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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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08.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二层机构:
为了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制定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纪监〔2010〕1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南宁市纠风办关于转发《自治区纠风办〈在教育人社民政国土工商等系统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
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推动市教育局机关和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建军南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光学南宁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潘永钟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家甫南宁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杨捷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汉东南宁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钱宏南宁市招生考试院书记、院长
成员:黄勇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艳贞南宁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苏文江南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侯笑玲南宁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张尚颖南宁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科科长
章志宏南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谭伟军南宁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李天诚南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科长
谢海琼南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裴力南宁市教育局汉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
苏净南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曦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韦家甫(兼)
副主任:张汉东(兼)
成员:钱治宏、谢智福、邓大东、马源欢、陈劼、周颖、陆叶青、李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文件制定、宣传报道、数据统计、上下联络及日常工作。

三、评议范围
统一组织评议的范围为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

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教育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招生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无违规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以及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

(三)服务质量。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便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

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
题。

(五)制度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比较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五、方法与步骤
(一)评议方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市纠风办有关《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具体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

(二)评议步骤。

此次评议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

(1)建立工作机构。

南宁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评议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部署,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报市纠风办审定后,组织实施。

在《实施方案》中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被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

(3)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教育系统评议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4)聘请评议代表。

南宁市教育局聘请8-10名社会各界评议代表,并对评议人员进行培训,为市教育局机关及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评议活动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等。

(5)广泛宣传发动。

利用南宁市教育局信息网站、参与南宁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面对面”电视访谈节目、媒体、宣传专栏等形
式,加强对南宁市教育系统评议活动的宣传,形成民主评议的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工作,促进市教育局机关,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改进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查找问题阶段(7月下旬)。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是通过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站、投诉电话,在窗口单位设立信息公开、承诺服务、服务质量评价等机制,广泛征求、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评议员深入学校和机关二层机构、深入服务对象中间,广泛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对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填写好《评议员调查情况登记表》、《评议员征集群众意见登记表》(详见附件),汇总后通过市评议办向有关单位反馈;三是开展问卷调查、明查暗访,认真查找我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自查自纠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召开座谈会,征求下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意见。

(2)认真自查自纠。

市教育局机关,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办事机构、服务窗口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群众反映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认真整改。

通过自查自纠,办理群众投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动服务、优质服务的水平。

3.公开评议阶段(8月)。

由市纠风办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评议大会,邀请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对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4.整改落实阶段(9月)。

全市教育系统各参评单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同级评议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5.民主测评阶段(10月至11月)。

在整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市纠风办对市教育局及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办事机构、窗口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并公布测评结果,评选出群众满意单位给予表彰。

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做好接受测评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及时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议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责任意识。

全市教育系统各参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把评议活动与当前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要在抓好本级评议活动的同时,加强对下级单位评议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到上下联动,互相促进。

(三)注重评议实效。

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健、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推动工作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全过程,确保今年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严肃评议纪律。

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

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单位,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保障评议经费。

评议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参评单位要落实好评议活动的各项经费。

各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对各阶段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附件1
评议员征集群众意见登记表
填表人:年
附件2
评议员调查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年
说明:1.调查对象主要为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2.调查内容围绕评议的五项主要内容进行;3.所属部门,指调查对象把反映的问题属哪个部门;4.评价情况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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