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研究生(硕博)调档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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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研究生(硕博)调档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说

1.基本流程
学工部根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预录名单、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信息制作调档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知书及调档函一起邮寄,由考生单位将考生档案于2020年8月27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寄往我校,逾期不予接收。

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上,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送到录取学院,交至调档函上写明的地址和收件人。

2.如果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考生接到调档函后请主动和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办理相关保管费和邮寄费用缴纳手续。

可委托人才交流中心邮寄,或自提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或亲自送到**大学,务必保证档案密封完好。

注:邮寄方式2020年8月27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寄往我校
自带方式:可于开学报到时携带至学校。

3.如果调档函丢失,可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大学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A209或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401学工部补办,或委托他人代办,委托需要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携本人证件原件办理。

生命科学学院
邮寄地址:**市**区卫津路92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邮政编码:********
收件人姓名:孙老师
办公电话:********
2020级户口迁移须知
根据**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市(十六区)家庭户口新生,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十六区)集体户口新生及外省市新生,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可由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新生在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逾期将不再单独补办。

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及登记机关:
户口迁移地址:**市**区卫津路92号
登记机关:**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
2.户口迁出时应核对相关信息:
(1)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中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
(2)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备注栏中请注明身高、血型(若迁移证中没有注明,请自行填写,确实不知道血型的,可写:血型不详)。

(3)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方可生效。

3.如新生户籍信息不一致,有更改的,请在户口迁移证(或本市户口页)变动项目处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户籍民警章。

4.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提供新生的户口迁移证(或本市集体户口页)、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一寸近照一张。

重要提示:
1、新生落户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约半年以上),需要用户口办理身份证、出国手续、登记结婚、买房、公证等相关事宜的新生,请在户口迁出之前办理完毕,以免在迁移过程中耽误正常使用。

2、学生在校期间所生子女不予落户。

3、学生在校期间无法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其他家庭户或集体户内。

咨询电话:********(**大学卫津路校区保卫处户籍科)
新入学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党员组织关系在**市的中共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在天津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待正式报到后,由组织关系所在有组织关系转接权限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市党内统计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无需纸质版介绍信。

具体名称及党组织代码如下:
党组织名称:中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党组织代码:001.012.109.304.340
联系电话:********
2.党员组织关系在**市外的党员
介绍信抬头写具体所去学院党委(具体党组织名称写“中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具体去向写“**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团组织关系及团员材料转入
凡学籍在**大学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团员均应转入团组织关系。

新生团员入校时,必须持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团员证在原单位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入学后 6 个月内无故不办理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入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团。

接纳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

(1)正常转入
团员凭团员证、入团志愿书或团组织介绍信等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办理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手续。

介绍信抬头为**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特殊情况转入
①团员证丢失,有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如《入团志愿书》等),先转入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再补办团员证。

②团员证丢失,又无团员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确实已加入团组织的,应回原单位出具《共青团员登记表》(附件)后再办理转接手续,并补办团员证。

2.团组织关系转接(“智慧团建”线上部分操作方法)
转出团组织发起:(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

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否)、转出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大学)、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市**区卫津路 92 号)、转入组织(**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专业2020 级研究生团支部)。

智慧团建生命科学学院办公电话:********
共青团员信息登记表(共青团**市委,2020年版)
基层团委审查和登记意见
经审查,团员身份确认无误,同意予以造册登记(首次登记重新登记)。

本表作为其团员档案的重要材料和团员身份的重要证明。

团组织书记(签名):团组织(盖章)
年月日
《共青团员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注意事项
1.本表应根据团员身份核查情况登记填写,学校、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团委盖章确认后有效。

2.本表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汉字)填写,表内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有“□”的为选择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打“√”。

3.表内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时填“无",不留空。

基本信息
1.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致,填写全名。

2.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朝鲜族”“蒙古族",不能用“汉”“朝”“蒙”等。

3.出生日期:填写年、月、日,如“2010.01.01”,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一致。

4.籍贯:填写本人祖居所在地,应与户口本一致,具体到乡镇(街道)。

5.入团时间:填写年、月、日,应与《入团志愿书》记录一致,填写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

如原始档案丢失无法查询到具体入团时间,但能确定为某一年入团,可按入团当年“五四”填写。

6.入团地点:填写入团时所在单位,如 xx 学校、xx 企业、xx 乡镇等。

7.所在单位: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名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填写本人目前工作单位名称;没有单位的填写居住地名称;农民(城镇居民)填写所在村(社区)名称,如“xx 区 xx 乡镇(街道)xx 村(社区)"。

8.居民身份证号: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填 18 位号码。

9.发展团员编号: 2017 年及以后入团的,填写新版《入团志愿书》上团市委统一编号的 12 位“发展团员编号”,2017 年以前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填“无”。

其他编号一律属于违规,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10.团员档案保存情况:团员档案均应为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复印件)。

(1)2019年9月起,全市统一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共青团员信息登记表》4 项档案作为新发展团员的基本档案。

(2)团员中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可补办《共青团员信息登记表》,作为其基本档案和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

11.任何职:填写学习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没有填“无”。

12.本人承诺:团员本人应对所填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名。

13.基层团委审查和登记意见:由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等基层团委或其
上级团委填写,基层团委要认真审核团员身份,加强政治审查,身份确认无误的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14.团内奖惩情况:如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区级以上团内表彰奖励,应登入。

如:“x 年 x 月,因 xxx,被给予团内警告处分”或“x 年 x 月,被 xx 团区委表彰为优秀共青团员”。

15.备注: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如“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档案材料丢失”),在“备注”栏填写,同时写明时间、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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