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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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有限公司

编号**/CX—2011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发放编号:A02

持有部门(人):品控部

受控状态:□受控

2011年11月20日发布 2011 年11月20日实施

**食品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批准颁布令

本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依据公司《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手册》编制的,满足和符合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物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的标准。它是贯彻安全质量方针,实现质量目标,满足质量安全体系要求的指导性文件,现予以批准发布。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本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我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管理代表者:

20 11 年11 月 20 日

程序文件目录

1 目的

对现行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厂所

均能得到现行的有效文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体系的有关条件的控制,包括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

3 职责

3.1公司办公室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与管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作业指导书及三大规程的管理。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所用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4 程序

4.1文件的分类

4.1.1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规程和标准、规章制度、记录表格等。

4.1.2按受控情况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4.1.3按文件来源分为:内部文件、外部文件。

4.2文件的编制和批准

a)质量手册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b)程序文件由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批准;

c)作业指导书、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d)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3文件的编号

所有文件在发放前均应按以下编号方法进行编号:

年代号

文件类型

公司代号

4.4件的发放和接收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由公司办公室发放,发放前确定文件的发放范围和份数,发放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回收记录”,其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发放人、发放时间、领取时间、领取人等,各部门收到文件后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上签字。

4.5 文件的管理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行政管理性外来文件经批准的原版交综合管理部保存和管理;技术性文件由设计咨询部负责保留和管理。

4.6 文件的更改

4.6.1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更改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4.6.2文件更改的审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人进行,当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其接替岗位的人员审批,但应通过查阅记录及归档文件获得审批该文件

的背景资料。

4.6.3当文件更改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文件管理员按《文件收、发放记录》上的名单实施更改。文件更改时需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时间,并由更改人填写文件更改记录,同时收回作

废的旧文件(包括换页修改后作废的页)。

4.6.4文件的更改方式有划改,换页,换版三种方式。一般情况下更改采用划改,换页方式。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换版时宣布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新版文件的发布日期应尽可能早于实施日期,以便使用人员能够有个适应过程。

4.7外部文件的控制

4.8.1直接引用的各类外部文件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外来文件审批表》,由总经理审阅后方可使用。

4.8.2对使用部门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等外部文件是否为有效版本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文件,并每季/年上网进行检索和查阅。

4.7 文件的作废

作废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按《文件收、发放记录》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作废文件如需保留或销毁,需由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保留)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或保留,若作废文件需保留,需加盖“保留”印章。

4.9文件的归档

需要归档的文件,由公司办公室进行分类、编目、归档。

1 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是为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并为验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质量形成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 公司办公室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记录样式、种类的审定、编目和保管期限规定,督促检查各部门记录控制的有效性;

3.2 其它各部门负责各自的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具体按“记录清单”执行。

4 程序

4.1 记录控制的内容

记录的控制主要包括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

4.2 记录的控制范围

4.2.1 按记录的来源,其控制范围包括内部记录和外部记录。4.2.2 按记录的形式,其控制范围包括文字记录、电子媒体和硬拷贝等。

4.3 记录的标识

记录用其编号进行标识,记录编号包括识别性编号和唯一性编号。其中识别性编号由公司办公室按《文件控制程序》中记录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

4.4记录的设置和编目

4.4.1 各项记录表格都需按相应程序文件中要求设置,公司办公室对所有的记录格式进行统一审定,并编制《记录样册》。

4.4.2 凡编入样册的记录为固定食用的统一记录,当记录和表格中的内容需增加或删减时,由记录和表格制定单位进行修改,并附新样,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印制。

4.4.3 记录空白表格做为一种文件,应根据确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并发放。

4.4.4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记录清单》,其内容包括:序号、记录名称、记录编号、保存部门、保存年限并保存一份完整的《记录样册》。

4.5记录的填写

4.5.1记录填写时应及时、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正确,文字表达准确、简练、手续齐全,填写人员应如实填写。

4.5.2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允许用铅笔填写。

4.5.3对记录中规定的内容应逐项填写,不许少填、漏填,对于确实不适用的内容应划斜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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