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展施工活动。
施工许可证是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和施工工作进行监管的重要证明文件。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主管建设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需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计划进度、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资料。
主管建设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一旦获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才能正式开始施工工作。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主管建设行政部门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主管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许可证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同时,也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施工进展情况和质量控制等相关资料。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合法开展施工活动的重要许可证明,对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监管作用。
同时,施工单位也应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一、概述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三、施工许可证的申请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报告;(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5)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6)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所需的其它材料。
四、施工许可证的审批1.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 审查合格的,发证机关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发证机关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五、施工许可证的使用与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2.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施工期限,施工期限自施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计算。
3. 施工许可证期满后,如需继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六、施工许可证的变更与撤销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施工许可证内容,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
2. 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撤销施工许可证:(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2)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3)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本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 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1 原件上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 2 用地批准手续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等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应在有效期内,市政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房屋装修工程等未新增用地的改、扩建工程可不提供;道路大中修工程和管线开挖项目提供“道路挖掘许可证”。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新建项目需提交,未新增用地的改、扩建工程可不提交。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道路大中修工程和未改动房屋结构、外立面的房屋装修工程可不提供。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应遵守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合法凭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依法核发,并经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并依法遵守建筑规范、施工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及要求进行设计,并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实,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活动符合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第九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完善施工许可审批程序,提高施工许可效率,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合格,施工安全有保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施工管理团队,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活动的协调安排。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力和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防火检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包括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包括范围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定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建设单位为了依法进行建筑工程施工,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基础。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程序1. 申请阶段建设单位在施工前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施工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请,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2. 审查阶段相关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划要求、设计要求等是否符合施工标准。
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
3. 领取阶段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后,可以按照许可证书上的要求开始施工。
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相关规定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件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不得私自挂改,不得转让;传递、在外地施工时,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
2. 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可以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开始施工,不得私自增加、减少工程范围及工程内容。
3.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许可证上规定施工,不得进行无关工程,否则将被责令停工,处以相应的处罚。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不仅规范了建筑工程施工行为,还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颁发不仅标志着一个建筑项目的正式启动,也为相关部门监管、检查建设工程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施工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概念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在我国建筑市场中,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实行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定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的,允许进行建筑施工的法律凭证。
它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依据,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等;2. 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3.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4. 施工组织设计,如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等;5. 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如资金来源、到位情况等;6. 施工条件,如施工场地、拆迁进度、材料设备等;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条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6.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7. 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8. 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9.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2. 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行为,提高建筑施工的管理水平;3. 为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4.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买受人的利益;5. 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国家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申请、审批、核发和监督。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监管体系,推进施工许可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勤勉尽责,保密监管信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配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第五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施工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有相应执业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职称或者资格证书;(三)具有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能够胜任施工任务;(四)具备相应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条件。
第六条施工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应当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三)施工单位的人员和技术设备情况;(四)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应当核发施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核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责令改正,限期整改,若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的一系列审批程序。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施工安全、质量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从施工许可的定义、阶段划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许可的定义施工许可是指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施工许可证书,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活动的一种行政许可。
施工许可证书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法律依据,也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阶段划分施工许可阶段可以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划分为不同的阶段。
目前,我国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基坑支护阶段:包括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等分部分项工程。
2. 地下室阶段:包括地下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
3. 主体工程阶段:包括主体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供电等工程。
4. 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阶段: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绿化、道路等工程。
三、申请条件施工许可阶段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
2. 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设计方案阶段出具的规划审查意见。
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4. 已确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并落实相应主体责任。
5. 施工图审查合格,符合施工安全、质量要求。
四、办理流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
2. 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
3. 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书,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 有关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五、意义施工许可阶段具有重要意义:1. 保障施工安全:通过审查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确保施工安全。
2. 确保工程质量:对施工图纸、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审查,保障工程质量。
3.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施工许可阶段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施工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建筑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合法、安全、质量可控。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确保施工单位具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合法、安全、质量可控性。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确定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承建建筑工程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定代表人并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具有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二)建筑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规划和土地规划要求;(三)提交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等;(四)拥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六)缴纳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费用。
住建部工程施工许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持续加大对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统计,2023年度全国范围内共排查出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8173项次。
其中,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的行为占比较高,达到6126项次,占比74.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6.25•【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14.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取得的施工许可证。
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施工许可是进行建筑施工的重要准入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是指对申请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
只有取得施工许可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才能申请施工许可证,从而合法开展建筑施工活动。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条例》、《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细则和规范。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实力进行审查认定,以确保建筑施工单位具有施工许可的资格,能够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主体和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主体是指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认定的相关部门,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机构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资格认定、证书颁发等环节。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和实地调查后,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将获得施工许可认定证书。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审查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认定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等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注册资金: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以确保能够承担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风险和责任。
注册资金的多少会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一般是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等级、性质和地域位置等因素来确定。
2.专业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和一定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量员等,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许可是必要的,它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种准许,允许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活动。
施工许可是确保建筑工程合法进行、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证明文件。
在申请施工许可时,需要提交详细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工程报告等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施工管理规范等。
相关部门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获得施工许可后,施工单位可以正式开展工程施工活动。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许可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许可的颁发需要符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有些地区对于高层建筑、特殊结构等工程可能会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前,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许可。
总之,施工许可是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必要手续。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获得许可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活动。
这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房屋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房屋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房屋工程施工许可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前,依法必须经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
施工许可是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必要条件的一种行政许可,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施工许可制度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许可的适用范围施工许可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工程以及限额以上的建筑工程。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等工程。
二、施工许可的申请条件1. 建设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条件。
2.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条件。
3. 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要求。
4. 工程应当具备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等基本施工条件。
5. 工程应当落实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符合施工安全标准和要求。
三、施工许可的申请程序1.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3.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凭施工许可证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90日,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四、施工许可的管理和监督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许可的管理,对施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等环节进行监督。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期限等。
4.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取得的重要文件,它标志着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认可。
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特点和性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根据工程投资额和建筑面积的大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用于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类似。
3. 专业工程承包施工许可证专业工程承包施工许可证是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某些专业工程的施工,如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
专业工程承包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也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类似。
4. 临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用于临时建筑物的施工,如临时活动房、临时仓库、临时办公室等。
临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类似,但需要提供相关临时建筑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明。
5. 改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改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用于已经建成的建筑工程的改扩建施工。
在申请改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需要提供原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和相关审批文件。
6. 修复、加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修复、加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用于已经建成的建筑工程的修复、加固施工。
在申请修复、加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需要提供原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和相关审批文件。
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取得的重要文件,它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在我国,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定义、发放条件、申请流程和作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定义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的,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
它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条件1. 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 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5. 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
6. 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机构资格已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确定。
7. 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8. 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9. 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三、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1. 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工程施工许可证。
3. 建设单位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即可进行工程施工。
四、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作用1. 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有助于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2.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无序竞争,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3. 促进建筑工程的正常进行。
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可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为房屋权属登记提供依据。
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有助于明确房屋权属关系。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
某地一房地产开发商计划开发一片住宅小区,包括多栋住宅楼、商业楼和配套设施。
在项目立项后,开发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规定,施工许可证的发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取得;2.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并合格;3. 施工单位已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规定时间内承担该项工程;4. 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文、交通等条件已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5. 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资金等已落实;6. 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已制定,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在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对开发商提交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查,开发商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然而,在实地查看施工现场时,有关部门发现施工地点附近有一处水源保护区,且开发商未能提供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因此,有关部门依法作出了暂缓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决定,并要求开发商补充提交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在补充提交环保审批意见后,开发商再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发放施工许可证。
经审查,有关部门认为开发商已符合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依法作出了予以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决定。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未能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私自更改了建筑结构和用途。
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后,依法对开发商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同时,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案例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过程体现了有关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案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更改图纸、违反法律法规等。
房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房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本文主要介绍房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具体操作步骤。
下文将从拟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前准备、施工许可申请、施工许可审批等方面进行详细叙述。
一、拟施工许可管理1.1 相关政策法规在房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
1.2 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在施工前,需提前进行建筑工程规划审批,确保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设单位应提交相应的规划申请,并按照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二、施工前准备2.1 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该方案应详细描述施工活动的具体流程、操作要点、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符合规定标准。
2.2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材料选用等内容,技术措施应包括安全防护、质量控制等要求。
三、施工许可申请3.1 材料准备施工单位应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同时,还需提供具体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等相关文件。
3.2 申请途径施工单位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或书面申请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施工许可申请。
递交申请时,需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提交。
四、施工许可审批4.1 审查与评审相关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与评审,对申请材料进行仔细核对和查验。
审批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提出补正意见或要求施工单位作出相应调整。
4.2 发证与登记经过审查与评审后,符合规定的施工许可申请将会获得施工许可证。
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发证手续,并将发证信息进行登记。
五、施工管理与监督5.1 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需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分级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许可申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施工许可申请。
第五条申请施工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许可申请表;(二)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核准文件;(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四)规划许可证;(五)施工图纸及审查合格证明;(六)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施工许可条件第六条申请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发展规划;(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照规定审查合格;(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五)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已经确定;(六)满足环境保护、消防、抗震等要求;(七)其他法定条件。
第四章施工许可审批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施工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决定。
第八条对于符合施工许可条件的建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施工许可监督第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实施监督,确保施工活动符合法定要求。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擅自改变施工许可的内容,不得利用施工许可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章施工许可变更第十一条若施工许可的内容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变更施工许可。
第十二条申请变更施工许可应当提交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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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发布日期:2009-12-31
一、办理依据
二、二、许可范围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外)四、
五、三、应提交的材料
四、许可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
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办理期限:商品房项目6个工作日;其它项目15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83124834)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流程图
注:申请单位在窗口提交材料前应当登录广州城乡建设网在“企业在线申报系统” 进行申报,并打印形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