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报告;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4.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身份证复印件);5.野生动物来源证明材料(双方供货协议);6.供货方在有效内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并经该单位加盖公章确认;7.供货方企业营业执照(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8.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的基本情况及设施的报告(包括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和照片);9.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及资金、人员、技术保证、饲料来源等情况;10.驯养繁殖场所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1.资金储备证明(如:银行存款复印件等);12.如申请单位尚未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没有公章),以上材料需要申请单位盖章的,由申请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13.《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办理程序申请——林业站受理——审核材料——现场核实情况——上报省林业局四、市本级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附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的审核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1.欲从事上述活动单位的申请文件和正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或“国家濒管办ΧΧ办事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审批表”,同时附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贸合同和报关单复印件;以及进出口目的的书面说明材料;2.CITES证明或产地证明(进口、再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需提交原出口国CITES部门核发的出口许可证或相关文件;进口、再出口《公约》附录Ⅰ所列物种[不含人工繁殖(培植)所获以及《公约》规定予以豁免的标本],还需提交原出口国《公约》管理机构出具的同意出口(再出口)的函件;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地证明书;引进国外种源的,需提交由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引种审批单》和《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中成药或保健品的,需提交省级以上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中成药成份表和外包装说明);3.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个人携带进出口者提供个人申请、身份证、护照、购物凭证。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所需材料
内江市市中区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村社、乡镇或街道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兽医资格证复印件;
9、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10、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
11、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12、提供种源单位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驯养繁殖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
13、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说明材料。
林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通知-林策通字[1992]29号
林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通知正文:---------------------------------------------------------------------------------------------------------------------------------------------------- 林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通知(林策通字[199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已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十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林业部一九九二年三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和市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0.01.16•【字号】•【施行日期】1990.01.1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1990年1月1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三章猎捕管理第四章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保护管理的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办法规定保护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本办法规定保护以外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依法进行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和其它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
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在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含县,下同)人民政府应当把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至少组织一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
第七条省林业厅、省水利电力厅是省人民政府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书范本XX市(州)林业局:为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特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请予审批。
附件: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拟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动物买卖协议、对方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等);3、驯养场地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土地租用协议);4、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所需资金证明;5、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兽医师资格证);6、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另附:XX市(州)林业局审核意见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制3办理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范本XX市(州)林业局:我单位与XX单位达成协议,拟出售XX只(条)XX动物或者XX千克XX动物产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向你局提出申请。
请予审批。
附件: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2、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3、拟经营野生动物(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动物买卖协议、来源方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副本、特许猎捕证复印件等);4、对方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引进函(跨省出售);5、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人(单位盖章):年月日4四川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申请单位(人)名称:申请日期:四川省林业厅制5成都野生世界有限公司文件成野动发字[2006]32号关于办理斑马运输许可证的请示成都市林业局:我司于2001年7月委托大连林大野生动物繁育有限公司从荷兰引进斑马6只。
饲养野生动物需要什么手续
饲养野生动物需要什么手续饲养野生动物需要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合法的野生动物来源凭证;3、有经营的场所、有足够的资金来源;4、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和兽医师;5、提供有关野生动物来源、种类、数量、资金、人员、技术的情况报告;6、提供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场所、设施的报告;7、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1、单位和个人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表》;2、提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来源、种类、数量、资金等情况的报告。
3、单位和个人的法人执照或身份证明;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5、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6、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
可以饲养的野生动物国家允许经营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首批54种野生动物解禁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现将这54种动物的中文名及别名介绍如下: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豚鼠(荷兰猪、荷兰鼠)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番鸭)、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
只许观赏的动物: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能力模拟测试(标准答案一)
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能力模拟测试〔标准答案一〕第 1 题. 在嫁接中,切接是枝接中最根本的方法。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A 第 2 题. 报告只能写成“三段式〞。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B 第 3 题. 昆虫的呼吸是靠气体扩散作用,由口器进入虫体来完成气体交换的。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B 第 4 题. 物候预测法是根据自然界的生物群落中害虫和寄主树木或其他动植物对于同一地区内的外界环境条件有着相同的时间性反响来预测害虫的发生期。
〔〕 A. 对B. 错标准答案: A 第 5 题. 统计总体是指由现实中客观存在的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许多根本单位所构成的整体。
比方我国人口虽然数量很多,因为它作为一个总体是可以计量的,就是有限总体。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A 第 6 题.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开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B 第 7 题. 木材检查站有权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但无权行使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运输的检查和监督。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B 第 8 题. 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木材。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A 第 9 题. 请示在一般情况下,目的句不在全文之首,而是在第二层次的开头。
〔〕 A. 对B. 错标准答案: A 第 10 题. 防护林是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修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对于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不得进行以取材为目的的采伐。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A 第 11 题. 昆虫的眼分为复眼和单眼。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A 第 12 题. 在山地造林采用长方形配置,行的方向应与等高线垂直。
〔〕 A. 对 B. 错标准答案: B 第 13 题. 直接灭火方法是使用灭火机具直接与火交锋,这种方法一般不适合猛烈燃烧地表火或树冠火。
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人工养殖首先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达到可以经营利用以后,还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凭以上两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到畜牧局办理动物检疫证。
办理驯养证和经营许可证,各省各地区林业部门都是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根据各省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所以办证的方法和所需要递交的材料也各有不同,但大体上相同,以下是办证的基本流程,希望能帮到各位养殖爱好者解答心中的疑问。
审批事项: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颁发及年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办理程序:1、接件受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
2、科室负责人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提出准予申请的审核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申请的审核建议,报分管局长复核。
3、分管领导复核:分管局长在 2 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
4、局长审批:局长在2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对准予申请的,颁发“批复”;不予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过程图释:1:受理2:审核3:复核4:审批5:办结申报材料:1、各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5、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9、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承诺时间:10(工作日)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所现场查验表
2.企业人工繁育许可证。
3.人工繁育单位兽医师、饲养员,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4.人工繁育单位繁殖档案或台账。
5.企业经营利用档案或台账。
是口否口
施
有采暖、降温、空气调节设施;
是口否口
设
有必要的供电设施;
是口否口
备
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是口否口
各饲养笼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是口否口
有与繁育活动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是口否口
有必要的饲料加工设备;
是口否口
有必要的动物捕捉器械;
是口否口
有必要的药品、医疗设备。
是口否口
人
有与繁育活动相适应的兽医;
是口否口
员
有与繁育活动相适应的饲养技术员;
是口否□
有与繁育活动相适应的饲养员;
是口
否口
档案管理
有野生动物繁育(死亡)档案;
是口
否口
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档案;
是口
否口
有野生动物防疫、检疫档案;
是口
否口
有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档案;
是口
否口
实际存栏量与信息管理系统存栏量是否一致。
是口
否口
宣传
有展板、影像等科普宣传活动:
附件2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所现场查验表
单位名称
地点
法人代表
电,舌
主要繁育
野生动物
种类
笼舍坚固,能防逃逸、防伤害;
是口否口
笼舍安全、舒适、通风、采光、
排水良好;
是口否口
围护设施坚固,能防止动物逃逸;
四川动物有效许可证基本信息一览表.pdf
35
SYXK(川)2015-197
使用
2015.06.30
四川双金多肽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
大鼠、小鼠(屏障环境【IVC】)豚鼠、 兔(普通环境)
36 SYXK(川)2015-196 使用 2015.07.22 成都医学院
大鼠、小鼠(屏障环境【EVC】)
37 SYXK(川)2015-037 使用 2015.09.23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实验动物有效许可证基本信息一览表
(截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 有效期:五年)
序号
许可证号
1 SCXK(川)2014-11
许可证 类型
发证日期
单位名称
生产 2014.08.06 成都中医药大学
适用范围 大鼠、小鼠(屏障环境)
备注
2 SCXK(川)2014-013 生产 2014.08.18 四川格林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猕猴、食蟹猴(普通环境)饲料(猴)
大鼠、小鼠(屏障环境)豚鼠、兔(普 通环境)
47 SYXK(川)2016-061 使用 2016.12.07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小鼠(屏障环境【IVC】)兔、豚鼠、 猫(普通环境)
48
SYXK(川)2016-074
使用
2016.12.0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药械厂
豚鼠、金黄地鼠(屏障环境)猪、兔(普 通环境)
兔、比格犬、猫(普通环境)小鼠(屏 障环境【IVC】)
59 SYXK(川)2017-205 使用 2017.05.0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豚鼠、兔、比格犬(普通环境)小鼠、 大鼠(屏障环境)
60 SYXK(川)2017-111 使用 2017.08.09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省重点、“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登记造册申请表
省重点、“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登记造册申请表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姓名):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地址:身份证明号:相关资格证明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申请驯养繁殖物种学名数量及单位驯养繁殖场地面积(平方米)兽舍或笼具高度和面积(高度(米)/面积(平方米))来源证明文件及文号12345驯养繁殖目的○科研○育种○展览○出售○其他(写明具体目的):本单位(个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准确。
如有虚假和侵权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村委会审核意见:年月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年月日备注:登记造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引种和驯养繁殖活动并注销登记造册:(一)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大量死亡或存在防疫隐患的;(二)造成环境、空气、水源污染或者被投诉两次以上的;(三)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或上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档案的;(四)擅自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种源的。
(五)本表格一式三份,个人、村委、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林地权属证明办事指南编号:所属部门镇(街道)农林渔业局(农办)、区农林渔业局大项编号NH18Z007小项编号事项名称出具林地权属证明审核二级事项名称三级事项名称证件名称林地权属证明证件有效期无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核、凭该证明办理相关审批数量限制无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订)第三条;2、《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林资发〔2013〕139号之二、占用征用林地的申报材料第(四)。
审批条件1.经林地所属相关村(居)委会核实情况,无异议并在林地权属证明上加具核实意见。
2.经林地所属相关镇(街道)核实情况,无异议并在林地权属证明上加具核实意见。
申请资料1.加具相关村(居)委会、镇(街道)核实意见的林地权属证明(必选);2.该林地1:10000林班图(必选);3.林木采伐申请表(办理林木采伐可选)。
1-野生动物驯养证件的办理
三、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明
4. 审批程序 (一)办理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境运输证明 (1)由业主向所在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书面申请; (2)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或介绍信
报省林业厅; (3)林业厅根据办事条件进行审查,合格的出具全国统一的《陆
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不合格的不予办理。
营野生动物产品及制品的固定场所; (2)具有相适应的资金和营销人员。
第11页,共26页。
二、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
4. 审批程序
(一)管理权限
(1)经营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的,由林业厅审批, 核发《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
(2)经营驯养繁殖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的,由各市(州)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发省统一格式的《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 证》;
பைடு நூலகம்
第22页,共26页。
3、承诺时限:自报检之日起15日内签办《植 物检疫证书》。若在有效期内未能运输,按签 发日期计30日内可办理延期手续(必须到所在 地森检机构签字、盖章证明未运输),时间为 7天。
4、承办处室: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5、联系电话:0431—8937882 6、举报电话:0431—8932453
第19页,共26页。
三、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明
5. 承诺时限 具有发证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
审查合格的尽量当日办理完毕。特殊情况5日 内作出决定,不发证的,书面或电话通知申请 单位或个人,并说明理由。 6. 承办处室 林业厅保护处、各市(州)或县(市、区)林 业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和发证 2.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调查报告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调查报告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2011年,我科会同州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同志,对全州6县2市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针对已办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养殖户。
调查走访了130家,占总数的78%。
调研组一行深入养殖场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养殖户、经营户和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XX州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保护情况1、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XX州地貌复杂,森林广布,莽莽林海为多种陆生野生动物栖息繁衍提供了天然场所,构成动物资源种类的多样性和储量的丰富性。
据2000年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已知陆生脊椎陆生野生动物30目91科50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8种,即金丝猴、白鹤、豹、云豹、扭角羚、林麝、金雕、中华秋沙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9种,即猕猴、短尾猴、豺、黑熊、穿山甲、黄喉貂、大灵猫、小灵猫、金猫、河麂、斑羚、鬣(liè)羚、岩羊、水獭、鸢(yuān)、白额雁、大天鹅、小天鹅、鸳鸯、褐冠鹃隼(sǚn)、赤腹鹰、栗鸢、苍鹰、雀鹰、松雀鹰、大鵟(kuáng)、普通鵟、毛脚鵟、灰脸鵟鹰、鹰雕、白腹山雕、秃鹫(jiǜ)、白尾鹞、白腹鹞、鹊鹞、白头鹞、鹗(è)、游隼、燕隼、灰背隼、红脚隼、红隼、红腹角雉(zhì)、勺鸡、白冠长尾雉、红腹锦鸡、草鸮(xiāo)、黄嘴角鸮、红角鸮、领角鸮、雕鸮、毛腿鱼鸮、褐鱼鸮、领鸺(xiū)鹠(liú)、斑头鸺鹠、鹰鸮、纵纹腹小鸮、褐林鸮、灰林鸮、长耳鸮、短耳鸮、楔尾绿鸠、红翅绿鸠、大鲵(ní)、大壁虎、虎纹蛙、拉步甲、三尾虎凤蝶、中华虎凤蝶;有XX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5种,如狼、貉(hé) 、赤狐、狍、豹猫、花面狸、豪猪、中华竹鼠、猪獾(huān)、狗獾、鼬(yòu)獾、华南兔、普通鸬鹚(lúcí)、白鹭等。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1991年1月9日林业部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根据2015年4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
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实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进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批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一)野生动物资源不清;(二)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三)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第五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政策和法规,关心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二)用于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来源符合国家规定;(三)接受野生动物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四)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档案和统计制度;(五)按有关规定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湖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鄂林护驯繁字号经审核,允许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特发此证。
(准许驯养繁殖种类见副本)发证机关年月日湖北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鄂林护经字号经审核,允许经营——————————————————野生动物。
特发此证。
(准许经营动物种类见副本)发证机关年月日湖北省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鄂森检字第()号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检疫签证条件,特发此证。
报检单位(个人):经营地址: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称:有效期:发证机关:年月日湖北省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鄂森检字第()号受检单位(个人)——————————检疫结果:经检疫检验,上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中未发现发现森林植通讯地址————————————物检疫对象、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森林病、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称—————————数量————————————检疫合格。
产地检疫地点:————————————预定起运时间:————————————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发证机关:年月日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第号经营者负责人地址:经营地点有效区域经营方式经营种类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签章发证日期年月日湖北省木材加工许可证鄂林资木加证字第号企业名称:加工产品:企业地址:木材来源:法定代表人:年木材用量:经济性质: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印制机关钢印:发证机关(盖章):发证日期:年月日湖北省林业局印制湖北省木材经营许可证鄂林资木经证字第号企业名称:经营品种:企业地址: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年经营量:经济性质: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印制机关钢印:发证机关(盖章):发证日期:年月日湖北省林业局印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第号生产者负责人地址:生产地点有效区域生产方式生产种类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签章发证日期年月日。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审批
审批指南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审批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所在县、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注意应逐级申请,原件)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申请表》;(表格需机打不可手填,签字可手写,原件)
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申请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如增加种类,需提交原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复印件和现存栏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引种协议或引种证明、身份证、引种方的营业执照副本、驯养证副本一套;协议、营业执照、驯养证三者单位需一致)
5.证明对其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本人的土地证或租地合同,需村里出证明盖公章,基本农田和住宅禁止养殖)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凭证或银行流水应加盖银行章,有效期三个月内)
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聘用证书或合同)
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可研报告内容需详细,饲料来源说明单独写)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应有笼舍、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表格可从河南省林业厅网站下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在加盖的公章上写“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完整版
(3)具备与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4)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
(2)没有适宜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
(3)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没有合法来源渠道的。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完整版)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
2017年7月30日发布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江川区区域内需要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窗口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由江川区林业局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
3、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6年11月19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扶持办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按下列规定申请领取驯养繁殖许可证: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野生动物谱系档案。”第十三条:“经营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经营驯养繁殖的其他野生动物的,必须经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资源保护管理费。”
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2.10.23•【字号】•【施行日期】199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992年10月23日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如死体、毛皮、羽毛、毛、皮、内脏、血、骨、肉、角、卵、体液、胚胎标本等);“经营”是指从事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收购、出售、加工野生动物产品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第四条野生动物属有限再生资源,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本着永续利用物种的原则,结合野生动物资源实际消长状况,严格审批经营的种类、品种和数量。
经营国家一、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指定或许可的,不得扩大。
第五条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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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 野动驯繁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省林业厅 制
申请单位全称
照片
申请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手机)
单位负责人姓名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养殖人员
技术人员
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名称
养殖目的
动(植)物及其产品来源(获得方式、渠道)
注册资金(元)
固定资产(元)
流动资金(元)
场地面积(M*M)
核算性质
从业人员
申
请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品
种
申
请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品
种
县级林业行政
部门审查意见
日期:
市级林业行政
部门审核意见
日期:
省级林业行政
部门审核意见
日期:
国家林业局
审核意见
日期:
批准养殖的
许可证பைடு நூலகம்号
单位变更
情况
驯养繁殖许可证
注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