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语》看孔子的女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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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看孔子的女性观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近来有较多争议的话是理解孔子女性观的关键。

孔子的女性观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有其基本内容、形成原因和时代特色。

为此,有必要立足《论语》,并进一步结合时代背景和孔子个人因素寻找证源,在全面把握中更客观、深刻地理解孔子的女性观。

标签:女子;女性观;孔子;《论语》
孔子的女性观在《论语》中反映不多且以相对模糊的形式出现,但是孔子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

综观《论语》,不难理出一条关于孔子女性观的完整线索。

笔者理解的孔子女性观,是孔子对作为一个群体概念的“女性“的基本认识、评价。

以往论者多将这部分内容归入孔子的礼学体系存而不论,近期出现的诸多文章开始注意到孔子的女性观问题并有了一定程度的争鸣,但其论证角度欠稳妥,最后的结论也有继续探讨的余地。

一、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论语·阳货》篇里有句话: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小人”一词在《论语》中共出现了二十四次,其中有二十次指缺德的人。

在这里孔子却将“小人”与“女子”联系在了一起。

读过《论语》,我们肯定对这句话印象深刻。

它是其中最鲜明表现孔子对女子态度的一条,也是我们理解孔子女性观的关键所在。

对这句话,历来读者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据笔者所见,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论语集释》载唐以前古注,将其理解为“女子小人,近之则诚狎而为不逊。

”[1]今人杨伯峻也持相同的理解,释这句话为“只有女子与小人是难得与他们共处的。

亲近了,他会无礼;疏远了,他会怨恨。

”[2]这是一种最传统,也是最基本的理解。

第二,针对这句话宋朝的朱熹首先提出“女子”并不代表一般意义上的妇女,当指家中的妾。

王夫之在他的《四书训议》中这样训解:“唯妾媵之女子与左右之小人,服劳于上,上之所善也,而养之难矣。

”[3]今人杜宏博、高鸿译注的《四书》、夏传才先生的《论语趣读》[4]对此持相同见解。

这种理解缩小了孔子所骂的“女子”的范围,但仍改变不了孔子女性观中总体倾向。

第三种说法较为温和。

在坚持经典训解的基础上,认为这句话并无明显的倾向性。

李贽的《四书评》在这句话的后面只注“想曾经历来。

”[5]今人李泽厚对这句话这样理解:“我认为这句话相当准确地描述了妇女性格的某些特征。

对她们亲密,她们有时就过分随便,任意笑骂打闹。

而稍一疏远,便埋怨不已。

这种心理性格特征本身并无所谓好坏,只是由性别差异产生的不同而已;应该说它是心理学的某些事实,并不必包含褒贬含义。

”[6]持这种观点的还有南怀瑾[7]。

这三种情况都将自己的结论归为不争的事实,缺乏系统的论证。

第四种情况多为各大期刊发表的文章,已有相对严密的论证。

相同之处是论者们都站在了孔子尊重、颂扬女性的立场上,颠覆传统理解,并从文字、训诂的角度重新解释“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这句话。

有以下四种角度。

1)将句子断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认为“小人”指小孩子,女子身负抚养小孩子的重任,值得尊敬[8]。

2)断句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训“女子”为“汝子”即人称代词“你”。

认为这句话是强调小人的危害,要远离小人[9]。

3)断为“唯女子与
小人与为,难养也。

”认为“唯有女子与小人共事,是最难相处的”[10]。

这些文章都不约而同地将孔子对“孝”的推崇、尊重妇德等方面作为支持自己论点的有力论证。

以上是历来对“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的几种理解。

首先,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可看做一种,因为立场基本相同,区别只在对“女子”概念的解读不同。

第三种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但缺乏深入论证。

第四种说法涉及的问题很多,对于其在具体阐释中所援引的思想证源等方面涉及的问题,本文将在下面的论述中逐一辨析。

二、释“女子”
上面谈到关于“为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讨论,涉及了对“女子”一词的不同理解。

同时,对“女子”一词的恰当理解也正是我们正确理解这句话的前提。

在《左传》、《诗经》、《黄帝内经》和《礼记》等古代文献中,“女子”既指已婚的女性,也指未婚的女孩子。

如“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诗经·小雅·斯干》),女子,即指女儿、女孩;《礼记·杂记上》记载:“女子附于王母则不配。

”《注》:“女子,谓未嫁者也。

”而“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诗经·邺风·泉水》),《礼记·内则》:“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等,“女子”均泛指妇女。

可见,在孔子时代“女”与“子”连用的情况已经相当普遍,它应是一种固定的称谓,而不应为指称代词“汝子”。

且此时“女子”可以是泛指,指一般意义的妇女,不必是美称,不必是妾媵之类的女子。

从当时时代背景考虑,结合《论语》语境,笔者认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中的“女子”应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所有女性。

“汝子”与“妾媵”的说法,都稍显牵强。

三、从《论语》看孔子女性观的基本内容
《史记·孔子世家》也载,孔子主持鲁国政治,命令男女在道路上必须分开行走。

男女有别,这应该是孔子女性观的一个基本原则。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而■,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恶臭不食;失饪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论语·乡党》)由此可见,孔子是一个生活精细的人。

而在春秋时代,即使贵族妇女仍要从事洒扫之家务[11]。

虽然孔子的饮食规则也在其“礼”的范畴之中,但还是很难想象什么样的妻子能让孔子满意。

《礼记·檀公记》载:孔子、孔鲤、孔■祖孙三代均曾出妻。

孔■更是立下了“不丧出母”的家规。

孔子祖孙三代出妻,因此在孔林中祖孙三代墓中均没有女性的痕迹[12]。

对女子严格要求,在《春秋》中高呼“伯姬之道尽矣”。

这本身就意味着男女的不平等,而这一点也是孔子女性观的又一原则。

《论语》中多次提到“孝”,孔子讲孝敬父母。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论语·里仁》)“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论语·里仁》)。

孔子是很主张孝敬父母,但“母”与“女子”之间很明显不能画等号。

将女性完全划入“母亲“的范围之内本身就意味着对女性某些天性的歪曲与剥离。

况且,与“父”相比,“母”仍处于一个非常可怜的地位。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论语·里仁》)“父在,观其志。

父没,观其行。

”(《论语·学而》)。

只提“父道”不提“母道”。

这就是孔子女性观的特色:弱化女性的“色”,无形中诱导女性将母性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冷漠轻视中又给了女性一丝看似温柔敦厚的希望。

对此,鲁迅先生在《关于妇女解放》一文中发表了同样的感慨:……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是否包括了他的母亲。

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了,然而虽然如此,中国为母的女性,还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所有男性的轻蔑[13]。

这是孔子女性观的基本内容。

四、形成原因的分析
孔子“女性观”的形成是有其特定原因的,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

首先,就历史原因说。

从人类学、考古学和民俗学的角度讲,早在原始神会末期妇女的政治地位已被剥夺。

李衡眉在他的《先秦史论集》中说道:实际上,自父权制确立之始,妇女的地位便一落千丈。

妻子被贬低、被奴役称为历史的必然,这是因为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意义的失败,是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烈的革命之一[14]。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先秦儒家代表的孔子所持的这种女性观也是历史的必然。

其次看时代原因。

孔子说,“周监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论语·八佾》)孔子遵从周礼,周礼在男女方面的规定十分具体繁琐。

按照这种划分,男主外而女主内,男尊女卑的事实不可避免。

同时,周代流行女子亡国论。

周初,在那篇人所习知的伐商的《牧誓》中,周武王信誓旦旦地说:“牝鸡无晨。

牝鸡司晨,唯家之索。

”(《尚书·牧誓》)这种女子亡国论的观点自然也深深影响到了孔子。

最后,孔子个人的原因。

有两个方面,首先,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年,孔子以恢复周立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职责。

他通过对周文化的改造建立了自己的“仁”学体系,孔子“仁”学的精神实质是将夫妻、夫子之间的人伦情感上升为君臣之间的社会秩序。

“仁者爱人”,但孔子所说的“爱人”是爱有等差的“仁爱”。

因为只有这种“仁爱”才能实现他有等级、有秩序的社会理想,实现“仁”与“礼”的统一。

要实现这种秩序,必然要求女性在社会上处于附属地位。

这可以说是孔子女性观形成的一个间接促成因素;其次,前面说过,孔家三世出妻,对女性估计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李贽讲“想曾经历来”应是实情,有的文章还说孔子母亲的光辉形象可能只是汉儒的夸大,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

因此,孔子女性观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廓清了“女子”字义,分析了孔子女性观基本内容、形成原因和背景的基础上,可以说,孔子对女性的态度从根本上讲是否定的。

她尊崇“妇德”、提倡“孝道”,但这些改变不了孔子对女性的立场。

历史、时代的原因决定了女性受压抑、遭轻贱的地位,也决定了孔子这种女性观的形成。

参考文献:
[1]新编诸子集成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191.
[3]《四书训议》卷二十一[Z].
[4]夏传才.论语趣读[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0:319-320.
[5]李贽.四书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152.
[6]李泽厚.论语今读[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56.
[7]南怀瑾.论语别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830.
[8]邵立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正解[J].人大复印资料,1999,(4).
[9]吴正中,于怀仁.“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为孔子正名[J].甘肃社会科学,1999,(5).
[10]董日臣,孔子“三案”辩证[J].深圳大学学报,2001,(2).
[11]蔡峰春.秋时期贵族生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12]张颂之.孔子:一个神话学的个案研究[J].齐鲁学刊,2000,(6).
[13]鲁迅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194-195.
[14]李衡眉.先秦史论集[M].济南:齐鲁书社,1999:44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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