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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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药品采购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JN-QP-004-2021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版本号: 2021年2版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管部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制定原因规范管理
分发部门:☑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行政信息部☑财务部
目的:为规范采购管理,确保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国家总局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2016〕160号)和国家总局新修订《附录》(2017年第197号)。

适用范围:本操作程序适用于药品的采购管理。

职责:采购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内容:
1.审核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对于首营企业,审核其:
1.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1.3相关印章、随货同行(票)样式;
1.4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2.审核所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对于首营品种:
2.1如果供货商为经营企业审核其:
2.1.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2.1.2合格检验报告书。

2.2如果供货商为生产企业审核其:
2.2.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2.2.2.药品质量标准;
2.2.
3.合格检验报告书;
2.2.4.药品包装(最小包装)样盒;
2.2.5.药品说明书。

3.审核供货企业销售人员的资格。

对与本公司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审核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4.在计算机系统中履行审核手续,建立基础数据:
4.1采购员在计算机系统中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录入相关信息,经采购部负责
人签署同意拟采购意见后,连同收集齐全的资料一并移交质管部经理审核和质量副总审批。

4.2审查资料是否加盖有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所购进药品是否超出供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范
围、资质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清晰易辨。

确认拟供货单位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合格,所有审批通过后方可在计算机系统生成基础数据。

5.签订采购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6.采购(建立采购记录)
6.1采购员根据系统数据库建立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制定《采购订单》,采购员根据采购经营
需要从系统选择供货单位和品种。

系统能对各供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订单生成,也能对药品品种的合法性进行自动识别,拒绝资质不符合规定的品种进入订单。

6.2采购订单,应提供给财务部作为付款依据。

提供给收货人员和验收人员作为收货及验收入
库的依据。

6.3采购订单经采购部经理审核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采购记录至少保存5年。

6.4针对预付款的采购订单,采购员需要在系统填写预付款申请,由财务部审核、执行后方可
生成有效订单。

7.票据的管理:
7.1购进药品,应附随货同行单(票)。

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
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如无单据或单据不符规定,应督促供应商尽快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单据,以免耽误验收入库。

7.2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
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凡未能提供发票的,不准购进。

7.3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
内容相对应。

7.4发票交财务部按有关规定保存。

8.档案管理要求:
8.1.首营企业档案应及时更新,保证合法资质持续有效;
8.2.药品采购人员应将向供货方索取并将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整理后,交质管部存档备查,建
立相应的《药品质量档案》。

9.根据供货企业的合同履约率、在库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售出药品质量的投诉率及质量查询
的回复率等情况,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凡经评审为质量信誉差的供货单位,应停止从其进货;凡经评审为质量不稳定的药品,停止采购。

相关文件:
《药品质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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