行政许可法49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条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的通知1条4款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32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4条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32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15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7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3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6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5条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3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7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9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4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9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9条行政许可法50条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1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3条4条8条9条物业管理条例24条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27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2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15条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10条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32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8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1条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1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0条31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4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1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3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8条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3条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4条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2条城市供水条例30条城市供水条例22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9条城市绿化条例11条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0条城市绿化条例21条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7条城市绿化条例20条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6条城市绿化条例22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绿化条例19条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6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7条38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4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32条山西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6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42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0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41条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5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48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7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4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33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3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14条1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8条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6条8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8条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6条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35条36条37条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39条40条41条42条43条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5条16条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9条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6条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11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7条10条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7条10条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8条10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1条3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10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2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4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10条12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4条行政许可法50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4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14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1条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8条32条33条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8条32条33条行政许可法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14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9条22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6条9条10条15条21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31条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3条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18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6条16条17条21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31条32条33条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7条48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3条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5条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3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34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11条植物检疫条例7条11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5条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4条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7条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6条植物检疫条例7条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条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13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6条9条20条。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5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5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55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市政府全年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和下半年重点工作要求,做好衔接,统筹推进,狠抓落实。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7日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在全市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分析会上,市政府在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同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1.在抓800多个重点项目、256个重点监测项目基础上,下半年重点抓大体量、引领性、带动强、总投资3000多亿元的85个项目,尽快从酝酿变成合同、变成开工,明年年底前要全部开工。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85个大项目,集中精力、持续用力、不遗余力往前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在项目用地上,统筹全市指标,优先保障大项目建设用地,以供地促落地,调动各县上项目、落地项目的积极性。

同时,要综合运用依法回收长期闲置土地、腾笼换鸟、增减挂钩、土地收储等措施,保障土地供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3.在项目资金上,一方面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市财政2个亿的扶持资金集中用于大项目,各县(区、市)、开发区也要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来扶持和带动项目建设。

特别是要继续用好PPP模式,采取组合开发、打包招商等方式,寻求合作伙伴,少花钱办大事,实现双赢。

2024年山西省晋中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解析版

2024年山西省晋中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解析版

2024年山西省晋中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解析版1、单选题(共100题)1. 第三次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将技术工人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调整为( A )的职业资格等级制度。

A 、三级B 、五级C 、六级D 、十一级2.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国务院( A )负责统筹管理。

A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B 、商务部 C、科学技术部 D 、财政部3. 技师、高级技师是 80 年代国家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 ( C ),是选拔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制度。

A 、等级B 、技术职称C 、技术职务D 、荣誉4.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要实施考评时,要( A )。

A 、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鉴定部门B 、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C 、及时处理违纪问题D 、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5. 国家职业资格的等级分为( C )等级。

A 、初、中、高级B 、技师、高级技师C、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D 、初、中、高级、技师6.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属于( A )。

A. 国家机密B. 省级机密C. 核心机密D. 试卷机密7. 职业技能鉴定现场负责人由( C )担任。

A.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B.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C. 职业技能鉴定所长D. 巡视督导员8. 从职业技能鉴定的本质来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A )。

A 、职业技能鉴定是标准参照性考试B 、职业技能鉴定是常模参照考试C 、职业技能鉴定是绩效评价考核D 、职业技能鉴定是业绩评价考核9. 我国职业分类基本原则中工作原则指的是( C )。

①科学性②先进性③客观性④适用性⑤开放性⑥国际性A 、①②③⑤⑥B 、②③C 、①②③④⑤⑥D 、②③④10. 职业技能鉴定是以( B )为依据,来衡量劳动者是否达到职业或岗位要求的标准。

A 、参照性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B 、既定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C 、综合性的职业标准D 、既定的职业技能标准11.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反馈与修正系统的使用者为 ( A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晋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晋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晋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
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7.04
•【字号】市政发〔2018〕42号
•【施行日期】2018.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
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晋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
通知
市政发〔2018〕42号
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精神,加强对我市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护,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普查公布程序,经研究,确定榆次老城1号院等17处建筑为晋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工作,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
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全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晋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附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4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4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4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5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9月21日国务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45号)要求,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而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是要抓紧制定和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简称“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完成2016年底前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底实现全覆盖。

(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依据2014年我市制定的行政权力清单,结合近两年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报政府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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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三馆项目进行2017年复工检查
2017年3月13日,晋中三馆项目开始进行复工检查,分公司质量经理卢刚带领分公司检查组对项目部各部门现场开展情况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

晋中三馆项目进行2017年复工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分公司质量经理卢刚及质量科长肖宁就晋中三馆项目正在施工的内墙抹灰工作质量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分析,并根据公司下发的“一次成优”及“《十二分公司2017年质量工作计划及质量通病消除措施》”文件对墙面抹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预控以及事后治理。

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学习各项质量通病消除措施,将各种质量问题扼制于萌芽之中。

卢经理讲解墙面抹灰施工注意事项
卢经理表示:晋中三馆项目是四建集团重点项目,从施工起便要一直坚持“开工必优、样板先行、过程控制、一次成优”的质量管理总体目标,保证晋中三馆项目从过程加强管控,从而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项目部管理人员述职
会议结束后,晋中三馆项目各管理人员进行了2017年述职会议,大家都高度重视此次述职,准备十分充分,通过举实例、列数据等方式,全面详实地阐述了各自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心得体会及2017年工作计划等,客观、深入地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对自己在下一年中需要提高的方面进行叙述。

各位述职人都明确表示会认真发扬成绩、总结教训,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以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到接下来的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实现晋中三馆项目“鲁班奖”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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