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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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名
录库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08
•【字号】新政办发[2013]44号
•【施行日期】2013.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
设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3〕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团体组织: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调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名称、类型、行政隶属关系、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和登记。
调查标准时间点为2013年6月30日。
调查范围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所辖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建设公共机构名录库
各乡镇、各部门在完成上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机构类型、行政序列和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分类汇总,填制相关表格报县节能办,建立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与培训。
7月15前,各乡镇、各部门按管理关系开展工作部署。
(二)实施调查。
7月15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填写《公共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其中国家机关包括乡镇级(含)以上各级各类机关;卫生类公共机构中不包括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和村卫生室;团体组织中不包括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宗教组织。
行业代码根据本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详见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资料”栏目。
(三)汇总报送。
8月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将收集、审核调查结果(电子版)报送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开展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调查、建设公共机构名录库是全面掌握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基本情况、用能状况的基础性工作,工作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全部纳入调查和名录库建设范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中已掌握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基本情况,按时上报。
(三)保证工作质量。
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数据审核、确认机制,对统计范围不全、不合格的信息及时进行改正。
联系人:江飞联系电话:55080059
电子邮箱:*****************,密码:5086932
附表:公共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